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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塵爆炸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2-01 16:33:58

❶ 煤塵爆炸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煤塵爆炸的4個基本條件:
1.煤塵的爆炸性
2.懸浮煤塵的
3.引燃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
4.一定濃度的氧氣

爆炸因素:
一、 煤的揮發分
煤塵爆炸的主要是在塵粒分解的可燃氣體(揮發分)中進行的,因此煤的揮發分數量的和質量是影響塵爆炸的最重要因素。一般說來,煤塵的可燃揮發分含量越高,爆炸性越強,即煤化作用程度低的煤,其煤塵爆炸性強,隨煤化作用程度的增高而爆炸性減弱。

二、 煤的灰分和水分
煤內有灰分是不燃性物質,能吸收能量,阻擋熱輻射,破壞鏈反應,降低煤塵的爆炸性。煤的灰分對爆炸性的影響還與揮分含量的多少有關,揮發分小於15%的煤塵,灰分的影響比較顯著,大於15%時,天然灰分對為塵的爆炸幾乎沒有影響。水分能降低煤塵的爆炸性,因為水的吸熱能力大,能促使細微塵粒聚結為較大的顆粒,減少塵粒的總表面積,同時還能降低落塵的飛揚能力。煤的天然灰分和水分都很低,降低煤塵爆炸性的作用不顯著,只有人為地摻入灰分(撒岩粉)或水分(灑水)才能防止煤塵的爆炸。

三、 煤塵粒度
粒度對爆炸性的影響極大。粒徑1mm以下我煤塵粒子都可能參與爆炸,而且爆炸的危險性隨粒度的減小而迅速增加,75μm以下的煤塵特別是30~75μm的煤塵爆炸性最強,因為單位質量煤塵位質量煤塵的粒度越小,總表面積及表面能越大,粒徑小於10μm後,煤塵爆炸性增強的趨勢變得平緩。煤塵粒度對爆炸壓力也有明顯的影響。煤炭科學研究院重慶分院的試驗。結果表明:在同一煤種不同粒度條件下,爆炸壓力隨粒度的減小而增高,爆炸范圍也隨之擴大,即爆炸性增強,粒度不同的煤塵引燃溫度煤塵燃溫度也不相同。煤塵粒度越小,所需引燃溫度越低,且火焰傳播速度也越快。

四、空氣中的瓦斯濃度
瓦斯參與使煤塵爆炸下限降低。隨著瓦斯濃度的增高,煤塵爆炸濃度下限急劇下降,這一點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應引起高度重視。一方面,煤塵爆炸往往是由瓦斯爆炸引起的;另一方面,有煤塵參與時,小規模的瓦斯爆炸可能演變為大規模的爆塵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嚴重的後果。

五、 空氣中氧的含量
空氣中氧的含量高時,點燃煤塵的溫度可以降低;氧的含量低時,點燃煤塵雲困難,當氧含量低於17%時,煤塵就不再爆炸。煤塵的爆炸壓力也隨空氣中含氧的多少而不同。含氧高,爆炸壓力高;含氧低,爆炸壓力低。

❷ 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條件是什麼

1、一定的氧氣(大於12%)
2、一定的瓦斯濃度(5%-16%
3、一定溫度的引火原(大於650度c)

❸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標準是什麼

煤礦粉塵預防措施及條列
煤礦井下粉塵綜合防治技術規范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煤礦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建國以來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職業危害的法律、法規,並採取有力措施,開展了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為了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但由於我國煤礦的生產作業條件普遍較差,粉塵濃度超標現象嚴重,接塵人員勞動防範意識不強,給國家、企業、職工及家庭生命財成非常嚴重的經濟損失,使得煤炭行業職業病形勢仍相當嚴峻。
⒈總體要求
一、採煤工作面應採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落煤時產塵點下風側10m—15m處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5%;支護時產塵點下風側10m—15m處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75%;放頂煤時產塵點下風側10m—15m處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75%;回風巷距離工作面10m—15m處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75%.
二、掘井工作面應採取綜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礦井的掘進司機工作點和機組後回風側產塵點下風側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5%;呼吸性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70%;其他礦井的掘進司機工作點和機組後回風側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90%;呼吸性粉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75%;鑽眼工作地點的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5%;呼吸性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0%;放炮15min後工作地點的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95%;呼吸性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0%。
三、錨噴作業應採取粉塵綜合治理,作業人員的工作點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5%。
四、井下煤倉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轉載及運輸環節應採取粉塵綜合治理措施,總粉塵降塵效率應大於或等於85%。
五、煤礦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塵裝置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並保證其正常運行。
六、個體防護: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個體防塵用具。
⒉粉塵治理
一、井下必須建立完善的符合要求的防塵供水系統:
①、永久性的防塵水池容量不小於200m3且貯水量不小於井下連續2h的用水量,並設有備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於永久性防水池的一半。
②、防塵水管應鋪設到所能產生粉塵和沉積的地點,並且在需要用水沖洗和噴霧的巷道內,每隔50m或100m安設一個三統及閥門
③、防塵用水系統中,選裝水質過濾裝置,懸浮物的含量不超過150mg\L粒徑不大於0.3mm,水的PH值應在6.0-9.5范圍內。
二、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後放媒口閘板必須關閉,並設置引水管。
三、對產生煤(岩)塵的地點應採取防塵措施
①、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採取濕式鑽眼、沖洗井壁和巷幫、水泡泥、爆破噴霧、裝煤(岩)灑水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範措施,凍結法鑿井和在遇水膨脹的岩層中不能採用濕式鑽眼時,可採用乾式鑽眼,但必須採用捕塵措施。
②、採煤工作面應有由國家認定的機構提供的煤層可注性鑒定報告,並應對可注水煤層採取注水防塵措施。
③、炮采工作面應採取濕式鑽研法,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後應沖洗煤避,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
④、液壓支架和放頂煤採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時同步噴霧。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降塵器。採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和降塵器構成綜合防塵系統。
⑤、採煤工作面回風巷應安設至少兩道風流凈化水幕,並宜採用自動控制風流凈化水幕。
⑥、井下煤倉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或降塵器,作業時進行噴霧降塵或用降塵器降塵。
⑦、在煤、岩層中鑽孔,應採取濕式鑽孔。煤(岩)與瓦斯突出煤層或軟煤層中瓦斯抽放鑽孔難以採取濕式鑽孔時,可採用乾式鑽孔,但必須採用捕塵、降塵措施,必要時必須採用降塵器降塵。
⑧、為提高防塵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塵劑。降塵劑必須保證無毒、無腐蝕無污染環境,並不影響煤質。
四、預先濕潤媒體:
①、煤層注水
a)注水過程中應進行流量及壓力的計量。
b)單孔注水總量應使該鑽孔預濕媒體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於或等於1.5%
c)封孔深度應保證注水過程中煤壁及鑽孔不滲水、漏水或跑水。
②、采空區注水:
當採用下行陷落法分層開采厚煤層時,可以採用在上一層的采空區內灌水,對下一層的媒體進行濕潤,開采近距離煤層群時,在層間沒有不透水岩層或夾矸的情況下也可以在上部煤層的采空區內灌水,對下部煤層進行濕潤。
五 、煤礦防塵用噴嘴應符合MT/T240的規定,降塵器應符合MT159的規定。
六 採煤防塵
①、綜采工作面防塵,採煤機割煤防塵
A、採煤機割煤必須進行噴霧並滿足以下要求:
a)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0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4.0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8.0MPa。噴霧系統應與採煤機聯動,工作免得高壓膠管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高壓膠管得來壓強度應大於噴霧泵站額定壓力的1.5倍。
b)泵站應設置兩台霧泵,一台使用,一台備用。
B、自移式液壓支架和放頂煤防塵,
液壓支架應自動噴霧降塵系統並滿足以下要求:
a)噴霧系統各部件的設置應可靠的防止砸壞措施,並便於從工作面一側進行安裝和維護。
b)液壓支架的噴霧系統,應安設向相鄰支架之間進行噴霧的噴嘴;採用放頂煤工藝時應安設向落煤窗口方向噴霧的噴嘴;噴霧壓力均不得小於1.5MPa
c)在靜壓供水的水壓達不到噴霧要求時,必須設置噴霧泵站,其供水壓力及流量必須與液壓支架噴霧參數相匹配。泵站應設置兩台霧泵,一台使用,一台備用。
②、炮采防塵
① 鑽眼應採取濕式作業,供水壓力為0.2MPa-1.0 MPa,耗水量為5Lmin-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狀。
② 炮眼內應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榮容量應為200ML-250ML
③ 放炮時應採用高壓噴霧等高效降塵措施,採用高壓噴霧降塵措施時,噴霧壓力不得小於8.0MPa
④ 在放炮前後宜沖洗煤壁、頂板並澆濕底板和落煤,在出煤過程中,宜邊出煤邊灑水。
七 掘進防塵
①、機掘作業的防塵
a)掘進機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0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1.5MPa
b)掘進機上噴霧系統的降塵效果達不到本標准(總體要求第2點)的要求時應採用除塵器抽塵凈化等高效防塵措施。
c)採用除塵器抽塵凈化措施時,應對含塵氣流進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塵向外擴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風應符合MT/T441的規定
②、炮掘作業防塵
a)鑽眼應採取濕式作業,供水壓力以3.0MPa左右為宜,但應低於風壓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為宜,以鑽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狀岩漿為准。
b)炮眼內應填塞自封是的水泥炮,水泥炮的裝填量應在一節級以上。
c)放炮前應對工作面30m范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清洗。
d)放炮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10m-15m地點安裝壓氣噴霧器或高壓噴霧降塵系統實行放炮噴霧。霧幕應覆蓋全斷面並在放炮後連續噴霧5min以上。當採用高壓噴霧降塵時,噴霧壓力不得小於8.0MPa
e)放炮後,裝煤(矸)前必需對距離工作面30m范圍內的巷道周邊和裝煤(矸)對灑水。在裝煤(矸)過程中,邊裝邊灑水,採用鏟斗裝煤(矸)機時,裝岩機應安裝自動或人工控制水閥的噴霧系統,實行裝煤(矸)噴霧。
③、通風防塵:掘進巷道排塵風速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④、其他防塵措施
a)、距離工作面50m內應設置一道自動通過控制風流凈化水幕。
b)、距離工作面20m范圍內的巷道,每班至少沖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應沖洗一次,並清除堆積浮煤
八、錨噴支護的防塵
①、打錨桿眼宜實施濕式鑽孔,採取有效防塵措施後可採用乾式鑽孔。
②、錨噴支護的防塵:
a)、打錨桿眼宜實施濕式鑽孔,採取有效的防塵措施後可採用乾式鑽孔。
b)、噴射機上料口及排氣口應配備捕塵除塵裝置。
c)、採用低風壓近距離的噴射工藝,其重點是控制一下參數:
輸料管長度 小於或等於50m
工作風壓 0.12—0.15MPa
噴射距離 0.4-0.8m
d)、距錨噴作業地點下風流方向100m內應設置兩道義上的風流凈化水幕,且噴射混泥土時工作地點應採用除塵器抽塵凈化。
九、轉載及運輸防塵
① 轉載點防塵
a)、轉載點落差宜小於或等於0.5 m,如超過0.5m,則必須安裝溜槽或導向板。
b)、各轉載點應實施噴霧降塵,或採用除塵器除塵。
c)、在裝煤點下風測20m內,必須設置一道風流凈化水幕。
② 運輸防塵
運輸巷內應設置自動控制風流凈化水幕。
3.粉塵檢測
一、煤礦粉塵濃度和游離SiO2含量測定應按GB5748規定的方法進行,粉塵粒度分布測定應按MMT422規定的方法進行。
二、煤礦使用的粉塵檢測儀器儀表,必須具有有效的計量檢驗合格證。
三、井下主要接塵人員應配戴個體粉塵采樣器,並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四、各礦測塵部門必須根據本礦的生產情況配備足夠數量且經培訓合格的測塵人員:每個采區至少一人。
五、煤礦井下粉塵測定時間
①、對井下每個測塵點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定兩次。
②、採掘工作面每月應該進行一次全工作班連續粉塵測定。
③、粉塵粒度分布每半年測定一次,採掘工作面有變動時,應及時進行游離SiO2測定。
④、粉塵中游離的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⑤、煤礦粉塵濃度測定結果按季度綜合上報主管部門。
⑥、採掘工作面回風應安設粉塵濃度感測器進行粉塵濃度連續監測。
六、礦井井上下作業場所測塵點的選擇和布置
礦井上下作業場所測沉澱的選擇和布置應符合表一1的規定。

