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電子信息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主要是看評審環節 工程師職稱可考可評,效力等同,就看你選擇什麼方式申報了。自己申報肯定有一定難度,各種資料流程復雜;試/試/今/成/教/育/很/輕/松/的 祝你好運!
❷ 江蘇省機械工程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是否必須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誰有<江蘇省機械工程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報送抄評審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襲資格評審申報表,中級一式兩份,高級一式三份。
2、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二十份(單位蓋章)。
第一分冊材料的裝訂順序:
1、專業技術人員任期考核表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3、職稱外語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4、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
5、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件復印件
6、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聘書復印件
7、獲各類獎勵證書復印件
8、現職稱評審表原件
第二分冊的裝訂順序:
1、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成果證書、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
(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圖紙以及與成果相對應的公開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書等)
2、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論文、專(編)著(中級兩篇以上,高級三篇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
❸ 江蘇省2011年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的條件
一、范圍與條件
申報對象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的機械(農機)、電子信息、化工(醫葯)專業,符合資格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工程專業技術人員。
(一)學歷、資歷要求
1.博士研究生畢業(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學士學位)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
4.大專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大專畢業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級科技進步、科技成果三等獎(或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6.取得發明金獎,經本專業專家審定,該發明為解決技術難題,對技術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從事本專業工作及工程師任職年限,統一計算到2010年年底。
(二)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廳)級科技進步、科技成果二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准);或市(廳)級科技進步、科技成果三等獎獲獎項目的獲獎者前三名(以獎勵證書為准)。
2.市(廳)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重點項目的研究、設計、製造、生產技術管理及相關任務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過鑒定或驗收。
3.負責完成一項大型或兩項中型工程成套項目研究、設計、安裝調試任務,經實踐檢驗,達到了要求,通過鑒定或驗收。
4.負責完成兩項技術難度較高和復雜的產品或關鍵部件的研究、設計、製造、生產技術管理,經同行專家評審或鑒定,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5.負責完成兩項省(部)級或三項市(廳)級科技成果推廣項目,並轉化為生產力,經實踐檢驗,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負責完成兩項省(部)確認的定型或優秀產品開發,並轉化為生產力。
7.取得發明專利一項,並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8.提出一項科技建議,為省(部)級有關部門採納,經同行專家評議認為對科技進步和行業發展有重大促進作用。
9.負責制定本行業或大、中型企業發展規劃、計劃,經實施取得顯著效果。
10.負責完成一項國家、地方、行業技術標准及一項重點產品標準的制定,或三項重點產品標準的制定,並獲批准、公布,用於生產實踐。
11.負責完成一項重大項目的情報資料的搜集、整理、匯編,對實際工作有較強的指導作用。
12.取得實用新型專利一項以上,並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三)論文、著作要求
任現職期間,撰寫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
2.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研究報告或有較高水平的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3篇。
二、延期申報對象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以上申報。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以上申報。
三、報送材料的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
2.「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兩份。
3.任職期內的專業工作情況,考核情況、業務學習及繼續教育證書。
4.任現職以來的技術業務工作總結。
5.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專業技術項目完成情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以及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和應用等方面的材料(證明)。
6.任現職以來的本專業(學科)論(譯)著1部或省級雜志發表的論文2篇或研究報告等3篇以上。
7.江蘇省IT信息化考試合格證原件。
8.學歷、學位證書,現職稱評審表或批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從事專業的培訓上崗證書、職業證書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勞動合同、聘約、勞動手冊、社保交費單、養老保險手冊等原件和復印件。
10.身份證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11.面試答辯表一份。
12.材料目錄及評委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報材料應當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區、局應對各類證書、作品復印件的原件進行核對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驗證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除1、2項外,其餘均按規定裝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內。增補材料作為附件另外裝訂。
四、報送評審材料的要求
1.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市職稱辦有關文件的規定,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核實工作。學歷、資歷、職稱計算機成績等都必須真實且符合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資格條件規定。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材料裝訂要規范。原件審核後在復印件上蓋章,留下復印件,退還原件。手續要完備齊全。按照屬地原則,無主管部門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材料應報所在市、區職稱辦審核蓋章後送蘇州市職稱評價中心。
2.技術業務工作總結要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申報人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總結一般可分為五個部分:一是個人簡歷;二是參加過何種繼續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術水平;三是主要工作業績獎勵情況;四是論文、論著等作品及證明材料情況;五是申報理由。
3.非本系列中級職務晉升高級工程師資格,須經工程中級評審委員會推薦。凡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必須參加評委會組織的面試答辯,面試結果交市職稱評價中心保存。
申報材料和各類表格式樣必須按規定要求准備和裝訂。
