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法培訓
㈠ 聽說律政司法考試真實通過率只有10%左右
不要過於依賴培訓班,培訓班的作用是指導性的,輔助你學習的,利用好則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決定性的因素還是自己的努力!
㈡ 別人都說新律政司法考試培訓班不錯
非常不錯
㈢ 律政司是干什麼的機構
律政司(英語:Department of Justice,DOJ)。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部門,由律政司司長主管,專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事務。
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
是香港政府中唯一稱為「司」的部門。
㈣ 有沒人上過律政的司法考試培訓班,怎麼樣托勿入!!
我覺得所有的司法考試班全差不多。主要的名師全是一樣的。課時也是一樣的。至於通過率,我看沒有人能說得清,再說了,就算是說清了,你信嗎?還有,哪個班沒有人通過呢?最主要的是自己拿出一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結合老師的講解,重要內因啊!
㈤ 律政司的法治
取自律政司在2004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法治是指一些基本法律原則,這些原則規限在香港行使權力的方式。法治一詞具有多個不同的涵義和推論,其主要涵義是政府和所有公務人員的權力均來自表述於法例和獨立法院的判決中的法律。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著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
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此外,根據法治原則,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法院若要大公無私裁定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司法獨立實屬必要。
合法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兩個基本要素,但法治的原則並不僅限於此,否則只要賦予政府不受限制的酌情決定權,法治的要求即可達到。所以,法治一詞的另一個涵義可見於限制酌情決定權的一套規則之中。為此,法庭制定指引,以確保法定權力的行使不會違背立法機關的原意。這些指引關乎行政權力的本質和行使程序。屬前者的例子:對於一項聲稱是根據法定權力而作出的決定,法院可認為是明顯不合理,並且本非立法機關所設想者。屬後者的例子:在決定作出之前,受影響一方不獲申述的機會,而立法機關設想在有關情形下,受影響一方本應有申述的機會。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法院均會裁定有關決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基本法》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日後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從而保證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會使法治得以繼續實施。
㈥ 怎樣能進香港律政司工作
現時律政司沒有招聘通告,沒有空缺,是很難進去工作的,而且即使有,你都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在香港的大學的法律系畢業生才有機會應徵相關工作。
㈦ 律政司法考試和萬國司法考試培訓那個好啊
萬國後勤是眾多培訓班裡面最好的,老師的確不敢恭維
三校的老師是最好的,後勤就是一堆屎
自己選吧------
㈧ 香港律政司的機構職責
律政司(英語:Department of Justice,DOJ)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最新部門,由律政司司長主管,專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是香港政府中唯一稱為「司」的部門。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予中國前稱為律政署(Legal Department) 或律政司署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主權移交後改稱為律政司。
㈨ 怎樣成為香港律政司實習檢控官
著先要成為大律司。
㈩ 香港律政司與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與高等法院沒有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