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法律風險防範培訓
A. 買賣合同有哪些法律風險,買賣合同法律風險的防範方法
風險太多了,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完的
而且任何一個合同不可能是100%完美的
B. 如何防範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合同是現代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和對外經濟交往的主要手段,合同管理則是對合同的審批、簽訂、履行、變更、終止、違約處理等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控制、調節和監督檢查等活動。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諸多法律風險,這些風險會限制企業的發展。
一、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具體表現
1、因合同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如合同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因主體不適格導致合同無效後,合同雙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得以實現,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經營風險。
2、因合同簽訂不符合法定程序而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招標、投標是訂立合同的方式之一,而在招標、投標中存在很多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況:應當招標的工程而未招標的;招標人泄露標底的;投標人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定標困難或無法定標或無法定標的;招標人與個別投標人惡意串通、內定投標人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及大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的,其議標單位少於三家的等。這些情況很可能導致合同無效,並帶來相應的法律風險。
3、因合同一方履約能力降低而給合同相對方帶來法律風險
履約能力即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履約能力既包括支付能力也包括生產能力。合同當事人作為市場主體,內部的風險和外部的風險都可能影響到其支付能力和生產能力。在簽訂合同之前全面調查對方的履約能力對風險防範有很大幫助,調查的內容應當包括對方的企業性質、注冊資金、銀行的信用等級、項目審批、資金來源、生產能力、生產規模、技術力量和已有業績等。要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注意對方的履約能力,必要時可以自行或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調查。
4、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主體和合同內容變更帶來的法律風險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可能會因某種原因變更合同主體,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讓給第三人。合同主體發生變更後,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約能力對合同一方來說存在未知的風險。比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債權轉讓,轉讓人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可,債務人對受讓人的情況可能並不了解,此時受讓人對債務人來說就是一個新的風險。
二、如何防範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
1、在企業內部建立嚴格的合同評審機制,落實合同會簽制度,做好合同風險的事先防範。
2、收集與本行業有關的合同文本,對合同文本進行整理,形成符合本企業特點的示範文本。
3、提高企業全體員工的法律水平,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員工履約能力,防範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企業可以聘請有經驗的律師事務所針對本行業的特點對企業員工進行相應的法律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使他們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能夠收集保管好相關證據資料,保證合同順利履行,防止訴訟發生,為訴訟需要的證據資枓做好准備。
4、做好合同相對人的資信調查,建立信用等級評價,客戶登記制度。
5、利用擔保法律制度保證合同全面履行。企業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為保證合同嚴格履行,可以依據擔保法的規定,依法設定擔保的內容,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用好擔保法律制度,降低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6、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管理制度;當發展到一定階段,同時在企業內部開設法律事務部,建立內外聯動與國際並軌的企業法律顧問格局。
C. 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範措施
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審核、簽定、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可以建立相應的制度規范、採取相應合同風險防範措施,防止在企業合同方面出現風險。措施包括:
1、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
2、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
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許可權范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對合同性質要了解,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了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為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
