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師注冊條件
Ⅰ 執業葯師首次注冊需要帶哪些材料
(一)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葯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經批准注冊者,由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葯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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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條件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國家葯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職責義務
執業葯師應當遵守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以保障和促進公眾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執業葯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執業葯師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當地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制度,參與單位對內部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工作。
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治療葯物監測及葯品療效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Ⅱ 葯師分哪幾種,考葯師需要什麼條件
葯師分為以下幾種:
按專業:中葯師,西葯師 按職稱:葯士,葯師(葯劑師),主管葯師,主任葯師 (衛生部系統的劃分方法) 按執業資格:執業葯師,非執業葯師(葯監局系統的劃分方法)
考葯師需要的條件: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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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考試。並經注冊登記,在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葯學技術人員。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Ⅲ 執業葯師注冊條件
1、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2、遵紀守法,遵守職業內道德; 3、身體健康,容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4、經執業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受到刑事處罰,刑罰完畢不滿2年的; 3、受過取消執業資格處分不滿2年的(如:違反資格制度第28條規定); 4、國家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葯師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申請首次注冊須提交的材料: 1、《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一式四份; 2、《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4、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表原件; 5、執業單位同意注冊的證明原件; 6、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許可證)的證明復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 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一年後申請注冊的,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Ⅳ 執業葯師變更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執業葯師變更注冊材料清單:
1、《執業葯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在執業單位考內核意見一欄中,如實填寫容申請人的德、能、勤、績情況,單位負責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有效;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葯師注冊平台(http://zyys.sfda.gov.cn)填寫列印提交;
2、《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執業葯師注冊證》原件;
4、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葯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版彩色照片3張;
備註: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要求加蓋公章的須加蓋公章(非列印章);使用A4紙列印或復印,裝訂成冊(藍色封皮)。2.需要復印件的材料注冊時請提供原件備查,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3.除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外,其餘材料一式一份。
執業葯師注冊流程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