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鑒證師報考條件
1. 有涉案財物價格鑒證師的職稱嗎
資產評估師: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 5年 價格鑒證師: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 2年。 你要是統考的中級經濟師滿足工作年限就可以報考
2. 價格鑒證師考試的考試大綱
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5個科目。科目1:《經濟學與價格學基礎理論》;科目2:《法學基礎知識》;科目3:《價格政策法規》;科目4:《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科目5:《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1、科目2、科目3、科目4的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分為單選題和多選題。科目5的考試題型為主觀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鍾。 各科考試大綱如下:
科目1:《經濟學與價格學基礎理論》
一、考試目的
考核應考人員運用經濟學與價格學基礎理論,依據有關價格、財政、稅收政策和不同價格鑒證物的特點、性質,進行價格鑒證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價格決定的基本因素
1.1市場需求、供給對價格的影響。
1.2成本在價格決定和價格鑒證中的作用。1.3競爭、壟斷對價格決定的影響。
2.市場失靈情況下,政府對市場價格進行干預的措施和對壟斷行業價格管理的方法
3.依據宏觀經濟和價格變動情況,對價格總水平進行調控的主要手段
4.國際經濟和國內外市場價格
4.1 國際貿易的分類;影響國際貿易的因素和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目的和手段。
4.2 國際收支平衡與國際收支調節對國內外市場價格的影響。
4.3影響匯率變動的主要因素;匯率變動對經濟和價格鑒證的影響。
4.4國際市場價格變化的規律;關稅對進出口價格的影響;國家調控和影響進出口價格的主要政策手段。
5.企業定價
5.1企業定價的依據、任務、目標和適用條件。
5.2成本導向定價方法、需求導向定價方法、競爭導向定價方法的運用及對價格鑒證的影響。
5.3新產品的定價策略;企業集團內部轉移定價方法及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6.財政與稅收
6.1 國家財政體制、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作用及影響。
6.2主要稅種的計征方法;稅收與價格、價格鑒證的關系。
7.股票、債券和期貨價格
7.1股票的主要類型與價格的確定;影響股票市場價格的主要因素;股票價格指數的作用。股票價值的主要指標在價格鑒證中的運用。
7.2債券的分類和價格的確定;債券價格與收益率計算對價格鑒證的影響。
7.3期貨交易的主要類型和方式;影響期貨價格的因素。期權交易的功能及其構成要素;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
8.企業財務會計
8.1會計假設與會計原則的運用。
8.2會計要素、會計等式的變化關系。
8.3會計核算方法對價格鑒證的影響。
8.4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8.5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特點與構成;對內財務報告和對外財務報告的特點、內容;現金流量表的特點、內容與作用;財務報表的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營運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對外財務報表的構成;財務報表在價格鑒證中的作用。
科目2:《法學基礎知識》
一、考試目的
考核應考人員應掌握的從事價格鑒證工作必備的法律知識,依據我國法律法規,處理價格鑒證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法的本質特徵和憲法法律制度
1.1法的本質、特徵及在價格鑒證中的體現。
1.2社會主義法的制定和實施。
1.3憲法及其基本原則。
1.4我國的法律體系、基本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
2.刑事法律制度
2.1刑法的效力范圍在價格鑒證工作的體現。
2.2犯罪的特徵;犯罪構成;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及單位犯罪及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2.3刑罰的具體運用,價格鑒證對刑罰的影響。
3.民事法律制度
3.1 民法的基本原則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3.2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3.3訴訟時效的種類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3.4物權法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3.5債發生的根據;合同的種類;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終止的規定及違反合同的法律責任。
3.6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的法律規定在價格鑒證中的體現。
4.經濟法律制度
4.1經濟法調整對象;經濟法律關系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4.2公司的設立條件、程序、解散與清算以及利潤分配。 4.3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責任。
