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條件 » 法律顧問考試條件

法律顧問考試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2-05 04:25:56

Ⅰ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我是2007年報名並通過的。報考條件中規定要有法律類、經濟類學歷,以及一定的工作年回限和答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的任職年限。其中:法律和經濟專業本科學歷的,必須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也就是說需要同時具備。
我個人感覺,在報名過程當中,對報考資格要求還是比較嚴的。關於年限,必須出示公司人事部門蓋章的相關工作年限表格(報名的網上有下載),表格上還須註明從事經濟或法律工作的內容。工作不滿三年,從畢業證書的日期上一看就看出來了,想混過去的可能性不大。我看你還是等等再考了。

Ⅱ 咨詢法律顧問考試條件

你說的是企業法律顧問吧?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科,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科,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科,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雙擊自動滾屏 來源:人事部 發布時間:2005-8-21 閱讀:402次 發布者:藍天

文號:國人部發〔2005〕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為適應我國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發展需要,經與有關部門協商,現就《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中報名條件及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符合《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自2005年度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三)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四)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請各地盡快通過各種渠道將本通知精神向社會公布,並做好本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經濟工作"我認為和金融,財政工作相關的工作崗位.

Ⅲ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每年的什麼時候報名什麼時候考試在哪裡報名呀

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區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

【列印文檔】 已被閱讀5575次 發布時間:2008-05-09 【關閉窗口】

--------------------------------------------------------------------------------

贛人字〔2008〕108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國資委、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幹部)處: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1號)及《關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人部發[2005]55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定於2008年10月18日—19日舉行。考生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6月7日9:00—12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6月9日—13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通過後至6月15日17:00;考生准考證網上列印時間為10月13日9:00—17日17: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

二、報考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按照人事部《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全科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 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程序: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三個階段進行。

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進行網上報名信息登記,下載列印《報名表》。

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並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國資委資格初審合格後,到同級人事(職稱)部門進行資格終審並到人事(考試)部門辦理確認手續。

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到各設區市國資委和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終審合格的考生須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上繳納報考費。

網上報名具體辦法詳見附件2。

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交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上),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均為原件)備審。

四、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不變。

六、有關考試大綱、指定用書的征訂、發行和培訓、注冊建檔登記等事宜請與省國資委法規處聯系。

七、考試收費: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規定60元/科。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08年度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務工作計劃

2、2008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辦法

江西省人事廳 江西省國資委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8年度企業法顧問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務工作計劃

6月7日9:00—12日17:00
考生網上注冊登記

6月9日-13日(正常上班時間)
考生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後至6月15日17:00
考生網上繳費

9月8日前
向人事部考試中心報送試卷預訂單

聯系考點、安排考場、列印准考證

10月13日9:00—17日17:00
考生網上列印准考證

考試時間
10月18日
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14:00—16: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10月19日
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14:00—16: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11月底之前
完成閱卷

12月22日
公布考試成績

附件2:

2008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辦法

(一)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查看有關考試文件、政策問答及報名流程。

(二)進入新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填寫完成核對信息無誤後,上傳考生本人電子照片,並記錄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必須填寫准確並妥善保管,防止報考信息泄露。下載列印《報名表》。

(三)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並在《報名表》上蓋章,分別經設區市國資委資格初審合格後,到同級人事(職稱)部門進行資格終審並到人事(考試)部門辦理確認手續。

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到各設區市國資委和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四)辦理確認手續成功後,考生須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

(五)查詢繳費狀態。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

(六)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規定時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Ⅳ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中有一項報考條件是: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

須總共3年(其中一年企業法律/經濟一年),但很多學校根本不看你這些的,只要年齡差不多就可以了,剛畢業的就不好說了。

Ⅳ 擔任企業法律顧問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企業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專資格屬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專業人員。
1997年,國家開始實施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發了《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經貿委經濟法規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2009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和25日。

Ⅵ 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這個如果你有免考條件的,要提供,沒有就不要。
資料好象是自己購買的。
包括《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Ⅶ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怎麼辦

企業法律顧問等國家已取消職業資格:
各地、市人事考試中心:
現將有關企業法律顧問等七種國家已取消職業資格後續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稅務師:根據《關於做好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4號,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由准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研究修訂相關制度文件,新修訂的制度文件出台後,按照新的制度文件開展相關工作;已取得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根據《關於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7號,對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
三、土地登記代理人:根據《關於做好取消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49號,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後,考試組織、考試科目、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保持不變;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後不再實行執業准入控制,不得將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取得資格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再將職業資格管理與特定繼續教育和培訓硬性掛鉤;已取得原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將抓緊修訂相關政策規定,新修訂的政策文件頒布前,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之處,以本通知為准。
四、注冊資產評估師:根據《關於做好取消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80號,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已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2014年度全國統一考試日期推遲至2015年上半年,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凡已報名參加2014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的考生,均可參加考試。2014年以前參加考試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抓緊修訂原注冊資產評估師相關制度文件。待新修訂的制度文件出台後,按照新的制度文件開展相關工作。
五、企業法律顧問:根據《關於做好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22號,企業法律顧問准入類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統籌研究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專業人員評價辦法;原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證書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注冊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調整做好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引導和服務工作。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針對2013年度參加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和2014度已經報名考試的人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司法部將制定過渡性政策措施。過渡性政策措施出台前,原定考試日期推遲,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六、房地產經紀人:我中心暫未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具體執行文件,我中心收到正式文件後,會及時在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通知相關事項。可參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
七、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考試從2014年起取消。我省人事考試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完成了退費工作。

Ⅷ 法律顧問考試外國人能考嗎

應該不能。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試簡介)

根據《關於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1997]26號)文件精神,從1998年起,國家實施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人事部在《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文件中,對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並經注冊,本企業內部的專業人員。
一、組織領導
國家經貿委會同司法部負責組織考試大綱的擬定和命題工作。國家經貿委負責統一規劃並組織協調考前培訓的有關工作,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組織進行。
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組織或授權組織實施各項考務工作。會同國家經貿委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定合格標准。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從2002年開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由每2年組織一次調整為每年組織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
考試設《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七)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三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 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八) 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手續。(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次的報考文件。)
五、成績管理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兩個及以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合格證書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經貿行、司法部用印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七、注冊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國家經貿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貿委(經委、計經委)為企業法律顧問的注冊管理機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中央直屬企業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工作。企業法律顧問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注冊登記。再次注冊者,應當有所在企業考核合格及參加業務培訓、進行繼續教育的證明。

熱點內容
幼師專業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42:13 瀏覽:24
音樂小毛驢故事 發布:2021-03-16 21:40:57 瀏覽:196
昂立中學生教育閘北 發布:2021-03-16 21:40:47 瀏覽:568
建築業一建報考條件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66
2017年教師資格注冊結果 發布:2021-03-16 21:39:49 瀏覽:642
中國教師資格證查分 發布:2021-03-16 21:39:41 瀏覽:133
踵什麼成語有哪些 發布:2021-03-16 21:38:20 瀏覽:962
東營幼師專業學校 發布:2021-03-16 21:35:26 瀏覽:467
機械電子研究生課程 發布:2021-03-16 21:33:36 瀏覽: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訓中心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33:28 瀏覽: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