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技術職稱和每級職稱的基本條件
㈠ 請問持中級導游證的人員算是中級職稱么
不必疑惑,你參加的就是職業等級考試,當然過關以後就是相應的中級了。
㈡ 中級導游證是否相當於中級職稱
是啊,不過我們的導游證在職稱考試里是不算職稱的。只有在旅遊相關行業才有用。我最大的樂趣是出去玩不用買票。
㈢ 中級導游證是專業技術職稱嗎
不算。
《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目錄》 裡面沒有導游證
1 監理工程師 中級 16 注冊設備監理師 中級
2 房地產估價師 中級 17 一、二級建造師 中級
3 注冊資產評估師 中級 18 注冊環保工程師 中級
4 執業葯師 中級 19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中級
5 注冊建築師 中級 20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 中級
6 造價工程師 中級 21 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中級
7 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 中級 22 勘察設計注冊冶金工程師 中級
8 注冊稅務師 中級 23 勘察設計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中級
9 拍賣師 中級 24 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 中級
10 企業法律顧問
中級 25 注冊驗船師 A、B級對應中級;C、D級對應初級
11 假肢與矯形器製作師 中級 26 注冊測繪師 中級
12 注冊結構工程師 中級 27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中級
13 礦產儲量評估師 中級 28 外銷員(助理國際商務師)、
國際商務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14 礦業權評估師 中級 29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15 注冊城市規劃師 中級 30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31 價格鑒證師 中級 44 土地登記代理人 中級
32 棉花質量檢驗師 中級 45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中級
33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中級 46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中級
34 房地產經紀人 中級 47 管理咨詢專業技術人員 中級
35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中級 48 物業管理師 中級
36 注冊安全工程師 中級 49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37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中級 50 注冊計量師 一級對應中級;二級對應初級
38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中級 51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39 注冊電氣工程師 中級 52 助理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40 注冊化工工程師 中級 53 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 中級
41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中級 54 助理廣告師、廣告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42 注冊會計師 中級 55 法律職業資格 中級
43 助理工業設計師,工業設計師,高級工業設計師分別對應初、中、高
㈣ 中級導游算中級職稱
中級導游不是中級職稱,就像你說的,中級導游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然後由旅遊局頒發證書,而你所說的中級職稱是由當地人事廳評審出來的,不需要進行考試的
㈤ 中級導游證是專業技術職稱嗎
不算。
《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目錄》
裡面沒有導游證
1
監理工程師
中級
16
注冊設備監理師
中級
2
房地產估價師
中級
17
一、二級建造師
中級
3
注冊資產評估師
中級
18
注冊環保工程師
中級
4
執業葯師
中級
19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中級
5
注冊建築師
中級
20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
中級
6
造價工程師
中級
21
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中級
7
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
中級
22
勘察設計注冊冶金工程師
中級
8
注冊稅務師
中級
23
