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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軍校需要什麼條件2015

發布時間: 2020-12-01 18:28:35

㈠ 2015高考軍校體檢標准視力要求多少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後發[2006]6號)》文件規定:
第五章 眼科項目
第三十一條 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5(0.3),矯正視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上,不合格。
每一隻眼裸眼遠視力在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下,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合格。其中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且無並發症,除潛艇、空降專業外合格。
第三十二條 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運動障礙,顯性斜視,不合格。
內隱斜視超過10O,外隱斜超過5O ,上隱斜超過2O ,除指揮、水面艦艇、潛艇、空降、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外合格。
第三十五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不合格。
不影響視功能的角膜雲翳,角膜緣外非進行性翼狀胬肉,除指揮專業外合格。
第三十六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不影響視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體動脈殘遺,少數絲、點狀玻璃體混濁,無症狀的;
(三)視網膜、脈絡膜陳舊性病灶,黃斑區以外小於1PD直徑的。

㈡ 2015中國軍校招收女生條件

年齡要求:年齡不能超過20周歲,超過這個年齡不能報考。
應屆要求:軍校只錄取高中應屆畢業生,往屆生也不要報考。通常我們所說的那些「高四生」、「高五生」不能報考軍校。
身體要求:軍校對考生雙眼視力有專門要求,報考軍隊技術類院校,也稱非指揮類院校,裸眼視力要達到4.6以上;報考軍隊指揮類院校裸眼視力要達到5.0以上。軍校對考生身高也有專門要求,女生身高要在158厘米以上,包括158厘米。對體重也有要求,女考生體重不得低於45公斤。視力不好,身高不足,體重不達標的考生,沒必要報考,以免浪費了一個志願。
面試要求:面試是在高考成績公布後進行。參加面試不等於就可以錄取,一般的軍校錄取計劃數與面試數之比為1∶4,有的軍校更高,達到1∶6。
身體復查要求:除了考前的體檢外,報考軍校的考生在考後還要做一次身體復查。
政審要求:在面試之後,考生還要配合當地武裝部、公安局做好政治審查工作,先填寫好政審表,然後分別由武裝部和公安局進行政審。
性別要求:根據軍校的性質和任務,有些軍隊院校不招收女生,還有一部分院校規定了男女錄取比例。在這里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如果軍隊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沒有特別說明招收女生的專業,均不招收女生。
批次要求:軍隊院校招生放在提前批錄取。這里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凡報考軍校的考生,就不能同時兼報公安和其他提前錄取院校。
成績要求:軍隊院校錄取,雖然有身體等方面的專門要求,但對考試成績要求也很高。

㈢ 部隊考軍校,要求年齡不超過24歲,截止當年1月1日。我90年3月份的,2015年也就是明年可以參加

以下均按照2015年計算:
高中畢業生士兵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在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版生);
考生入伍時是在權校大學生士兵以及少數民族士兵年齡放寬一歲(即在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機要、護理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周歲以下, (截止到當年1月1日)。
大專畢業士兵考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在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少數民族士兵年齡放寬一歲(即在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兵齡要求:
義務兵考生必須服現役滿1年,士官考生必須服現役滿2年、不超過3年,
且在本軍級單位工作滿半年(截止2015年6月30日)。
從以上情況看,如果你是少數民族,還有考學的機會,否則,因為超齡,就沒機會考學了。

㈣ 2015高考軍校體檢標准視力要求多少

軍校對考生雙眼視力有專門要求,報考軍隊技術類院校,也稱非指揮類院校,裸眼視力要達到4.6以上;報考軍隊指揮類院校裸眼視力要達到5.0以上。

㈤ 2015年考軍校有什麼要求

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保證軍隊幹部選拔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教育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軍隊院校招生工作,是指軍隊院校招收生長幹部學員的工作,包括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青年學生)和士兵。

第三條軍隊院校招生工作是建設軍隊高素質幹部隊伍的基礎工作,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按需培養、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保證招生質量。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總政治部主管全軍院校招生工作,組織擬制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和軍隊院校招生計劃,部署軍隊院校招生工作,協調解決軍隊院校招生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總參謀部參與擬制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參與制定有關規章和軍隊院校士兵學員招生計劃,負責軍隊院校士兵學員招生的軍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試命題工作。