表1煤礦井上下作業場所測塵點的選擇和布置要求
類別 生產工藝 測塵點布置
採掘工作面 1.採掘機割煤
2.移架
3.放頂煤
4.風鎬落煤、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
5.工作面巷道鑽孔鑽機
6.電煤鑽鑽眼
7.回柱放頂、移刮板運輸機
8.落煤層工作面風鎬和手工落煤
9.薄煤層刨煤機落煤
10.刨煤機司機操作刨煤機
11.倒台階工作面風鎬落煤
12.掩護支架工作面風鎬落煤
13.工作面多工序同時作業
14.採煤工作面同時作業
15.帶式運輸機作業
16.工作面回風巷 採煤機回風側10m—15m
司機工作地點
司機工作地點
司機工作地點
一人作業,在其回風巷3m處,多人作業,在最後一人會風側3m出
打鑽地點回風側3m—5m處
操作人員回風側3m—5m處
工作人員工作范圍
作業人員回風側3m—5m處
工作面作業人員回風側3m—6m處
司機工作地回風側3m—5m處
作業人員回風側3m—5m處
作業人員回風側3m—5m處
回風巷內距工作面端頭10m—15m處
放炮後工人已經進入工作面開始作業前在工人作業的地點
轉載點回風側m—10m
距工面端頭15m—20m
採掘工作面 1.掘進機作業
2.機械裝岩
3.人工裝岩
4風鑽鑽眼
5.電煤鑽鑽眼
6.鑽眼與裝岩機同時作業
7.砌碹
8.抽出式通風
9.切割聯絡眼作業
10.刷幫作業
11.挑頂作業
12.拉底作業
13.工作面放炮作業 機組後4m—5m處的回風側
司機工作地點
在未安設風筒的巷道一側,距裝岩機4m—5m處的會風流中
在未安設風筒的巷道一側,距礦車4m—5m處的會風流中
距作業點4m—5m巷道中部
距作業點4m—5m巷道中部
距裝岩機回風側3m—5m巷道中部
在作業人員的活動范圍內
在距作業點回風側4m—5m處
在距作業點回風側4m—5m處
在距作業點回風側4m—5m處
放炮工人在工作面開始作業前的地點
錨噴 ⒈鑽眼作業
⒉打錨桿作業
⒊噴漿
⒋攪拌上料
⒌裝卸料
⒍帶式輸送機 工人操作地點回風側5m—10m處
工人操作地點回風側5m—10m處
工人操作地點回風側5m—10m處
工人操作地點回風側5m—10m處
工人操作地點回風側5m—10m處
轉載地點回風側5m—10m處

轉載點 1. 刮板運輸機
2. 帶式運輸機作業
3. 裝煤岩點及翻罐籠
4. 翻罐籠及溜煤口司機進行翻罐籠和放煤作業
5. 人工裝卸材料 1. 距兩台輸送機轉載點回風側5m—10m處
2. 距兩台輸送機轉載點回風側5m—10m處
3. 塵源回風側5m—10m處
4. 司機工作地點
5. 作業人員工作地點
井下其他場所 1. 地質刻槽
2. 巷道內維修作業
3. 材料庫、配電室、水泵房、機電硐室等處工人作業 1. 作業人員回風側3m—5m處
2. 作業人員回風側3m—5m處
3. 作業人員回和活動范圍

