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Ⅰ 廣東省2017衛生副高職稱晉升條件
優.助 醫學幫你解
每個省份有每個省份的要求,不是全國統一的。具體的改革意見你去衛生廳最新的晉升要求看就行。我們省份據說科研立項,必須要獲獎才能晉升的資格了。
Ⅱ 想知道2019年廣東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專業評審可以包通過嗎
這個是不可以通包過的,都是有一定名額限制的。
Ⅲ 求2013年廣東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以下是08年的,估計變化不大,具體的情況建議你咨詢廣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吧。
關於做好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衛辦函〔2008〕237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省直駐穗及廳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關於做好200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8〕148號,下稱粵人發〔2008〕148號)精神,現就做好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及地點
2008年9月10—12日為我廳受理省直、廳直單位申報材料的時間,受理地點為省衛生廳辦公樓4樓會議室。9月16日為受理各市申報材料時間,受理地點為廣州南沙資訊科技園。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單位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由各市各單位自定。
二、申報條件要求
(一)嚴格按省人事廳的有關規定執行,主要的文件目錄見附件1。
(二)凡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200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實踐能力考試且成績入圍(優良)。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按考試專業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三)評委會設置及評審的學科專業參見《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學科分類表》(附件2)。
申報臨床、中醫、口腔、預防等專業主任(副主任)醫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並已登記注冊,執業范圍應與申報專業相符。
申報婦女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婦產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共衛生類的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申報兒童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兒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共衛生類的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
執業類別為臨床類,擬申報預防保健專業主任(副主任)醫師資格的,統一歸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
沒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也可在各臨床或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評審通過人員取得「衛生系列(副)主任技師」資格。
(四)根據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於改革和完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方式的通知》(粵人發〔2005〕311號)要求,經抽取,2008年申報中醫葯、預防醫學、醫技、葯學專業高評委會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進行答辯,答辯內容由答辯委員根據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確定,每人答辯的時間約15分鍾。答辯的時間安排在10月25-26日兩天(星期六、日),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根據省人事廳《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的規定,符合專業工作崗位條件和資格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但不得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
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按資格條件的規定,分別提交申報材料,並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並提交,不得以同樣的業績材料同時或不同時申報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後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並提交反映現崗位的工作業績,同時把原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並提交,不得用原崗位的業績申報現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
(六)按省人廳粵人發〔2008〕148號規定,粵人發〔2007〕196號、364號文暫停執行,符合條件的來粵流動人員可以申報評審。來粵流動人員參加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除按資格條件及相關政策規定提交申報評審材料外,應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內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復印件)以及單位聘用評價意見。其中自主流動來粵人員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鑒定證明。
(七)申報材料的填寫及審核請按省人事廳的有關規定執行。2008年的論著鑒定擬採用「雙盲」的形式進行,提交鑒定的論文需蓋去姓名後再復印。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填表。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使用廣東省人事廳網站(網址:www.gdrst.gov.cn)下載的表格,材料規格以表格上要求為准,不再接受此前印製的表格。省人事廳網站沒有的表格,以及《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申報評審表的清單見附件3。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和申報評審辦法的規定,認真客觀填報相關表格,並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業績成果(過後不得補充),送單位審核、公示。
凡不如實、客觀填報材料的申報人員,經受理查實存在嚴重弄虛作假和其它嚴重違規行為的,評審前查實的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評審後查實的取消其評審通過的資格或撤銷已取得的資格,並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二)單位審核。單位組建由人事職改幹部、技術主管及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審核評價小組」,對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及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等提出准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填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經歷、能力考核表》,同時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相關欄目加具意見。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重點把握如下幾個方面:一要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是否與客觀事實相符,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和其所起的作用相符;二要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重點審查有無如實填報負面情況,以及有無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資格及其名稱;三要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執業的類別和范圍的規定,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註明原因,及時退回。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及時將申報的有關材料,特別是申報人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不便於張榜和網上公示的其他申報材料應統一有序放置在會議室等場所對外開放,以備查驗。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監督公示和受理信訪必須由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未設紀檢、監察部門的民營企業及其他單位均由其業務歸口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按《信訪條例》要求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
