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衛高的條件
A. 湖南省基衛高論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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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15年四川基衛高護理職稱評審需要哪些資料
縣(區)衛生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廠礦職工醫院、股份制醫院、民營醫院:
根據省衛生廳《關於做好2009年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工作的通知》(贛衛人字〔2009〕19號)要求,現就做好2009年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正高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2、大學普通班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二)副高申報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3、大學普通班畢業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專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7、護理專業中專畢業後,從事臨床護理工作25年以上,並取得護理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受聘主管護師5年以上,可申報副主任護師任職資格。
(三)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申報高級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或學位),任現職必須滿5年;具備規定的學歷(或學位),除下列人員外任現職必須滿3年。
1、任現職以來,獲得過國家發明一、二等獎;自然科學一、二等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以及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者,破格晉升正高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任現職以來,獲得過國家發明三等獎;自然科學三、四等獎;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以及省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者,破格晉升副高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3、具有博士學位者。
二、報送評審材料要求
(一)送評材料:《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1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3份,《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15份,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資料(裝訂成冊),《個人業務自傳》15份(破格、掛編人員提供),新余市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匯總表(由單位填報)1份。
(二)材料要求
1、業績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不作為評審依據。提供的論文須發表在有國家統一標准刊號(「CN」或「ISSN」)的雜志上,以書號(「ISBN」)代刊號的論文集上登載的文章僅作參考,發表在非法刊物和增刊上的論文不作為評審依據。
2、申報評審的專業必須填寫清楚,如內科、外科、婦產科等,不能統稱為醫療。
3、《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上的設區市(主管部門)一欄,必須填寫設區市(主管部門)全稱,並標明設區市(主管部門)代碼。
4、《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不可復制,《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可復制,但不得改變表格式樣與大小。
(三)資格審查
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申報人員資格集中審查時間為2009年7月27日至28日;縣(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廠礦職工醫院、股份制醫院、民營醫院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按原來規定的程序和渠道送審。
詳細咨詢當地衛生局或當地人事考試網
C. 黃岡2014教師晉升高級職稱公示
黃岡市201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職改辦),市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根據湖北省職改辦《關於開展201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4]77號)文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今年職稱重點改革事項
(一)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稱系列與小學、幼教職稱系列合一,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設置正高至員級五個等級: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完善評價標准,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從今年起,按改革要求進行中小學職稱評審。其中,正高級教師的評審工作另行安排。
(二)按全省試行基層衛生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推開基層衛生人員高級職稱(簡稱「基衛高」)評審工作。「基衛高」評審納入湖北省(黃岡)衛生高評委會范圍,年度評審中一並實施。鄉鎮衛生人員既可按基層衛生人員職稱改革方向參加「基衛高」評審,也可參加衛生系列高級正常渠道評審。基層衛生人員中、初級職稱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在劃定合格線時予以傾斜。
(三)根據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文件規定,省職改辦撤消省計生高評委會,將計生專業納入衛生系列繼續評審。計生專業申報正高人員納入省衛生高評委會評審范圍,申報副高人員納入設置在我市的衛生高評委會評審范圍。
(四)按省職改辦統一布置,做好我市技校教師系列正高級技校教師評審試點有關工作。
二、評審范圍、對象和申報條件
下列具備相應申報資格條件的人員:
(一)我市企事業單位、非國有單位2014年度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會計、審計、統計、檔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通過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只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標志,不與工資福利社保等待遇掛鉤。
從2014年起,試行省職改辦2013年出台的高校教師、中小學教師、衛生系列等23個專業的申報條件(見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政策法規—專技職稱專欄中)。各單位可根據新的申報條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推薦標准。
三、申報職數控制和水平能力測試工作
(一)今年全市事業單位仍實行申報總量控制。事業單位申報高、中級職數按黃職改辦函[2014]1號通知要求執行。縣市區職數分配要向鄉鎮基層傾斜,原則上保證每個鄉鎮至少有1個高級申報職數。
(二)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繼續按鄂職改辦[2008]29號文件通知要求執行。各專業高級職稱的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由相應評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中級職稱水平能力測試按市職改辦《關於開展2014年度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黃職改辦函[2014]3號)文件執行。