4.4違反反壟斷法的法律責任。
4.5產品質量法關於產品質量的監督的規定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4.6稅法關於稅收的徵收管理的規定及對價格鑒證的影響。
5.行政法律制度
5.1行政法律關系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5.2行政許可和行政許可的設定在價格鑒定中的體現。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和程序。
5.3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和執行。
5.4行政復議及其程序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5.5行政賠償及其范圍、程序。
6.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
6.1刑事訴訟的證據及程序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6.2民事訴訟的證據及程序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6.3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證據及程序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6.4仲裁法的適用范圍和仲裁程序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科目3:《價格政策法規》
一、考試目的
考核應考人員依據我國現行價格政策法規對不同標的物進行價格鑒證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
1.價格法律制度
1.1價格法律體系、價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之間的關系。
1.2《價格法》的主要內容、地位、作用、適用范圍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運用。
1.3我國現行與價格鑒證工作有關的主要價格法規、規章。
1.4價格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體現。
2.經營者價格行為規范
2.1經營者自主定價品種的范圍,經營者的價格權利,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對經營者自主定價商品的價格鑒證。
2.2價格壟斷的類型、表現;價格壟斷對市場價格運行的影響。
2.3價格串通、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欺詐、牟取暴利、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對市場價格運行的影響。
2.4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政府價格監管
3.1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依據、定價許可權、政府定價種類3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3.2政府制定價格的基本程序,違反政府制定價格的行為規則的法律責任。
3.3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的實施;定價成本與企業會計成本的聯系與區別。定價成本監審的法律責任;成本監審在價格鑒證中的作用。
3.4價格總水平調控的主要手段和適用條件。
4.工農業產品價格
4.1工業品價格管理與監督;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主要工業品種類。
4.2價格鑒證涉及的主要工業品種類;對相關工業品進行價格鑒證應注意的問題。
4.3農產品價格管理有關規定和對相關農產品進行價格鑒證應注意的問題。
4.4農產品成本調查,主要成本收益指標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應用。
5.能源價格
5.1 電價的分類和構成與電價管理,上網電價范圍、管理許可權及電價政策,輸配電價的分類,銷售電價的計價方法及與價格鑒證工作的關系。
5.2煤炭價格管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及對價格和價格鑒證的影響。
5.3原油及成品油價格政策及配套措施。
5.4天然氣價格分類;天然氣出廠價格;管道運輸價格、 西氣東輸價格在價格鑒證中的體現。
6.水資源價格構成,不同供水管理體制對水資源價格及價格鑒證的影響
7.醫葯價格
7.1政府管理葯品價格和控制葯品價格的范圍。政府制定 葯品價格的形式。
7.2葯品定價及政府制定葯品價格的方法及對價格鑒證的影響。
7.3醫療服務價格管理。
8.房地產價格
8.1我國對土地價格管理政策。土地價格分類和土地價格的特點;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和國有土地價格政策與價格鑒證的關系。
8.2房屋價格的構成和特點;房屋價格管理的主要內容。房地產價格政策在價格鑒證工作中的掌握和運用。
8.3物業服務的分類及其主要內容;物業服務收費的管理形式以及物業服務收費的構成。
9.交通運輸價格及對商品價格和價格鑒證的影響
9.1鐵路運輸價格管理形式。
9.2 民航運價和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9.3水運價格管理形式;港口收費的主要項目。
9.4公路運價管理形式;公路春運價格政策;現行道路通行費政策規定。
10.郵政電信價格
10.1 郵政資費的形式和計費方法。10.2電信資費的制定。
10.3重要資費管理方式變革。
11.收費管理
11.1 國家行政機關收費的特點;國家行政機關收費項目和
標准管理體制、審批許可權和主要收費管理制度。
11.2義務教育、非義務教育、民辦教育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
11.3 中介服務收費的構成及管理形式;中介服務收費標准及對商品成本和價格鑒證的影響。