勘察設計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中級
9
拍賣師
中級
24
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
中級
10
企業法律顧問
中級
25
注冊驗船師
A、B級對應中級;C、D級對應初級
11
假肢與矯形器製作師
中級
26
注冊測繪師
中級
12
注冊結構工程師
中級
27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中級
13
礦產儲量評估師
中級
28
外銷員(助理國際商務師)、
國際商務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14
礦業權評估師
中級
29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15
注冊城市規劃師
中級
30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31
價格鑒證師
中級
44
土地登記代理人
中級
32
棉花質量檢驗師
中級
45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中級
33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中級
46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中級
34
房地產經紀人
中級
47
管理咨詢專業技術人員
中級
35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中級
48
物業管理師
中級
36
注冊安全工程師
中級
49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
初級對應初級、中級對應中級
37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中級
50
注冊計量師
一級對應中級;二級對應初級
38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中級
51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39
注冊電氣工程師
中級
52
助理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40
注冊化工工程師
中級
53
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
中級
41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中級
54
助理廣告師、廣告師
分別對應初、中級
42
注冊會計師
中級
55
法律職業資格
中級
43
助理工業設計師,工業設計師,高級工業設計師分別對應初、中、高
㈥ 導游初級職稱如何獲得
初級職稱可以通過地區人才市場評選取得,需要年滿22歲。
中級職稱:專1 如在湖南的話,可屬以通過每年一次的純考土建中級職稱取得證書,需大專畢業六年,本科畢業四年。
2 可以通過特評取得,大專需要畢業九年,本科需要畢業六年,需持有初級職稱證書達到三年,才可參加評審。
3 通過考評結合取得,需要初級職稱年滿三年,考取職稱英語和職稱計算機,省級刊物論文。
㈦ 做英語導游會有怎樣的職業發展呢
我朋友是法語導游,她說英語導游,尤其是美國人的導游,很賺錢。
導游作為一門新興職業,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旅遊業快速發展而發展壯大起來的。導游員作為旅遊業發展中"人"的因素,其地位和作用極其重要,特別是在新的時期,要盡快實現我國由亞洲旅遊大國向世界旅遊強國的戰略性跨越,導游員無論是在量上,還是在質上,都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從現階段來看,抓好導游員管理,也成為了規范我國旅遊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為充分發揮導游員在旅遊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從國家旅遊局到全國各地都在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視,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得到了社會各方面充分的肯定。但是在導游員管理實踐中,也呈現出了一些方面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和合理解決,對促進我國導游隊伍建設,應該說是大有稗益。
一、導游員服務管理中心設立與導游員管理工作的社會化
導遊行業的發展和管理,從過程上看,要經過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導游員和旅行社緊密結合階段,也就是說,是以旅行社為主的依賴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導游員和旅行社之間不是一種合作夥伴關系,而僅僅只是一種純粹的工作關系,即導游員是旅行社工作人員之一,單純接受和完成所依賴旅行社安排的導游工作任務。這種關系的好處是旅行社保持了導遊人員和導游服務質量相對穩定,但不利的一面是在旅行社業務競爭日益激烈情況下,既增加了企業負擔,又妨礙了導游員積極性發揮。
第二個階段是導游員和旅行社的鬆散型結合階段,即是以旅行社不完全依賴和導游員逐漸獨立階段。在這個階段上,既有一部分旅行社繼續擁有固定專職導游。同時,導游員作為一種獨立職業,也開始向社會化方面發展。