高校、中專教師申報高、中級職稱人員,以評教評學結果作為水平能力測試的依據。其中,近兩學年中評教評學排名在後10%的,不得申報評審,高校不同申報類型教師均按此執行。各高校、中專學校要據此原則制定本校高、中級具體推薦方案。
2012年及其以後取得的專業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今年評審有效。
四、年度評審工作要求
(一)全市高、中級職稱申報評審要求在本年度內完成,具體安排及進度見附件1。各中級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受理材料並進行初審,市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各中評委辦應在開展年度評審工作前,將評審工作方案報市職改辦審定。年度評審的中級評委會評委由市職改辦主持從評委庫中抽選。各系列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程序及要求按省職改辦批準的方案執行。
(二)各地、各單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須統一使用省職改辦規定的2014年版「職稱信息管理系統」(省人社廳「職稱評定」專欄下載中心下載)進行申報資料錄入、匯總等。申報中初級職稱的今年暫不使用「職稱信息管理系統」。
(三)堅持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每位申報人員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准確。用人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材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申報人員《一覽表》必須在單位公開展示一周以上,並出具公示證明(見附件3)。
(四)事業單位新安置在專業技術崗位的軍轉幹部和黨政群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三年內可比照同資歷人員相應條件直接申報副高級及以下職稱。
(五)圍繞市、縣骨幹企業人才評價需要,對其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專業技術骨乾和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繼續組織開展中、高級職稱特殊評審。
五、申報途徑和申報材料規范
(一)申報途徑
1、國有企事業單位有人事關系的人員,須通過本單位人事機構推薦申報;通過其他途徑申報的,視為違規參評。
2、非公有制單位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或社會流動人員,須由用人單位推薦,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或當地工商聯組織申報,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民辦學校等人事代理人員相對集中的單位,可由用人單位申報,須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審核。
3、中央在黃單位人員,應經有委託資質的主管部門向省、市職改辦出具委託評審函。委託評審高級職稱的,經省職改辦同意後向相關評委會發出接受函,再報送評審材料;委託評審中初職稱的,經市職改辦批准後,參加本地職稱評審。
(二)報送各專業高評會辦公室的材料(中、初級參照執行)
A、統一要求報送的材料
依照省製作「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裝訂範本」(見附件4),報送證明材料和業績材料分別進行裝訂和裝袋。主要包括:
1、經單位核實、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列印的《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及電子文本。
2、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須持有省、市職改辦統一下發的「評審單」;
3、個人和用人單位分別簽字、蓋章的《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和公示證明一式兩份,一份進評審材料,一份由用人單位留存。沒有提交承諾書和公示證明的不受理申報材料。
4、《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評審表》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詳細填寫表格內容,不可復印。
5、經單位核實、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列印的《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一覽表》(份數按各高評委會辦公室通知要求)及電子文本。
6、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職改辦審核,並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
7、外語、計算機、水平測試考試合格證、成績通知書復印件,原件由市職改辦審核,並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免試審批表須提供原件。
8、2012、2013年《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的需經單位人事部門簽字蓋章。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
9、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10、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檢索頁,以及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11、個人任現職以來的業務工作總結一份。
B、下列有關人員另須提交的材料:
1、從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提交證明其原公務員身份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通知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證明人簽字。
2、非公有制單位的人員,提交本人在本地連續一年繳納社保的證明,及確認本人為該單位員工的有效證明原件。
3、申報高校教師、中學教師高級職務的人員提交近一學期教案,申報高級實驗師的人員提交兩份實驗教案(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C、對申報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按其申報通知的要求進行申報。
申報人業績材料經公示後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
(三)申報高、中級任職資格時,如有破格、轉評、外語計算機免試、委託評審等情況的,按照《進一步明確我省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號)規定執行。其中涉及申報中級職稱外語計算機免試、轉評資格審批許可權下放至縣一級,由各地職改辦審批即可。
六、其它具體要求
(一)市職改辦結合省職改辦安排,已將本年度各專業高、中級水平測試、受理材料時間、評審時間予以公布(見附件1)。如所述安排有變動,以相關評委會辦公室新的通知安排為准。各縣市區職改辦、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人事代理機構要在全市統一規定時間內報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人員參評業績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各評委會受理材料的時間。
(三)各地、各單位要在職稱申報、推薦、公示、審核等環節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有推薦程序不當、弄虛作假的,對參評人員實行「一票否決」,情況嚴重的對當事人及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繼續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的業績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具體審核人員要在業績材料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從今年開始,申報中級職稱人員有關證書及業績原件審核確認許可權下放至縣一級,由各縣市區負責審核確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的有關證書及業績原件審核程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