4.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
一、新礦井的地質精查報告中,必須有所有煤層煤塵爆炸性鑒定資料。生產礦井每延伸一個水平,應進行一次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煤塵的爆炸性鑒定由國家授權單位為按MT78規定進行,鑒定結果必須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二、礦井每年應制定綜合防治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礦井應每周至少價差一次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煤層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採煤工作面間,煤層掘進巷道同於相連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
必須及時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掃或沖洗沉澱煤塵,每年應至少一次對主要進風大巷進行刷漿。
四、預防煤塵爆炸
①、井下運輸機巷道、轉載點附近、翻罐籠附近和裝車站附近等地點的沉積煤塵應定期進行清掃,清掃周期有過礦總工制定,並將堆積的煤塵和浮煤清除。
②、對煤塵沉積強度較大的巷道,可採取水沖洗的方法、沖洗的周期應根據煤塵的沉積強度及煤塵的爆炸下限濃度確定,在距離塵源30m的范圍內,沉積強度大的地點,應每班或每日沖洗一次;距離塵源較遠的或沉積強度較小的巷道,可幾天或一天沖洗一次;運輸大巷可半月或一月沖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須定期清掃或沖洗煤塵,並清除堆積的煤塵,清掃或具體沖洗周期有總工程師決定。
③、巷道內設置了隔爆棚,也應按下列規定撒岩粉: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頂、幫、底以及背板後暴露處都應岩粉覆蓋;
b)、巷道內的煤塵和岩粉的混合粉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於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則混合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於90%;
c)、撒布岩粉巷道長度,不得小於300m,如果巷道長度低於300m時,全部巷道都應撒布岩粉;
d)、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計算:
e)、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過5%;
2.)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過10%;
3.)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4.)岩粉的粒度必須全部通過50目篩小於0.3mm),其中70%以上通過200目篩(小於0.075mm),一般採用石灰石岩粉;
f)撒布岩粉的巷道,應遵守下列規定定期進行檢查:
1.)在距離采、掘工作面300mm以內的巷道每月取樣一次;
2.)每隔300m為一個采樣段,每段內設5個采樣帶,帶間距約50m。每個采樣帶在巷道兩幫頂底板周邊采樣,取樣帶寬0.2m;
3.)將每個取樣帶內的全部粉塵分別收集起來,除去大於1mm粒徑的粉塵;
4.)化驗室應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總工程師,如果不燃物組分低於規定,則該巷道應重新撒布岩粉。
五、隔絕煤塵爆炸
①、主要採用被動式隔爆水棚(或岩粉棚)也可採用自動隔爆裝置隔絕煤塵爆炸的傳播。隔爆棚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隔爆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要隔爆棚應在下列巷道設置:
a)、礦井兩翼與井筒向聯通的主要大巷;
b)、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
c)、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輔助隔爆棚應在下列巷道中設置:
a)、採煤工作面進風、回風巷道;
b)、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巷掘進巷道;
c)、採取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②、水棚
a)、水棚包括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須符合MT157的規定,水袋宜作為輔助隔爆水棚。
b)、水棚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各自的設置地點見4. 下五、下①、條,按布置方式又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為輔助水棚。
c)、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主要水棚不小於400L/m2,輔助水棚不小於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區所佔巷道的空間體積計算,不小於水棚不小於1.2L/m2
d)、水棚的巷道設置位置:
 水棚應設置在直線巷道內;
 水棚與巷道交叉口、轉彎處的距離須保持50m—75m,與風門的距離應大於25m;
 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m—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m—60m;
 在應設輔助隔爆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每組距離不大於200m
e)、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間長度:
 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m—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槽(袋)組的間距為10m—30。
 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間長度不小於30m,集中式輔助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0m。
f)、水棚的安裝方式:
 水棚的安裝方式,即可採用掉掛式或上托式,也可採用混合式;
 水袋(棚)安裝方式的原則是當受到爆炸沖擊力時,水袋中的水容易潑出;
 水袋(棚)的必須之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斷面S<10m2時,nB/L×100≥35%;
斷面S<12m2時,nB/L×100≥60%;
斷面S<12m2時,nB/L×100≥65%;
g)、水棚的管理:
 要經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規定的水量
 每半個月檢查一次。
③ 岩粉棚
a)、岩粉棚分為重型岩粉棚和輕型岩粉棚,重型岩粉棚作為主要岩粉棚,輕型岩粉棚作為輔助岩粉棚。
b)、岩粉棚的岩粉用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主要岩粉棚為400kg/m2, 輔助岩粉棚為200kg/m2,
c)、岩粉棚及岩粉棚架的結構及其參數:
 岩粉棚的寬度為100mm—150mm;岩粉棚長度:重型棚為350m—500mm,輕型棚為≤350mm
 堆積岩粉的板與兩側支柱(或兩幫)之間的間隙不得小於50mm;
 岩粉板面距頂梁(或頂板)之間的距離為250mm—300mm,使堆積岩粉的頂部與頂梁(或頂板)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mm
 岩粉棚的排間距離:重型棚1.2m--3.0m,輕型棚為1.0m--2.0m;
 岩粉棚與工作面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m--300m之間;
 岩粉棚不得用鐵絲或鐵釘固定;
 岩粉棚上的岩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如果岩粉受到潮濕、變硬則應立即及更換,如果岩粉的量減少,則應立即補充,如果在岩粉表面沉積有煤塵則應將加以清除。
六、在煤和半煤岩掘進巷道中,可採用自動隔爆裝置,根據選用的自動隔爆裝置性能進行布置原裝。自動隔爆裝置必須符合MT694的規定。

