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醫學職稱考試條件
『壹』 考預防醫學技術(士、師、中級) 的要求
(一)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並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葯、護、技師: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葯、護、技士職務。
(二)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治(管)醫師,主管葯、護、技師職務。
(三)高級資格的取得均實行考評結合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第七條 人事部和衛生部共同負責國家預防醫學、全科醫學、 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
衛生部負責擬定考試大綱和命題,組建國家級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管理考試用書,規劃考前培訓,研究考試辦法,擬定合格標准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確定合格標准。
第八條 通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 取得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軍隊系統衛生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由總政治部負責。
第十七條 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未明確事項,均按本規定執行。
『貳』 求助2015年預防醫學中級職稱考試用書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回中心發給考試成答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者,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叄』 衛生中級職稱報考條件
中級職稱申報條來件如下自:
1、經過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可評為中級職稱。
2、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的碩士研究生畢業生。
3、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4、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的大學專科畢業生。
(3)預防醫學職稱考試條件擴展閱讀:
破格條件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肆』 健康管理師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報考
(一)、健康管理師中級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初級職稱可直接報考
2、高中學歷,2年及以上健康或相關行業從業經驗者
3、不限學歷,3年及以上健康或相關行業從業經驗者
4、為了加快健康產業人才梯隊培養,醫學、心理學或營養健康相關專業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報考
(二)、健康管理師高級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可直接報考
2、從事健康或相關行業5年(含)以上從業經驗者
3、持有健康管理師中級或營養師、心理咨詢師等營養健康類相關證書可直接報考
醫學、營養、心理等健康領域特殊貢獻者,在級別申報時可適當放寬,不同級別的學員需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伍』 護士報考中級職稱的條件
一、申報護理中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於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專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
第九條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一條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取得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論文有什麼具體要求?
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頒發統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論文沒有什麼具體要求。
每年一度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通知要求進行,由省人社廳、衛生廳統一組織。
屆時請關注通知有關要求。
『陸』 預防醫學類(公共衛生專業)中級職稱考試是紙筆形式還是人機對話
2018年度除葯學職稱、護理初級師職稱、護理中級職稱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外,其餘衛生職稱考試都是人機考試。
『柒』 報考中級職稱醫師的條件
(一)臨床醫學醫師類(中級)
根據 462號文件精神, 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 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類
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
1、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並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葯、護、技師
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 5年;
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3年;
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葯、護、技士職務。
2、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治(管)醫師,主管葯、護、技師職務。
3、高級資格的取得均實行考評結合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參加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捌』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的研究生可以報考什麼職稱考試呢
公衛執業醫師。
『玖』 請教各位學預防醫學的中級職稱考什麼專業好
預防醫學中級包括:疾病控制、公共衛生、職業衛生、婦幼保健、健康教育。每個專業考4個科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各專業的科目有交叉,但考試重點不同。職業衛生專業科目基礎知識:衛生法、衛生標准、衛生統計學、衛生經濟相關專業知識:預防性衛生監督、社會醫學、衛生信息管理與信息技術應用、流行病學、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論、毒理學概述衛生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食品營養與食品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公共衛生專業:基礎知識:衛生法、衛生標准、衛生統計學、衛生經濟相關專業知識:預防性衛生監督、社會醫學、衛生信息管理與信息技術應用、流行病學、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論、衛生毒理學概述。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營養與食品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報名條件: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理論上說是預防醫學專業才能報。考試報名時間是每年元旦前後(2012年考試的報名時間是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試時間是五月下旬的周末(2012年考試時間是2012年5月19、20日)參考書是人民衛生出版社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預防醫學》和《全國衛生准也技術資格考試習題叢書預防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