科目4:《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一、考試目的
考核應考人員依據國家現行法規和價格政策及價格鑒證的理論與方法,對一般物品、無形資產、異常物品及滅失物品等涉案物品進行評估鑒證和對價格鑒證結論書、價格鑒定技術報告進行復核裁定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價格鑒證
1.1價格鑒證的本質和特點;不同類型價格鑒證的特殊性;價格鑒證與政府定價、司法公證的區別與聯系。
1.2價格鑒證的范圍與涉案物品分類。
1.3價格鑒證的目的及不同目的下的價格鑒證特點。一般物品價格評估、涉訴訟標的價格評估和涉案財物價格鑒定的特點。
1.4價格鑒證的基本原則和判斷價格水平合理性的基本標准。
2.價格鑒證的基本方法
2.1市場法的理論依據和運用的前提條件。市場法在價格鑒證中的實際應用。
2.2成本法理論依據和在價格鑒證中的實際運用。
2.3收益法理論依據和使用的前提條件及在價格鑒證中的實際運用。
2.4專家咨詢法在價格鑒證中的實際運用。
3.價格鑒證程序
3.1價格鑒證程序的作用,價格鑒證程序的約束力、時間要求、迴避規則和法律責任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
3.2價格鑒證的委託與受理的基本內容和方法,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在委託與受理中的特殊性。
3.3價格鑒證調查的內容、方法,價格鑒證過程中的資料收集和應用。
3.4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結論書的特點及撰寫價格鑒證結論書的要求,價格鑒證結論書的規范格式和各項基本內容』價格鑒證結論書的製作和發送。
3.5價格鑒證復核裁定的政策依據的許可權,價格鑒證復核裁定的程序,價格鑒證復核裁定結論書的基本內容及其製作法。
3.6異常物品、涉案滅失物、偽劣產品、假冒商品的價格鑒證程序及方法。
4.價格鑒證文書與檔案管理
4.1價格鑒證文書的種類;價格鑒證檔案管理的要求。
4.2價格鑒證文書的收集、歸檔。
4.3價格鑒證檔案整理的要求和步驟、方法;價格鑒證檔 案管理的鑒定與保管期限劃分及價格鑒證檔案的保管與統計。
4.4 價格鑒證檔案借閱制度和價格鑒證檔案信息的開發利用。
5.土地使用權價格鑒證
5.1土地的分類和特性,土地權屬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價格的特點、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和土地使用權價格體系。
5.2土地使用權價格鑒證的一般程序。
5.3運用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價格鑒證。
6.建築物價格鑒證
6.1建築物的特徵;建築物的分類及進行鑒證的特點。
6.2根據有關程序和規定,進行建築物價格鑒證的資料收集、現場勘察和估算作業,對單純建築物進行價格鑒證;對房地合一房地產進行價格鑒證。
6.3運用市場法對建築物進行價格鑒證及應注意的問題。
6.4 運用重置成本法對建築物進行價格鑒證及應注意的問題。
6.5運用收益法對建築物的價格鑒證及應注意的問題。
7.農產品價格鑒證
7.1農產品價格的分類和構成。
7.2生產價格法、成本價格法、市場價格法、比價法、差價法、預期收益法等方法在農產品價格鑒證實際工作中的應用。 7.3糧食作物的特點、價格構成及在糧食價格鑒證中應注意的問題。
7.4經濟作物價格鑒證中的比價關系、差價關系、預期收益和價外補貼。
7.5依據漁畜產品的特點、價格構成對其進行價格鑒證。
8.機器設備價格鑒證
8.1機器設備的分類。
8.2機器設備價格鑒證的特點和基本程序。
8.3成本法在不同機器設備價格鑒證中的運用。
8.4市場法在機器設備價格鑒證中的應用。
9.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證
9.1車損價格鑒證的分類。
9.2車損鑒證的特點、程序及步驟,車損鑒證與保險理陪的區別。
9.3車損鑒證的方法。
修復費用加和法的應用,成本法、市場法在車損鑒證中的應用。
10.流動資產價格鑒證
10.1流動資產構成的特徵。流動資產價格鑒證的特點和程序
10.2材料及庫存商品的價格鑒證。
10.3在產品和產成品的價格鑒證
10.4債權類及貨幣類流動資產的價格鑒證。
11.無形資產價格鑒證
11.1無形資產的特點和分類,無形資產的功能特性和影響無形資產價值的諸項因素。
11.2運用收益法對無形資產進行價格鑒證。
11.3運用成本法對無形資產進行價格鑒證。
11.4運用成本法、收益法對專利權進行價格鑒證,運用成本法對非專利技術進行價格鑒證。
11.5商標的分類及商標權的特點,對商標權的價格鑒證。
11.6商譽的特點,運用割差法、超額收益法等對商譽進行價格鑒證;商譽價格鑒證中應注意的問題。
12.長期投資價格鑒證
12.1 投資的種類,長期投資價格鑒證的特點和程序。
12.2債券的特點,對上市債券和非上市債券的價格鑒證。
12.3股票投資的特點,對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的價格鑒證。
12.4其他投資的形式,對非控股長期投資和控股長期投資的價格鑒證。
13.整體資產價格鑒證
13.1整體資產價格鑒證與單項資產價格鑒證的區別。
13.2運用收益法、市場法、成本加和法對整體資產的價格鑒證。
14.稀有物品價格鑒證
14.1稀有物品價格鑒證的特點和方法。
14.2古玩的定級標准;對古玩的價格鑒證及應注意的問題。書畫、印璽、古錢幣、古玉器、古陶器、古瓷器、古銅器的估價常識及評估方法。
14.3對書畫、工藝品的價格鑒證。
14.4寶玉石估價常識及價格鑒證。
15.價格鑒證法規政策
15.1我國價格鑒證業務實行市場准人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及管理規定
15.2我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及有關規定。
15.3我國價格鑒證程序規范、價格鑒證方法規范、價格鑒證人員行為規范的實施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科目5:《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一、考核目的