第六條總後勤部參與擬制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參與制定有關規章,制定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經費標准和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組織實施有關保障。

第七條總裝備部參與擬制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參與制定有關規章,組織實施有關保障。

第八條軍區級以下單位各機關在本單位黨委、首長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單位軍隊院校招生的有關工作。

第九條軍區級單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軍隊院校招生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下同)會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主管部門成立的本省軍隊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軍隊院校在本省招收青年學生的有關工作。

軍隊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本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全軍招生辦公室在總部領導下,負責承辦全軍院校招生工作。

軍區級單位、省軍區的招生辦公室和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在本級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和上級招生辦公室指導下,分別負責承辦本單位、本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和本院校招生工作。省軍區招生辦公室還負責承辦本單位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的有關工作。

軍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在本單位首長、機關領導和上級招生辦公室指導下,負責承辦本單位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的有關工作。

各級招生辦公室設在本級政治機關幹部部門,軍訓、幹部、財務、衛生等部門人員參加。省軍區招生辦公室還應當有本省招生辦公室人員參加。

第三章招生辦公室職責

第十一條全軍招生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軍隊關於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

(二)擬制軍隊院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制定軍隊院校招生章程,執行軍隊院校招生計劃;

(三)組織宣傳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

(四)組織指導招收青年學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和錄取工作;

(五)組織指導招收士兵學員的考生選拔、軍事科目考核、文化科目考試、體格檢查和錄取工作;

(六)匯總審核軍隊院校招生錄取結果,組織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身份認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軍隊院校新生復查復試工作;

(八)協調解決軍隊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十二條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執行軍隊院校招生計劃;

(二)指導所屬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的宣傳動員和錄取工作,指導所屬省軍區對青年學生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等工作;

(三)組織本單位士兵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檔案審查、體格檢查、文化科目考試等工作,協助本級機關組織軍事科目考核,擬制士兵考生預錄方案;

(四)指導所屬軍隊院校新生復查復試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五)組織協調軍隊院校退回的不合格士兵新生的接收工作;

(六)協調解決軍隊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十三條軍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

(二)指導所屬單位選拔確定士兵考生對象;

(三)指導所屬單位實施士兵考生的軍事共同科目考核,組織士兵考生參加體格檢查、軍事專業科目考核和全軍文化科目統一考試。

師、旅、團級單位應當指定人員參照前款規定的職責,做好本單位有關軍隊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執行軍隊院校招生計劃;

(二)開展招生宣傳動員工作;(三)組織實施考生錄取工作;

(四)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復試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第十五條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在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協調本省招生辦公室落實軍隊院校招生計劃;

(二)開展軍隊院校招生宣傳動員工作;

(三)組織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工作,協助本省招生辦公室做好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的錄取工作;

(四)組織協調軍隊院校退回的不合格青年學生新生的接收和移交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軍隊院校招生工作實行計劃管理。

軍隊院校招生計劃,由總政治部幹部部會同國家和軍隊有關部門,根據軍隊建設和軍事斗爭准備人才需求,遵循軍事人才成長和幹部隊伍補充更替規律,依據《全軍軍官院校訓練任務規劃》擬制。軍隊院校招生計劃中的招收青年學生計劃,由教育部和總政治部批准下達;招收士兵學員計劃,由總參謀部和總政治部批准下達。

第十七條軍隊院校招生計劃經批准下達後,應當及時公布。

軍隊院校在各省的招收青年學生計劃,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會同本省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在各軍區級單位的招收士兵學員計劃,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向本軍區所屬單位公布。

第十八條各級招生辦公室應當按照軍隊院校招生計劃確定的招生數量、專業、對象、培訓層次、培養目標和其他要求,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軍隊院校招生計劃因情況變化需要調整的,應當報計劃下達機關批准。

第五章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第十九條軍隊院校招生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政治條件,其中報考機要、技術偵察專業的考生,還應當符合招收機要人員政治條件;

(二)青年學生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止當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畢業生的,或者是少數民族的,年齡可以放寬1周歲;

(三)青年學生考生應當是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士兵考生應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學力,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條件;(四)義務兵考生必須服現役滿1年,士官考生必須服現役滿2年、不超過3年,且應當在本軍級單位工作滿半年(截止當年6月30日);