❹ 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安裝局部通風機應遵循哪些條件

一、填空題(40題,每題2空)1、國家和煤礦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2、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後,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採取臨時支護措施。3、在傾斜巷道中修護時,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4、打錨桿眼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5、採用人工上料噴射機噴射混凝土、沙漿時,必須採用(潮料),並使用除塵機對上料口、余氣口除塵。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勞動保護)用品。6、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7、開鑿或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設置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8、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9、電雷管必須由葯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10、(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三大規程在煤礦生產中具有同等重要和並列平等的關系。11、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12、安全員必須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生產現場和作業場所,有權令其(整改),限期解決,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生產,撤出人員)。13、「一炮三檢」是指(裝葯前)、(放炮前)、放炮後,分別檢查風流中的瓦斯。14、採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15、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16、在同一採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採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17、採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18、斜巷施工期間兼做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米)設置躲避硐並設(紅燈)。19、在綜合機械化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20、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葯)和煤礦許用(電雷管)21、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22、爆破地點(20)米內,當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嚴禁裝葯、放炮。23、井下放炮,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時間,方可放炮。24、正常情況下,炮眼深度小於0.6m不許(裝葯)、(放炮)。25、炮眼深度為0.6~1.0m時,封泥長度不得炮眼長度的(1/2);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26、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27、28、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採掘工作面,應採用(毫秒爆破)。在採煤工作面,可以(分組)裝葯,但一組裝葯必須一次起爆。29、爆破後,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30、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31、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32、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特殊情況下,在採取安全措施後,可不受此限。33、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34、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後,附近(20m)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35、裝葯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採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36、電雷管插入葯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葯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37、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葯)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38、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39、採掘工作面各種移動式採掘機械的橡套電纜,必須嚴加保護,避免(水淋)、(撞擊)、擠壓和炮崩。每班必須進行檢查,發現損傷,及時處理。40、採掘工作面的移動式機器,每班工作結束後和司機離開機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並打開(離合器)。二、選擇題(40題,3選1)1、瓦斯爆炸的濃度為AA、5—16%B、5—20%C、3—18%2、煤礦井下有煤油、汽油等異常氣味,則可能發生CA、冒頂B、透水C、煤炭自燃3、採掘工作面的氣溫超過C℃時,必須停止工作。A、26B、28C、304.採掘工作面進風流中氧氣所佔的體積百分比不得低於B。A、20.96%B20%C18%5.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C。A2mB5mC10m6.礦井火災的遇難人員中有90%以上是因A中毒而死亡。A、COB、CO2C、CH47、徐礦集團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范規定錨桿角度允許偏差A。A:±5°;B:±10°;C:±15°8、徐礦集團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范規定錨桿間距、排距允許偏差A。A:±50mm;B:±100mm;C:±150mm9、煤礦把礦井什麼氣體稱瓦斯B。A:二氧化碳;B:沼氣;C:一氧化碳10、掘進工作面回風巷道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B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A:1%;B:1.5%;C:2%11、掘進工作面的供風量是每人每分鍾不得低於C。A:5m3/min;B:4.5m3/min;C:4m3/min12、為了提高爆破效果和保證安全爆破,炮眼裝葯後必須填裝C。A:岩石小塊;B:小木塊;C:炮泥13、放炮工作必須由具有一定採掘經驗並B人員來擔任。A:具有班長身份的;B:經過專門訓練的;C:懂一些爆破理論的14、爆破圖表應包括C,炮眼布置參數和裝葯參數,主要爆破條件和經濟技術指標等。A:局部巷道布置圖;B:炮眼裝葯結構圖;C:炮眼布置圖15、徐礦集團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范規定預應力錨索之間允許偏差是C。A:±50mm;B:±100mm;C:±150mm;16、正向爆破是將引葯放在什麼位置A。A:引葯位於頂部;B:引葯位於中間;C:引葯位於底部17、掘進質量標准化規定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傾、後仰偏差值優良品是在B以內。A:±1°;B:±0.5°;C:±1.5°18、採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於A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A:0.5m3;B:1.5m3;C:2m319、局部通風機安裝要穩固,離地高度大於B。A:0.5m;B:0.3m;C:0.6m20、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前、後各A以內的地點需測定甲烷及二氧化碳。A:10m;B:15m;C:20m21、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B。A:15m;B:10m;C:8m22、高瓦斯礦井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B次。A:2;B:3;C:423、兩個炮掘工作面相距B時,要停止一頭掘進,並做好調整通風系統准備工作。A:15m;B:20m;C:25m24、深孔爆破時,炮眼封泥長度B。A:<0.3m;B:>1m;C:孔深的1/225、採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A個暢通的安全出口,分別通向進風巷和回風巷。A:2;B:3;C:426、綜采工作面兩道出口在20M范圍內的高度不得低於Bm。A:1.5;B;1.8;C:2.027、工作面柱徑為100mm的單體液壓支柱,其初撐力不得小於BKN。A:80;B:90;C:10028、工作面單體支柱鑽底量不得超過Cmm。A:200B:150C:10029、採煤工作面兩道出口超前支護距離不得小於Bm。A:10B:20C:4030、綜采工作面傾角大於A度時,支架必須採取防倒、防滑措施。A:15B:20C:2531、採煤工作面分段拉茬回料距離不得小於Am。A:15B:20C:1032、採煤工作面兩道出口20m,必須有B以上人行道。A.0.5mB.0.7mC.1m33、鉸接頂梁的梁端到煤壁的距離(即端面距)≤Cmm。A.100B.200C.30034、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B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斷電處理。A.15mB.20mC.25m35、《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採掘工作面應實行B通風。A、串聯B、獨立C、擴散36、煤電鑽綜保裝置應每B試驗一次。A.每天B.每班C.每周37、爆破地點附近B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A.15mB.20mC.30m38、工作面基本支柱要成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Bmm。A:50B:100C:15039、巷道坡度大於B時嚴禁人力推車。A.5‰B.7‰C.10‰40、一般情況下,炮眼深度小於B時,不得裝葯放炮。A、0.3m;B、0.6m;C、1.0m三、判斷題(40題)1、在處理重大緊急事故時可以違章指揮。(×)2、頂板事故是指採煤工作面發生的冒頂事故。(×)3、液壓支架初撐力大小對工作面頂板的離層和下沉程度沒有任何影響。(×)4、為防止炮煙熏人,放炮後至少要待吹散炮煙後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5、採煤工作面傘檐超過規定時不準裝葯放炮.(√)6、放炮工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7、工作面內空載支柱即視為失效支柱.(√)8、井下空氣中氧的含量不低於20%。(√)9、風門是不讓風流通過的通風設施。(√)10、炮眼深度小於0.5m時,不得裝葯放炮。(×)11、刮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必須打牢錨固支柱.(√)12、瓦斯湧出量很小的礦井,完全沒有必要對礦井進行通風。(×)13、塵肺病的發生完全是由於個人不良衛生習慣引起的。(×)14、串聯通風是低瓦斯礦井應該首先選用的通風方法。(×)15、為提高滅火速度,應將水流直射火源中心。(×)16、過濾式自救器主要是用來過濾爆炸或火災事故中的一氧化碳氣體的。(√)17、裝泥時必須用炮棍將炮眼中的炸葯搗實。(×)18、單體支柱的初撐力是指支柱剛架設時對頂板的主動撐力。(√)19、綜采工作面采高≥3m或片幫嚴重時,支架必須有護幫板(√)20、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層,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採用串聯通風。(√)21、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22、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煤粉封實。(×)23、礦塵不一定具有爆炸性。(√)24、採煤工作面可實行一次裝葯分次放炮。(×)25、採煤工作面只要有滿足工作面支護要求的支柱,不需要備用支柱。(×)26、採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如出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汽時,即可判斷有突水預兆。(√)27、可以在一個工作面使用兩台放炮器同時放炮。(×)28、採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29、在頂板完整的情況下,放炮倒棚後可以不進行處理,繼續放炮。(×)30、在傾角較小的採煤工作面,支柱不需要採取防倒措施。(×)31、井下火災全是由於煤層自燃而引起的。(×)32、掘進工作面鑽眼爆破,不鑽掏槽眼一樣掘進。(×)33、砂子和粘土的混合物做炮泥最好。(√)34、推車經過彎道、道岔口、下坡道、風門等地點時要大聲喊話,並注意不要將手伸出車外邊,推車要往前看,防止碰人。(√)35、《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36、光面爆破的周邊眼布置是圍岩越軟,周邊眼間距越大。(×)37、作業規程是操作規程的一部分。(×)38、井下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許濃度可以超過0.0024%。(×)39、掘進巷道處理大塊岩石時,可以放糊炮。40、傾斜巷道的棚子必須保持足夠的迎山角。(√)四、簡答題(16題)1、採煤工作面發生局部冒頂事故的原因有哪些?答:(1)采空區頂板垮落不好,懸頂面積過大;(2)頂板中存在斷層、裂隙、層理等地質構造;(3)回柱操作順序不合理;(4)工作面支護質量不好;(5)在遇到未預見的地質構造時,沒有採取有效措施;(6)煤壁區支護不及時或放炮重倒棚;(7)工作面出口處控頂面積大,壓力集中;(8)使用金屬網的大工作面在回柱放頂時,網上的大塊岩石滾動而推倒支柱。2、對事故處理要做到哪「四不放過」?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3、人力推車應遵循哪些規定?答:1、一人只准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2、推車人必須備有礦燈,在照明不足的區段,應將礦燈掛在礦車行進方向的前端。3、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發現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峒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4、嚴禁放飛車4、採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幫有哪些安全技術措施?答:(1)工作面煤壁應采直、采齊,及時打好貼幫支柱,減少頂板對煤壁的壓力;(2)采高大、煤質松軟時,除打好貼幫柱外,還應進行背幫;(3)合理進行放炮,必要時以鎬助炮,(4)要及時進行支護;(5)煤壁不得留有傘檐;(6)採用煤壁固化技術。5、什麼是串聯通風?有哪些危害?答:指採掘工作面的回風流又進入其他採掘工作面的通風方式。(1)被串聯的採掘工作面空氣質量不能保證;(2)風阻大。影響工作面供風量;(3)一旦發生通防事故,容易使災情范圍擴大;(4)風量不易調節。6、什麼是局部瓦斯積聚?採煤工作面哪些地點容易出現瓦斯積聚?答:在巷道頂部空間、盲巷、獨頭巷道以及風流達不到的其他地點,出現瓦斯濃度在2%以上,體積在0.5M3以上的現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附近、頂板冒落空洞內和採煤機附近。7、礦井採取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哪些?答:(1)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2)進行煤層注水;(3)噴霧灑水(4)風流凈化;(5)放炮用水炮泥;(6)沖洗巷幫;(7)濕式打眼;(8)采空區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個人防護。8、安全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則?答: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3、專管群治全員管理的原則;4、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9、試闡述煤礦安全檢查員,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作用。答:1)及早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為。2)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本質安全程度。3)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4)發現潛在危險,制定防範措施。5)及時發現並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6)結合實際,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10、用水滅火的注意事項是什麼?答:1、應有充足的水量;2、應從火源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3、應保持正常通風;4、用水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5、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6、滅火人員應站在進風側;7、滅火過程中應派專人隨時檢查瓦斯和一氧化碳含量。11、什麼叫循環風?有什麼危害?答:局部通風機的回風,部分或全部再回入同一局部通風機的進風流中,叫循環風。回風流中含有礦塵和一定濃度的瓦斯,當循環地進入工作面時,不但不能稀釋工作面的礦塵和瓦斯濃度,反而和逐漸增加,使礦塵和瓦斯濃度超限,這樣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必須防止循環風的發生。12、煤礦安全檢查員有哪些權利?應履行哪些義務?答:1)實地檢查權。2)詢問權。3)查閱資料權。4)處置權。5)上告權。1)開展安全檢查活動時出示證件,向被檢查者證實自己的身份。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不循私情。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業有關保密資料。4)為檢舉和舉報人員保密。對檢舉、舉報人員以及反映了不宜公開情況的被詢問人的姓名等有關情況,要嚴守秘密。5)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要公正廉潔,克已奉公。13、什麼情況下不準裝葯、放炮?答:1、掘進工作面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堆積規定,沒有前探支架,空頂作業時。2、距離工作面10m以內的巷道中,有崩倒、崩壞的支架且尚未修復、未加固時。3、裝葯前、放炮前,未檢查瓦斯,放炮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4、在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面達1/3以上時。5、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低、炮眼出水、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等情況時。6、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線不符合規定時。7、聯線人未回到安全地點、警戒人沒設好、放炮母線長度不夠時。8、透老空、過斷層冒頂、貫通掘進無安全措施時。14、什麼是「三人連鎖放炮製」?答:三人連鎖放炮製是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後起先放炮。放炮後三牌各歸原主。15、《煤礦安全規程》對掘進工作面回風流的瓦斯濃度是怎樣規定的?答:采區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16、對局部通風機有哪些要求?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掘進巷道應採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採用擴散通風。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器設備,必須有風電閉鎖裝置。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行時,應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可採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採用與採煤工作面分開供電。以上是我收集的資料!但是不曉得會不會出這些題目,建議你多看點其他資料這個問題,您也可以移步採石場設備網來獲得相關信息。參考資料:網路一下:採石場設備網