五、職稱計算機要求
申報晉升高級工程師資格者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應符合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資格條件。
1.參加江蘇省IT信息化考試,取得《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2.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畢業以上。
3.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和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者。
❹ 求江蘇省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蘇職稱辦[2004]4號文件)
江蘇省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資格標准
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系統掌握本專業相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和法規,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掌握並能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發展趨,能根據國家或省產業發展需要和學科發展要求提出本學科研究、開發方向,選定具有重要實際意義或開拓性的研究、開發課題;能承擔和完成國家或省(部)組重大科研、推廣或攻關項目,能創造性地解決重大、關鍵的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國內領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進、消化、吸收、推廣新技術中取得重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發表、出版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著作;具有培養指導本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從事生產建設、勘察設計、工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工程技術管理、質量監督、咨詢服務、科技信息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 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和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第四條 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二)雖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以上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2、省(部)級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一等獎1項及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3、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及省(部)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的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4、組織或解決過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國家技術攻關項目的關鍵性技術問題,填補了國內空白並取得顯著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5、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或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6、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2項以上(第一發明人)。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專業實際工程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並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為本專業學科、技術帶頭人;系統掌握本專業相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和法規,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掌握並能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過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科研、推廣及攻關項目1項以上。
(二)主持完成過市(廳)級重點工程、科研、推廣及攻關項目2項以上。
(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或課題,取得了重要成果,經權威部門認定填補省級以上空白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四)主持解決過本專業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的技術問題,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五)承擔或主持完成過國家、行業或省級規范、規程、標準的編制,並已公布實施。
(六)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第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1項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二)省(部)級以上的工程項目(含設計、規劃、勘察、設計等)一等獎以上1項或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三)主持研製或開發的成果在國際性科技交流中獲金、銀質獎。
(四)主持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經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且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五)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1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並有專利證書和專利實施單位的證明。
(六)獲得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第九條 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論文、著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本專為論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十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學位)。
(二)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的合格證。
(三)取得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合格證。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申報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應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條規定的材料,並按規定程序送評。
第十二條 從省外引進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據本人實際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
第十三條 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詞 (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若干問題說明等見蘇職稱[2003]2號文相應工程專業資格條件附錄。
❺ 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條件有哪些
高級工程師正常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需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的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理論水平
第一,具有系統、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具備跟蹤本專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前沿的學識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
第二,對所從事的專業有深入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在同行專家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較全面了解掌握本專業國內外新技術新工藝現狀、新科技信息和發展趨勢,具有對大型項目設計、評估、鑒定、組織實施的能力。