(五)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未婚。

第六章招生宣傳和生源組織

第二十條軍隊院校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通過建立招生宣傳網站、選派幹部實地宣傳、利用地方招生刊物等形式,向考生介紹軍隊院校基本情況、招生政策、專業設置、培訓層次、培養目標、學員待遇以及畢業後的分配使用原則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可以選擇生源質量高、國防教育基礎好的普通中學,作為生源重點學校。

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協同軍地有關部門在普通中學開展國防教育,動員優秀青年學生報考軍隊院校。

第二十二條士兵考生數量,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按照不少於本單位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

第二十三條士兵考生對象,按照個人報名、基層單位民主推薦、基層黨組織審查、旅團級單位政治機關考核、黨委審批的程序選拔確定。

旅團級單位選拔確定士兵考生對象,可以視情組織軍事科目、文化科目預考和體格初檢;選拔結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公開。

第二十四條士兵考生報考軍隊院校的志願,採取個人選擇與組織安排相結合的辦法確定。

第二十五條士兵考生所在單位應當在保證完成軍事訓練、戰備執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時,為考生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七章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

第二十六條軍隊院校招收的青年學生,必須經過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

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協調本省招生辦公室,從報考軍隊院校的上線考生中,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生計劃數3至4倍的數量,確定參加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的考生對象;生源不足時,應當進行生源調劑,或者組織上線考生補充填報志願。

第二十七條對青年學生的政治考核,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畢業中學,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政治條件和規定組織實施。政治考核結果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對青年學生的面試,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組織,面試工作人員由全軍招生辦公室從軍隊院校統一選派。面試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和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面試工作人員應當將面試結果當場告知考生。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並提出復議申請的,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立即組織復議,並將復議結果告知考生。

面試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二十九條對青年學生和士兵考生的體格檢查,分別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指定軍隊中心以上醫院或者相當的地方醫療機構,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和規定組織實施。

體格檢查結果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僅為非指揮專業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到指揮專業。

第三十條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按照要求匯總青年學生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果,准確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並於錄取工作開始前在招生信息網站上予以公布。

對屬於考生個人隱私以及需要保密的信息,不得公開。

第八章軍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試

第三十一條士兵考生應當參加軍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試。

軍事科目考核的內容和計分方法、文化科目考試的科目和分值,由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會同總政治部幹部部確定。軍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試的命題工作,由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組織。

第三十二條軍事科目考核,包括軍事共同科目考核和軍事專業科目考核。報考指揮專業的,考核軍事共同科目和軍事專業科目;報考其他專業的,考核軍事共同科目。

軍事共同科目考核由師(旅)級單位司令機關會同政治機關、後勤(聯勤)機關和裝備機關組織實施。軍事專業科目考核由軍區級單位司令機關會同政治機關、後勤(聯勤)機關和裝備機關組織實施。

軍事共同科目考核合格的,方可參加文化科目考試。

第三十三條文化科目考試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前的試卷應當按照絕密級要求保管、密封和轉遞;考場應當相對集中設置,有條件的應當實行全程同步攝像監控,錄像資料至少保留3年。

第三十四條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文化科目考試時間與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時間同步。如遇部隊參戰、執行處置突發事件等重大任務或者駐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影響士兵考生參加文化科目考試的,經全軍招生工作主管機關批准,可以組織受影響的考生另行安排時間考試。如遇重大特殊情況需要重新組織全軍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試的,必須報中央軍委批准。

第三十五條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試試卷的評閱工作,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文化科目考試試卷評閱辦法由全軍招生辦公室規定。

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試成績於考試結束後30天內上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全軍招生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全軍考生公布文化科目考試成績。

第九章錄取

第三十六條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錄取工作,由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應當按照國家和軍隊關於院校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在招生計劃數120%投檔比例范圍內擬定青年學生錄取方案,報本院校招生領導小組批准後,採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實施錄取。

軍隊院校錄取青年學生,應當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對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獲得省級以上相應證書者,以及軍隊幹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不得在全軍統一的軍隊院校招生章程規定條件之外附加錄取條件。

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應當按照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錄取工作,並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三十七條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錄取工作,由全軍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和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

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志願情況,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劃定錄取分數線,確定預錄方案,並報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批准後,按照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投檔。

