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北京市公務員條件
1.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回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間出生);答(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2. 北京公務員必須是北京戶口嗎報考條件是什麼
北京公務員考試復報考條件:
(一)具有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3. 報考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條件
您好, 中政行測 和 中政申論 備考平台為您解答!
以下為2014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可供參考: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7日至1995年10月17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若仍有疑問,歡迎到"中政行測"和"中政申論"在線備考企業平台進行提問!
4. 北京市公務員考取條件與概況
樓主你好:根據2011年北京市最新的招考信息回答你的問題如下:1.北京市公務員報考條件1)哪些人可以報考本次考試?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 周 歲 以 上 、 35 周 歲 以 下(1975 年 3 月 7 日 至 1993 年 3 月 7 日 期 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 有 擬 任 職 位 要 求 的 文 化 程 度 和工作能力;
(七) 具 有 擬 任 職 位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資 格條件。2)本次考試的招考方式?北京市各級機關 2011 年 公務員招 考 按 照「一 次 考 試 , 二 次 調 劑 」的 方 式 組 織 實 施 。即上半年公務員招考按照本公告組織實施,下半年公務員招考面向上半年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未被錄用的考生。「二 次 調 劑 」 公 告 和 調 劑 職 位 , 將 於2011 年 9 月發布。3)什麼叫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有在鄉(鎮)、街道黨鎮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本次考試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限於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且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2010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4)哪些人不能報考公務員考試?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現役軍人、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公務員被辭退未滿 5 年的, 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報名。
2.有關公務員下屬事業單位編制的,主要是依據這些事業單位的招考需求自行進行招考。大體情況就是這樣的,樓主還有疑問可以登錄北京人事考試網(www.bjoffcn.com)進行查詢,也可以加我的博客新浪公考基地咨詢我!
5. 北京市公務員的報考資格是什麼
你的情況可以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的考試,是在12月,但如果你在外地好象是應該回1月考。報名是網上報名網上交答費所以不用擔心。
畢業後再考是屬於社會考試了,只要大專以上都可以報名參加。
報名時間我記得是在10月或11月。
具體情況要隨時留意北京人事考試網。
http://www.bjpta.gov.cn/
報名,查成績都是在這里。
6. 報考北京公務員流程和要求
一、公務員報考的條件
(一)報考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七項構成了作為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它也就成為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前提條件。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二)公務員報考的限制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24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務員職位所嚴格禁止出現的,從根本上說,這是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素質、政治道德素質,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指:由錄用主管部門依法規定的成為某個職位上的公務員時不可缺少的條件。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一般由招錄機關提出,經省級以上考試錄用主管部門批准後予以公布。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各不相同,作為招考條件來說,不可能一個職位一個樣,實際是先規定考生一般應具有的資格條件,如年齡、學歷等,然後再確定一些職位類別要求的特殊資格條件,如專業等。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
1.年齡條件
考慮到人才成長規律和機關用人成本,一般規定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有些職位,如某些行政執法類職位等,年齡上限會低一些;有些偏遠落後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經批准年齡上限可以適當放寬一些。
2.學歷條件
按照現行規定,報考公務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但是有些職位,特別是省級以上機關的職位,會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學歷,而偏遠落後地區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的部分職位,經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3.專業條件
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多數職位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有明確要求,有的職位還要求報考者必須掌握某項專門技能。
4.政治條件
黨的機關和某些特殊職位招考公務員一般對報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確要求。
另外,有些職位,如警察,對身高等條件有特殊規定;如翻譯,對外語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規定;如會計,對會計師資格有特殊規定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可能在公務員法里一一列舉,所以,法律授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依照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做出規定。另一方面,對報考條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權利,不能隨意限制,為了防止各招錄單位限制過多,所以公務員法規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必須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規定。
二、報考時間
國家公務員招考時間從2002年起時間被固定下來,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份的第四個周日。
三、報考程序
(一)招考職位查詢
預報考者可到國家人事部網www.mop.gov.cn進行查詢。進入「職位查詢及報名」,先按表中所列指標項選擇查詢條件,然後提交查詢進入下一步。選擇您想要報考的職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寫。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您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元數,不要加HTML語言標記和運算符,如:「+」、「&」、「<」等字元。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後按下「提交」按鈕即可看到您的報名結果。
注:當提示「沒有符合您查詢條件的職位…」時,請適當減少條件限制。例如:只選擇招考部門為「國務院辦公廳」,不填寫其他選項,按下「提交查詢」按鈕,即可查出「國務院辦公廳」招考的所有職位。
(二)報名方式 (以2007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為例)
全部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選擇各省會城市或直轄市進行報考和參加考試。
1、網上提交材料及查詢。網址:人事部網站 www.mop.gov.cn 報名政策、技術和考務方面的咨詢可查詢人事部網站;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列印。但報考海關系統(不含海關總署機關)的人員,請登陸 www.kaolu.customs.gov.cn 進行查詢。
2、報名確認。
