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1.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專業要求:
一、本專業
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專業可以報名。
二、相似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可以報名。
三、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且職業實踐最少一年時間可以報名。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1)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住建部規定自2012年起,基礎考試不再配發《考試手冊》,閉卷考試)。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09年新設科目)11.法律法規
下午:12.土木工程材料13. 工程測量 14. 職業法規 15.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6. 結構設計 17. 結構力學 18. 結構試驗 19.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6. 橋梁結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科目為: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注冊結構工程師
2.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和考試用書
本科是什麼啊。本科專業符合的話,加一年工作時間就可以考基礎。
報考時間是6~7月,考試時間是9月。考試用書是教程或課本。教程網路文庫有,都是常識性的大學知識,你考碩4的人,通過沒有問題。
如此解決了你的問題。
3. 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結構工來程專業需工學碩士或研究生自畢業及以上學位,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專業需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專科畢業職業實踐至少1年。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專業、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和工程力學專業可報考。
交通土建工程需要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建築學專科畢業需要至少1年的職業實踐,其它工科專業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職業實踐不少於1年。
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4.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課)考試條件
1】基礎報考條件是大學畢業後,工作一段時間。這個工作一段時間,視學歷專業不同而不同,
2】二級注冊結構師考試,沒有基礎課,也是要畢業後工作一段時間後才可以考,這個工作一段時間,與學歷專業有關。
3】一級注冊結構師考試,有基礎課,基礎過了,且工作時間符合要求了,才可以考。以上學歷
具體可查詢一下相關的官方網站,如浙江人事考試網。下面是我查詢的結果,因是表格,不兼容,看起來有點累。如需要踏實一些的,不妨自己動手查詢了。呵呵
2011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
專
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2010年
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2010年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2010年
專科畢業
1年
2009年
相
近
專
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2010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2010年
專科畢業
1年
2009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1年
2009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2011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Ⅰ類人員
Ⅱ類人員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
專
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4年
2007年
6年
1991年
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4年
2007年
Ⅱ類人員中
無此類人員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5年
2006年
8年
1989年
專科畢業
6年
2005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專
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5年
2006年
8年
1989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6年
2005年
9年
1988年
專科畢業
7年
2004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8年
2003年
12年
1985年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2011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 業 名 稱
學 歷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
2009年
普通大專畢業
3年
2008年
成人大專畢業
4年
2007年
普通中專畢業
6年
2005年
成人中專畢業
7年
2004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
2007年
普通大專畢業
6年
2005年
成人大專畢業
7年
2004年
普通中專畢業
9年
2002年
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2001年
不具備 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年
5.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5)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6. 一級結構師報考條件
A: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認定和一九九七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7.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結版構工權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7)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執業范圍包括
(一)結構工程設計;
(二)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
(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
(四)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
(五)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總之一條:結構工程師是屬於土木建築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築設計和機械設計。
8.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二、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三、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四、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五、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六、相近專業:建築設計技術村鎮建設公路與橋梁城市地下鐵道鐵道工程鐵道橋梁與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1、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2、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3、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4、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5、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6、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7、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七、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的規定,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八、考試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登錄本網站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當年的報考簡章;
九、成績管理:參加一、二級注冊注冊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十、合格證書: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分別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9.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什麼時候報名
考試時間一般是每年的9月18日,報名的時間是大概是每年6-7月份,各版地的報名時間不權一樣。具體時間查本省建設廳網。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9〕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並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
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10.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現場審核需要什麼證件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現場審核需要以下證件:
1.報名表
2.身份證
3.畢業證
4.學位證
5.電子照片
6.單位同意證明
(10)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包括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信號與信息技術、法律法規、土木工程材料、工程測量、職業法規、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結構設計、結構力學、結構試驗、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2.專業考試包括
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與木結構、地基與基礎、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橋梁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