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界定的條件
A. 社會環境問題的定義
環境指的是什麼?它在哪裡?包含哪些內容?你想過或想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嗎?先別看下面的內容,試著自己說一說,我們指的"環境"都有些什麼?我們為什麼要關心"保護環境"?
針對環境運動對環境一詞大多定義在自然保護領域而使公眾難於參與的現象,近年來,國際環境教育界提出了新穎而科學的"環境定義",主要有兩要點:
1) 人以外的一切就是環境;
2) 每個人都是他人環境的組成部分。
這一定義有利於公眾理解環境問題與自己的關系,從而激發人們去為保護環境而腳踏實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地球環境需要人類珍惜的資源主要有以下四類:
1) 三大生命要素:空氣、水和土壤;
2) 六種自然資源:礦產、森林、淡水、土地、生物物種、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氣);
3) 兩類生態系統:陸地生態系統(如森林、草原、荒野、灌叢等)與水生生態系統(如濕地、湖泊、河流、海洋等);
4) 多樣景觀資源:如山勢、水流、本土動植物種類、自然與文化歷史遺跡等。(見圖1、圖2)
保護好環境與資源,對本民族和世界發展有以下重要的連鎖關系:
沒有污染,才有生理健康;
有資源,才有生存和就業基礎;
有就業,才有教育;
有教育,才有社會的遵紀守法;
有守法,才有社會安全;
有安全,才有人與人之間的友好互助;
有互助,才有社會友愛,老人和孤兒不孤獨;
有友愛,才有民族和睦;
有和睦,才有長久的和平;
有和平,才能杜絕戰爭;
沒有戰爭,才能最好地保護地球,使全人類實現持續發展。
B. 誰可以規定或定義社會問題
社會問題不是由誰誰誰來定義的,而是從基層群眾的生活現象中反映出來的。
C. 社會問題界定的過程
不知道你指的是不是社會調查的步驟:
1、制定一份研究計劃,寫出大概的目的,初步的步驟,採取的方法;
1,看見問題的表象,收集群眾對該問題的看法,(可以發調查卷、訪問或網路收集),從實際出發,要保證收集的資料的客觀性和廣泛性;
2,整理:按相似點或相對應點歸類,從小類到大類,通過分析(可借鑒相關的雜志、書籍、網路上的論文、訪問專家),綜合找到矛盾的焦點。即實踐聯系理論的過程;
3,不斷的講問題表象和結論相互比照,磨合結論和表象之間的關系,總結經驗;(可以通過社會實驗或類比等方法),然後不斷的修改和完善計劃;
4、最終得出問題的結論,包括概念(內涵,外沿),原則,性質特徵,組成部分,內部結構,功能,與相關事物的聯系,總結;
我沒學過社會學,只學過法律,呵呵,有興趣而已,相互學習哈。希望你能等到更圓滿的回答。
D. 公共問題的具體定義
公共問題是指那些社會成員在公共生活中共同受其廣泛影響,具有不可分性的公共社會問題。
公共問題一般超越了個人特定的環境和范疇,它與人類整個的社會生活、制度或全部歷史有關,因此,公共問題是大眾的問題,是人們的價值、觀念、利益或生存條件受到了威脅而出現的問題。有時它也泛指那些人類社會存在的某種危機的困境。另外,實際存在的公共問題往往牽涉到較為廣泛的社會關系,甚至影響到為數眾多的民眾。(註:趙成根,《行政決策概論》[M].北京:北京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成人教育自編教材,44.)這種表述隱含著公共問題的某些基本特徵:
第一,公共問題具有影響的廣泛性。這集中地表現在:它超越了「私域」的范疇,並不僅僅影響單個的個人或團體,而將對多數或絕大多數人或團體產生普遍的影響。比如,污染控制、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弱勢群體(比如少數民族和婦女)的平等機會、產品的質量與安全等之所以被稱為公共問題,乃是因為它們影響了許多個體和團體的生活,並通常促使政府機構制定相應的公共政策(註:Rogene A.Buchholz,William D.Evans,Robert A.Wagley.Management Response to Pubic Issues:Concepts and Cases in Strategy Formulation [M].Printice-Hall,1985,1、8、6、7.)。同時,公共問題可能超越地域的限制,而對一國內部的公共生活產生相似的影響;它也可能超越國界的限制,而對人類的共同生活造成潛在或現實的影響。
第二,公共問題具有影響的不可分性(indivisible)和「社會共享性」(註:陳慶雲,《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J],中國行政管理,2000,8,31、32。)。這可以理解為:公共問題對所有個體或團體產生的影響都是相同的,沒有一個個體或團體可以置身於這些問題之外,它超越了人為的地理界限。比如,「大樓的景觀,無論被看作是『有益之物』或者是『有害之物』,也為其他人所提供,在通常情況下也無法實現排他。空氣、雜訊和水污染是『有害之物』,除非付出一定的代價,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或者避免;反之,當污染水平降低時,也不可能排除某個人,不讓其享受這一好處。」(註:邁克爾·麥金尼斯,《多中心體制與地方公共經濟》[M],毛壽龍、李梅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0,99-100.)換言之,公共問題既包括公益問題,也包含公害問題;它們使所有社會成員都潛在地共同受益或潛在地共同受其威脅。這樣,公共問題的存在就不僅僅是公眾主觀預期與客觀現實之間的差距問題了,而是公眾在客觀上潛在地、共同地受其影響;公共問題的解決也不是為了滿足公眾個人的利益需求,而是為了實現同樣具有社會共享性的公共利益(註:張慶東,《公共利益: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J],雲南行政學院學報,2001,4.)。
