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幼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幼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2、國家現行兩種教師資格證制度,自主考試地區考生需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筆試學科和面試獲取幼兒教師資格證,國家統考地區考生需通過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兩門筆試科目和面試,才能獲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注意事項:
准備齊全考試證件,身份證和准考證要備齊,少了任何一個證件都不能進入考場。
答題工具:
准備充足的2B鉛筆、橡皮、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防止考試中出現意外,沒有辦法進行答題。
禁帶物品:
絕對不能將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如果這些物品被帶進考場,請將其關閉後裝進書包統一放到最前面指定位置。
『貳』 浙江幼兒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有哪些
凡浙江省內人員(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的社會人員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學生,以及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浙江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如下學歷要求:1.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011年及以前入學並取得畢業證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可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我省本、專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師范生可提前到畢業前第三學期)以及非浙江戶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符合浙江報考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內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浙江報名參加考試。
這是浙江報考幼兒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