考核應考人員依照有關政策法規,對不同鑒證標的進行價格鑒證和對價格鑒證結論書進行分析、甄別和改正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運用價格鑒證的理論和方法,對土地使用權價格、建築物價格、農產品價格、國產及進口機械設備價格、車損價格、流動資產價格、無形資產價格、長期投資價格等標的進行價格鑒證。
2.依據給定背景材料和不同鑒證物品的屬性,合理選擇適用價格鑒證方法,寫出完整的價格鑒證結論書或價格鑒證技術報告。
3.依據當前適用的價格政策法規及價格鑒證方法,對給定價格鑒證結論書進行分析、審核,指出其錯誤,說明理由並進行改正。
3. 價格鑒證師考試的考試科目是些什麼
試設五個科目:《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其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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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價格鑒證師的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師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免一科)條件
對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5. 如何成為一名合格價格鑒證師
做一名合格的價格鑒證師,除了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做好工作以外,還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素養?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說說如何成為一名合格價格鑒證師在這與大家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具體信息請持續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1、必須具備扎實的價格鑒證理論知識
理論知識是開展價格鑒證工作的基礎。要做好價格鑒證工作,首先要掌握各類價格鑒證方法的原理、運用條件及適用范圍。特別是對價格鑒證三大基本方法——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務必要融會貫通。作為一名合格的價格鑒證師,不僅要能夠出具合格的鑒證結論書,還要知悉其法理,這樣就能對鑒證結論有較好的掌控,同時在面對公安、檢察、法院、嫌疑人、受害人提出的一些質疑時也能進行很好的解釋。所以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價格鑒證師,就要理得順、看得到,想得深,說得透、寫得好。
2、充分認識工作性質
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是司法、執法程序在價格領域的延伸,接受的是司法、仲裁、行政執法等機關辦理的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中涉及的財物價格鑒定,鑒定結論直接影響「罪與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實現,進而影響整個案件的偵查、審判結果;直接關繫到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做好涉案物品的價格鑒證工作,對於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公正執法,防止腐敗,具有重要意義。國家把這項神聖工作交給我們的同時,作為價格鑒證師的我們同時肩負起了做好這項工作的義務。
3、必須熟悉價格鑒證的相關法律法規
價格鑒證工作受諸多法律法規的約束,只有熟悉相應的法律法規,開展價格鑒證工作才能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合法原則是價格鑒證工作的前提。價格鑒證不僅要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鑒證標的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還要依據國務院及其各部門頒發的相關決定、命令、部門規章和政策及技術規范,以及相關地方政府規章和政策等。具體包括《刑事訴訟法》、《仲裁法》、《價格法》、《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陝西省涉案財物價格鑒定條例》、《陝西省價格鑒證操作規范》、《西安市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條例》、《價格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等等。
近年來,我省價格認證系統能夠堅持開展各類價格鑒證專業知識培訓,使廣大價格鑒證師能夠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學習,給我們提供了與同行坐在一起相互交流、學習、吸取經驗的機會,為我們更好地做好價格鑒證工作打好堅實的基礎。
4、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紛吾既有此內善兮又重(chong)之以修能(nai)」。良好的職業道德是開展價格鑒定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在這方面,價格鑒證操作規范有專門的要求。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價格鑒證師,除了具備精良的專業技能,還必須有強大的精神支撐。人們接受教育,增長知識,就為站得高、看得遠,所以,抱著堅定的信念努力工作,就必須做到以下五點。
(1)要明晰工作的法律風險和風險責任
價格鑒證工作受諸多法律法規的約束,價格鑒證師需要時刻銘記自己的法規責任。對高估或低估的風險,鑒證師業務不精導致的鑒證結論失實風險,工作過程收授當事人好處等所帶來的後果要有清醒認識,必須時時刻刻警示自己。這里邊雖然是機構負責制,但出了事還是要自己擔!