5、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復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復,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
6、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
7、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9、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盡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盡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0、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為,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准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
縱橫法律網 赫中奎律師
D. 如何規避采購合同法律風險
作為銷售人員,應當學習一點最基本的法律知識。如果不懂得法律,不懂得合同條文中隱藏的內容和用意,實踐中很有可能落入別人設好的陷阱。目前,在民事活動中追求的是民事主體的意思自治原則,只要當事人的活動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違反社會的良好道德風尚,國家不會過多的進行干預。因此相對來說,從某種意義上講,合同只要簽字或者蓋章,就具有法的效力,雖然效力的范圍僅存在於合同雙方的當事人之間。 法律最基本的功能是化解矛盾、解決糾紛、規范人們之間的行為、維護社會的安定。按照內容,可以把法律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具體規定了人們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教給人們如何去行為以及行為的後果;程序法規定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得以實現、或者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程序。《合同法》屬於實體法,具體規定了什麼是合同,如何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者終止履行出現什麼後果等內容。 但實際操作中,即使把《合同法》中所有法條內容倒背如流,操作中仍然很難規避合同中的法律陷阱。就像蓋房子一樣,拿一張建築師證書容易,但真正想要建造出漂亮的房屋,需要的還是實踐中的經驗。書本上的知識與實踐操作差距很大,而且今後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還會有越來越多法律風險潛藏在合同文本中。所以今天我主要從訴訟角度跟大家討論一下購銷合同中的法律風險規避問題。 首先,是合同主體問題。合同主體也是合同的相對人,簽訂合同的主體,應當具有合同資格。表現在購銷合同中,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就應當有委託授權並加蓋公章。當然,如果代理人沒有合法的授權,但有加蓋公章的合同文本,則對於相對方可以表見代理作為抗辯理由,此代理的後果還是由蓋合同章公司承擔。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為了規避不該出現的法律風險,一方面要對蓋章單位進行審查,確定此單位真實存在(從工商注冊登記表中可以查詢到);另一方面,確定蓋章單位確實有履約能力。例如,從一個單位獨立出去的機構,為了能夠簽訂合同,以其原單位的名譽談單,後加蓋自己的公章。後來由於履約能力不足,這家機構無法適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合同相對人即使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所造成的損失,但此單位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這就是對合同主體產生錯誤認識的後果。 其次,應當注意管轄權問題,管轄權是律師最為關注的,在訴訟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如果管轄權在自己一方,則便掌握了對自己有利的訴訟資源,這也是當下中國法制的現實。在購銷合同中,管轄的確定主要是地域管轄,地域管轄的確定范圍主要有合同的簽訂地、合同的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再者,要正確認識合同的性質,在購銷合同中,有時不單單是產品的出售和購買,有時加工一方要根據對方的特別要求定製產品,此時的合同應當屬於加工承攬合同,對加工承攬合同來說,訴訟管轄地區應該是加工承攬地,與單純的購銷合同確定管轄是不一致的。 另外一個是定金與訂金的適用問題。定金是擔保法的概念,是一個擔保條款,如果在合同中規定定金條款,則付定金一方在違約時無權要求退回定金;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則負有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訂金的作用是一種預付款,不具有擔保性質,因此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或者解除,訂金是要退還的。 還有一個方面,違約責任的規定問題,在合同中,最好對違約責任的承擔做具體和明確規定。因為現行法律沒有法定的違約責任,現在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當然如果規定的違約金過高,可以在訴訟中向法院主張減少違約金;如果不主張減少,根據不告不理原則,法院不會主動減少違約金的適用。 很多人認為,合同法應當是為了保障合同的正確履行,如果得不到正確履行,則應當保護自己的公道正義。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因為訴訟中的一條根本原則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這里的事實,指的是法律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法律事實是一種能夠用證據證明的事實,所以有了客觀事實,要成為法律事實還要能夠有證據證明。合同文本是一種證據,合同的條文是一種切實的書證,用書面的內容證明事情的發生和存在。因此,從根本上說,簽訂合同不僅僅是為了合同的履行,也是證據的保存。合同條文應當對主要問題做相對細致具體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驗收標準的規定、違約責任的規定、糾紛的解決方式等等。 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內容之一,具有合同效力,合同的公章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內容不同,則以法定代表人簽字為准。 一個好的法律顧問在設計合同文本時,主要側重的是用合同條文來約束對方不能違約或者違約成本過高,無法違約;而不在於合同條款的多少。有時高手製作的合同條文看似拙劣,實則背後潛藏陷阱,這就需要各位在實踐中仔細體味和歷練了!