士兵考生軍事專業科目考核成績,在報考本專業時,應當按照規定辦法計入總分。

士兵考生是總部、軍區級單位表彰的訓練標兵或者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海拔3000米以上艱苦地區工作或者在一、二類島嶼工作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幹部子女或者長期在邊遠地區工作的軍隊幹部子女的,或者是少數民族的,可以按照規定給予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30分。加分的具體標准和辦法由軍區級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確定,並於錄取工作開始前向本單位全體考生公布。

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審核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投檔的士兵考生檔案;經審核合格的,予以錄取;審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並及時退檔。因退檔形成的空額,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從未投檔的士兵考生中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結果由全軍招生辦公室向全軍考生公布。

第三十八條全軍招生辦公室應當及時組織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和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匯總採集軍隊院校招收學員的錄取數據,並錄入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身份認證系統。

青年學生的錄取數據,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協調本省招生辦公室匯總,於錄取工作結束後一周內上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士兵考生的錄取數據,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匯總,於錄取工作結束後上報全軍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九條全軍招生辦公室依據軍隊院校年度招收學員的錄取數據,核發軍隊院校學員入學批准書,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和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蓋章後裝入學員檔案。

第十章復查復試

第四十條軍隊院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入學新生進行政治考核和體格檢查復查;對士兵新生還應當進行軍事共同科目和文化科目復試。

士兵新生的文化復試科目設置、考試時間、合格標准由總政治部幹部部會同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確定,命題工作由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組織。

對機要、技術偵察專業的新生,政治條件不符合本專業但符合其他專業要求的,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批准後,可以調整到其他專業。

第四十一條軍隊院校對復查復試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對青年學生學員還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注銷證明,向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寄送參軍證明書。

第四十二條軍隊院校對復查復試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備案,並通知青年學生考生所在地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或者士兵考生所在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

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或者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應當在接到軍隊院校退回不合格新生通知7日內,派人將不合格新生接回,並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做好移交工作。

第四十三條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以及新生本人,對軍隊院校作出取消入學資格的決定提出異議的,全軍招生辦公室應當組織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告知有關各方。

第十一章保障

第四十四條軍隊院校招生經費,由總後勤部制定標准,列入院校教育費科目,按後勤(聯勤)財務系統報領。經費開支范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五條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經費中體格檢查經費由省軍區管理使用;其他經費由軍隊院校管理使用。招收士兵學員經費由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管理使用。軍事科目、文化科目命題經費由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管理使用,軍事科目考核經費由軍區級單位司令機關軍訓部門按照標准分配。第四十六條各級應當加強招生工作隊伍建設,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作風正派的幹部從事招生工作,並進行業務培訓。

第四十七條軍隊院校和省軍區應當適應國家和軍隊招生工作信息化要求,加強信息平台建設,加大財力物力投入,及時配備、維護、更新信息化系統。

第十二章獎勵與處分

第四十八條對在軍隊院校招生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四十九條軍隊單位和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突破或者調整招生計劃的;

(二)擅自批准或者辦理不符合錄取條件考生入學的;

(三)盜竊或者泄露在保密期限內的試題、答案(答卷)、評分參考的;(四)在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出具證件證明、審核檔案材料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

(五)塗改考生志願、考試成績等考生信息的;

(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招生工作或者侵害考生正當權益的;

(七)收受、索取財物的;

(八)參與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個人非法招生活動的;

(九)其他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

地方人員在參與軍隊院校招生工作中有前款所列情形的,軍隊招生辦公室應當向地方招生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通報。

第五十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考試、錄取、入學資格或者學籍;對士兵考生,還應當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軍事科目考核、文化科目考試、體格檢查、軍隊院校復查復試中弄虛作假、作弊的;

(二)故意擾亂考試、評卷或者錄取場所秩序,嚴重干擾招生工作的;

(三)通過隱瞞、偽造、塗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報考、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

(四)利用計算機網路惡意攻擊招生工作信息系統以及有關網路的;

(五)其他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院校招收生長幹部學員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五十二條軍隊院校招收研究生學員辦法由總政治部會同有關總部制定;招收士官學員辦法,由總參謀部會同有關總部制定。

第五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招收飛行學員辦法,由總政治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
中國軍校招生新條例對生源結構作出調整

