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葯師考什麼條件
⑴ 請問中醫專業畢業的,怎麼才能考執業葯師證
你好!
以下條款以供參考!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周期為2年。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四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⑵ 中醫學專業可以報考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嗎
可以的,中醫學專業屬於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要相應增加一年,也就是大專需要6年,本科需要4年,研究生需要2年,中專還是需要7年。
⑶ 中醫執業葯師怎麼報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的人能考
2019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2021年就不可以報考了)。
2、取得葯學、中葯學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博士學位。
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加1年。
相關專業有:醫學、化學、生物學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報名時間:7-8月
考試時間:19年10月26、27
⑷ 社會人士如何報考中葯執業葯師,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首先需要看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中專2020年以後將不能報考。在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足一定年限的基礎上,可以參加考試:
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本科學歷,滿3年;
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滿1年;
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至於復習方面,執業中葯師考試四個科目中,中葯二是葯物基礎,可作為第一門復習的科目;中綜是實踐與技能的運用,可作為第二門學習的科目;中葯一涉及知識點多且雜,可作為第三門學習的科目;最後,在認識葯與懂得辯證用葯之後,再學習法規,進行合理用葯,依法用葯。
因此,建議學習執業中葯師的順序是:中葯二→中葯綜合→中葯一→法規
⑸ 中醫專業能考執業葯師嗎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⑹ 我是學中醫學的,可以考葯師證嗎
可以啊,有中葯和西葯的,您可以考中葯執業葯師證,像您有基礎一定能考上的,現在這個越來越難考,早點考吧。
⑺ 請問中西醫葯師都需要考什麼科目
科目一:葯事管理與法規。
科目二:葯學專業知識(一)含葯理學部分和葯物分析部分。
科目三:葯學專業知識(二)含葯劑學部分和葯物化學部分。
執業葯師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頒發。表明持證人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葯師的注冊資格。
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葯師、中葯師統稱為執業葯師,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取得《執業葯師注冊證書》後,方可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持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