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葯師的工作條件
1. 考執業葯師證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執業葯師報名條件(大專及以上考生)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葯學、中葯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葯學、醫學或醫葯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於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二、執業葯師報考條件(中專考生)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
免試條件(中專)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後,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2. 執業葯師的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2021年就不可以報考了)。
2、取得葯學、中葯學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博士學位。
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加1年。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報名時間:7-8月
考試時間:19年10月26、27
3. 執業葯師報名條件
考取執業葯師資格必須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或是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者。
4. 在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中: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具體指什麼
意思是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憑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申請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參照《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辦理。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4)執葯師的工作條件擴展閱讀:
一、免試規定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二、成績管理
1、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2、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 執業葯師報名條件是什麼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四)凡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可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