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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1-18 05:06:08

Ⅰ 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專和職業實屬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2016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採取閉卷考試的方式,時間1 天,上、下午各4小時。考試內容包括17個科目:公共基礎部分(十一個科目,共計120題,均為單選題,每題一分)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等。

專業基礎部分(6個科目,共計60題,均為單選題,每題兩分)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職業法規。

Ⅱ 如何報考注冊環保工程師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基礎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

身份證、學歷證明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於報名表反面。通過基礎考試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帶好《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2016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考試方式及內容

1、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2、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3、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4、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5、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

6、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於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Ⅲ 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方法和條件是什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與環境等專業)或相近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Ⅳ 環保工程師考試的條件,哪些科目

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 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 , 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與環境等專業)或相近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 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 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三)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四)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 , 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設計相關專業實踐年限證明。
台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科目
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 基礎考試分 2 個半天進行,各為4個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為2個半天,每個半天均為3個小時。
考試教材
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教材包括了《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大綱》、《注冊環保工程基礎考試》和《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共一個大綱、兩門考試用書。

Ⅳ 注冊環保工程師 報考條件和蓋章問題

注冊環保工程師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基礎考試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三)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專業考試條件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 設計工作滿 5 年。
(四)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 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四)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八)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Ⅵ 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要求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符合以上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下同,見附表)或相近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下同,見附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Ⅶ 考注冊環保工程師的條件。

基礎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及職業法規共15個科目,其中前九個科目為公共基礎部分(上午),共計120題;後六個科目為專業基礎部分(下午),共計60題。 專業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共9個科目。報名方法: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基礎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於報名表反面。通過基礎考試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帶好《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條件:基本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考試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一) 取得本專業 ( 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 ) 或相近專業 (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專業)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或學位。(二)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三)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專業考試條件: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4 年。(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 設計工作滿 5 年。(四)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 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由 2002 年 12 月 31 日開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6 年。(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7 年。(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四)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七)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八)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教材: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教材包括了《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大綱》、《注冊環保工程基礎考試》和《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共一個大綱、兩門考試用書 。報名時間:2014年環保工程師報名時間,各省市時間略有不同,但大部分省市報名時間預計從6月中上旬開始,請各位考生留意當地的人事考試網。考試科目: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分為公共基礎部分和專業基礎部分)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採取閉卷考試的方式,時間1 天,上、下午各4小時。考試內容包括15個科目:公共基礎部分(九個科目,共計120題,均為單選題,每題一分)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專業基礎部分(六個科目,共計60題,均為單選題,每題兩分)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職業法規。專業考試: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採取開卷考試的方式,時間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考試內容(共9個科目):環境法規與標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時間安排: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上、下午各70題,前40題為單選題,後30題為多選題。專業知識考試不分專業方向,均為必答題。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物理污染防治四個專業方向,每個專業方向上、下午各25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上、下午只能選擇同一專業方向的25題作答,多選或跨專業方向選答無效。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執業范圍:(一)環保專業工程設計;(二)環保專業工程技術咨詢;(三)環保專業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四)環保專業工程的項目管理;(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希望對你有用和幫到你。

Ⅷ 關於環保工程師的報考資格

注冊環保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環保工程師在環境保護各種領域中擔任顧問,他們在有關生產過程的環境技術的改善發展方面作出了貢獻。另外,他們還努力將不同生產領域的企業設施帶來的影響減低到最低限度,努力保持環境生態平衡,從環境角度提出改變商品生產方式的建議同屬於他們的使命。他們檢查企業和機構是否遵守了環境相關規定和義務,並且總結和發表環境技術方面的意見。他們主要就職於各行各業的企業之中,這些行業都有特殊的與環境有關的意義。
報名方法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基礎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於報名表反面。通過基礎考試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帶好《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考條件
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基礎考試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三)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專業考試條件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 設計工作滿 5 年。
(四)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 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四)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八)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Ⅸ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 設計工作滿 5 年。

(四)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環境工程專業本科畢業後需要從事環保專業工程工作滿四年後即可報考。

(9)2016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基礎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

身份證、學歷證明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於報名表反面。通過基礎考試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帶好《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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