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考公務員條件
㈠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尚未公布,以下回答參照2016年國考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㈡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有什麼報考條件
根本條件:本科生-----有可能有一兩個單位可以報名
輔助條件:應屆生------大部分崗位需要,但是不是絕對的
優化競爭:如果你過了四級,專業比較冷門----考試會比較好考
㈢ 2017年江蘇公務員考試要滿足哪些報考條件
2017年江蘇公務員考試要滿足以下報考條件:
學歷要求
在江蘇公務員考試中,除了省級機關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外,其他地區(各市)對學歷的要求都是大專及以上,具體情況考生可查看職位表確定。
戶籍要求:
不同於國考,江蘇公務員考試對戶籍是有限制的。不少考生為了自己未來發展或者家庭因素,希望能考江蘇的公務員,但是戶籍限制卻成為他們報考的「攔路虎」。其實近年來,江蘇公務員考試已經放寬了對戶籍的限制,以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為例,省級機關、南京、鹽城、揚州都是不限制戶籍的,考生可點擊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各地區戶籍(生源地)要求具體了解各地區戶籍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人群是不受戶籍限制影響的,他們分別為:①社會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不受戶籍限制;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③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這部分人群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④符合要求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⑤我省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年齡要求:
江蘇公務員考試一般對年齡的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專業要求:
在江蘇公務員考試中,可以籠統的把職位分為不限制專業和限制專業兩類。其中不限專業報考的職位,競爭往往異常激烈,而有專業限制的職位,報考難道一般都較大。
在限制專業的職位中,也會有熱門專業和冷門專業的區別。熱門專業好報考,冷門專業難報考也已經成為一種現象。在江蘇公務員考試中,熱門專業包括法律類、財會類、中文|文秘類、經濟|金融類、計算機類等,這類專業的考生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話,在省考報名時是佔有很大優勢的;而冷門專業的考生也不必灰心,仔細尋找會發現也會發現不少能報考的職位,比如2016年省考中蔬菜學,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農業昆蟲與害蟲防治,果樹學這些專業就有專門職位招考。總之一句話,只要考生用心發現,不管專業冷門熱門,都會找到合適自己的職位。
㈣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你好,2017國家公復務員考試報名制條件尚未發布,可以先參考下去年國考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㈤ 2017年報考公務員考試需要哪些條件啊
您好,博匯教育很高興為您服務。如果您是以下情形之一,將不得報考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㈥ 2017年甘肅公務員考試報考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2017年甘肅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暫未發布發布,根據往年甘肅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發布時間得知,2017年甘肅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發布時間預計在2017年3月,報名時間預計為3月上旬,考試時間預計為4月下旬。想要參加考試的考生可以提前復習,做好備考准備。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5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 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考察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根據《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的有關規定,我省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基層招錄單位駐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職位學歷條件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並註明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並達到要求的年限。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等,計算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以前。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勢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 「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已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不能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職位,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後,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其他職位。
現役軍人、未達到更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㈦ 2017年鄭州公務員考試的報名條件是什麼有知道的嗎
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全國有統一標准,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2017年省考公務員條件擴展閱讀
考試方式: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
考試時間:
2002年起,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時間被固定下來,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周末。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並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考試,全國大部分地區每年只考一次。
㈧ 報考省級公務員的條件
1,自考大專、本科,只要是畢業之後可以拿到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就可以報名。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2,省公務員報考條件(以2017年省考公告為標准):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後出生);
報考省公安廳直屬單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屬單位、監獄、戒毒機關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職位和監獄、戒毒機關醫療技術、心理矯正等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後出生);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1年3月23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3月。
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為山東戶籍或生源,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疾病,並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要求(詳見《報考指南》)。
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除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以外,還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3,哪些人不可以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機關。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後即形成公務迴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㈨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有什麼要求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已於10月13日發布,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15日8:00-10月24日18:00,筆試時間11月27日。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
第二,「報考人員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前,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題為《誠信報考 從我做起》的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並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認真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遇有問題及時咨詢。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於報名次日起2日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於2016年10月28日8:00之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在2016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錄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用。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需要在2016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7日12:00期間登錄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生須攜帶准考證、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未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查詢成績。2017年1月中旬,考生可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范圍。
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體檢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