❺ 煤礦職業病應急救援設施

您好,煙台奧普礦山機械為您提供相應的煤礦井下作業以及職業病的防護和應急救援措施相關的內容,但是再好的救援也抵不上好的防護,希望您在學習應急措施的同時更多的注重防護才是。
第一節 自救器與避難硐室
一、 自救器及其使用:
《規程》規定: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種個人呼吸保障裝置。當井下發生火災、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時,井下人員佩戴自救器可有效的防止中毒或窒息。
自救器分為過濾式和隔離式兩類。隔離式的自救器根據氧氣來源不同又分為化學氧自救器和壓縮氧自救器。
(一) 過濾式自救器
1、 用途和適用條件:
用於煤礦井下發生火災或瓦斯煤塵爆炸時,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呼吸保護裝置。(僅能防護一氧化碳一種氣體,對其他毒氣不起防護作用)。其適用條件是:災區空氣中的氧濃度不低於18%和一氧化碳濃度不高於1.5%,過濾式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且不能重復使用。
2、 過濾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掀開保護罩
②、 用拇指掀起紅色開啟扳手,拉斷封印條,扔掉封口袋。
③、 去掉上外殼,抓住頭帶取出濾毒罐,丟掉下外殼。
④、 拉起鼻夾,將口具放入嘴內,使口具片完全含在嘴唇與牙齒之間,牙齒咬住牙墊,緊閉嘴唇。
⑤、 兩手拉開鼻夾,夾在鼻子的兩側,開始用嘴呼吸。
⑥、 取下礦燈帽,帶好頭帶,戴上礦燈帽,開始撤出災區。
3、 使用過濾式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在井下工作,當發現有火災或瓦斯爆炸現象時,必須立即佩戴自救器,撤離現場。
②. 必須佩戴到安全地帶,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乾熱感覺難受而取下自救器鼻夾和口具。
③. 佩戴自救器撤離時,要勻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勻。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夾和口具或通過口具講話。
(二) 隔離式自救器—化學氧自救器
1、 化學氧自救器的用途
化學氧自救器是利用化學生氧物質產生氧氣,供礦工從災區撤退脫險用的呼吸保護器。它可以在缺氧或含有有毒氣體的環境中使用。
化學氧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復使用。
2、 化學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扯下保護帶。
②、用拇指掀起紅色扳手,拉斷封印條。
③、去掉上外殼,抓住頭帶取出呼吸保護器,丟掉下外殼。
④、拔掉口具塞,拉起鼻夾,將口具放在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
⑤、向自救器內呼氣,使氣囊鼓起。(有啟動環的化學氧自救器,可直接拉啟動環,將啟動針拉出,氣囊會自動鼓起)。
⑥ 、兩手拉開鼻夾,夾在鼻子的兩側,開始用嘴呼吸。
⑦、取下礦燈帽,帶好頭帶,戴上礦燈帽,開始撤出災區。
3、 使用化學氧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佩戴時,拔掉口具塞,整理氣囊,戴好自救器,第一口氣向自救器內吹氣,然後夾上鼻夾,做快速,短促的呼吸。
②. 佩戴自救器撤離災區時,要冷靜沉著,步行速度根據情況可稍快或稍慢,但不要過分急跑。
③. 在逃生過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夾戴好,保持不漏氣,禁止取下鼻塞、口具或通過口具講話。
④. 吸氣時,感覺比吸外界空氣乾熱一點,屬自救器正常工作。
⑤. 當發現自救器氣囊體積癟而不鼓,漸漸縮小時,表明自救器有效使用時間已接近終點。
(三) 隔離式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
1、壓縮氧自救器的特點及用途
①. 壓縮氧自救器是指利用壓縮氧氣供氧的自救器。可反復多次使用。每次使用後只需更換新的吸收二氧化碳的氫氧化鈣和重新充裝氧氣即可重復使用。
②. 壓縮氧自救器主要用於煤礦井下發生缺氧或在有毒有害氣體環境下礦工的自身逃生,也可供救護隊員在缺氧和有毒有害環境下工作時使用。
2、壓縮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攜帶時應斜跨在肩上。
②.使用時先打開外殼封口帶扳把。
③. 打開上蓋,然後左手抓住氧氣瓶,右手用力向上提上蓋,此時氧氣瓶開關即自動打開,隨後將主機從下殼中拖出。
④. 摘下帽子,挎上挎帶。
⑤. 拔開口具塞,將口具放入嘴內,牙齒咬住牙墊。
⑥. 將鼻夾夾在鼻子上,開始呼吸。
⑦. 在呼吸的同時,按動補給按鈕,大約1—2S,氣囊充滿後,立即停止。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囊空癟,供氣不足時,可按上述方法操作。
⑧. 掛上腰口,即可使用。
4、 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高壓氧氣瓶儲裝20Mpa的氧氣,攜帶過程中要防止撞擊,磕碰和摔落也不許當坐墊使用。
②. 攜帶過程中嚴禁開啟扳把。
③. 佩戴壓縮氧自救器撤離時,嚴禁摘掉口具、鼻夾或通過口具講話。
二、 避難硐室:
避難硐室:是指供礦工在遇到事故無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設施。分永久和臨時避難硐室兩種。
第二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
一、井下發生災害時礦工自救與互救的原則:
1 礦工自救的原則:
礦工自救的原則是:滅、護、撤、躲、報。
(1) 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2) 護:當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時,及時進行個人安全防護。如:佩戴自救器等。
(3) 撤:當災區現場不具備處理事故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選擇安全的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4) 躲:當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築的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地點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築臨時避難硐室。
(5) 報:立即向現場領導報告或通過電話或其他方法向礦調度室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遇險人數及災害情況等情況。
1.礦工互救的原則:
(1) 對心跳、呼吸驟停的傷員,必須先復甦後搬運。
(2) 對出血的傷員,必須先止血後搬運。
(3) 對骨折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後搬運。
一.井下發生災害事故時的基本行動原則和組織救災要求:
(一)、基本行動原則:
1、及時報告災情:2、積極搶救:3、安全撤離:4、妥善避災:
(二)、組織救災的要求:
事故發生後,現場負責人(區隊長、班組長、幹部、有經驗的老工人、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等)要充分發揮高度政治責任心的作用,勇敢的擔負起現場救災的職責,同時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 認真組織② 沉著冷靜③ 遵循原則(即基本行動原則)④ 隨機應變⑤ 及時聯絡⑥ 團結互助

