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免責聲明
㈠ 教培機構帶學生秋遊,免責書怎麼寫
---------協議書:
協議當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
住:--------------------------------。
協議當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
住:--------------------------------。
協議內容:由於----------------(什麼情況下)通過---------協商訂如下協議:
1、
2、
3、
-----------。
本協議一式----份由協議當事人各執一份。當事人對本協議經簽字後生效。
協議當事人:---------------
協議當事人:---------------
時間: -------年-------月--------日。
㈡ 學生因有特殊體質,學校要求其寫免責聲明,學校不對其承擔責任的做法是合法的嗎
不合法。
學校的責任是由法律規定的。學校想要以單方面免除自己的責任,排除法律的適用是違法的。如果在學校期間,由於學校監管方面的原因或者學校設施的原因造成學生受到人身損害,學校仍然應該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學校屬於教育行業管理機構,發放免責協議書意義不大:
1、發放免責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規避責任,即使對方簽字,一旦在學校內發生上述意外情況,學校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對學生的管理及保障學生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2、免責協議書,實際上應該列為通知類,以通知的形式下發,請廣大學生該注意哪些事項,避免發生突發事件對自身的傷害。學校應加強突發危害對學生傷害的相關培訓,加強合理化引導,讓孩子自己意識到哪些是不該做的,哪些需要防範的,生硬的帶有「強制」性做法是不可取的。
3、學校與學生之間非僱傭、非買賣、非合作等合同關系,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就是為了讓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學到更多的知識的同時,讓家長安心去工作。學校這么做顯然不妥。國家法定的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必定承擔相應責任,有些花錢進入的私立學校,同樣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2)培訓機構免責聲明擴展閱讀:
根據已正式實施的廣東省《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生學籍檔案,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細則》明確規定,9年義務教育期間,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勸退、開除學生,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學校只能根據中小學生處分規定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
《細則》還明確「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並上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書面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跳一級。」
㈢ 舞蹈班免責條款說明意外傷害與老師無關,有法律效力嗎
侵權法規定如下來,若舞蹈培自訓機構的格式條款違反以下,該條款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㈣ 怎樣寫一份青少年足球培訓的免責書
建議可以參照足球比賽的免責書來寫,正常培訓機構都是會買商業保險,大部分細節的同足球比賽大同小異。
㈤ 小學學校足球隊訓練免責協議書怎麼寫
學校讓家長簽訂"免責"安全協議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學校還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所謂無效的民事行為,就是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因而不能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凡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違反法律的民事行為,都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屬無效的民事行為。李女士反映的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就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另外,學校讓家長簽字的「安全協議」,可以看作是學校向家長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斥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學校通過簽訂這樣的協議來規避法律責任,如果發生傷害事故,協議也是「廢紙一張」。判斷學校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一、200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二、2002年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可見,學校在組織校外活動的過程中,如果學生發生了人身傷亡事故,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取決於學校是否對學生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發生傷害事故後是否及時救護、妥善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學校要想在發生事故後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能強化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妥善預防和處理傷害事故。
㈥ 學校發的免責協議書有法律效益嗎
學校屬於教育行業管理機構,發放免責協議書意義不大:
1、發放免責協議內書的目的是為了規避責容任,即使對方簽字,一旦在學校內發生上述意外情況,學校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對學生的管理及保障學生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2、免責協議書,實際上應該列為通知類,以通知的形式下發,請廣大學生該注意哪些事項,避免發生突發事件對自身的傷害。學校應加強突發危害對學生傷害的相關培訓,加強合理化引導,讓孩子自己意識到哪些是不該做的,哪些需要防範的,生硬的帶有「強制」性做法是不可取的。
3、學校與學生之間非僱傭、非買賣、非合作等合同關系,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就是為了讓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學到更多的知識的同時,讓家長安心去工作。學校這么做顯然不妥。國家法定的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必定承擔相應責任,有些花錢進入的私立學校,同樣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㈦ 免責協議(學校)
這個免責協議沒有什麼意義。只要他在校讀書,並且是未成年人,學校就有管理的義務,如果在學校出走出現事故,學校無法免責。你寫這個協議本身有違法律規定,因此出現問題時這個協議也是不生效的。
㈧ 培訓班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保證通過考試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該協議屬於服務合同的類型,只是對版服務提供者的合同權義務科以一種事實條件,這里的條件就是在服務提供者的努力幫助下,學員通過考試。如果學員未能通過考試,則服務提供者的合同義務未履行完畢,學員有拒絕支付服務費的權利。
㈨ 培訓機構不給退錢,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該機構違法了你們最初訂立的口頭協議,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解決: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
2,達不成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你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3,機構退款但是扣錢的行為並不合理,即便是你沒有了單據,但是該機構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證明,並不能因為你丟失單據而扣錢。
(9)培訓機構免責聲明擴展閱讀
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向責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將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轉交到被投訴單位,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問題的處理與答復;或轉請有關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解決。對一些重要的投訴,消費者協會還將會派人進行調查、解決,了解有關政策和法規,向消費者作一定的解釋工作。
消費者的投訴都要以文字材料為准,包括所購商品的名稱、規格、牌號、數量、價格、購買時間、購買地點或經銷單位、生產單位的地址和名稱,或註明是無生產單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關票據的復印件;同時,把投訴人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以及同經銷單位或生產單位交涉的經過等內容寫清楚。在沒有經過消費者協會同意時,不要郵寄票證、原始單據及實物,以防遺失。
㈩ 社會培訓機構學生安全免責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為學生買了人生意外傷害險,學生出現人生意外,學校可以
您好,沒有受償的部分,可以要求繼續賠償。但是依據侵權責任法,需要你證明學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