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醫考主治條件
『壹』 報考主治醫師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報考主治醫師需抄要滿足的條件是: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貳』 考主治醫需要什麼條件
衛生技術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規定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三)葯、護、技初級(士)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初級(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和資歷應按照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轉發衛生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件》(職改字〔1986〕第20號)的有關條件掌握。即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5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四)根據《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有關規定,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學歷和資歷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五)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並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非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生不得申報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4至086之間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故事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叄』 執業醫師考過後多久可以考主治
參加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版聘擔任醫權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不同學歷對應不同工作年限,從你口腔醫師執業注冊時間開始算起。
『肆』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
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介紹: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4)執醫考主治條件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及成績
1、考試為兩年一個周期,兩年內沒有通過四科需要重新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2年內通過四個考試科目即可取得相應資格。
2、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即為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其中「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為公共科目。
3、考試時間為2天,一天兩個科目
『伍』 考主治醫師有什麼條件
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考主治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參加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參加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柒』 執業醫師後幾年能考主治醫師
一、執業醫師報考主治醫師需要一定的學歷和執業年限,具體要求如下: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7)執醫考主治條件擴展閱讀
晉升條件
1、醫學中專畢業,在縣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醫師工作不少於七年;
2、醫學大學專科畢業,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醫師工作不少於六年;
3、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醫師工作不少於五年;
4、醫學大學本科畢業並取得與醫學有關的第二學士學位,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醫師工作不少於四年。
5、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從事初級(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不少於3年
6、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
職稱分類:住院醫師(助教,二級教師,助理工程師,實習研究員) 主治醫師(講師,一級教師,工程師,助理研究員) 副主任醫師(副教授,高級教師,高級工程師,副研究員)主任醫師(教授,特級教師,研究員工程師,研究員)
參考資料:網路——主治醫師
『捌』 主治醫師考試條件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衛生技術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規定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BR>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BR>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三)葯、護、技初級(士)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初級(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和資歷應按照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轉發衛生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件》(職改字〔1986〕第20號)的有關條件掌握。即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5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四)根據《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有關規定,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學歷和資歷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五)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並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非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生不得申報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4至086之間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故事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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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執業醫師過後幾年能考主治醫師
報考主治醫師不僅需要執業醫師證,還需要一定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報考條件如下:
一、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1年度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主治醫師(attending physician)是醫院的職稱之名,醫生職稱的一種,比住院醫師高一級,比副主任醫師低一級,屬於中級職稱。 不同於主治醫生或「主治大夫」。
醫院的住院部各科室,將床位分配給各醫生,每一床位的主要負責的醫生,就被患者和同行稱為主治醫生或主治大夫,他們可由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擔任。是一種責任人稱呼。
(9)執醫考主治條件擴展閱讀:
一、不得申報條件
1.醫療事故責任者三年內
2.醫療差錯責任者一年內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二、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外科學工作的人員;凡報考內科主治醫師的人員,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規定內科主治醫師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從事內科主治醫師的考試,並根據自己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拾』 報考主治醫師的條件是什麼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內科學專業:
1、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內科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