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口腔醫師報名條件
1. 報考口腔執業醫師條件
參加中來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分自為三類,一類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等中醫葯院校畢業生;一類是國家認可的以師承方式學習的人員;一類是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2]決[8]定[4]你[7]的[2]人[0]生[1]成[4]敗[1]的[1]路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2. 具備哪些資格才能報考口腔執業醫師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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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5口腔執業醫師報名條件報名流程是怎樣的
2015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都還沒有公布,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一般每年2月下旬~3月中旬,現場報名階段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報名入口一般是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請關注新陽光教育執業醫師考試報名網站,第一時間公布報名相關信息。http://bm.xygmed.com/
4. 口腔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內具備一中(一)所規定的條件容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工作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以參加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5. 考口腔執業醫師證需要什麼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回,在執答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6. 報考口腔執業醫師需要哪些條件
您好,幾下幾點您可以參考一下:
口腔執業醫師考試資格條件: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內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口容腔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口腔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口腔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口腔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7. 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藏醫、蒙醫、維醫、傣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