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鄉村醫師的條件
⑴ 鄉村醫師能考執業醫師嗎
可以考的,只要你拿到醫師的各項幾個證明證件之後就可以辦營業執照了,必須要拿到醫生的證明。要不是辦不了這個執業醫師證的
鄉村醫生資格證從2004後停止考試。
2016年新增了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在浙江版、福建、廣西、權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9個地區試點。
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取得資格後就可以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⑶ 鄉村全科醫師報考條件有哪些
一、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內;
2、符合《醫師資格容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二、以下四類人不可以報考:
第一,有鄉村醫生資格證,但是護理專業畢業
第二,葯學專業不能報考鄉村全科
第三,2010年後的中專衛生保健專業
第四,只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沒有學歷的村醫
溫馨提示:選擇自己適合的,如果滿足了報考條件,就一定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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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鄉村醫生考試需要哪些條件
鄉村醫生考試需要滿足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後,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1、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2、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 鄉村醫生考執業醫師的要求:《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
4、2010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
5、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
6、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7、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合同,保證獲取資格後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8、省級衛生、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全國統一醫師資格考試。
(4)報考鄉村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每2年培訓考核一次
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參加一次考核。
按照這一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保證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鄉村醫生的考核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每2年組織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
須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鄉村醫生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並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發現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⑸ 報考鄉村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從2004後停止考試。2016年新增了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在浙江、福建、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9個地區試點。
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⑹ 全科鄉村醫生什麼時候報考,要什麼條件
報考時間為3—4月;條件要求保證獲取資格後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方式及程序按照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規定進行;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3—4月)、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時間與全國醫師資格考試時間相同。
參加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需符合如下5個報名考試條件:進入鄉鎮衛生院;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合同,保證獲取資格後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省級衛生、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6)報考鄉村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醫學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適應農村需要的醫學學歷教育,定向為農村培養適用的衛生人員。
2、符合本條例規定申請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持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擬聘用證明和相關學歷證明、證書,向村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執業注冊。
3、國家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開辦村醫療衛生機構,或者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向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
⑺ 鄉村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⑻ 報考鄉村全科助理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已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學歷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⑼ 報考鄉村全科醫師資格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專業、學歷及抄工作經歷要求: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二、以下四類人不可以報考:
第一,有鄉村醫生資格證,但是護理專業畢業
第二,葯學專業不能報考鄉村全科
第三,2010年後的中專衛生保健專業
第四,只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沒有學歷的村醫
溫馨提示:選擇自己適合的,如果滿足了報考條件,就一定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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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報考鄉村全科助理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請您參考:
根據國家醫考中心公布的2016年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基本標准(試行)及相關政策,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
一、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二、基本素質要求
(一)尊重生命,關愛患者,能將防治疾病、維護健康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
(二)遵守職業道德,尊重個人信仰及人格,保護個人隱私。
(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五)具有終身學習、持續自我完善的意識。
三、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要求
(一)掌握醫學倫理的基本原則。
(二)掌握維護心理健康的基本方法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基本知識。
(四)掌握公共衛生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共衛生的基本方法。
(五)掌握全科醫學的基本知識,熟悉全科醫學的基本方法。
(六)掌握正常人體的基本形態結構和主要功能。
(七)掌握農村常見急、危、重症患者的院前急救與轉診指征,了解臨終關懷的基本知識。
(八)掌握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主要發病原因、臨床表現、診斷要點、防治原則、基本處理措施與轉診指征。熟悉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康復的基本知識。
(九)掌握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管理及常見危險因素與預防控制的基本知識。
(十)掌握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及常用方法,了解健康促進的基本知識。
(十一)掌握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流程。掌握預防接種相關知識。熟悉常見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原則。
(十二)掌握兒童、婦女、老年人、嚴重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重點衛生問題及基本衛生保健知識要點,了解計劃生育政策與技術指導原則。
(十三)掌握國家基本葯物目錄中常用葯物的合理用葯原則,了解基本葯理知識。
(十四)掌握中醫基本知識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辨證論治。
四、基本技能要求
(一)具有基本的醫學倫理的分析判斷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人際溝通與協作的能力。
(三)具有依法執業的能力。
(四)具有規范地採集病史、體格檢查和書寫常用醫學文書的能力。
(五)具有基本操作技能和常用輔助檢查結果的判讀分析能力。
(六)具有對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判斷、現場處置和轉診的能力。
(七)具有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初步診斷、處置和轉診的能力。
(八)具有對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嚴重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管理能力。
(九)具有開展健康教育的能力。
(十)具有對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初步判斷、報告、信息收集和協助進行應急處理與管理的能力。具有實施預防接種相關工作的能力。
(十一)具有收集、整理、報送和管理本轄區內居民的健康信息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資料的能力。
(十二)具有應用中醫葯適宜技術和方法防治常見病、多發病的能力。
(十三)具有一定的自學和知識更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