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註明,先行報送,但核查工作不得停止。公示結束後,由受理的紀檢、監察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並報送。
(三)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核報送的材料。一要審查數量。當場清點申報材料的種類和數量與申報材料目錄清單的記錄是否相符;二要審查程序。重點審查申報過程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單位公示是否規范,有關證書、證明復印件有否審核蓋章,申報時間、公示時間、以及單位審核時間之間是否有矛盾等;三要審查條件。按照省的職稱政策規定和資格條件的要求,逐項審查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條件。有嚴格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限制的專業,還要審查申請人所申報的資格與其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是否相符,其業績是否依規取得;四要對申報程序違規、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應寫明原因,按原報送渠道退回。
四、評審收費
按省人事廳《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執行。每人收取評審費580元(含各市送審費用,不含資格證書費),論著鑒定費200元,共780元。需要參加答辯的每人另收取140元。
已提交申報評審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告知申報人上交的費用已繳交財政專戶,無法辦理退回的有關手續。
省(廳)直和部屬有關單位收取的費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審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主要文件目錄
2.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學科專業分類表
3.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清單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主要文件目錄
1.省人事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衛生技術人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999〕23號)
2.《廣東省人事廳關於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
3.《廣東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
4.省人事廳《關於做好200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8〕148號)
5.省人事廳《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
6.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
7.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
8.《廣東省人事廳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擴充科目(模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6〕6號)
9.省人事廳《關於要求明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人函〔2004〕1146號)
10.省人事廳《關於明確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函》(粵人函〔2004〕1907號)
11.省人事廳《關於廣州、深圳兩市區屬醫務人員課題立項條件問題的函》(粵人函〔2004〕2013號)
12.《廣東省人事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廣東省離退休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廣東省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博士後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發〔2004〕223號)
13.省人事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7號)
14.《廣東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粵人發〔2002〕81號)
15.省衛生廳《關於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意見》(粵衛〔2004〕93號)
16.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補充規定的通知》(粵衛〔2008〕14號)
17.廣東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和〈廣東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繼醫教〔2007〕10號)
18.省職改辦《關於援外醫療隊員申報衛生專業技術高、中級資格問題的通知》(粵職改辦字〔1994〕25號)
19.省人事廳《關於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
20.省人事廳《關於做好向申報人通知評審結果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5〕263號)
21、省人事廳《關於我省衛生系列高評委會設置調整的通知》(粵人發〔2007〕239號
附件4:
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格條件摘錄
為幫助申報人員理解、掌握評審條件及有關規定,我們歸納整理了《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格條件摘錄》供參考。如有不一致的,以省人事廳的文件為准。
一、資歷條件
凡申報評審高級資格的,取消破格和評審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31日,下同)的人員,達到副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副高級資格;取得副高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正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正高級資格。
博士學位獲得者直接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著等條件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後做出的方為有效。
回國後首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可按其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後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並提交反映現崗位的工作業績,不得用原崗位的業績申報現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
二、外語條件按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執行。
三、業績成果條件
嚴格執行粵人職〔1999〕23號規定的業績成果條件。並對下列問題作如下明確:
資格條件中的市級課題是指地級以上市科技局的立項課題;廳級課題是指省科技廳、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省計生委、省中醫葯局的課題,廣州軍區聯勤部衛生部的立項課題參照廳級課題看待。廣州、深圳市區科技局立項課題的主要參加者(排名前三位)視為符合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業績成果條件。凡已完成的課題,必須提交結題報告書;沒有完成的,應根據課題進度安排,在立項後取得階段性成果,並提交經專家鑒定的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表。立項後沒有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無效。
粵人職〔1999〕23號規定的科技成果獎是指:國家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合作獎、省級科技進步獎。2000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頒布前的廳級科技進步獎可參照市級(地級以上市)科技進步獎層次對待。
四、論文著作條件
執行粵人職〔1999〕23號規定的論文、著作條件及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的規定。並對如下問題作進一步明確:
多人完成的著作中,只有著作的章節有署明作者姓名的、或書中有明確界定的,才能計算編著者完成的字數,申報評審時有效,沒有明確界定的無效。
五、繼續醫學教育
按照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執行,申報人員提交《廣東省繼續醫學教育證書驗證證明》等材料。
繼續醫學教育驗證證明必須按一個驗證周期(5年)計算學分。如果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不足5年,則從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開始計算學分。
六、計算機能力條件
(一)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參加4個及以上模塊的考試;在地級以上市單位工作的,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參加5個及以上模塊的考試。
(二)轉換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的,應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並按規定提交合格證書。
(三)從2006年2月1日起,專業技術人員按擴充後我省規定的20個模塊(科目)管理報考,同一類別中有兩個以上模塊的,只准許報考選擇其中一個模塊(科目)。
(四)除按《廣東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粵人發〔2002〕81號)的有關規定外,取得博士學位人員、計算機專業專職教學人員、農村鄉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省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可免試《計算機應用能力》。
七、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條件
按照省衛生廳《關於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意見》(粵衛〔2004〕93號)和《關於印發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補充規定的通知》(粵衛〔2008〕14號)的規定,需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申報人員,到申報時必須達到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並填報《廣東省城市衛生技術人員農村定期工作情況鑒定表》。
八、其他
(一)援外醫療專業人員在執行援外任務1年後到回國未滿1年期間,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執行《關於援外醫療隊員申報衛生技術高、中級資格問題的通知》(粵職改辦〔1994〕25號),並在課題、計算機、繼續教育等方面暫不作必備要求。(二)按省人事廳《關於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的規定,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過渡為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三)按省人事廳規定,粵人發〔2007〕196號、364號文暫停執行。來粵流動人員參加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除按資格條件及相關政策規定提交申報評審材料外,應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內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復印件)以及單位聘用評價意見。其中自主流動來粵人員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鑒定證明。
附件5:
2008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
評審材料准備須知
(申報人員用)
一、裝訂要求及填表說明
(一)評審表類
《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與《貼資格證相片頁》合並裝訂。
(二)證書證明類
1.按規定的內容張貼相應的證書、證明,其中《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此兩證需復印內頁)或《護士執業證書》(需復印至最近一次注冊頁)貼在第7頁《其他證明、證書》頁上。衛生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成績單(請申報人直接從網站下載列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城市衛生技術人員農村定期工作情況鑒定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等依順序附證書證明類後,一起裝訂。
2.《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申報評審表一)規定需提交原件的,必須張貼原件。
(三)業績成果材料類
業績成果類材料按如下順序裝訂,如頁數較多,為方便評委查找,建議在《業績、成果材料》(申報評審表四)頁後製作目錄,並加註頁碼:
1.科技成果獲獎證書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等);
2.立項課題的相關材料,包括課題下達單位的立項通知、立項課題申請書、《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結題報告書》或《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表》(申報評審表十一)等;
如提交2項以上課題,以課題為單位按以上順序裝訂。
3.《推廣應用新技術、新項目考核評價表》(申報評審表十)(本款僅適用於縣及鄉鎮醫療衛生單位的人員)。
4.如果立項課題的主要參加者不在同一單位,申報人員在填寫《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表》(申報評審表十一)時,「目的實施情況」應由第一負責人填寫,「所在科室意見」應由第一負責人所在科室填寫意見,「所在單位意見」應由第一負責人所在單位填寫意見。
時間、級別、排名等不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和科研課題,建議不要提交。
(四)論文著作類
論文、著作必須是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至工作資歷計算截止時間(2008年8月31日)為止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的。非第一作者或發表時間不符合要求的論文建議不要提交。論文5篇以內的必須提交期刊原件;超過5篇的,超出部分經單位驗證後交復印件;復印件與另5篇論文的期刊原件合並裝訂。論文合訂本加「論文、著作類」封面並製作目錄,目錄包括如下內容:①序號;②論文題目;③發表的期刊及頁碼。
著作無需裝訂,但須另加封面,標明本人作為第一作者所完成的章節及總的編寫字數。
今年的論著鑒定工作仍提前至評審前進行,同時擬採用「雙盲」的辦法,為此,請申報評審人員在提交原件論文合訂本的同時,另准備一套論著復印件供鑒定用。鑒定的論著正高為4篇,副高為3篇,論文及目錄需蓋去作者姓名後再復印(單位可以保留),復印的內容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和論著全文,封面加《論著鑒定材料及目錄》(之一)、(之二)(申報評審表十五)後一起裝訂成冊,其中《論著鑒定材料及目錄》(之一)為封面。另填寫《論著鑒定意見表》(申報評審表十四),本表無需裝訂,供鑒定專家使用。
如果是學術會議宣讀的論文,應提交宣讀證書原件,並附會議通知、學術會議日程安排、論文匯編等佐證材料。
(五)其他類表格填寫和裝訂要求
1.《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申報評審表一)必須貼在評審材料袋封面上。
