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葯師報名條件
1. 考葯師證需要什麼條件
百通的回答如下~
7-8月份左右2020年的執業葯師報名快要開始了,很多朋友都關注執業葯師的報名條件,具體來看下吧~
中專考生: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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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葯師分哪幾種,考葯師需要什麼條件
葯師分為以下幾種:
按專業:中葯師,西葯師 按職稱:葯士,葯師(葯劑師),主管葯師,主任葯師 (衛生部系統的劃分方法) 按執業資格:執業葯師,非執業葯師(葯監局系統的劃分方法)
考葯師需要的條件: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2)15葯師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考試。並經注冊登記,在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葯學技術人員。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3. 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的條件:
凡我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二)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歷、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歷。
相關專業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參加國家執業葯師考試可以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是: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可以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考試。
4. 請問葯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執業葯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二、免試條件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5. 葯師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駐店葯師資格:是指在葯店上班的
執業葯師資格和職業葯師資格 其實就是指前者,只不過打字的人為了方便,有的 時候就弄成了後者.
葯師資格考試是指衛生專業技術職稱
執業葯師和葯師資格這2個最正規,這2個都要考
執業葯師的特點和條件是:全國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工作。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並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准。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6. 葯師的報考資格
、報考全四科條件
根據《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九條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注意:新政中的"相關專業"由國家葯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另行確定。
二、免試兩科條件
根據《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2020年全國執業葯師考試中專學歷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考全四科條件
根據《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一)點: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可報考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二、免試兩科條件
根據《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一)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7. 初級葯師的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回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答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葯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葯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葯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8. 葯劑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和《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葯學、中葯學)》兩個科目的考 試: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8)15葯師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葯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葯學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取得方式:
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執業葯師資格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葯師資格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為注冊機構、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對執業葯師注冊工作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