第四,比較全面掌握本專業相關法規、有關技術標准、技術規范和技術規程。
工作經歷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或重點科技項目全過程的經歷,並該工程或項目得到社會承認或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B、具有將國內外先進技術或新理論應用於科研和生產實際工作、開拓新的應用研究領域或解決生產實踐中重大技術問題的經歷,並被證明是正確的。
C、具有組織編制本學科或本行業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發展規劃的經歷;或具有撰寫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課題立項論證報告的經歷。
D、具有多年主持技術工作、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開展科研和技術工作的經歷。
業績能力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科研攻關項目或國家重點科研項目,並獲得相應的成果獎勵。
B、主持或為主完成過二項以上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的成果獎勵。
C、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工程設計、生產項目,經成果驗收與鑒定,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的相關獎勵。
D、主持或為主承擔過本行業技術發展規劃,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認可,並在全行業推廣應用。
E、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規劃設計、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創新、設備改進、成果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項目,並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或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肯定。
F、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重點新產品的研製、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的肯定。
H、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及省(部)級行業技術標准、技術規范的制定工作,該標准或規范已在全國、全省或全行業范圍實施。
專著論文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撰寫過下列著作或論文之一:
A、正式出版過10萬字以上的專著。
B、在國家出版部門確認的重要專業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專家認定的國際性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本專業論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專家認定的全國性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本專業論文三篇以上。
E、撰寫由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報告(總結)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業內產生較大影響。
破格申報評審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1、主持或為主承擔的科技項目或工程項目獲國家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二等以上獎一次或省(部)級一等獎一次,或省(部)級二等獎二次。
2、在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設計推廣應用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3、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以及在生產科研實踐中,有較大的技術突破,解決過重大關鍵技術難題或填補國內同行業某一技術領域的空白,為國內同行業專家與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
4、在生產科研中,對生產的發展規劃、技術創新措施、產品質量等重大問題起到關鍵性作用,明顯地提高了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為國內同行專家與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
破格人員在具備上述條件之一時,其學歷可適當放寬,論著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在高級工程師職務上工作五年以上,並在近兩年的考核中至少獲得一次優秀等次。
申報、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申報人員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業績貢獻的材料和有關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及獲獎證等證明材料。破格人員要在評審表封面上註明破格申報字樣。
2、單位推薦。國有單位,首先要將申報人員的相關申報材料、證件等向本單位全體職工公示,徵求單位內各方面意見,然後在確定上報人員。省屬企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市屬企事業單位經市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匯總後,統一報省職改辦。非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按屬地原則經所在設區市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匯總,然後統一報省職改辦。中央駐地方有關單位,由單位直接報省職改辦。
3、正高職高級工程師評審實行結構比例控制和總量控制。各單位推薦正高職高級工程師的比例,不得突破本單位高級工程師總數的10%。推薦工作要注重實績、水平和能力,寧缺勿濫,不得降低條件,不得遷就照顧和論資排輩。
組織評審和相關政策:
1、開展正高職高級工程師的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要統一政策,統一程序,統一組織,全省只設一個評委會,評委會由省職改辦直接掌握,評審工作由省職改辦負責組織實施。
2、正高職高級工程師不搞經常化評審,具體幾年評一次,由省職改辦根據情況安排。
3、經評審批准獲得正高職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屬事業單位的,要在單位總體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內聘任和兌現工資待遇,其中,職務工資最低檔暫按本職務系列高級工程師職務等級工資標準的第五檔執行;屬企業(含非公有制單位)人員,可根據本單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確定工資福利待遇。
4、政府機構改革後中央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業單位,過去如果本系統評審過正高職高級工程師,其已經取得的資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後一率按省里統一要求進行評聘。
開展正高職高級工程師評聘工作,政策性強,關繫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條件,重視質量,積極穩妥把這項工作做好。
要求:
1、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可申報助理級,助理級滿4年可以申報中級,中級滿7年可申報高級(須修完本專業大學專科主要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
2、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年可申報或單位直接評為助理級,助理級別滿4年可申報中級,中級滿5年可申報高級;
3、碩士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半年可申報助理級,助理級滿1年半可申報中級,中級滿4年可申報高級;
4、博士學歷,直接申報副高級。申報人由市建設委員會先進行推薦,具體評定結果由市人事局辦理。
可以申報的專業:
工程師分類:[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工民建工程師、建築工程師、建設設計工程師、環境藝術設計工程師、建設藝術設計工程師、建設裝飾工程師、建築施工工程師、建築水電安裝工程師、消防水電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地質勘測工程師、建築預算工程師、建築管理工程師、道路與橋梁工程師、土木工程工程師、市政工程師、機械工程師、電氣工程師、電氣設備工程師、計算機工程師、自動化工程師、機電設備工程師、電子儀表工程師、機械設計工程師、鑄造設計工程師、機械製造工程師、采礦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師、通信工程工程師、電子信息工程師、農藝師、園藝師、講師、醫師、葯師、護師、園林設計工程師、船舶技術工程師、冷凍工程師、化工工程師、熱處理工程師、暖通工程師、公路工程師、土建工程師、土建結構工程師、機電一體化工程師、光電子技術工程師、暖通空調安裝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建築監理工程師、路橋工程師、計算機及應用工程師、電子技術工程師等