第三個階段是導游員和旅行社完全脫離階段,即也是導游員完全獨立階段,導游員完全實現了社會化而作為一種獨立職業獨立存在(關於導游員發展三個階段論,另文再敘)。從目前看,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環境下,導游員發展還處在第二個階段,即既有一部分導游員和旅行社之間存在純粹工作關系,又有一部分導游員實行了社會化管理,和旅行社之間是一種純粹的合作夥伴關系。在這種形勢下,為了探索對導游員管理的新模式,全國各地都進行了一系列積極有效的嘗試,從目前來看,大多是採取設立導游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導服中心")的做法,對社會導游員進行規范管理。這種導服中心一般設立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之下,作為獨立事業單位(例如湖南省),其所開展的業務主要包括對沒有和旅行社簽訂用工關系的社會兼職導游員進行管理和安排導游業務,承擔導游員年檢、培訓等任務。導服中心的設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社會兼職導游管理問題,增強了社會導游歸屬感,在凈化旅遊市場上也發揮了較為積極的作用,但從總體上看,還不盡如人意。一是宣傳力度太小,影響力太弱,一些景區和旅行社對導服中心的設立及其職能等基本情況缺乏應有了解。二是服務管理手段較為落後。導服中心由於建立時間還不長,在職能及工作手段上還存在著諸多缺陷,特別是服務手段落後,極大妨礙了其作用發揮。旅行社在旅遊旺季或存在導游需求時,由於聯系不便,不能較好地了解導游員基本情況,由於在用人上缺乏選擇性,因此,為圖省事和方便,一些旅行社也不得不放棄向導服中心申請安排導游的請求,使導服中心在業務上處於較為尷尬的境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吸引力。三是導服中心在設立和管理體制上有些問題值得商榷。導服中心主要職能在於在旅行社和導游員之間建立一座橋梁,方便旅行社的業務需要和導游員了解需求信息。但導服中心如果在設立上過於集中,則既不利於旅行社需求滿足,也不利於導游員積極性發揮。作為旅行社,一般設立在旅遊目的地地區和城市,其所需要導游應該是在區域范圍內,如果任何一個旅遊目的地旅行社需求導游員都不得不向某一導服中心提出,這就增加了交易成本,違背了市場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長此以往導服中心也將會喪失其存在的必要。當然,這些問題都是在發展中伴生出來的,從長遠看,導游員社會化管理不可避免,導服中心也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當前,導服中心在實現對導游員社會化管理上應切實強化幾個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和相關單位聯系,擴大對公眾宣傳力度,使導服中心更好地服務於市場。二是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導服中心要充分利用網路優勢,盡可能在網上發布供求信息,為供求雙方提供便利。三是導服中心在設立上應本著服務市場,滿足需求的原則,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做好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其作用和服務於旅遊業發展。同時,導服中心要切實突出自己的服務功能,要通過良好服務來實現收益,切不可憑借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授予的相關職能,謀取私利,否則就和導服中心設立的初衷背道而馳,最終也會砸掉導服中心牌子,影響到整個導遊行業發展。
二、導游員晉級要求與職稱脫鉤的不合理化
導游作為一個服務性行業,需要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身素質,多看英語培訓教材,才能適應旅遊業發展需要,更好地滿足客人需求。因此,對於導游員來說,不斷學習,注重提高成為了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正是因為如此,近年來,全國各地在這方面給予了高度關注並採取了切實措施。湖南就曾經在導游員中推出過"背書"的硬舉措,即要求導游員背誦指定篇目導游詞,並在年底進行抽查。這些方法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導游員業務水平,很大程度上杜絕了亂導亂講現象發生。按照國家旅遊局有關文件精神,目前,在提高導游員素質和推進導游員繼續教育上,全國主要是把導游員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鼓勵導游員在取得初級資格證書以後,積極報考中級,並爭取申報高級。但從現實情況來看,這一"鼓勵"的成效卻不盡如人意,有些甚至難以奏效。以湖南為例,全省持國證導游總量達到了萬餘人,但在 2003年舉辦的一期中級導游培訓班上卻是報名者寥寥。中級導游證緣何難以得到廣大導游員認同和青睞,除了持中級導游證的導游員在旅行社難以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之外,其根本原因則在於這種晉級和我國職稱制度已完全脫鉤,也就是說,在我國職稱制度裡面,根本沒有導游員這樣一個序列。因此,無論你是初級導游、中級導游還是高級導游,這種初、中、高級都只是字面上的東西而已,和職稱評定中的初級、中級、高級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然而從現實生活來看,職稱評定對社會人而言,實在有太多的約束和限制,這種約束和限制不僅僅體現在精神上,更多體現在物質方面,可以說,影響到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於導游晉級要求和職稱制度脫離,這不僅阻礙了高素質導游隊伍建設,使導游員走向職業化也成為了一句空談。其實,作為同為服務行業的一些職業,如會計、文秘以及各種技工等都納入了我國職稱評定行列。但是,作為新興且發展潛力巨大的導遊行業,卻不能和職稱制度掛鉤,這不能不說是我國職稱制度改革的一個缺陷和遺憾。而要真正把我國建成為世界旅遊大國,培養一支高素質職業導游隊伍必不可少,這在很大程度上還依賴於導游員晉級和職稱評定完全脫鉤不合理現象的有效解決。