E. 勞動合同法中對培訓風險防範有哪些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F. 淺談如何加強合同法律風險管理
您好,
一、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策略
1、量身打造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模式。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模式有縱向集中模式,即企業由總法律顧問帶領法律事務機構統一管理;橫向分散模式,即企業各下屬單位分別管理;縱橫結合模式或「網路」模式,即部分合同風險由法律事務機構統一管理,部分合同風險由各下屬單位分別管理。為確保企業內部上下統一、步調一致,從全球發展趨勢來看,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範機制正逐漸向由企業總法律顧問牽頭的縱向集中模式、縱橫集合模式(「網路模式)靠攏。
2、制定切實高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處理流程。合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必須有制度保證,而制度的實施必須具體細化為處理流程。
3、利用信息技術進行合同管理。企業的風險由領導層控制,而合同的日常管理主要是由業務部門進行,造成資源分割,領導層無法掌握具體的業務情況,就談不上有效控制風險。因此,有必要通過信息技術這一有效的手段,來整合這些企業資源,讓領導層可以通過合同管理模塊,迅速掌握本企業目前一切與合同有關的工作進程,比如哪些合同處在談判階段,遇到什麼問題?哪些合同條款發生變化?為什麼發生變化?哪些合同遇到訴訟問題?合同涉及的哪些法律法規有修改等等,如此,規模再大的企業,其領導層也能輕松從事合同管理,大大降低合同風險,提高審批效率,並且降低管理成本。
二、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內容
1、合同管理規章。要想將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打造成為一種長效機制,就必須把合同風險防範納入企業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之中,要通過規章制度來規范各部門、各崗位在合同風險防範中的職責,建立和完善合同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如《合同管理辦法》、《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授權委託書證管理規定》、《合同審查、會簽、審批管理規定》、《合同糾紛調處管理規定》等,使企業合同管理的各項活動全部納入法制化、規范化運作的軌道。
2、合同管理指南。將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企業政策、標准、規范、規章、制度等細化為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員、業務員的行為指南,對其職權職責、管理流程等明晰分解,各司其責、各盡其責。
3、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業務人員、管理人員除具備業務知識外,必須熟練掌握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因此上崗資格考試中必須設置合同法等課程,同時對在崗人員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持續培訓,打造一支過得硬的合同管理隊伍。
4、授權委託書證管理。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企業名義對外簽約,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它領導層人員。而法定代表人直接簽約不多,主要是委託代理人辦理,這就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合同授權委託制度。根據實際情況,供銷業務人員宜發放授權委託證,可在一定時間內多次使用,其它人員發放授權委託書,一事一用。授權委託書證的授權范圍、代理許可權、有效期限、辦理條件、程序等都必須明確,並且要特別對授權委託證的年審、使用、在合同註明編號、遺失補辦和交還程序,對方授權委託書證的出具存底等做出規定,並嚴格管理。
5、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簽訂合同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由專人使用、保管;合同專用章應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刻制、編號、發放、備案;合同專用章刻制的申請、審批手續;遺失補刻和交還程序;對濫用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管理不善的責任者的處理等。
6、合同文本管理。企業常用的合同文本,必須事先起草印製好,並依法適時修改,如產品或服務銷售常用的買賣合同、物資采購常用的買賣合同、外包業務常用的承攬合同等,其它合同文本也有必要准備好規範文本。一事一用的重要合同,要爭取起草權,以便更充分地考慮和保護自己一方的權益。使用對方出具或起草的合同文本時,必須交公司法律顧問認真審查。
7、合同評審。合同草案須經評審,企業應成立合同評審委員會,由供銷、技術、生產、財務、法律、審計、質量等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務要件、技術要件、文字表述等進行可行性、合法性、真實性、嚴密性評判和審查,決定是否修改。合同評審應置於簽約之前,而且是必經程序。
8、招投標管理。為降低成本,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抑制腐敗等,目前大型工程、中型項目甚至小額采購,往往採取招標方式進行,企業也需通過投標來訂貨、通過招標來采購。有鑒於此,企業必須完善招標、投標管理,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定管理規章,對標書的製作、購買、標底的保密、評標、答辯、開標、中標等依法做出具體規定,同時將合同管理延伸到簽約之前。
9、合同履行管理。主要是管理合同按時按質按量履行,並履行附隨義務(通知、協助、保密);遇合同內容不明確從而影響到履行時,應及時協商補充;審查合同主體、內容的變更;依法行使不安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等權利;辦理債務轉移、委託收款等事宜。