㈥ 2015軍校招生視力條件

參照國家出台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這一意見里詳細列舉了患有各類眼疾的考生不能報考的專業或者院校。高考近視受限專業如下:
(1)公安院校:左右眼單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須在4.9(0.8)以上,文科類專業須在4.8(0.6)以上。
(2)軍事院校: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9 (0.8),指揮、潛艇、水面潛艇、坦克、測繪、雷達專業學員不合格。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7 (0.5 )以上,另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6(0.4)以上,矯正視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術專業學員合格。
(3)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 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科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 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科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並且,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等七類專業。如果眼鏡度數達到800度,不予錄取的專業又要增加水利類、土建類、化工與制葯類、農業工程類、醫學類、測繪工程、交通運輸、動物醫學等約30大類專業。

㈦ 高考報考軍校的流程

報考軍校的8個流程
1、報考: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總政治部的文件規定,軍隊院校招生採取提前單獨的方法進行,對雖報考軍隊院校,但未被錄取者,將按其填報的地方高等院校錄取。也就是說,你填報軍隊院校,實際上是為自己增加了一次進入大學的機會,並不影響你在其後選擇其他地方院校。因此,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請務必把自己想報的軍校作為第一志願,將軍校的全稱填在提前錄取的軍隊院校欄內。
2、政治審查:參加政治審查的考生數量,由各省高校招生辦從第一志願報考的同一所軍校,且分數在第二批本科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數的三至四倍確定。如果你名列其中,你所在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將會同當地招生部門到你所在中學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調查了解你在校表現、家庭及社會關系情況,並做出結論。
3、面試:你獲得了政審的資格同時也獲得了面試的資格。你必須按照省招辦通知的面試地點,按時參加面試。整個面試將由你所在的省的軍分區負責組織,省高校招生辦公室配合,你報考的軍校將派出招生人員參加。主要是從入伍動機、語言表達能力、形象氣質、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行為反應能力等方面對你進行全面衡量,並確定你屬於「指揮類合格」還是「非指揮類合格」。
4、身體檢查:面試合格後的你方可參加身體檢查。體檢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實行主檢醫師負責制。體檢結論將直接影響你是否被錄取和錄取到什麼專業。
5、錄取:軍校招生實行提前單獨錄取,堅持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你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表》提前單獨錄取欄填報一所你心儀的軍校後,通過了政審、面試和體檢,那麼你所在的省市將按招生數量的約1.2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該軍校的招生人員將根據你的成績和志願,按專業計劃數,並參考面試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你是地(市)級以上單位表彰認可的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取得相應的證書;如果你是軍隊幹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軍校的大門,將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向你敞開
6、報到:如果你接到了軍校寄給你的入學通知書,請你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准時報到。如果你由於特殊的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報到,請你務必及時與該軍校招生部門取得聯系。到軍校報到將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軍校一般在「錄取通知書」上將告訴你需要隨身攜帶什麼東西,以及如何安排前往軍校的旅程。
7、復查:雖然所有考生均參加了入學前的身體初檢、復檢、文化考試、面試和政審,但為了防止錄取期間某些環節上的疏漏或把關不嚴,學員入學後必須進行復查,以防止不合格的學員進入軍隊院校。你按規定的時間到軍校報到後,校方將在一個月內對你進行文化復試和身體復查,經復試復查合格即入伍為現役軍人。
8、入學:經過以上程序後,你就成為一名真正的軍校學員了。你在軍校期間統一著制式軍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家屬享受軍屬優撫待遇,享受公費醫療,一般每學年放寒假和暑假各一次,每學年按學員標准報銷一次往返車(船)費。你在軍校學習期滿,如果完成了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將被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將被授予相應學位。軍校根據上級下達的分配計劃,按照「計劃分配、按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的原則,統一分配到部隊從事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如果你是本科畢業學員,在分配後的見習期滿時,將被定為副連職,授予中尉或文職軍銜。
高考統招占軍校招生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這一次考試最公平最可靠。 報考軍校基本條件:
年齡要求:年齡不能超過20周歲,超過這個年齡不能報考。