(2)要保持價格鑒證的獨立性,慎用自由裁量權
長期從事價格鑒證總免不了工作中遇到熟人,也許是委託單位,也許是當事人,也許是上級領導,若碰到這種情況價格鑒證師應主動提出迴避,避免有可能帶來的不公正鑒證。迴避不了時,一定要慎用價格鑒證師的自由裁量權,好自為之。要明白價格鑒證師不是來適應社會的,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設立價格鑒證的原則宗旨如何成為一名合格價格鑒證師如何成為一名合格價格鑒證師。故在綜合平衡各方面關系時,務必有理有據有節,對獨立性原則不能丟。甚至寧可不作,也不能胡為!
6. 價格鑒證師考試的價格認證程序
1.價格認證工作的原則:
(1)自願委託、有償服務的原則。
(2)遵守價格政策法規原則。
(3)正常生產經營行業平均成本加社會平均利潤原則。
(4)保密原則。
2.價格認證程序
(1)價格認證的申請(委託):是指市場主體或公民個人自願向依法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提出的對各類商品(財物)和有償服務價格進行合法性、合理性認定的書面申請。
申請價格認證(委託)需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①價格認證申請報告,應有明確的認證要求。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民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④醫葯保健品、食品生產企業及飲食服務業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⑤產品生產成本或服務成本核算表。
⑥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復印件。
⑦其他相關資料。對經營者的價格活動進行價格認證,要提供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提供商品生產技術標准、商標和商品質量鑒定部門的證明原件,以及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等資料,並註明自主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准。
(2)價格認證的受理:是指依法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對市場主體及公民個人的價格認證申請進行審查、受理和登記。
價格認證受理程序:
①對價格認證申請報告和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
②對價格認證的申請單位和個人告知價格認證的原則和收費標准。
③正式受理、出具價格認證受理通知單。
④進行登記備案。
屬於以下物品不作價格認證受理:
①沒有產品生產許可證,缺少技術標准,沒有進行產品質量鑒定等;
②國家規定的不準進入流通領域的財物;
③在2.1.2(3)中列出的各類涉案財物。
(3)進行市場調研(價格認證辦理)
①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進行價格政策研究。
②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進行市場價格水平研究。
③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價格綜合進行可行性論證並起草價格認證結論書。
④領導審查、簽發價格認證結論書。
3.出具價格認證結論書
4.結案
(1)收取價格認證費用。
(2)送達價格認證結論書。
(3)移交有關資料歸檔。
5.補充認證或重新認證。
委託人對價格認證結論有異議的,可要求原認證機構補充認證或重新認證。仍有異議的,可委託上級價格鑒證機構重新認證。
司法、行政執法、監察機關及仲裁機構對價格認證結論有異議的,可另行委託相關價格鑒證機構進行價格鑒定。
7. 價格鑒證師的考試方式
1.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5個科目。其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4科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2.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8. 價格鑒證師能考高級經濟師么
滿足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就是可以報考的。
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北京地區為參考)
報名條件非全國統一各地有所不同,具體請參考當地報名簡章內容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四)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准、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七)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
對於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
對於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書,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和「經濟師資格」均特指「國際商務師資格」,「從事的經濟專業工作」特指「國際商務工作」。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chinatat
9. 有木有人知道今年的價格鑒證師考試是不是取消了哇,都沒有報名入口
是的,今年不考了,國家中心的主任也在會議上證實停考了,因為價格鑒證師取消了准入,又沒有明確水平,基本沒有用了。明年要考試也得換教材。
10. 價格鑒定師的報考資料
(一)《2009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一)條第6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全國統一考試相關專業的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五)符合報考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關中級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全國統一考試相關專業的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六)外省市轉入的報考人員需備齊上述報考人員所需材料重新審核,並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須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