建造師培訓規定
『壹』 如何考建造師,需要學習什麼東西。
你是考一級建造師還是 二級建造師?
1、一級建造師的報考條件是:相關專業+學歷+工作經驗;大專學歷要求6年的工作經驗;本科學歷要求4年的工作經驗;碩士學歷的要求2年的工作經驗;博士要求1年的工作經驗。
2、二建的報考條件:先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2年的工作經驗;非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5年的工作經驗;無學歷的要求15年的工作經驗 ;專業有建築 ;機電和市政專業。
『貳』 關於二級建造師 要達到繼續教育是什麼意思 具體要怎麼做
1、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2、「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3、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2)建造師培訓規定擴展閱讀 :
繼續教育的必要性:
1、提高認識,創新觀念。伴隨著科技、經濟的巨大進步,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等正在發生深刻變革。未來的競爭是實力的競爭,實力的關鍵在科技,科技的關鍵在人才,人才的培養在教育。
2、要通過繼續教育為新世紀的發展准備人才,就應把繼續教育放到戰略性地位,並使其發揮作用,就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用科學的理論、發展的眼光、超前的思維、求實的態度去觀察、思考、研究、認識和指導繼續教育實踐活動,找到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創造出新成果,開拓出新局面。
3、在當代科學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大力開發人力資源提升其實踐能力,以適應快速發展的形勢,樹立素質教育、終身教育的觀念,增強壓力感、使命感。
4、優化課程設置,拓寬知識結構。在課程設置方面,應貫徹「學以致用」的原則,放棄低層次的技能和基礎知識培訓,圍繞能力提升或有針對性的設計教學內容。
5、提倡多學科的跨學科課程以及反映最新科技成果的課程,實現文理滲透、理工綜合,基礎與應有相結合,使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感到只要參加學習,就一定有收獲,「用中受益」。通過繼續教育,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提升科技貢獻率。
6、嚴格管理,有效監督。創新繼續教育的當務之急是建立起既適應市場規律,又符合教育規律的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培訓學校自主辦學的積極性和專業技術人員學習的積極性。
『叄』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多少學時
二級注冊建來造師應接受120小時的自繼續教育。依據《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規定》第五條:
二級建造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在注冊期內需完成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其中60學時為必修課,60學時為選修課,可一次性計算,亦可累計計算。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的制度。
『肆』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需要多少學時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4)建造師培訓規定擴展閱讀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伍』 二級建造師要幾年進行一次繼續教育
二級建造師要3年進行一次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5)建造師培訓規定擴展閱讀
二級建造師從業方向:
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陸』 二級建造師每年不少於多少學時
持續教育不少於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應在企業注冊所在地選擇中國建造師網發布的培訓輔導單位承受持續教育完成學時,另外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無效期內從事局部有關職業並獲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持續教育選修課局部學時。
依據《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管理暫行方法》規則:
第十八條注冊建造師應在企業注冊所在地選擇中國建造師網發布的培訓輔導單位承受持續教育。在企業注冊所在地外擔任項目擔任人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報專業牽頭部門備案後可在工程所在地承受持續教育。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無效期內可依據職業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布置持續教育的學時。
第十九條注冊一個專業的建造師在每一注冊無效期內應參與持續教育不少於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添加一個專業還應參與所添加專業60學時的持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第二十條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無效期內從事以下職業並獲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持續教育選修課局部學時。每一注冊無效期內,充抵持續教育選修課學時累計不得超越60學時:參與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綱要編寫及命題職業,每次計20學時。
從事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教學材料編寫職業,每次計20學時。在地下發行的省部級期刊上宣布有關建立工程項目管理的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計10學時;地下出版5萬字以上專著、教學材料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計20學時。參與建造師持續教育授課職業的按授課學時計算。
擴展材料:
相關規則:
1、一級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學時的充抵認定,由各專業牽頭部門擔任;二級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學時的充抵認定,由各省級住房城鄉建立主管部門擔任。
2、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以集中面授為主。同時探究網路教育方式,擬採取網路教育的專業牽頭部門或省級住房城鄉建立主管部門,應將管理方法和職業方案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立主管部門審核,並對網路教育的培訓輔導質量擔任。
3、完成規則學時並測驗合格後獲得的《注冊建造師持續教育證書》是建造師請求注冊的重要根據。
參考材料來源:
『柒』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規定是什麼
二級建造師
初始注冊有效期為3年,滿3年需要申請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合格方能延續注冊。
『捌』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規定原文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2002年12月9日人事部、建設部人發[2002]111號發布)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條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國家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第七條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人事部負責審定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考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准。
第九條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個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與能力部分的考試,按照建設工程的專業要求進行,具體專業劃分由建設部另行規定。
第十條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第十一條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十二條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
第十三條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四條凡遵紀守法並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五條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第十六條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
第十七條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無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第十九條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初審合格後,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注冊。准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發轄區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並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人事部和各級地方人事部門對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和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再次注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第二十二條經注冊的建造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注冊管理機構注銷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因過錯發生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脫離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關工作崗位連續2年(含2年)以上的。
(五)同時在2個及以上建築業企業執業的。
(六)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第二十三條建設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和注銷情況。 第二十四條建造師經注冊後,有權以建造師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及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建造師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一)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二)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七條一級建造師的執業技術能力:
(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理論和相關經濟理論水平,並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專業知識。
(二)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施工管理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
(三)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實踐經驗和資歷,有較強的施工組織能力,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四)有一定的外語水平。
第二十八條二級建造師的執業技術能力:
(一)了解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及有關行業管理的規定。
(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專業知識。
(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實踐經驗和資歷,有一定的施工組織能力,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按照建設部頒布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一級建造師可以擔任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及以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第三十條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實施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前,對長期在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崗位上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與豐富實踐經驗,並受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通過考核認定辦法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考核認定辦法由人事部、建設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建造師的專業劃分、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確定和具體執業要求由建設部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具體辦法,組織實施,並分別報人事部、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四條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以及申請注冊。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人事部和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30日後施行。
『玖』 開二級建造師培訓要什麼資質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抄育機構必須具備四項基本條件:
1)在申請設立學校的時候,應當有可靠的合格教師的來源,能夠通過聘任專職的或者兼職的教師來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2)要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3)學校設立時,必須建立較為健全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
4)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除此以外,舉辦者還要依法辦理設立審批等手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各級各類,其履行審批手續也要按相應的級別層次到相應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