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醫師變更的條件
⑴ 助理醫師考過執業醫師之後可以變更執業范圍嗎
助理醫師升執業醫師注冊可以直接變更執業范圍。
參加工作時只注冊一個專業的醫師,內可根據所容在醫療機構工作需要加註同一類別一兩個專業;臨床類別醫師參加兒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全科醫師等轉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在原有執業范圍上加註相應專業;執業助理醫師經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變更執業范圍,不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1)助理醫師變更的條件擴展閱讀:
對於變更注冊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師,可以依據原衛生部(現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通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轉崗培訓或規范化培訓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的通知》進行辦理。
具體辦理流程為:
1、經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全科醫師轉崗培訓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向其執業注冊主管部門申請,將執業范圍變更為全科醫學專業;
2、醫師申請變更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時,應當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明、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合格證明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以及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
⑵ 執業助理醫師變更地點需要如何辦理
執業助理醫師變更的條件:
1、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的,兩年內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重新申請注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或組織考核不合格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它情形的。
執業助理醫師變更的材料:
註: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份;
2、《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
3、擬執業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4、《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7、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張(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
8、由外變更至成都市衛生局注冊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還應提交醫師變更注冊信息軟盤和變更通知單(由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提供)。
9、變更出現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提交《成都市衛生局注冊醫師脫離醫療機構申報情況備案表》(由原執業醫療機構填寫、蓋章)、3.5寸軟盤。
10、軍隊醫師離休、退休後保留軍籍仍由軍隊管理的,擬在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還須提供軍隊原准予注冊機關出具的《軍隊醫師變更執業注冊介紹信》。
11、申請變更執業范圍的,還應提交與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同一類別高一層次畢業學歷或者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考核機構出具的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執業助理醫師變更的程序:
(一)對外公布給申請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向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社會事業局窗口提出書面申請並遞交申請資料;
第二步: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受理;
第三步:社會事業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考察,並按照程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社會事業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日並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許可;不許可的,書面說明理由。
(二)內部審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經辦人登記、初審
3.組織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現場評審
4.提出審查建議
5.衛生計生處處長簽署審查意見
6.製作證書或初審意見(或不予批准通知書)
7. 窗口發件
⑶ 執業助理醫師證變更注冊怎麼辦理
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醫師(助理)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注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3)助理醫師變更的條件擴展閱讀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個人或者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注冊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注冊: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並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七)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執業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醫師執業證書》的;
(九)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十)本人主動申請的;
(十一)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注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一)調離、退休、退職;
(二)被辭退、開除;
(三)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備案滿2年且未繼續執業的予以注銷。
⑷ 執業助理醫師證變更注冊怎麼辦理
第十六條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注冊主管部門辦專理變更屬注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行注冊手續。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⑸ 執業助理醫師如何變更執業范圍
找熟人,在報名的時候給你變更一下就行了.
如果你自己想報名的時候變,恐怕不容易.
⑹ 執業助理醫師異地變更注冊怎麼弄,需要些什麼手續
您好,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回請人應當先到原答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主管部門在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對因不符合變更注冊條件不予變更的,應當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師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過程中,在《醫師執業證書》原注冊事項已被變更,未完成新的變更事項許可前,不得從事執業活動。
如有其它疑問請到本網論壇留言!
⑺ 如何辦理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地點變更
凡取得國內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執業醫師的執業地點為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的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地點為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劃。執業醫師可以在不同省份同時注冊執業地點。一個執業地點下,有並且只有一個主要執業機構。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原執業機構公章或機構主管部門公章);
3、原《醫師執業證書》;
4、執業地點從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內,下同)變更到其他非本級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外,下同)的,應提交能裝載信息的軟盤或U盤(存入信息後退回);須同時變更執業范圍、姓名、身份證號碼的,本級只簽署執業地點變更意見,其他變更由新注冊機關依法辦理。
5、從轄區外的醫療機構變更到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的,應提交原注冊主管部門導出的醫師執業信息(存在軟盤或U盤)、變更通知單、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
6、在轄區內醫療機構間變更執業地點的,應提交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
7、已注冊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變更,需辦理醫師執業變更注冊的,提交已變更名稱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及機構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8、在醫師定期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其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進行提前考核,需核查《醫師執業證書》考核記錄。
⑻ 助理醫師升執業醫師怎麼變更注冊
助理醫師升執業醫師注冊可以直接變更執業范圍。
參加工作時只注冊一個專業的醫師,可根據所在醫療機構工作需要加註同一類別一兩個專業;臨床類別醫師參加兒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全科醫師等轉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在原有執業范圍上加註相應專業;執業助理醫師經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變更執業范圍,不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⑼ 您好,請問助理升職業醫師可以直接變更職業范圍嗎,需要什麼材料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至於材料,各個地方要求不盡相同,建議咨詢單位或當地衛生局~
⑽ 助理醫師電腦變更注冊流程
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變更注冊
二、設定行政審批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號1998年6月26日);
2、《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5號1999年7月16日)。
三、行政審批條件
1、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的,兩年內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重新申請注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或組織考核不合格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它情形的。
四、申請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蓋公章並裝入標准檔案袋中
註: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所有材料查驗原件並收復印件。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份;
2、《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一份;
3、擬執業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4、《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張(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
8、由外變更至成都市衛生局注冊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還應提交醫師變更注冊信息軟盤和變更通知單一份(由原注冊衛生行政部門提供)。
9、變更出現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提交《成都市衛生局注冊醫師脫離醫療機構申報情況備案表》一份(由原執業醫療機構填寫、蓋章)、3.5寸軟盤。
10、軍隊醫師離休、退休後保留軍籍仍由軍隊管理的,擬在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還須提供軍隊原准予注冊機關出具的《軍隊醫師變更執業注冊介紹信》一份。
11、申請變更執業范圍的,還應提交與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同一類別高一層次畢業學歷或者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考核機構出具的培訓考核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