2.《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一式1份,其內容可參照本專業資格條件中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的有關要求撰寫。
3.《()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申報評審表三)單位審核蓋章後復印16份,不必裝訂。
4.《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普通)》(申報評審表七)填寫後交單位錄入。
5.《城市衛生技術人員農村定期工作情況鑒定表》(申報評審表十二)中「工作時間」欄的內容不能塗改。
二、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袋必須為紙袋,質地堅硬,不易破裂。如各市統一印製,建議用此規格的紙袋(34.5cm×24.5cm×5cm),申報材料外包裝袋的底部標示地級市(省、廳直單位)名稱。
(二)凡是復印件,每頁均需驗印並加蓋所在單位或人事部門印章。
(三)計算機應用能力、外語免考或享受傾斜政策的人員,以及免到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必須在證書證明類的相應欄目作說明,以免誤判。因年齡方面的原因享受傾斜政策的需附身份證復印件。
(四)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須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並提交。
申報人因申報評審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而提交職稱外語成績證書復印件的,須經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或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職稱部門或考試機構驗章。
(五)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後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把原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並提交。
(六)凡提交原件的,如外語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獎勵證書、論文等,建議復印存查。
Ⅳ 衛生副高級職稱申報條件有哪些
(一)申報主任醫(葯、護、技)師要求
具備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取得相應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副高級職務5年以上。
(二)申報副主任醫(葯、護、技)師學歷及年限要求
1、醫學博士後出站人員;
2、博士學位,取得相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中級職務2年以上;
3、碩士學位,取得相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中級職務4年以上;
4、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相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中級職務5年以上;
5、大學專科學歷:①預防醫學、衛生技術、葯學(包括西葯和中葯)和護理專業的資格,取得相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中級職務7年以上;
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②縣級及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葯、護、技所有專業的資格,取得相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被所在單位聘用中級職務7年以上。
(4)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擴展閱讀:
取得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職稱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衛生職稱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
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並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並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例:
1、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護理學(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2、異地考生
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
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二)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三)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並入衛生職稱考試,凡符合護理專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本專業的考試。
(四)從2008年度起,《衛生職稱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中級資格將增加疼痛學(083)1個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職稱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對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專業,仍由各地人事、衛生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採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考試內容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
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自 2003年度起已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
對不同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做為同一專業合並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並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考試題型
每個專業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題量為100題,全部為選擇題,題型有A1、A2、B1、A3、A4和X型題。
參考資料:網路-衛生職稱
Ⅳ 請問2019廣東衛生副高評審條件包通過要滿足什麼條件啊
你只要滿足基本條件就夠了
Ⅵ 廣東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對繼續教育有什麼樣的要求
按照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執行,申報人員提交《廣東省繼續醫學教育證書驗證證明》等材料。
繼續醫學教育驗證證明必須按一個驗證周期(5年)計算學分。如果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不足5年,則從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開始計算學分。
評定高級職稱時一般需要查驗以下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等證書和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原件;
2、如送審論文或著作是發表的,需提供原件。當場查驗後,交還給申報人。
其中繼續教育合格證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獲得,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一般是網上報名及繳費(包含書本費,即無需另購書籍),現場培訓,現場考試,證書發放一般為培訓結束後20天左右。
Ⅶ 2016年廣東省衛生高級職稱報名材料要求有哪些
高級職稱申報的材料大體包括以下幾種:
1、中級職稱證、原件復印件。
2、高級職稱申報表。
3、各類高級職稱所要求的成績證明(如計算機、英語)
4、部分要求學位學歷證。原件復印件
5、所發表的行業論文(要注意要求的級別,省部級以上或省部級以上核心期刊)
6、同行評議表
7、各類獲獎證明
8、其它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