三、導游員工資福利低保障與"回佣"收入的普遍化
這里涉及到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導游工資福利低保障,另一方面是導游"回佣"收入普遍化,第三個方面是導游員工資福利低保障和"回佣"收入普遍化關系。從業外來看,大多數人普遍認為導游員是一個很令人羨慕的職業,既可免費遊山玩水,還可以賺取一定的收益,是個一舉多得的工作。但是從業內人士看來,導游工資福利低保障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里不包括一少部分成功的導遊人士)。導游工資福利低保障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是旅遊業是一個資源依託性很強的產業(旅遊資源理所當然地也包括氣候資源),由於受旅遊資源本身限制,旅遊業不可避免地存在淡旺季之分,而且受發展階段限制,(客觀而言,這也可以說是一種非正常工作),旅遊業淡旺季交互進行,使導游員工作極不穩定,工資和福利保障隨之受到極大影響。其次是導游員要走向職業化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如前文所述,由於導游和我國職稱制度完全脫鉤,使導游員走向職業化缺乏內在動力和外在環境。由於導游不能走向職業化,因此,在現實中,很難有人把導游作為個人的終身職業和奮斗目標,這樣對於導游員來說,相當一部分將可預計到的是要面臨再次擇業的問題,再加上現階段,在人們的思想意識中,導游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俊男美女的代名詞,這些都間接導致了導游工資福利難以保障。再次是旅遊業發展所處階段也使相當一部分導游員工資福利處在較低水平。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旅遊業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成績斐然,但是從和導游員密切相關的旅行社發展情況來看,小散弱差的狀況依然不容樂觀,價格戰仍然是大小旅行社之間進行競爭的"殺手鐧",惡性價格競爭還在相當范圍內存在。價格戰直接後果就是導致了旅行社整體利潤水平下降。在其他一些環節和要素成本一定的情況下(如交通、住宿、景區點門票等),為了能搶到遊客和保持微薄的利潤,一些旅行社不顧國家有關禁令,對帶團導游不但不給予適當報酬,有些甚至向導游員收取"人頭費",這些現象客觀存在,使導游員工資福利也處在不確定狀態。再看第二個方面,即導游"回佣"收入的普遍化。作為經濟特徵顯著的社會高級動物,人和資本一樣,同樣具有趨利避害性,在工資福利難以保障的情況下,導游員為了得到和實現其帶團中的期望利益,努力爭取"回佣",已成為一個公開事實。因此,從第三個方面看,導游員工資福利低保障和"回佣"收入的普遍化就存在一種必然的聯系,這也符合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為了規范二者的關系,國家旅遊局按照和國際接軌的要求,採取了公對公的"回佣"方式,實行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結算,並向社會公開,以最大限度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和保持遊客合法權益。從社會各方面來看,導游員"回佣"收入得到了市場認同理解,應該說,這既是旅遊市場秩序規范的較好成果,同時,又是旅遊市場逐步成熟和遊客旅遊素質不斷提高的重要表現。從長遠來看,在導游員工資福利和"回佣"之間更好地實行合理平衡,應該成為今後我國不斷提升旅遊業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內容。
四、導游員工作環境欠寬松與社會輿論導向較為單極化
導游員工作環境的欠寬松除了在工資福利方面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之外,由於人們對旅行社和導游員的工作性質和功能認識不清,從而引發了對旅行社和導游員的一些誤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社會輿論導向較為單極化(這種單極化主要是帶有批評性質的東西較多)。從經濟學角度來看,一般情況下,事物流通環節越多,其所負載的成本就越大,因此,遊客認為外出旅遊,通過旅行社安排和導游員帶領進行參觀游覽,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本可節省的費用被旅行社和導游員所賺取了。其實,事實恰恰相反。仔細分析,這種認識也違背了經濟學一般原理。由於旅遊涉及到的環節和要素較多,遊客如果單獨外出旅行,要完成一次完整旅遊活動不可避免地要和絕大部分旅遊相關環節進行接觸和發生購買行為,實質上,遊客要進行多次購買,才能完成旅遊這一活動本身。這種多次購買,恰恰就增加了流通和交易成本。旅行社和導游為遊客提供服務,理所當然要收取費用,但是這種費用並不是以犧牲遊客利益為代價所取得的,而是通過"捆綁式"批量"生產"和"出售"旅遊產品,即一次性集中購買旅遊相關要素,然後批發給遊客,在批零差價中來實現利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旅行社與一般大眾超市並無二異,只不過是前者所售出的產品無形,在售出時,是一種合約,不能為遊客所實際擁有,而後者銷售的東西都是顧客看得到,摸得著的東西。正是因為缺乏這種認識,使社會輿論對旅行社和導游員呈現出了一邊倒的傾向,一些社會媒體更是在不了解情況的基礎上,推波助瀾,大肆渲染,有些為吸引讀者眼球,甚至出現了一些惡意炒作的現象,這種社會輿論單極化使遊客降低了對旅行社和導游員的信任度,極不利於整個旅遊業發展。因此,要改善導游員工作環境,除了要切實加大整頓規范旅遊市場工作力度外,通過加大宣傳,進一步提高遊客對整個旅遊產業發展和運作相關環節認識,澄清模糊觀念,是極為緊迫之舉,這也應成為政府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特別是旅行社努力做大做強國內旅遊市場的重要舉措。
