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㈠ 結構工程師:有一本執業資格考試叢書-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復習教程 (第四版) 孫芳垂
第四版可能是新的了.2012年新更改了幾本規范,估計2013年考試要考新的規范,如<<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砌體結構設計規范>>等.由於這些新的規范執行大都在8-10月份,因此,根據新的規范出的題應該還很少,甚至沒有,你可以先看這本書復習,等明年有新的題型在進行補充完善.
㈡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中的「職業實踐最少時間」到底指什麼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其實也是你的本科畢業到現在的時間 報名時的工作證明什麼的找好設計院 比較好辦
㈢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注冊結構工程師,一二級基礎和專業考試分別有幾年的考試時間
二級部考基礎,考試年限不限。一直考到你通過為止。
㈣ 天大版的《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應試指導》和《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復習教程》
不是的。但內容都差不多。
㈤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有什麼用
可以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主要負責建築結構的設計,包括抗震設計,力學分析等。
報考條件
1、土木工程無論是路橋還是房屋建築都是最有資格成為結構工程師的專業。
2、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3、考試通過後即可以成為結構工程師,可以注冊,執業。
4、一級結構師有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二級結構師只有專業考試,成績一次性通過有效,考試基礎考試閉卷,專業考試開卷,可以帶規范和個人筆記、資料。
(5)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1、符合本通知第一、二款的設計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同意後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勘察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和各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設計單位申報的人員進行審核,經本地區、本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後提出推薦名單,報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審定。
3、經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審定合格,報建設部、人事部批准獲得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㈥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執業范圍
包括(一)結構工程設計;(二)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三)建築版物、構築物、工程權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四)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五)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總之一條:結構工程師是屬於土木建築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築設計和機械設計。
㈦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如何報名
1、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2、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的規定,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3、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登錄本網站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當年的報考簡章。
4、成績管理
參加一、二級注冊注冊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5、合格證書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分別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㈧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和免考條件有哪些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到通過為止。
㈨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專科畢業1年相近專業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內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容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專科畢業1年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 :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㈩ 測繪本科畢業,幾年具有考二級注冊結構師資格
按照某些省市(比如:湖北)的規定,您的情況屬於報名資格中的「不具備規定學歷」的情況,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報考:「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
本專業指的是:工業與民用建築
相近專業指的是: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除了上述專業外,都屬於:「不具備規定學歷」。
附:
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簡介(引自:住建部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
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一級和二級,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又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二級只設專業考試。
1998年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頒布了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1999年3月在山西省太原市舉行了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試點考試,2000年舉行了全國范圍內的正式考試。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設5個專業(科目)的試題,其中鋼筋混凝土結構試題18道,鋼結構試題12道,砌體結構與木結構試題18道,地基與基礎試題16道,高層建築與橫向作用試題16道。
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進入考場。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時間為8時,上、下午各4小時,且為非滾動管理考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試卷由80道單項選擇題組成,其中上、下午試卷各40題,試卷滿分80分,即每題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