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法律
1.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2. 法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什麼明文的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3.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費。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安全培訓法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並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對目錄的制定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並公布具體目錄,對前款規定以外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予以淘汰。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審批並實施監督管理。
4. 三級安全教育在各行業中的培訓時間,具體是哪個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時間的呀
在《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中都有規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新修訂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2月3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駱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十八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十九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拓展資料: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是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企業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對調換新工種、復工、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衛生教育,受教育者,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廠部教育內容
(1) 講解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內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廠的職工樹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1]。
(2) 介紹企業的安全概況,包括企業安全工作發展史,企業生產特點,工廠設備分布情況(重點介紹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設備的注意事項),工廠安全生產的組織。
(3) 介紹國務院頒發的《全國職工守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企業內設置的各種警告標志和信號裝置等。
(4) 介紹企業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訓,搶險、救災、救人常識以及工傷事故報告程序等。
廠級安全教育一般由企業安技部門負責進行,時間為4~16小時。講解應和看圖片、參觀勞動保護教育室結合起來,並應發一本淺顯易懂的規定手冊。
參考資料:三級安全教育-網路
5. 安全培訓的目的、意義是什麼
安全生產培訓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從礎性工程,而對當前形勢,其任務越來越繁重,標准要求也越來越高,加強研究探索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自2004年以來,隨著我國各級安監機構的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機構也應運而生,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川。多年來,筆者一直從事安全生產監若工作,經常深入安全生產培訓一線調研。大量的實踐證明,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
一、安全生產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安全生產培訓的主要日的之一,就是為了更好地提高企業爺理者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共內容包括安全意識、竹理、技術、技能、制度等。在這些培訓一對象中,既有企業的高層領導者,也有普通的竹理人員,還有更多的一線從業人員。按照職業和身份不同,可共體分為以幾類:
企業的領導者和決策者,可以視為人的「大腦」,因為他們不但承載著企業未來的發展和決策,同時寸也決定企業安全生產的走向和發展。實踐證明,一個明智而有遠見的企業領導者,必須時刻不忘安全生產,時刻不忘搞好安全生產培訓,否則企業不會取得好的經濟效益,更談不土又好又快發展。
企業普通若理層可以視為人的「脊樑」,一個人能否挺直腰桿,關鍵在於此。因為這一層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如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的深入宣傳貫徹,各項規章制度、措施的具體落實等,都需要他們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企業的普通員工,他們身處安全生產一線,直接參與實施具體的工作和實踐,他們的一舉一動直接關繫到生產的安全。
(一)對企業決策層的安全培訓
企業決策層對內部的安全生產發展戰略以及人事安排、資金使用等有決策權,對他們的安全教育培訓重點應該包括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安全法規、安全科技的應用等,使其真正成為企業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相關決策部署領導者,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領航人。
(二)對企業安全竹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管理方面的中堅力量,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主力軍」。特別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和科技含量的提升,現代化的企業更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安全生產竹理也是如此,否則就難以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因此,要求企業安全竹理人員必須掌握現代化的安全生產的專業理科技知識,精通本行的安全生產若理技能技術。如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懂得甚至精通機電、通風、防爆、運輸、職業病危害等多方而的知識,掌握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准,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畏精神。因此,必須要加強對他們的安全培訓和教育,使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三)對企業員工的安全培訓
員工是企業的主體,班組長是兵頭將尾,搞好這一群體的安全培訓尤為重要。通過全而系統的培訓和教育,讓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熟練地掌握安全技能,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把事故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
隨著安全發展戰略的加快實施,各級政府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並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促進了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自2004年開始,我省相繼成立了省安全生產教育中心等多傢具有二級資質的培訓結構,各縣(市、區)也先後組建了具有三、四級資質的培訓機構,這些培訓機構多數是在安監部門的直接領導下工作的。目前,省、市、縣安監部門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中有相當比例的同志過去沒搞過安全生產監管或培訓工作,從領導到具體的教學部門的人員基本是外行,迫切需要盡快提高自身素質。有的參加國家安監總局的培訓班,有的參加了省里的安全生產培訓班,一邊學一邊工作,逐步把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起來。有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的直接領導很重視也很熱愛此項工作,積極刻苦地學習,很快變成了內行,工作開展有聲有色。
(一)培訓教材應注意的問題
國家安監總局對安全培訓的內容等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培訓時間,尤其為企業辦班,教師授課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自編教材必須按照培訓大綱所規定內容編寫,做到有的放矢,學以致用。嚴禁用私自買來的教材進行授課,這些教材大多實用性差,內容的深度、廣度、適用度都較為欠缺,很難滿足培訓的需要,更達不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二)培訓管理應該注意的問題
大部分學員是抱著求知的態度參加培訓的,以期掌握一些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用於工作實踐,把本職工作干好。也有一部分同志主要是為了取得個安全生產資格證書,由於管理不嚴,學習不認真,有的實際聽課率還不足50%,只是不得不來。相當部分企業負責人,常常以工作忙、脫不開身為借口,不能按時到培訓機構聽課,有的甚至是派秘書或辦公室人員來聽聽課且代替答卷,取得個證書了事。這是企業負責人在安全生產培訓中存在的一個相當大的漏洞,應引起安監部門領導的充分重視,切實加強培訓管理,採取一些硬性措施,保證他們按照規定參訓,是十分必要的。
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是落實安全生產方針重要措施,是提高培訓對象安全素質的有效手段.我們必須A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並採取堅決措施,全力予以推進。針對以上列舉的種種現象,相關部門必須嚴格執法,嚴格規范,堅決防止走過場、做表面文章。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每名學員自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更好把安全生產標准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等相關知識和經驗學到手,運用好。
6. 法律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有哪些基本要求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屬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所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7.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1、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1、「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2、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有毒有害氣體、觸電、機械傷害等)
3、「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4、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5、《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6、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鍋爐 、安全閥、等)
7、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8、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9、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1、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2、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3、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4、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1、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2、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 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1、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2、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
識。
3、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4、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5、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