㈧ 2015 從部隊考軍校,各軍校的錄取分數線和人數,在哪裡可以查到呢

1、大二當兵去部隊的,就是在校大學生士兵,軍考的知識點層次也是高中的,只是和地方不內同,因為部隊單容獨命題的,而且解放軍、武警部隊、邊消警三個系列的題目都不同。
2、如果你文化課和體能都沒問題,只要你符合報考條件,那就好好復習,爭取考上軍校。
3、至於關系問題,你不用過於擔心,只要從一開始就好好備考,從預考開始就把成績學習好,那就沒問題的,關系不是最關鍵的,最終要看你的最後成績的。
4、如果想考中國人民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那麼你必須是要解放軍的士兵才有可能報考到,而且當年考學該院校在你們單位有招生指標才可以報考的。
5、各軍校錄取分數線和人數問題。具體院校的錄取線一般不公布的,不好知道,一般能知道大單位的提檔線,這個在崔愛功軍考網上有2015年的各單位提檔線。人數也是不公布的,只有內部負責組織軍考的人才知道。
——崔愛功軍考教育回復,希望能幫到你,有不懂的可以繼續追問。

㈨ 2015年軍校招生時間 在線等

關於2015年軍校的招生時間問題,請按當地教育部門的規定要求,正常填報參加高考即可,具體的時間各地會略有差別的,以當地的通知為准。
一、 考生基本條件
報考軍校和高校國防生的考生,年齡不低於17周歲(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過20周歲(1995年9月1日後出生),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和心理健康。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全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既可報考執行本科一、二批分數線的軍校,也可報考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的招收國防生的高校或專業;高考成績未達到全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只能報考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的軍校或專業。軍校和高校國防生志願在提前批填報。符合報考軍校和高校國防生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省軍區統一組織的政治考核和軍檢。
二、政治考核
凡報考軍校和高校國防生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縣級人民武裝部報名參加政治考核,如實填寫《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時間為6月11日至29日。考生須於6月29日前到縣級人民武裝部查詢政治考核結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軍檢及錄取。

三、軍檢

軍檢包括體格檢查、面試和心理檢測等內容,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予以配合。高考成績公布後,集中組織考生網上填報志願,而後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情況,區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確定參加軍檢人員名單,全省軍檢站,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對軍檢站實施全面領導。軍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至7月6日。每年要以當年的通知為准。

考生參加軍檢時,須攜帶《政治考核表》《准考證》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報到時,將《政治考核表》交軍檢站,領取《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軍事職業性檢測表》(以下簡稱《軍檢表》)後,到面試組參加面試。面試結果當場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參加體檢資格,不合格者由面試工作人員向其說明理由後,收回《面試表》、《軍檢表》,並註明不合格理由。面試合格考生,憑面試工作人員簽發的《軍檢表》按規定程序參加體檢和心理檢測。