五、導游工作過渡性與導游職業終生化
導游工作過渡性是目前旅遊業發展中不容迴避的客觀事實。雖然隨著旅遊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不斷提升,在解決就業特別是再就業中的作用越來越顯著,但絕大部分導游從業人員基本上都把導游看成了一種過渡性工作,或通過導游,尋找機會,謀求其他發展,或不得已的輪崗。當然,對任何一個行業而言,人才合理流動都不是一件壞事,但是如果整個行業從業人員都缺乏應有的職業堅定性,最終將影響到行業整體素質提升。我國旅遊業要發展,加強導游隊伍建設不容忽視。推進導游職業終生化建設(即導游職業化)也成為一項極為緊迫的任務,需要引起社會各方面廣泛重視和高度關注。推進導游職業終生化建設更需要社會各方面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當前,從人們思想觀念層面來看,要逐步消除導游就是年輕人專利的傳統觀念,導游也是一種職業,除了青春靚麗之外,熟練的技巧,淵博的知識,成熟的性格以及遇變不驚的能力都需要時間的打磨和實踐鍛煉,享受導游服務不僅在外形,更重要的是在內涵。從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創造推進導游職業終生化良好環境,加強和相互部門聯系和銜接,盡快把導游晉級和職稱評定聯系起來,增強導游員從事導游職業內在動力。總之,導游職業的過渡性和我國建設世界旅遊大國戰略目標極不相符合,實現導游職業終生化是現實之所需,盡管需要走的路可能還要很長,但關鍵是各方要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形成合力。
㈧ 為什麼導游的等級評定與職稱,待遇脫鉤
第一,中小學教師職稱的由來。
1986年開始建立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對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建立中小學職稱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教師待遇,記得剛有教師職稱的時候,那時候,老師們奔走相告,等於普漲了一次工資,不過不是每個人漲的不一樣,有多有少,當時的職稱是有教師本人根據自己能力與水平申報,直接由上級部門審批。不需要報送材料。當時也有少數教師因為不好意思申報高級別的職稱而後悔,也有一些矛盾,但沒有現在的職評矛盾那麼尖銳。
2第二,中小學職稱制度的現狀。
隨著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師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存在著等級設置不夠合理、評價標准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不夠銜接等問題。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特點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制度,是貫徹黨中央、人才工作決定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義務教育法的重要任務,是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也就是說,當前,中小學職稱評定遇到了一些行進中的困難,從國家層面上說,不是要取消職稱制度,而是要完善職稱制度。
3第三,職稱評定中遇到了哪些問題?
梳理媒體上關於職稱問題的表述,大概是以下幾個方面:1.中小學教師職稱指標不足,許多「夠格」的教師沒有機會,影響了這些教師的積極性;2.評上職稱的教師不幹活了,沒有積極性了;3.職評有潛規則,每逢職稱評定就託人找關系;4.年輕教師職稱低,待遇差;5.因為職稱,績效工資差別大,影響了教師積極性。
「全國政協委員、教育專家朱永新認為,因為職稱評價體系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對年輕教師發展不利。受職稱評定製度影響,評職稱需要滿足發表論文、考職稱外語(課程)和計算機等附加條件,導致很多人為此耗費了太多的精力,而沒有把精力放在主業上面。應該取消職稱的評定,改為用人單位聘任,讓職稱與待遇脫鉤。至於與職稱直接掛鉤的待遇問題,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人員的業績和表現來確定。」