三 、井下發生各類災害事故時,自救與互救措施
(一)、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防止瓦斯與煤塵爆炸時遭受傷害的措施:
①.背靠空氣顫動的方向,俯卧倒地。
②.要憋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最好用水浸濕)捂住口鼻,防火焰吸入肺部,盡量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皮膚的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
③.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
④ .迅速撤離災區。
⑤.若實在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盡快在附近找一個(或建一個)避難硐室躲避待救。
3、掘進工作面瓦斯與煤塵爆炸後礦工的自救互救措施:
(1) 如果發生小型爆炸,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壞,遇險礦工未受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迅速撤出受災巷道到達新鮮風流中。對於附近的傷員,要協助戴好自救器,幫助其撤出危險區。對不能行走的傷員,離新鮮風流30—50m范圍內,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若距離遠,只能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後,要立即報告調度室。
(2) 如果發生大型爆炸,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想法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下,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等待救助,並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對受傷嚴重的礦工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卧待救,並利用壓風管道,風筒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3、採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後礦工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1) 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垮落堵死,通風系統破壞不大,採煤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應迎風撤出災區,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盡快進入進風側。
(2)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一氧化碳和有害氣體大量積聚時,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為此在爆炸後,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短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時,首先要戴好自救器,並幫助重傷人員在較安全地點待救。並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臨時避難場所,並在外懸掛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在避難場所靜卧待救。
(二)、煤與瓦斯突出時的自救與互救
1、發現突出預兆後現場人員的避災措施:
①.采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速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要快速打開隔離式自救器並佩戴好,迎著新鮮風流向外撤。
②.掘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必須迅速撤到防突風門之外,並關好防突風門。
2、發生突出事故後現場人員的避災措施:
一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立即打開並佩戴好自救器,迅速外撤。
(三)、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規程》規定: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准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① 要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范圍、巷道等情況,並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② 撤退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亂跑,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
③ 位於火源進風側或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1、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撤到安全地點。
2、撤退時行動要果斷,要快而不亂,同時要隨時注意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
3、無論是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可能造成的危害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或選擇合適的地點就地利用現場條件構築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災自救。
(四)、礦井透水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現場人員發現透水事故時,在報告調度室的同時,應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所有人員,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規定的路線撤出災區。
1、透水後現場人員撤退時的注意事項:
①.透水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地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②.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件,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並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③.如果透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時,應留設指示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⑤.如果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的在獨頭上山工作面躲避,等待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
(五)、冒頂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採煤工作面冒頂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② 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
③ 遇險後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④ 遇險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⑤ 遇險人員要積極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
2、獨頭巷道迎頭冒頂被堵人員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發生的災害,切忌驚慌失措,應在班、組長組織指揮下,團結協作,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做好較長時間的避災准備。
② 有電話時,應立即打電話報告災情,遇險人數和採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應敲擊鋼軌、管道、岩石,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間斷發出),以便外部人員搶救。
③ 加固冒落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護,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
④ 有壓風管應打開,給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並稀釋被堵空間的瓦斯濃度。
第三節 創傷急救
一、現場創傷急救技術:
包括人工呼吸、心臟復甦、止血、創傷包紮、骨折臨時固定和傷員搬運等。
(一)、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適用於觸電休克、溺水、有害氣體中毒、窒息或外傷窒息等引起的呼吸停止,假死狀態的患者。
在實施人工呼吸前,要先將傷員運送到安全,通風良好的地點並將傷員領口解開,放鬆腰帶,注意保持體溫,腰背部墊上軟的衣物等。應先清除口中贓物,把舌頭拉出或壓住,防止堵住喉嚨,妨礙呼吸。各種有效的人工呼吸必須在呼吸道暢通的前提下進行。人工呼吸常用方法有口對口吹氣法,仰卧壓胸法和俯卧壓背法三種。
① 口對口吹氣法:每分鍾吹氣14—16次,吹氣時切勿過猛,過短,也不宜過長,以佔一次呼吸周期的1/3為宜。
② 仰卧壓胸法:每分鍾壓16—20次。
此法不適用於胸部外傷或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中毒者。
③ 俯卧壓背法:
與仰卧壓胸法的操作大致相同,只是傷員俯卧。
(二)、心臟復甦:
1、心前區叩擊術
2、胸外心臟按壓術:按壓次數以每分鍾60—80次為宜。
(三)、止血:
常用的暫時性的止血方法有五種:
1.指壓止血法
2.加墊屈肢止血法
3.加壓包紮止血法
4.止血帶止血法
5.絞緊止血法
(四) 創傷包紮:
創傷包紮的目的:保持傷口和創面,減少感染,減輕痛苦。
1、 布條包紮法
2、 毛巾包紮法
3、包紮時應注意的事項:
① 包紮時,應做到動作迅速敏捷,不可觸碰傷口,以免引起出血,疼痛和感染。
② 不能用井下的污水沖洗傷口,傷口表面異物應去除,但深部異物需送醫院取出,防止重復感染。
③ 包紮動作要輕柔,松緊度要適宜,綳扎部位應維持在功能位置。
④ 脫出的內臟不可拿回傷口,以免造成體腔內感染。
⑤ 包紮范圍應超出傷口邊緣5—250px。
(五)、骨折臨時固定:
骨折固定可減輕傷員的疼痛,可防止骨折端移位而刺傷臨近的組織、血管和神經,也是防止創傷和休克的有效急救措施。
(六)、傷員搬運:
轉運傷員要盡量做到輕、穩、快,沒有經過初步固定、止血、包紮和搶救的傷員,一般不應轉運。搬運注意事項:
① 呼吸,心跳驟停及休克昏迷的傷員應先及時復甦後再搬運。、
② 對昏迷或有窒息症狀的傷員,要把肩部稍墊高,頭後仰。
面部偏向一側或側卧……注意隨時都要確保呼吸道的暢通。
③ 一般傷員可用擔架,木板等運輸,但脊柱損傷和骨盆骨折的傷員應用硬板擔架運輸。
④ 對一般傷員均應先行止血,固定包紮等初步救護後再搬運。
⑤ 對脊柱損傷的傷員,要嚴禁讓其坐起、站立和行走。也不能用一人抬頭,一人抱腿或人背的方法搬運。
二、創傷急救方法:
1、對中毒或窒息人員的急救
① 立即將傷員從危險區搶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的地點。
② 立即將傷員口、鼻內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解開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鞋。
③ 用衣服覆蓋在傷員身上保暖。
④ 根據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徵和傷員的神志情況,初步判斷傷情的輕重。對呼吸困難或停止呼吸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當出現心跳停止的現象時,除進行人工呼吸外,還應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急救。
⑤ 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不能進行壓胸或壓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則會加重傷情。
⑥ 人工呼吸持續時間以恢復自主性呼吸或到傷員真正死亡為止。
2、對外傷人員的急救
① 對燒傷人員的急救:滅、查、防、包、送。
② 對出血人員的急救:
先止血,後進行其他急救處理。
③ 對骨折人員的急救:
先用毛巾或衣物做襯墊,然後就地去用木棍、木板等材料做成臨時夾板,將受傷的肢體固定後,抬送醫院。對受擠壓的肢體,不得按摩、熱敷或綁扎,以免加重傷情。
3、對溺水人員的急救:
① 轉送:把溺水者從水中救出以後,要立即送到比較溫暖和空氣流通的地方,松開腰帶,脫掉濕衣服,蓋上乾衣服,以保持體溫。
② 檢查:檢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應迅速清除,擦洗干凈,以保持呼吸道通暢。
③ 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物等墊在肚子下面或救護者將左腿跪下,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護者右側大腿上,使頭朝下,並壓其背部,迫使其體內的水由氣管口腔里流出。
④ 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時,應立即做俯卧壓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對口吹氣人工呼吸或進行胸外心臟按壓。
4、對觸電人員的急救:
① 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② 觀察傷員有無呼吸和心跳,如發現已停止呼吸或心跳微弱,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按壓。
③ 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時,應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
④ 對遭受電擊者,如有其他損傷(如跌傷,出血等)應做相應的急救處理。