通過報考申請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和現場確認兩種方式進行, 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①網上確認。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重慶、雲南、陝西、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請於200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6:00在人事部網站或所在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以上時間為2006年招考時間,供參考)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並按規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確認,請撥打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的咨詢電話,按各考試機構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報名確認。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北京等26個省(區、市)考試機構聯系人和咨詢電話可在人事部網站查詢。
②現場確認。在海南、貴州、西藏、甘肅、青海等5個省(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請於2006年11月3日-4日9:00- 16:00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及繳費,現場報名確認地點請於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人事部網站查詢。 (以上時間為2006年招考時間,供參考)
現場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1張(照片背面一定要寫清報名序號)、繳納有關費用。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同上)辦理減免手續。
3、准考證如何列印? (以下時間為2006年招考時間,供參考)
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和現場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都要在2006年11月18日9:00-11月23日16:00期間自行登錄所在考區考試機構網站或人事部網站下載並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當地公務員考試主管機構聯系解決。
4、其他注意事項。筆試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主證、副證和身份證。
四、中央、國家公務員招考、錄用筆試階段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查范圍包括:常識,涵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語理解與表達,包括以下三種題型:閱讀理解(短文閱讀、文章閱讀)、詞語表達(選詞填空、詞語替換)和語句表達(病句判斷、歧義辨析、長句判斷、選句填空);數量關系(數字推理、數學運算);判斷推理(圖形推理、演繹推理、定義判斷、事件排序)以及資料分析(文字資料分析、表格資料分析、統計圖形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共135-140道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時間短、題量大,這就要求考生不僅做題速度要快,還要具備一定的答題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
《申論》主要通過考生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和行政管理等理論知識以公務員身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申論》試題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鍾。
五、面試和專業考試
各招錄機關將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3-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考試的人選。招考職位上沒有人員通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或者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時,可以通過調劑補充人選。進入面試和專業考試的人員名單將通過人事部網站公布。
面試和專業考試的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考生也可登錄人事部網站查詢。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六、體檢和考察
通過面試和專業考試的人員將參加由招錄機關組織的體檢(查看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和考察。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准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將在人事部網站公示。
7. 2016北京市公務員報考條件有哪些
2016北京市公務員報考條件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關於做好我市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人社錄發〔2015〕14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新錄用的公務員應當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的協議。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基層隊、站、所等各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拓展資料: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筆試安排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者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5年12月12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筆試在北京舉行,具體地點見准考證。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分數線確定及查詢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考生可於2016年1月中旬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成績。
4、列印成績單
對於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列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8. 北京公務員報考條件問題
在北京的集體戶口,也是北京戶口。你要考北京公務員的決策是正確的,因為要內想在北京當公務容員,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參加國家級的公務員招考,選擇在北京的職位,但是國家級的公務員招考現在都招到研究生了,必須有四級、畢業證、學位證,有的還規定了黨員或者六級之類。所以你只能走第二條路,就是參加北京市公務員招考,這不是國家級的,是和其他地方省級公務員一起考的,這個考試相對國家級的來說要求就降低了不少,至少不是全部要求四級了,而且有的職位只有畢業證就可以。抓住自己眼前的機會,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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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報考北京地區公務員有那些要求
1、你的戶口在哪兒怎麼問別人呢?暈。你上學的時候遷到北京就在北京,沒遷就是原籍。你內的生源地是湖北省。容
2、北京公務員招考只招考北京戶籍考生、駐京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北京生源地外地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報考。不過北京對這三類考生的考試時間安排不同。基本的要求是必須為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如果不是就不能報考。
3、你應該在大四那年才准許報考北京公務員考試,也就是2010年,但你可以在2009年年底報考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但不準許報考2010年之前的各省地方公務員考試。
4、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的職位都是中央直屬單位,以及駐各省中央直屬單位。這些職位不會出現在北京招考計劃內。而北京招考的單位都隸屬於北京市管理,同樣,這些職位也不會出現在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中。另外,北京公務員招考是先考資格後考單位,資格只保留一段時間,如果你在這段時間內沒能考上公務員單位,那麼你之前考的公務員資格就會作廢。而想考上公務員,必須先有資格,才准許報考公務員職位。考試內容略有不同,主要是題型上不同。
10. 想考北京公務員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北京公務員報考條件為:
一、報名人員年齡必須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要求報名人員必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2018年京考招考職位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限於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
(10)報考北京市公務員條件擴展閱讀:
選拔的北京公務員的工作規章:
1、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體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根據相關文件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2、同時,新錄用到這些職位的人員應當簽訂最低服務5年的協議。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調出鄉鎮。
3、公告對基層工作經歷進行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基層隊、站、所等各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的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