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國考報考條件
『壹』 國家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方式,招考條件相對比較嚴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應屆、歷屆畢業生,部分職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和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國家公務員,即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名總數已超53萬人,最熱職位競爭比達到2320:1。[1]2017年補錄4127人,11省份國稅局職位空缺超百[2]。
2019年10月14日,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了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根據公告,2020年國考公共科目筆試將於2019年11月24日舉行,報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3]
2020年1月28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通知,為貫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有關要求,2020年度國考考試錄用、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面試時間推遲,具體安排另行通知。[4]
中文名
國家公務員考試
考試時間
每年11月第四個星期日
考試科目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招考對象
面向全國
報考年齡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人員。
2021年國考報名結束
10月24日18時,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報名結束。截至17時30分,報名人數1511985人,超過150萬人,其中1402940人通過審核。
新京報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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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航
考試大綱
報考步驟
報考條件
筆試內容
調劑公告
歷年國考
考試科目
報考現狀
考試題型
考核規定
成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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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資格: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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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概念來說
中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程序一樣。
三、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2013年大部分省份也對戶口的限制進行放寬,這就需要考生報名時認真閱讀招考簡章。
四、從考試科目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而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黑龍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貳』 2021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是什麼
2021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是什麼?
(公告尚未發布,參考20年)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叄』 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滿十八周歲;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國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不能報考人員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肆』 大家知道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您好: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伍』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這個要根據公告的要求來。 可以參照今年廣東省考的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市及以下法檢兩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類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年齡為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5年3月1日後出生)、碩士27周歲以下(1992年3月1日後出生)、博士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錄」的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3)報考「2020年選調生」職位,應為應屆優秀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限報服務(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機關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