❻ 電力起爆只允許在什麼條件下使用

網路敷設完copy畢後,由爆破隊長指定由有經驗的爆破員對爆破網路進行檢查。
(1)電力起爆網路,應進行下述檢查後,方准與主線聯接: ——電源開關是否接觸良好,開關及導線的電流通過能力是否能滿足設計要求;
——網路電阻是否穩定,與設計值是否相符;電爆網路的導通和電阻值檢查,應使用專用導通器和爆破電橋,專用爆破電橋的工作電流應小於30mA。爆破電橋等電氣儀表,應每月檢查一次; ——網路是否有接頭接地或銹蝕,是否有短路或開路; ——採用起爆器起爆時,應檢驗其起爆能力。

(2)導爆索或導爆管起爆網路應檢查: ——有無漏接或中斷、破損;
——有無打結或打圈,支路拐角是否符合小於90°的規定; ——雷管捆紮是否符合要求;
——線路連接方式是否正確、雷管段數是否與設計相符 ——網路保護措施是否可靠。

❼ 煤塵爆炸有哪三個必要條件

一、瓦斯爆炸是一種熱---鏈式反應(也叫鏈鎖反應)。當爆炸混合物吸收一定能量(通常是引火版源權給予的熱能)後,反應分子的鏈即行斷裂,離解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游離基(也叫自由基)。這類游離基具有很大的化學活性,成為反應連續進行的活化中心。

❽ 煤礦井為什麼要採取防塵措施,如果防塵,又需要哪些措施呢

煤礦、礦山等場所,非常容易產生超量粉塵,造成環境污染,礦塵對人體專的危割很大。最屬近幾年,越來越多的礦山、煤礦積極採取更先進更有效的措施來進行揚塵控制。其中,利用大型噴槍噴水壓塵、防塵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你可以去咨詢下鄭州科瑞吧!

❾ 何為煤塵爆炸與瓦斯爆炸有何不同,那個厲害

煤塵爆炸是一種復雜的、異常迅速的物理和化學的轉化過程,其主要特徵如下:
(1)高溫。由於煤塵被急劇氧化並燃燒,在很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的熱,使空氣溫度迅速升高,瞬間溫度可達2300~2500℃。
(2)高壓。煤塵爆炸時,氣溫驟升,壓力增大。一般爆炸壓力可達0.7~0.8兆帕。實驗證明:煤塵爆炸時反應熱和傳播速度越大,爆炸壓力也越大,因而其破壞性也越大。實驗和事故案例均表明,爆炸壓力隨著離開爆源的距離的增大 而呈跳躍式增大。如遇障礙物或巷道斷面的突然變化,爆炸壓力則更加增強。這是造成距爆源較遠的巷道破壞較大的重要原因。
(3)強烈的沖擊波和火焰。煤塵爆炸時由於高溫、高壓,可產生強烈的沖擊波和火焰。據實驗測定,火焰的傳播速度可達610~1800米/秒,而擊波和傳遞速度可達2400米/秒。當爆塵剛剛被引爆時,沖擊波和火焰的速度幾乎一樣,但是,隨著時間的延長,沖擊波的速度將超過火焰速度。
(4)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煤塵爆炸時,可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含量可達2%~3%,甚至高達8%,而二氧化碳可達10%以上,這是造成人員大量傷亡的重要原因。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
(5)爆炸產生「皮渣」和「粘塊」。煤塵爆炸時,一部分煤塵被局部焦化,粘結在一起,沉積在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塵爆炸的特有產物——「皮渣」和「粘塊」。這是煤塵爆炸區別於瓦斯爆炸的特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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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塵爆炸及預防

煤塵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樣都屬於礦井中的重大災害事故。我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煤塵爆炸發生在1942年日本侵略者統治下的本溪煤礦,死亡1549人,殘246人,死亡的人員中大多為CO中毒,事故發生前,巷道內沉積了大量煤塵,是由於電火花點燃局部聚積的瓦斯而引起的重大煤塵爆炸事故。

一、煤塵爆炸的機理及特徵

1.煤塵爆炸的機理

煤塵爆炸是在高溫或一定點火能的熱源作用下,空乞中氧氣與煤塵急劇氧氣的反應過程,是一種非常復雜的鏈式反應,一般認為其爆炸機理及過程如下:

(1)煤本身是可燃物質,當它以粉末狀態存在時,總表面積顯著增加,吸氧和被氧人化的能力大大增可,一旦遇見火源,氧化過程迅速展開;

(2)當溫度達到300~400℃時,煤的干餾現象急劇增強,放出大量的可燃性氣體,主要成分為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氫和1%左右的其他碳氫化合物;

(3)形成的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的高溫作用下吸收能量,在塵粒周圍形成氣體外殼,即活化中心,當活化中心的能量達到一定程度後,鏈反應過程開始,游離基迅速增加,發生了塵粒的閃燃;

(4)閃燃所形成的熱量的傳遞給周圍的塵粒,並使之參與鏈反應,導致燃過程急劇地循環進生,當燃燒不斷加劇使火焰速度達到每秒數百米後,煤塵的燃燒便在一定臨界條件下跳躍式地轉變為爆炸。

2.煤塵爆炸的特徵

(1)形成高溫、高壓、沖擊波 煤塵爆炸火焰溫度為1600~1900℃,爆源的溫度達到2000℃以上,這是煤塵爆炸得以自動傳播的條件之一。

在礦井條件下煤塵爆炸的平均理論壓力為736KPa,但爆炸壓力隨著離開爆源距離的延長而跳躍式增大。爆炸過程中如遇障礙物,壓力將進一步增加,尤其是連續爆炸時,後一欠爆炸的理論壓力將是前一次的5~7倍。煤塵爆炸產生的火焰速度可達1120m/s,沖擊波速度為2340m/s。

(2)煤塵爆炸具有連續性 由於煤塵爆炸具有很高的沖擊波速,能將巷道中落塵揚起,甚至使煤體破碎形成新的煤塵,導致新的爆炸,有時可如此反復多次,形成連續爆炸,這是煤塵爆炸的重要特徵。

(3)煤塵爆炸的感應期 煤塵爆炸也有一個感應期,即煤塵受熱分解產生足夠數量的可燃氣體形成爆炸所需的時間。根據試驗,煤塵爆炸的感應期主要決定於煤的揮發分含量,一般為40%~280ms,揮發分越高,感應期越短。

