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操作工培訓
㈠ 廠內的電動搬運車(3T),是否屬於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否要持證上崗如要持證上崗,要培訓哪個種類
朋友你好!,
這個裝載能力有3噸的電動搬運車,屬於特種設備。屬於特種設備的,就應該需要持證上崗,這個需要培訓的項目是: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負責辦理的政府部門是技術質量監督局。
㈡ 設備操作工培訓應該講些什麼內容
資料這方面其實不太用的到!去實戰試試吧@@
㈢ 低壓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並經什麼,供電專業培訓後,方可上崗
要是對操作人員必須要持證,並經過豐田專業培訓後方可持證上崗。這個是涉及到一些人命關天的事情。
㈣ 高壓滅菌鍋需要操作人員有壓力容器操作證嗎
當然來需要了。
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修源改並發布了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相關章節如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前款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㈤ 醫療設備操作人員經過相應設備操作培訓.
是三甲用的吧,給你個制度。
你把醫療設備安裝的時候工程師對使用人員跟設備管理人員培訓用記錄做文字記錄就行了。
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
一、新引進醫學裝備特別是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投入使用前,操作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熟悉操作、考核合格在規定的醫學裝備培訓登記表上簽字後才能正式上崗操作使用儀器設備。未通過培訓的不得操作設備,否則一次罰款50元。
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培訓學習途徑:到生產廠家培訓學習;到已有同類設備的兄弟單位學習;向驗收維修人員學習;仔細閱讀說明書自學等。
三、醫學裝備操作使用人員在熟悉操作後,必須及時制定出操作規程和安全維護保養制度,每台裝備均應配有設備維護記錄本,並按時記錄。無記錄、記錄不祥或記錄有誤的,被查到一次罰款50元。
四、貴重醫學裝備要求專人管理、專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必須移交他人操作時,應該由原操作人員負責教會使用並移交操作規程和安全維護保養注意事項,否則後果由原操作人員負責。
五、醫學裝備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使用者執行操作規程情況,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操作儀器設備。
六、未經培訓擅自操作儀器設備或有章不循造成儀器設備故障或醫療事故者,責任自負,並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分給我吧~·
㈥ 加氣混凝土設備的具體流程是什麼,相關操作人員怎麼進行培訓
工人操作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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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在哪裡考,需要什麼
一、對象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辦理條件
1、申請條件:
(1)已滿18周歲以上;
(2)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 學員報名表;
(2) 首次申請應提交人員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3) 申請人健康證明;
(4)換證人員應提交原作業證書。
三、辦理程序
1、申請者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指定的考試機構報名;
2、考試機構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制定培訓計劃,並報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考試機構進行理論和實踐操作培訓,並組織考試;
4、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應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上報考試結果;
5、經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發證手續。
四、辦理期限
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同意受理的申請在20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㈧ 工程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等等屬於特種設備嗎他們的操作人員需要持證上崗嗎
不是屬於特種設備,需要持證上崗的。證書有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兩種,資格證書是勞動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安監局發放的,就是一個是等級證,一個是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
最重要的是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這個在保險理賠是要出示的,另外一些大型礦場或者工程要有操作證才讓進場的。
㈨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