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考警察的條件
A. 2016年成都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成都居住證申報登記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版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申領居住證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4)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復印件);
(5)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B. 誰知道 2016年四川 成都最新落戶遷入條件
1、《入戶申請表》;
2、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版(原件和復印件);
3、親屬權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入住證明或門牌號證明;
5、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交款憑據(原件和復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C. 2016成都遷戶口新規
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和建制鎮建成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且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實際居住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居民戶口簿,下同),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入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繳款憑據,市或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D. 2016年成都網上流動人口登記滿半年後可以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么
辦理流程
1、進行流動人口登記
1)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點進行申報;
2)微信自主申報:關注「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或「scldrkxxdj」公眾號進行信息申報;
3)網路自主申報:登陸http://ldrk.scga.gov.cn:9080/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2、申報滿6個月後,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需要的資料包括
1)在成都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的清單;
2)流動人口登記滿6個月;
3)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4)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5)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6)租房的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居住在親友家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或者
1)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契稅完稅證明),或有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或有所在單位提供的宿舍等(出具住宿證明、勞動合同、單位房屋所有權證);
2)流動人口登記滿6個月;
3)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4)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辦證小貼士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繼續有效,而已經辦理的暫住證需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換領
2)辦理免費(補辦收20元),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內。辦理成功後需每年簽注1次
E. 2016成都現在報考駕校要求是怎樣的,外地戶口沒有社保和居住證能想辦法搞定嗎
找駕校居住證的問題都會搞定的 一般給300塊錢這樣 駕校會給你辦居住證的
F. 2016成都溫江戶口可轉為其主城區戶口的條件
只要你有房子,不管面積大小,大成都范圍內隨便牽。
G. 2016年下半年四川成都招警考試多少分可以進入面試
四川成都招警(16下半年)考試不劃定進面分數。
查看復審名單可知各崗位入闈分數情況。
其筆試成績排名已於17年1月24日可查詢。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工作安排」將於2017年2月15日前公布。
H. 2016年四川省內戶口在外地工作,准備在成都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復成都的限購令制限制的是留個主城區的購房,金堂不在限購范圍之內!
第二:,因為兩位不是大程度范圍內的戶口,所以如需要按揭需要至少一年的社保,一次性的話就沒關系!
第三:如果兩位在全國范圍內已有兩次住房貸款,那就不能按揭了!
I. 2016年四川成都醫學檢驗技術師報名條件
2016年四川成都醫學檢驗技術師報名條件
一、臨床醫學專業:
(一)初級:
根據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中級:
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葯(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護、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葯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2、按照《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4、報名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5、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
8、《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J. 2016年成都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迴避的規定。
報考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願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願者。
2、服務成都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和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幹部」。
3、志願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4、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