4第四,如何看待目前中小學教師職稱中存在的問題。(一)關於職稱指標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基礎教育的盤子越來越大,中小學教師隊伍也越來越龐大,但是,中高級職稱的指標似乎並沒有隨之增加——這是客觀現實。要解決這個客觀存在的問題,必須從頂層設計找解決辦法,也就是人事部門增加中、高級職稱投放比例,這是一個解決途徑。但是,據筆者了解身邊的情況,人事有關部門似乎並不完全認同中、高級職稱指標不足的現實。因為在他們總盤子里,整個職稱比例還是比較合乎規范的。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撇開中、高級職稱指標不足的客觀存在不談,還有一個重要原因:縣(市)域范圍內的教師人數的不均衡。簡單地說,城區中小學是中、高級職稱指標最緊缺的,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大家都想到條件好城區生活、任教。就導致了這些學校優秀教師非常集中,與之相反的,農村或者偏僻地區中小學職稱指標就有空餘。假設,僅僅是假設:假設城區那麼多教師分流到農村去,特別是偏遠地區的學校,職稱評定的壓力就大大減少。(這里,同時又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假設城區教師分流到農村去了,城區那麼多學生怎麼辦?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目前,城區學校里的學生,有相當一部分是農村學生通過各種渠道擇校在城區就讀的,是這些學生的增加,使城區教師緊缺。假設,再一個假設:假設真正做好教育均衡,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就不會出現城區學生如此擁擠,也就不會有那麼多教師在城區扎堆無法評定職稱。)
(二)關於職稱與教師積極性的問題
應當說,職稱評定影響了教師的積極性,這也是客觀存在的現實。但是,從一些媒體,包括《中國教育報》上連續刊登的文章,在職稱評定的影響上,對其消極意義有顯著的誇大。
「夠格」沒有機會參評的。
有三種情況,一是在城區學校,上文已有闡述,不再贅言。二是在農村學校,如果在農村學校依然沒有機會,就證明了確實是人事部門規定的中、高級人數比例存在不合理因素。三是「夠格」與競爭的問題,按照當前中小學職稱評定的有關文件(各地文件不同),並不是「夠格」就可以直接評定高一級職稱,有的「夠格」緊緊是達到了基本條件,這里還有一個「優中選優」的問題,當然,「優中選優」背後也是指標不足的現實。
2.年輕教師職稱低、待遇差。
剛走上工作崗位時間不長的年輕人,不論在哪個行業,與該行業從事時間比較長的人相比,都是「職稱低、待遇差」,這不是教育行業獨有的現象,公務員有一輩子還弄不上正科的,里也有一輩子都在一線做操作工的,近年來,公務員「下海」經常見諸媒體。因此,年輕教師需要一個歷練的過程,不能入行後就抱怨,畢竟,教師行業待遇低是客觀事實,不僅僅是年輕教師,老教師何嘗不是待遇低?也就是說,待遇差不是職稱造成的,而是系統問題。
3.評上高級職稱不願意再幹活。
現實中這樣的現象確實很普遍,筆者以為,這個問題本身不是職稱造成的,也就是說,不能因為有評上職稱不想再積極工作的,就取消職稱,這是「因噎廢食」,畢竟職稱是提升教師工資待遇的重要內容,畢竟還有不少教師評完高級職稱依然積極工作。因此,這所反映的是要完善職稱評定機制,如何讓職稱更能提升人的積極性。各行各業都有類似職稱的機制,比如就有軍銜制,誰也不會說因為有的將軍不再積極進取,就廢除軍銜制。這是一個道理。
4.評職稱過程中的「潛規則」。
各行各業都有「潛規則」,大家都很痛恨「潛規則」,既然有了「潛規則」,需要做的是完善評職稱的過程,減少「潛規則」,而不是因為「潛規則」就取消了這項有利於教師隊伍建設的積極的制度,換個角度看,「潛規則」並不是職稱制度本身的錯誤。
5.「取消職稱的評定,改為用人單位聘任,讓職稱與待遇脫鉤。
至於與職稱直接掛鉤的待遇問題,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人員的業績和表現來確定。」筆者以為這樣的主張又是來自象牙塔的思路,缺乏現實的操作性。假如職稱直接由用人單位(學校)來操作,由學校根據業績和表現來確定的話,那將是第二個失敗的「績效工資」。學校掌握了職評大權,那將是學校領導與教師的兩敗俱傷,學校事業與教師待遇的兩大輸家。因為我們的人事體制是一種只進不出的「大鍋飯」體制,如果是像民辦學校那樣的用人體制,也許這樣的建議有一定的操作可能性。
6.有人提出因為績效工資中分配的不均衡,建議取消職稱。
這樣的觀點更是不可取。其建議背後的實質是績效工資的平均發放,與績效工資的目的是完全背道而馳的。(有關績效工資的問題比職稱還復雜,筆者在以前的文章中也有闡述,可以查閱參考。)
㈨ 中級導游證在上海戶口申報算中級職稱嗎
不是一回事。
高級導游證連初級職稱都算不上,你說呢
㈩ 旅遊管理專業可以考哪些對職稱或者可以掛靠的證件
(一)特級導游員:採取以評審考核為主,以考試為輔的方式。評審採用論文答辯、跟團實查和專家審議三種形式;考試工作表現、導游技能、遵紀守法和遊客反映;考試第二外語或一種方言。評定工作不定期進行。工作步驟為省(區、市)旅遊局初評,國家旅遊局評定。
(二)高級導游員:採取考試、考核和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科目為導游詞創作和口譯(中文導游員不考)兩科。考核、評審方式和工作步驟與特級導游員相同;對高級導游員的評定每三年進行一次。
(三)中級導游員:採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科目為導游專業知識(含政策與法規、導游基礎知識、漢語言文學知識三部分內容)、現場導游兩科。考核方式與高級導游員相同。中級導游員的評定每兩年組織一次。考試以國家旅遊局為主組織實施,考核以省(區、市)旅遊局為主組織實施。
(四)初級導游員:採取考核方式。凡取得導游資格證書後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即可成為初級導游員。
旅遊管理專業是隨著我國旅遊經濟的發展、旅遊產業的發育而建立的一個新型學科。在我國,這門學科的產生只有二十年的時間,但已成為管理學科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學科部門。旅遊管理已與工商管理並列,是管理學下的一級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