說明:高級工程師1年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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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2010江蘇省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資格標准 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系統掌握本專業相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和法規,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掌握並能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能根據國家或省產業發展需要和學科發展要求提出本學科研究、開發方向,選定具有重要實際意義或開拓性的研究、開發課題;能承擔和完成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研、推廣或攻關項目,能創造性地解決重大、關鍵的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國內領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進、消化、吸收、推廣新技術中取得重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發表、出版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著作;具有培養指導本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從事生產建設、勘察設計、工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工程技術管理、質量監督、咨詢服務、科技信息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 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第四條 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二)雖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以上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2、省(部)級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一等獎1項及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3、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及省(部)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的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4、組織或解決過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國家技術攻關項目的關鍵性技術問題,填補了國內空白並取得顯著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5、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或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6、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2項以上(第一發明人)。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專業實際工程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並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為本專業學科、技術帶頭人;系統掌握本專業相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和法規,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掌握並能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過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科研、推廣及攻關項目1項以上。 (二)主持完成過市(廳)級重點工程、科研、推廣及攻關項目2項以上。 (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或課題,取得了重要成果,經權威部門認定填補省級以上空白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四)主持解決過本專業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的技術問題,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五)承擔或主持完成過國家、行業或省級規范、規程、標準的編制,並已公布實施。 (六)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第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1項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二)省(部)級以上的工程項目(含設計、規劃、勘察、設計等)一等獎以上1項或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三)主持研製或開發的成果在國際性科技交流中獲金、銀質獎 (四)主持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經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且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五)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1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並有專利證書和專利實施單位的證明。 (六)獲得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第九條 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論文、著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十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學位)。 (二)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的合格證。 (三)取得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合格證。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申報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資格應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條規定的材料,並按規定程序送評。 第十三條 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若干問題說明等見蘇職稱[2003]2號文相應工程專業資格條件附錄
❽ 江蘇省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
申報人員條件(條件優秀者可破格申報)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參評助理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生(不含符合見習期滿考核定職條件人員),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生(不含符合見習期滿考核定職條件人員),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員級職稱並從事員級技術職務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別職稱並從事助理級技術職務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並從事助理級技術職務工作五年以上。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高級職稱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二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並從事中級技術職務工作五年以上。
工程類:工民建、建築、測量、地質勘測、建築預算、建築管理、道路與橋梁、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地質、測繪、地下、工程管理、工程測量、建築結構、采礦、機電設備、機電安裝、機械工程、鑄造設計、機電一體化、機械(自動化)、建築設計(環境藝術)、建築裝飾、環境保護、環境、建築水電安裝、消防水電、給排水、水利水電、暖通、熱處理、化工、計算機、電子儀表、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及應用、電子技術、電子信息、農藝師、園藝師、園林工程師;要是感覺你的條件不夠的話可以聯系我,可以給你評審
❾ 江蘇省電子信息高級職稱都是到省裡面評的嗎
江蘇省目前在蘇錫常鎮和南京均設有電子信息工程高級評委會,在以上城市申報,無須到省工信廳,直接到對應城市的人才中心網上申報就可以。其它城市通過縣區受理市局復核後由省工信廳負責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