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國考的條件
『壹』 國考的報考條件是
國考報考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間出生),2018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5%左右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貳』 公務員考試的條件是什麼
一、國籍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對象需滿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一大前提,其他國籍人員不在招考范圍內。
二、年齡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部分人員年齡要求有所放寬。如2017年國考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憲法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憲法的人員,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基本標准。
四、品行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將在考察(政審)環節進行審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國家公務員隊伍,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五、身體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體的身體條件將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體現,通用標准適用於所有公務員崗位,特殊標准適用於人民警察職位及其他特殊職位。
六、工作能力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需「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這一點均在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中進行體現,每個職位的具體要求需詳細查看職位表中每一欄(包含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及其他要求等)。
七、學歷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大專學歷是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最低學歷要求,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學歷劃分非常細致。注意,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報考時,需要使用最高學歷報考,如研究生不得使用本科學歷報考,本科不得使用大專學歷報考,以此類推
『叄』 國考報考條件
根據歷年國考安排時間來看,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可能在2020年10月中下旬進行,筆試可能在11月下旬舉行。還有一個月左右報名,你知道2021國考報名條件嗎?知道哪些人不能報考國考嗎?邦邦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以上問題,幫助各位做好考前准備。
一、國家公務員報名條件
一共給大家整理了13條2021國考報名條件,供各位考生參考!官方公告發布後,要仔細看看報考條件要求一欄你是否具備了,部分職位有更具體要求,考生在報名時要結合公告與職位表信息選擇適合自己職位。
2021國考報名需要哪些條件?
以上內容整理自2020國考公告里的報考條件,各位考生可對應參考,看看是否符合。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以及2021屆畢業生都有機會報名,可報考全國任意地區的崗位,筆試考點選擇自己所在城市即可。說完了2021國考報名條件,那哪些人是不可以報考呢?邦邦這就給大家解答!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
很多考生熱衷於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那麼,哪些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呢?
以上人員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
【注意!!!】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