基於這些屬性,我們可以認為:公共問題是指社會成員在公共生活中共同受其廣泛影響,具有不可分性、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那些公共性社會問題。而公共性則是公共問題與社會問題相區別的最本質、最為內在的特性。
E. 簡述社會問題界定的基本要素
會問題(social problem),是社會學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指社會關系失調與否,影響社會成員的共同生活,破壞社會正常活動,妨礙社會協調發展的社會現象。不僅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狀況,還是人們主觀構造的產物;是被人們感知、察覺到的狀況;是由於價值、規范和利益沖突引起的,需要加以解決的狀況;是社會實際狀態與社會期望之間的差距。
F. 社會問題如何界定它的特徵有那些論述觀察和分析我國當前社會問題的背景。
當前,中國的人口問題是一個公認的社會問題,而在解放前和在六七十年代,還是被政府和公眾否認為社會問題的,那麼,中國人口問題是如何經歷 「社會問題化」這一過程的?界定條件和標準是什麼?界定主體是誰?「社會問題化」過程中有哪些影響因素?我們從中國人口的社會問題化過程能得到什麼啟示(例如,如何對待政府與專家系統在社會認定過程中的地位關系)? 本文正是通過研究中國人口由一種非社會問題的社會現象演變為一種社會問題為例,闡述社會問題化的條件、標准,社會問題化過程中諸種影響因素,及社會問題化過程中隱性社會問題向顯性社會問題的轉化。
G. 法律社會學與法理學對法理概念的解釋有什麼不同
法律社會學是將法律置於其社會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現象與其他社會現象的相互關系的一門社會學和法學之間的邊緣學科。法律社會學的研究有助於人們從社會整體觀念出發,認識法律的社會 基礎和社會作用,從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製作用解決社會問題。 20世紀初在西方興起的一門社會學分支學科,又稱法社會學。由於學科內支派繁多,對它尚無確切的定義。法律社會學可以看到社會條件、社會結構、政治結構乃至微觀上的個人的行動對法律的影響。很多問題都可以納入法律社會學的研究領域,如女權主義、同性戀問題,以及在國際交往中出現的不同社會的不同做法如對待安樂死的態度問題,西方由於基督教的傳統和某些技術問題而對安樂死相當慎重。(再如人工流產問題,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問題,等等。)我們僅僅通過概念法學的角度都很難理解這些問題。只有把部門法的邊界打破,把學科的邊界打破,問題才能達到很好的認識和解決。
法學又稱法律科學,是一切專門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的總稱。是我國法學體系中處於基礎理論地位的理論學科,它是系統闡述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從總體上來研究法和法律現實的一般規律,研究法的產生、本質、作用、發展等基本問題,研究法的創制和實施的一般理論,並著重研究我國社會主義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論問題的理論學科。
H. 艾滋病是醫學問題不是社會問題裡面的醫學問題的定義應該是什麼
你好。艾滋病如果只去看傳播途徑,他是一個社會問題。因為不論是性交、還是血液、母嬰這些傳播途徑都可以被對方作為社會問題來駁斥。
但如果我們再談他的病毒、他的確證、他的傳播條件。。。。。他就是醫學問題。因此,你需要准備的是專業知識,而不是常識性的。這樣就會把一個社會問題轉化為醫學問題為重點性!
I. 社會問題的含義及其特點
社會問題是社會學中一個常用概念與研究視角,從抽象意義上講,它是指實際條件和應有條件之間的偏差,或者是實際狀態與社會期望狀態之間的差距,而這種偏差往往會導致社會的緊張狀態,它超越了個人的范疇,牽涉到較為廣泛和復雜的社會關系。
社會問題是一種客觀存在,也是一種主觀定義,只有當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將其認定為社會問題時,它才成為社會問題被世人所注意。
一般公認的社會問題具有以下四個要素:它們對個人或社會造成物質或精神損害;它們觸犯了社會里一些權利集團的價值觀或准則;它們持續很長時間;由於處於不同社會地位的群體會做出不同評判,對它們的解決方案也往往多種多樣,因而在如何解決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
基於對社會問題的上述描述與定義,社會問題一般包含普遍性、特殊性、復雜性、潛伏性、破壞性等五個特點。
首先,針對社會問題存在的普遍性特點.無論在哪個社會、哪個社會的任何時期,社會問題都是普遍存在著的。因此存在社會問題並不可怕,也不能由此對社會的秩序,社會的健康發展產生懷疑。發現社會問題,正視社會問題才有利於促進社會的健康發展,
第二,針對社會問題存在的特殊性特點,社會問題在不同地域、不同時空下,表現出來的社會問題是不同的,具有地域性和歷史性的特點。
第三,針對社會問題存在的復雜性特點,任何社會現象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社會問題形成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也不是簡單的某個社會問題本身,而是與此相關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在解決社會問題時,不能短視,要通過現象看本質,挖掘某個具體社會問題背後的前因後果。
第四,針對社會問題存在的潛伏性特點。某個社會問題的突出是其它相關矛盾不斷積累的結果,因此某些社會問題可能不會一下顯現出來。
最後,針對社會問題存在的破壞性特點。破壞性是社會問題的基本特性,也是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