10、合同糾紛處理。企業強化合同管理可避免許多合同糾紛,但並不能完全排除合同糾紛的產生。建立企業合同糾紛調處制度,需要明確糾紛處理的原則、糾紛具體負責機構和基本程序等。首先由經辦部門與對方協商解決,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積極配合,給予幫助和指導;協商不成需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一律移交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由其決定自行辦理還是外聘律師辦理,經辦部門負責提供證據材料。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應注意訴訟時效和對外委託案件的考核。
11、客戶信用管理。企業要做大做強,肯定要依託忠誠的客戶群和可靠的供應商。客戶和供應商的價值高低,最重要的判別標准之一就是其信用程度如何,而信用程度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合同法律風險的大小和有無。因此企業有必要建立客戶信用管理和評價制度,分類、分級擬定交易條件,控制賒購幅度和應收賬款、質量保證金余額等,規避不必要的風險出現。
12、合同檔案管理。必須制定嚴格的歸檔制度,妥善保管合同檔案。合同依法簽訂後,承辦人員要將合同正本上交本單位合同管理人員保管,自留副本備用,必要時抄送、抄報有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對生效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書也要附在合同卷內歸檔,包括合同附件,往來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以及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等有關憑證,貨物銷售發票,貨款托收、承付憑證,有關財務單據,產品的質量標准、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等;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保管。
G. 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培訓心得體會
參加「企業法律審核專題研討會暨合同風險防範培訓會」的心得體會1
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參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法律審核專題研討會暨合同風險防範培訓會」,收獲頗多,感悟也頗多。作為項目上的一個經營管理人員,要牽涉大量的經濟合同,通過這次會議的學習,讓我系統地了解到企業法律總顧問整個體系,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經營中所發揮的重大作用,從而思考作為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如何構建合同風險防範體系,為今後做好項目經營工作,增強企業的風險防範,提高企業項目盈利能力作出貢獻。
一、企業法律總顧問的定義及基本定位
企業總法律顧問,是指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由企業聘任,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企業內部高級管理專業人員。企業總法律顧問對企業法人代表人或總經理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並依法提出法律意見,保證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維護企業和出資人的合法權益。企業法律總顧問是連結協調企業高層管理者,各業業務管理部門和法律事務部門的重要紐帶。
二、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審核重點
1、合同主體的合法性
關於施工項目,其合同主體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的合法性,對其合法性的審核,主要審核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授權、財務能力及履約能力等方面。尤其注意資質的承攬范圍是否滿足工程分包的需要。因此,在引進分包商時,一定要對分包商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了再根據需要引進。
2、合同條款的合法性
合同條款的合法性,主要審查是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危害了企業的利益,產生糾紛的處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簽訂的審核流程
合同簽訂前,其合同文本必須經過各專業部門會簽或會議審核,報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簽訂。
三、保障措施
1、領導重視。唯有領導重視經營過程中的法律審核,營造一個「依法治企」的大環境,推廣全員法律審核,讓企業所有員工都自覺地遵守法律審核,完善法律審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開展法律審核工作。
2、制度體系。法律審核的長效機制必須有科學的制度來維持。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學、全面的制度體系相當重要。
3、人員素質。法務人員需要有全面的知識體系,熟悉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運作模式,才能更好地開展法律審核工作。法務人員更要堅持學無止境,學無邊界的態度,帶動企業全員學習,打造學習型企業,法制化企業。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範
建築施工企業的主要經營內容就是建築工程投資、承包施工任務。要投資、要承包施工任務,就離不開合同。建築施工企業使用的合同不僅種類多,而且數量多,無處不在。
所以上海企業法律顧問在建築行業中加強員工,特別是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培養法律思維、強化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加強市場開發人員、財務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物資管理人員、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培訓等;通過參與合同起草、審查合同條文、參加合同談判、監督合同履行等企業合同的全過程管理來強化企業的合同信用,同時通過對企業合同的審查,防範企業合同風險;通過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生產經營制度,及時收集保存對外經營證據,從而在今後處理糾紛時使企業處於有利的地位。企業在合同管理、生產經營管理、招投標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顧問的把關,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空子可鑽,不得不自覺履約,從而也就有效預防了糾紛的發生。今後即使發生訴訟糾紛,由於已做到「未雨綢繆、有備無患」,也將使企業在訴訟中處於不敗之地。