《關於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各軍區、各軍兵種、各總部、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政治部:
為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彰顯軍隊轉改作風新常態,從源頭上提高軍隊幹部選拔培養整體質量,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等法規,現就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有關工作作出調整和規范:
一、嚴限對象條件。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青年學生,必須符合規定的政治條件、身體條件和文化條件。根據國家兵役制度規定,年齡不低於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為擴大軍隊生長幹部選拔范圍和基數,從2015年起,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軍隊院校飛行、機要、刑偵、藝術等專業招生如有特殊要求,須報全軍招生辦公室核准,並在本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中向社會公布。
二、嚴抓政治考核。建立政治考核責任制,嚴格執行考核標准程序,堅持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考核結論准確。政治考核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一)政治考核由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下同)招生辦公室組織,縣(市、區,下同)人民武裝部會同縣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配合。
(二)政治考核對象為志願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考生,政治考核原則上在高考結束後組織實施。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印製《政治考核表》,規定政治考核組織程序和完成時限。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將《政治考核表》發至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及縣級人民武裝部。考生可從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下載或到縣級人民武裝部領取《政治考核表》,填報個人信息並報送縣級人民武裝部。
(三)縣級人民武裝部匯總考生名單及《政治考核表》,按照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政治條件有關規定,參照徵兵政治考核組織實施有關規定,扎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並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政治考核表》集中報送省軍區招生辦公室。
(四)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審核考生名單和政治考核結論,在投檔錄取前與考生軍事職業適應性檢測(簡稱軍檢)結論一並送交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
三、嚴密組織軍檢。軍檢包括體格檢查、面試、心理檢測和必要的體能測試,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予以配合。嚴禁擅自降低軍檢標准,嚴禁無關人員干預軍檢工作或進入軍檢現場,堅決禁止打招呼、遞條子等干擾軍檢工作現象,不得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軍檢費用。
(一)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共同研究確定各院校參檢考生數量,原則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計劃(區分性別)的3倍掌握,高考體檢結論不作為考生是否參加軍檢條件。部分院校的報考生源未達到招生計劃數3倍時,應從未納入軍檢范圍且服從院校志願調劑的高分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適當擴大參加軍檢考生數量。
(二)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在官方網站公布軍檢劃線規則、參加軍檢考生名單及軍檢時間地點,並通過縣級招生辦公室及有關中學通知考生本人。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擬制軍檢工作手冊,明確軍檢工作流程、標准條件、復議程序、申訴渠道、結論查詢等,並通過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公布,考生可從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下載或在軍檢現場領取。
(三)軍檢各項目結論應當場告知考生本人。如有異議,考生可現場提出復議申請,由監督復議組現場復議,對復議結果仍持異議的,可向省軍區所在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對當場不能作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應於考生體格檢查結束後2天內向社會公布檢查結論,考生可按規定自行查詢檢測情況。對可通過服用葯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議,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各軍檢面試點應設立監督復議組,成員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省軍區招生辦公室、醫療機構各1名負責人員組成。
四、嚴把投檔條件。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實行提前批次投檔錄取,錄取應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工作開始前結束。各招生院校嚴禁在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外附加錄取條件,嚴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嚴禁點招和違規調整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一)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根據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軍檢合格考生名單,按照考生志願和分數,依據院校招生計劃,區分性別和指揮、非指揮類分別向院校投檔。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招生計劃數量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四捨五入取整)。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檔。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招生計劃數量的100%投檔。
(二)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三)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符合投檔條件的第一志願考生數量不足時,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從非第一志願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招生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數量仍然不足時,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缺招計劃,公開徵集報考志願,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向招生院校投檔出現生源數量不足時,在公開徵集符合投檔條件考生的報考志願後,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四)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作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由招生院校逐級向全軍招生辦公室提出計劃調整申請,全軍招生辦公室商教育部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情況,簽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招生計劃調整通知單》,相關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據此作出相應調整。
(五)投檔錄取過程中,招生院校與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對考生退檔意見不一致時,由招生院校填寫《退檔申請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提出復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五、嚴格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軍檢程序公開、軍檢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確保軍隊生長幹部招生工作全程公開透明。
(一)全軍招生辦公室統一部署年度招生宣傳工作。招生宣傳工作以招生院校為主體,軍區級單位應指導所屬省軍區和招生院校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全軍招生辦公室依託國家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軍隊人才網、中國軍網等媒體,公布年度招生計劃、院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招生院校應積極利用電視、報刊、網路、微信等多維媒介平台,全面發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詢服務,及時公示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省軍區招生辦公室依託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官方網站,開通電話和網路咨詢申訴平台,及時公布招生相關信息。
(三)軍區級單位應指導省軍區和招生院校,開展「軍隊招生宣傳月」活動,組織招生政策咨詢會,依託部分重點中學建立生源基地,及時掌握優質生源情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招生院校及錄取新生的宣傳活動。
六、嚴肅監督問責。軍地各級招生部門要高度重視軍隊生長幹部招生工作,加強全程監督,嚴肅查處問題,嚴格責任追究,讓招生紀律成為「高壓線」。
(一)軍地各級招生部門應嚴格落實監管機制,暢通來信來電、網路舉報渠道,織密群眾監督之網,讓招生工作在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下運行。
(二)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視情組成聯合巡視組,檢查督導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招生院校的有關工作。各軍區級單位招生領導小組專門抽調幹部、紀檢等部門人員,對所屬省軍區及院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督查指導。對招生中的違規違紀問題,一經核實即嚴肅懲處當事人,並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各級招生部門要制定具體招生工作檢查監督實施辦法,加強關鍵工作環節和重要節點監督檢查,嚴禁簡化程序、虛化過程、遷就照顧、降格以求,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確保招生質量穩步提升。

㈩ 我是2015級的軍校生,想休學一年再來學校,有什麼辦法,要符合什麼條件

病假.然後休學一年.找關系開個證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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