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職業中醫的條件
Ⅰ 中醫執業醫師報考條件包含哪些
1.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內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中容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並且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之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
報考中醫執業醫師的具體條件
3.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並且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之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4.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Ⅱ 報考執業中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報名條件:
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分為三類,一類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等中醫葯院校畢業生;一類是國家認可的以師承方式學習的人員;一類是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葯衛生類學校中未經評估的中醫專業,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學注冊的非在職學生,畢業後取得學歷並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4、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5、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二)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並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附:《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
2、《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後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經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準的師承關系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連續跟師學習滿三年,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二年;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臨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三)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1、 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的高等中醫葯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內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並經考核合格。或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內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Ⅲ 想考職業中醫師什麼條件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考試報名條件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
[編輯本段]第二章 出師考核
第六條 出師考核由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第七條 師承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並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 第八條 師承人員的指導老師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醫類別中醫或者民族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 (二)從事中醫或者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或者民族醫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和獨特的技術專長; (四)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信譽良好; (五)在醫療機構中堅持臨床實踐,能夠完成教學任務。 第九條 師承人員應當與指導老師簽訂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師承關系合同。 師承關系合同應當經縣級以上公證機構公證,跟師學習時間自公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指導老師同時帶教師承人員不得超過兩名。 第十一條 師承人員跟師學習的形式、內容,由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 出師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重點是傳統醫學專業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學術經驗、技術專長繼承情況;方式包括綜合筆試和臨床實踐技能考核。 具體考核內容、標准及辦法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三條 申請參加出師考核的師承人員,填寫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並經核准其指導老師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向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 申請出師考核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四)學歷或學力證明; (五)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者核准其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 (六)經公證的師承關系合同; (七)省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條 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對申請出師考核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考核條件的,發放准考證;不符合考核條件的,在受理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出師考核者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出師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由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確定,考核工作開始前3個月在轄區內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 出師考核合格者由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頒發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
[編輯本段]第三章 確有專長考核
第十八條 確有專長考核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申請確有專長考核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 (二)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 第二十條 確有專長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重點是傳統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及掌握的獨特診療技術和臨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綜合筆試和臨床實際本領考核。 具體考核內容、標准及辦法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一條 申請確有專長考核的人員,填寫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並經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向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 申請確有專長考核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四)申請人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年限的材料; (五)兩名以上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的材料; (六)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三條 確有專長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確定,考核工作開始前3個月在轄區內進行公告。 第二十四條 考核合格者由負責組織考核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發給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並報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 醫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五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是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六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方式分為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實踐技能考試合格的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考試的具體內容和方案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制定。 第二十七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授予《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八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九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當到規定的考點辦公室報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四)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五)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需同時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六)報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其他報考程序按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與實施,按照醫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合格線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 考試成績合格的,獲得衛生部統一印製的《醫師資格證書》。
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
目錄
一中醫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 (一)實踐技能考核大綱 1.出師考核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大綱 2.確有專長考核臨床實際本領考核大綱 (二)綜合筆試考核大綱 1.中醫基礎理論 2.中醫診斷學 3.中葯學 4.方劑學 5.中醫內科學 6.中醫外科學 7.中醫婦科學 8.中醫兒科學 9.針灸學 二民族醫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 附1: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2: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印發《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和《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的通知 附3: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 附4: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 附5: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申請表 附6:《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格式說明 附7: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等式樣的通知
Ⅳ 中醫師承報考條件有哪些
近年來,相關中醫葯政策實施,讓中醫葯更加彭勃發展,也讓愛好中醫、學習中醫的人日益增多。過去中醫葯人才的培養主要依靠的是院校教育,可是中醫葯的發展單單的依靠院校教育是不夠的,在中國更多的是師父帶徒弟現象比較多。
在國家扶持中醫葯發展的過程中,中醫葯法的誕生給更多的中醫朋友提供了行醫機會,中醫師承也獲得中醫醫師資格。中醫師承為非科班出身的愛好者們創造的良好的合法行醫的機遇,是非醫學專業人員學習中醫、走上中醫執業道路的唯一途徑。
因此,越來越多人關注中醫師承,想要通過中醫師承走上中醫執業道路。那麼,究竟哪些人適合報中醫師承呢?中域中醫認為,以下八大人群適合中醫師承:
1無中醫基礎想從事中醫葯事業的人員;
2自學中醫多年但無醫學學歷不能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人員;
3有中醫葯一技之長,無資格報考醫師資格考試人員;
4行醫多年但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祖傳中醫葯技術傳承人;
5從事保健推拿按摩、刮痧等健康產業從業人員;
6護理、葯房、中醫理療康復從業者等從業人員;
7已取得鄉醫證或西醫執業醫師證書改學或兼學中醫的人員;
8熱愛中醫葯文化,但是工作忙、應酬較多,沒時間系統學習中醫的社會人士。
Ⅳ 什麼條件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九條至第十一條中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另外,關於報考資格,衛生部以後相繼出台辦法細化了報名辦法中的相關條例,對成人高考、衛校等各種形式考生的報考資格做了規定,詳見《衛生部關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暫行規定》、《衛生部關於對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Ⅵ 中醫師承報考條件!
中醫師報考條件有:
(一)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版療技術方法,經指導權老師評議合格;
(二)由至少2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其指導老師除外)推薦。
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三)中醫醫術專長綜述(包括醫術的基本內容及特點描述、適應症或者適用范圍、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說明等)和能夠證明醫術專長確有療效的相關資料;
(四)至少2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材料;
(五)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還應當提供經公證機構公證的跟師學習合同、自公證之日起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的證明材料(包括師承人員學習筆記、臨床實踐記錄等)、指導老師出具的跟師學習情況書面評價意見及出師結論;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還應當提供醫術淵源的相關證明材料、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證明(由所在區域縣級以上中醫葯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具)或者一定數量患者的推薦證明。
Ⅶ 中醫醫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
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分為三類,一類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等中醫葯院校畢業生;一類是國家認可的以師承方式學習的人員;一類是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二、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並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後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並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並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民族醫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並經省級的市衛生、中醫葯行政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授予《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4)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三、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1.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的高等中醫葯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台港澳居民:
(1)台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內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並經考核合格。獲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內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院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Ⅷ 我想考一個中醫執業醫師證,要什麼條件才能具備報考
1,、具來有高等學歷本科以上,自在醫療,保健機構使用滿一年的。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4、七年制碩士可直接申請。
Ⅸ 師承中醫執業醫師報考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報考中醫執業醫師的條件:
1.《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並經縣級以上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後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並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並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民族醫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並經設區的市衛生、中醫葯行政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授予《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4)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