(4)揮發分減少或形成「粘焦」煤塵爆炸時,參與反應的揮發分約占煤塵揮分含量的40%~70%,致使煤塵揮發分減少,根據這一特徵,可以判斷煤塵是否參與了井下的爆炸。對於氣煤、肥煤、焦煤等粘結性煤的煤塵,一旦發生爆炸,一部分煤塵會被焦化,粘結在一起,沉積於支架的巷道壁上,形成煤塵爆炸所特有的產物——焦炭皮渣或粘塊,統稱「粘焦」「粘焦」也是判斷井下發生爆炸事故時是否有煤塵參與的重要標志。

(5)產生大量的CO 煤塵爆炸時產生的CO,在災區氣體中濃度可達2%~3%,甚至高達到8%左右,爆炸事故中受害者的大多數(70%~80%)是由於CO中毒造成的。

二、煤塵爆炸的條件

煤塵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塵必須懸浮於空氣中,並達到一下的濃度;存在能引燃煤法爆炸的高溫熱源。

1.煤塵的爆炸性

煤塵具有爆炸性是煤塵爆炸的必要條件。煤塵爆炸的危險性必須經過試驗確定。

2.懸浮煤塵的濃度

井下空氣中只有懸浮的煤塵達到一定濃度時,才可能引起爆炸,單位體積中能夠發生煤塵爆炸的最低或最高煤塵量稱為下限和上限濃度。低於下限濃度或高於上限濃度的煤塵都不會發生爆炸。煤塵爆炸的濃度范圍與煤的成分、粒度、引火源的種類和溫度及度試驗條件等有關。一般說來,煤塵爆炸的下限濃度為30~50g/m3,上限濃度為1000~2000g/m3。其中爆炸力最強的濃度范圍為300~500g/m3。

一般情況下,浮游煤塵達到爆炸下限濃度的情況是不常有的,但是爆破、爆炸和其他震動沖擊都能使大量落塵飛揚,在短時間內使浮塵量增加,達到爆炸濃度。因此,確定煤塵爆炸濃度時,必須考慮落塵這一因素。

3.引燃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

煤塵的引燃溫度變化范圍較大,它隨著煤塵性持、濃度及試驗條件的不同而變化。我國煤塵爆炸的引燃溫度在610~1050℃之間,一般為700~800℃。煤塵爆炸的最小點火能為4.5~40mJ。這樣的溫度條件,幾乎一切火源均可達到,如爆破火焰、電氣火花、機械摩擦火花、瓦斯燃燒或爆炸、井下火災等。根據20世紀80年代的統計資料,由於放炮和機電火花引起的煤塵爆炸事故分別占總數的45%和35%。

三、影響煤塵爆炸的因素

1.煤的揮發分

煤塵爆炸的主要是在塵粒分解的可燃氣體(揮發分)中進行的,因此煤的揮發分數量的和質量是影響塵爆炸的最重要因素。一般說來,煤塵的可燃揮發分含量越高,爆炸性越強,即煤化作用程度低的煤,其煤塵爆炸性強,隨煤化作用程度的增高而爆炸性減弱。

2.煤的灰分和水分

煤內有灰分是不燃性物質,能吸收能量,阻擋熱輻射,破壞鏈反應,降低煤塵的爆炸性。煤的灰分對爆炸性的影響還與揮分含量的多少有關,揮發分小於15%的煤塵,灰分的影響比較顯著,大於15%時,天然灰分對為塵的爆炸幾乎沒有影響。水分能降低煤塵的爆炸性,因為水的吸熱能力大,能促使細微塵粒聚結為較大的顆粒,減少塵粒的總表面積,同時還能降低落塵的飛揚能力。煤的天然灰分和水分都很低,降低煤塵爆炸性的作用不顯著,只有人為地摻入灰分(撒岩粉)或水分(灑水)才能防止煤塵的爆炸。

3.煤塵粒度

粒度對爆炸性的影響極大。粒徑1mm以下我煤塵粒子都可能參與爆炸,而且爆炸的危險性隨粒度的減小而迅速增加,75μm以下的煤塵特別是30~75μm的煤塵爆炸性最強,因為單位質量煤塵位質量煤塵的粒度越小,總表面積及表面能越大,粒徑小於10μm後,煤塵爆炸性增強的趨勢變得平緩。煤塵粒度對爆炸壓力也有明顯的影響。煤炭科學研究院重慶分院的試驗。結果表明:在同一煤種不同粒度條件下,爆炸壓力隨粒度的減小而增高,爆炸范圍也隨之擴大,即爆炸性增強,粒度不同的煤塵引燃溫度煤塵燃溫度也不相同。煤塵粒度越小,所需引燃溫度越低,且火焰傳播速度也越快。

4.空氣中的瓦斯濃度

瓦斯參與使煤塵爆炸下限降低。瓦斯濃度低於4%時,煤塵的爆炸下限可用下式計算:

式中: ——空氣中有瓦斯時的煤塵爆炸下限,g/m3

——爆塵的爆炸下限,g/m3

k——系數,見下表1。

表1 瓦斯濃度對煤塵爆炸下限的影響系數

空氣中的瓦斯深度%
0
0.50
0.75
1.0
1.50
2.0
3.0
4.0

k
1
0.75
0.60
0.50
0.35
0.25
0.1
0.05

隨著瓦斯濃度的增高,煤塵爆炸濃度下限急劇下降,這一點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應引起高度重視。一方面,煤塵爆炸往往是由瓦斯爆炸引起的;另一方面,有煤塵參與時,小規模的瓦斯爆炸可能演變為大規模的爆塵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嚴重的後果。

5.空氣中氧的含量

空氣中氧的含量高時,點燃煤塵的溫度可以降低;氧的含量低時,點燃煤塵雲困難,當氧含量低於17%時,煤塵就不再爆炸。煤塵的爆炸壓力也隨空氣中含氧的多少而不同。含氧高,爆炸壓力高;含氧低,爆炸壓力低。

6.引爆熱源

點燃煤塵雲造成煤塵爆炸,就必須有一個達到或超過最低點燃溫度和能量的引爆熱源。引爆熱源的溫度越高,能量越大,越容易點燃塵雲。而且爆塵初爆的強度也越大;反之溫度越低,能量越小,越難以點燃煤塵雲,且即使引起爆炸,初始爆炸的強度也越小。

四、煤塵爆炸性鑒定

《規程》規定:新礦井的地質精查報告中,必須有所有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材料。生產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由礦務局組織一次煤塵爆炸性試驗工作。

煤塵爆炸性的鑒定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在大型煤塵爆炸試驗巷道中進行,這種方法比較准確可靠,但工作繁重復雜,所以一般作為標准鑒定用;另一種是在實驗室內使用大管狀煤塵爆炸性鑒定儀進行,方法簡便,目前多採用這種方法。

五、預防煤塵爆炸的措施

(一)減、降措施 (煤層注水)

(二)防止煤塵引燃的措施

(三)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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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井下爆破應符合那些基本要求

一、 安全規程
1、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2、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葯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3、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葯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6、 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在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8、 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9、在採掘工作面,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10、 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採掘工作面,應採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在採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葯,但一組裝葯必須一次起爆。
11、嚴禁在1個採煤工作面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12、 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採掘工作面採用毫秒爆破時,若採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13、爆破工必須把炸葯、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14、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15、裝配起爆葯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葯卷。裝配起爆葯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②、裝配起爆葯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③、電雷管必須由葯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葯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葯卷的中部或捆在葯卷上。
④、電雷管插入葯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葯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6、 裝葯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葯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葯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葯。
17、裝葯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採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8、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19、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葯、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②、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④ 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
⑤、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
⑥、工作面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淺眼裝葯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
20、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必須採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用於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葯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葯。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葯量不得超過450g。
③、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④、爆破前必須灑水。
21、 裝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葯、爆破:
①、採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定。
②、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③、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④、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
⑤、採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22、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後,附近20m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23、爆破前,必須加強對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的保護或將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
24、 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礦井下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准。
(二)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三)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特殊情況下,在採取安全措施後,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五)只准採用絕緣母線單迴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迴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25、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
26、 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必須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27、 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
28、發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29、 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准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裝葯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葯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 爆破後,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31、 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2、 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葯起爆。
(三)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葯卷或從起爆葯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葯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葯;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四)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五)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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