規避經營風險作用。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風險總是不可避免的,建築施工企業遇到的風險更大、更多。將經營風險降低到最小直至規避掉,是每個企業的共同願望。那如何才能將風險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規避掉呢?這就需要企業法律顧問的幫助。上海企業法律顧問作為企業法律事務專業人員,在常年從事施工企業內部法律工作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對本企業經營活動潛在的風險有著比他人更深刻的認識,從而直接可以為企業提供參謀。另外,上海企業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
「擋箭牌」作用。法律顧問是企業處理人情關系的「擋箭牌」。人情關系大多會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但有時卻會嚴重影響企業的經營。有了法律顧問,在碰到類似情況時,企業負責人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這事我也拿不準主意,我們有法律顧問,要先徵求法律顧問的意見」,巧妙地予以推託。上海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的法律事項代言人,在企業遇到各種刁難和麻煩時,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法律依據,而且可以直接為企業出面處理。有了法律顧問,企業負責人可以「有事找我們的法律顧問談」為由,對不願直接見面的當事人予以迴避。
對執法不守法的震懾作用。施工企業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遇到業主、地方政府部門(特別是有一定執法權的政府部門)以自己是政府執法部門身份和地位對施工企業要挾或從中作梗。上海企業法律顧問是國家承認的企業內部的「准司法人員」,因此,企業法律顧問出面談判,就會給對方有一種無形的心理壓力,使對手不敢提出無理要求或有所收斂。由於特殊身份,由企業法律顧問直接出面處理相關事宜時,更會給對手一種強大的壓力,從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培訓心得體會
隨著法律服務市場競爭日益白熱化,企業法律顧問毫無疑問已成為所有律師爭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贏得顧問單位的信賴,如何為顧問單位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先進的法律服務理念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強律師所言的,律師要有管理的思維,才能更好的服務好顧問單位。
通過此次培訓,我深刻意識到企業管理滲透到法律服務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溝通的開始,每一個企業都有自己的行業特性,受到影響的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存在的法律風險也是多樣化的,如何通過在日常的企業管理過程中,通過尋找企業管理與法律防範相結合的契合點,才能真正滿足顧問單位的實際需要,解決其在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
從微觀的角度出發,按不同的分類標准,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風險類別:(1)按照企業所需生產要素,可以分為人力資源風險、資本風險、設備運行和工藝風險、材料風險、產品風險、技術風險、信息風險、知識產權風險等;(2)按企業的主要活動或主要經營環節,可分為材料采購風險、籌資風險、投資風險、製造風險、市場營銷風險、收賬風險、會計工作風險、安全風險、企業技術活動風險、人事活動風險、信息系統風險、企業組織變革風險;(3)按照供應鏈的順序,可以分為來自供應商的風險、采購風險、生產風險、市場營銷風險、來自客戶的風險。每一個企業風險類型都隱含著法律風險,作為法律顧問如果能主動的參與到其中為企業在這些環節中提供法律服務,這樣才能讓顧問單位看到法律顧問在其中的價值。
從宏觀的角度考慮,我們也可以根據企業的不同運營模式,判斷企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比如有的企業是採取連鎖加盟經營模式,那麼其可能存在品牌搶注、品牌延伸、與加盟企業之間的利益沖突等特有的法律風險;或者我們從顧問單位企業規模的大小去判斷,規模大的企業通常具有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員流動性強的特點,在人力資源這一塊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風險,規模小的企業為了企業發展可能會在企業融資這一塊存在更多的融資風險,此時我們可以根據其經營模式固有的法律風險制定一套有針對性適用於企業管理的法律風險防範體系。
其次,做好企業法律顧問也要從企業的發展角度出發為企業提前做好商標注冊、看好財務報表、做好行業分析報告、查詢關聯企業工商檔案信息、企業管理隱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風險防範培訓講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為企業提供法律增值服務。
最後,我認識到了法律服務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顧問服務如何體現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過訴訟幫企業挽回實實在在的經濟損失之外,平時服務過程當中,書面化的工作報告、每個年度的工作報告是十分必要的,這樣不僅能體現律師對工作嚴謹負責的精神,更能成為你提高法律顧問服務費用的一個事實根據。
綜上所述,在過去,企業法律顧問或許只是幫企業審審合同,代理訴訟糾紛,企業家們根本體會不到法律顧問在企業發展過程當中的價值,為了減少經營成本,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會盡可能減少法律顧問方面的預算。作為法律顧問的服務者,如果能提升服務理念,提高法律顧問的附加值,體現在企業法律顧問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我深信,企業法律顧問法律服務將贏得企業家們的信賴與支持!法律顧問服務市場也將迎來充滿希望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