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具備條件
⑴ 總會計師的任職要求是什麼
國家總會計師條例里說的是國有的,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從事單位會計主管工作或某個重要會計崗位不短於3年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不在設於其置位重疊的行政副置
總會計師是單位負責人提名財政部門任用,解聘同任用
⑵ 總會計師設置條件,什麼情況下應該設置總會計師
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可以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
⑶ 《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擔任總會計師,應當具備的什麼
《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擔任總會計師,應當具備的條件如下:
⑷ 單位總會計師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什麼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回,開辟財源,有效答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⑸ 總會計師的設置要求
我國1985年頒布實施的《會計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設置總會計師的專要求,充分肯定了屬總會計師制度,從而大大推動了我國總會計師制度的發展。1990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總會計師條例》。《條例》結合我國改革的新形勢、新要求,對總會計師的地位、職責、許可權、任免與獎懲作了完整、全面、系統、具體的規定,使我國總會計師制度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再次明確規定:「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可以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當然,這次修訂的《會計法》對設置總會計師的范圍又有了新的規定,即「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且是「必需設置總會計師」。
⑹ 擔任總會計師所必備的條件有哪些
總會計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
(二)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三)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後,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
(四)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掌握現代化管理的有關知識;
(五)具備本行業的基本業務知識,熟悉行業情況,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六)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⑺ 擔任總會計師 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
一、總會計師職責
總會計師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分工負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通過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為總會計師的高級管理人員。
總會計師工作職責是指總會計師在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以及企業投融資、擔保、大額資金使用、兼並重組等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中的職責。
二、擔任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類似職稱;
(三)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四)分管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或者在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任正職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國家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企業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較強組織領導能力,以及較強的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 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範本企業會計工作;
2、組織制定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確定企業財務會計管理體系;
2、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核算與管理,開展財務收支的分析、預測、計劃、控制和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
4、組織制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提出財會機構人員配備和考核方案;
5、組織企業會計誠信建設,依法組織編制和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6、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及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⑻ 請問總會計師CFO的任職資格,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工作經驗要豐富,一般要主管一個企業五年左右;
二,有會計師職稱,最好有高級會計師或者注冊會計師;
三,有廣泛的人脈,能協調好與稅務,銀行的關系;
有上面的條件,那就有希望了,好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