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件使用技巧
1. 如何提高合同談判技巧
談判?軍事談判看輸贏,贏家自然口氣打咯,而商業談判想要贏,除了談判人員本身素質,還有一點就是公司底氣!公司的信譽,公司在市場的地位還有公司的人脈也決定談判的輸贏。談判人員要具備的除了一個靈活的腦子,能說會道的嘴巴,還有一點就是一種不卑不亢的個性,頭腦需要冷靜分析對方提出問題的同時除了考慮應對方案,維護公司利益不損失的同時要尋找出能從他手中挖錢的突破口,尤其是那些商場老油條,他們幾乎半輩子都在跟別人進行腦筋對決,都已經可以稱「精」了,就我們新手而言,他們多數都會出於一種輕視的態度,也不能說輕視,只要是因為他們覺得新手所有的經驗有限,跟他層次不一樣而已,所以呢新手就需要從言行上先讓他感到自己的素質,所謂無聲戰場,先禮後兵嘛。在言語時要注意不經意去觀察對方的神態,不過對於老油條老說,他們幾乎很難去讓你琢磨,所以需要從語言去尋找關鍵,能夠記下對方說的東西,及時去拆招。遇上他叼轉的語言,不能表現出畏怯的神情,所謂眼睛是心靈的窗口,他可以從你的眼神去琢磨你的內心,要學會怎麼偽裝自己,跟對方對視是一種表現自己自信的表現,但是老看也不行,這樣會讓對方感覺你對他不尊重,微笑是一種很好的應對策略,尤其是你覺得無奈而有膽怯的時候,微笑會讓人感覺琢磨不透,當然咯,笑的藝術,需要時間去培養。談判人員一般的表面要求下,最要緊的是心理素質,要知道 遇事不忙,處事不驚,辦事效率,工作認真忠誠 才是現代人需要具備的條件,現在書上有的,網上找到的,你能找到,別人也能找到,所以腦子的靈活以及活用一些例子的方案,也是成功的關鍵,雙贏才是贏,在商場的談判桌上沒有真正的輸贏,只有雙方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是價格談判,有時候合理的讓步,換來的是雙方長期的合作,企業的壯大不是靠絕對的贏去實現,而是靠長期的利益堆積去實現。
學會微笑待人,微笑應答。
不卑不亢,攻守齊發。
行為儒雅,真誠談判。
不管失敗還是成功,都要為下次的合作給對方留下印象,談判完了不妨握個手。
呵呵,可能能力有限,也不知道說得對不對。
2. 商務談判技巧的合同簽訂技巧是
商務談判技巧的合同簽訂技巧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進行:
(1)首先要確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內容。
(2)以時間發展為線索,確定雙方交易或合作的過程。
(3)分析本單位和對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與規范方法。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
(6)製作正式合同文本。
以買賣合同為例:
1.可以確定的雙方合作的內容是;賣方及時提供保質保量的貨物,提供使用指導、售後服務、維修、配件、保修。買方支付價款,接受對方履行。
2.從而列定:定質、定量、定時、預付、交付、驗收、指導、售後、維修、配件、保修、付款等等,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本單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保質、保量、保時、取得付款優惠條件。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如:質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遲延;考慮設置合同解除權及違約金條款、及賠償責任條款、保證條款。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後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
合同條款提綱,圍繞前面已設計的合作內容、交易過程、核心利益與風險規范展開。
合同條款的表述的要求
1.意思准確、無歧義、無矛盾。
2.可操作、可執行。
3.各方權利義務、交易程序清晰明了。
4.主次分明、行文簡潔、條理清晰。
合同條款條理和布局
有些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習慣採用,甲方權利義務………乙方權利義務……這樣的方式來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你會發現甲方的權利與乙方的義務多是對應的,而有些交易過程是相互交錯的。採用這樣的方法極極易造成混亂。使合同達不到明晰交易過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目的。
在擬訂合同文本時,最多採用的是,以交易環節為主線,突出核心條款,加以有關條款。
3.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技巧
一、確認屋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簽,必須合適屋主的身份的真實性,屋主證件的真實性與其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先決條件,尤其在沒有第三方有力保證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應該引起廣大二手房買家的注意。
二、確認房屋面積
確認房屋的面積包括三個方面: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牆角到另一端牆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三、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這里指的是房子的水電等方面,驗房的時候要打開水龍頭看看水質和水壓方面的情況,觀察電線,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以免夏天開不了空調。順-便也打開電視看看能收到多少台。現在一般都安裝數字電視,可看看屋主是否已經安裝。
四、註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地產的過戶時間。
五、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一定要註明水電煤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精確到年月日,這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
六、了解以後的居住費用
房子買下來了以後就是自己住,對小區的收費也必須做個全面的了解,例如關乎日常生活的水電煤是必須要了解的,此外還有物業以及停車費用的收取要了解。
七、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這點非常重要。
4. 合同要注意哪些基本問題
您好,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合同文本的起草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誰起草合同文本的問題,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起節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而對方則毫無思想准備,有些時候,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於文化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難以發現於己不利之處。所以,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也要與對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現在我們的一些涉外談判,往往是由外商一開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內容討論每項條款。這種作法會使我方在談判中處於極端被動的地位,一方面由於思想准備不足,容易讓對方塞進一些對我不利的條款或遺漏一些對方必須承擔義務的條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擬好的合同文本進行談判,極大地限制了我方談判策略和技巧的發揮,並且很難對合同進行比較大的修改或補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對方的合同上簽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礎,對我方也有諸多不利,不僅要在翻譯內容上反復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義,還要考慮法律上的意義,一些約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詞多義,弄不好就會造成麻煩,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因此,在談判中,我方應該爭取擬就合同談判的草稿。在此基礎上進行談判,形勢就會有利於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許多工作,這可以同談判的准備工作結合起來闡述。例如,在擬定談判計劃時,所確定的談判要點,實際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起草合同文本,不僅要提出雙方協商的合同條款,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義務,而且我方琿要對所提出的條款進行全面細致地討論和研究,明確哪些條款不能讓步,哪些條款可作適當讓步、讓步到什麼程度。這樣,當雙方就合同的草稿進行實質性談判時,我們就掌握了主動權。
(二) 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一般來講,重要的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有時,雖具體業務談判,出現簽約的不是上述人員,但也要檢查簽約人的資格。如了解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常見的有授權書、委託書等。了解對方的合法身分和許可權范圍,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一定要嚴肅認真,切不能草率從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對外貿易迅速擴大。但是,在與外商、港商談判時,由於盲目輕信對方,草率簽訂合同,以致吃虧受騙的現象屢有發生。有些單位為了急於引進、輸出,僅憑熟人介紹,不進行任何信資調查,就簽訂數額巨大的合同,結果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所以,進行信資調查,了解對方的企業信譽及其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證書,有的人名片關銜很大,實際上是空的。還有,與外國公司找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譽和資產情況,實際上母公司對子公司是不負連帶責任的。
(三) 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例如,我國南方某一城市與港商簽訂了一個出售礦渣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確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車,時間一個月。由於沒有明確提貨車的型號,結果對方拉貨的車越來越大,我方明知吃虧,卻也無可奈何。
合同文字如果含糊不清,模稜兩兩,在執行過程中,往往爭議紛紛,扯皮不斷,甚至遺禍無窮。例如,某一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美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里「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此外,對合同中的一些關鍵詞句,一定要謹慎推敲,不能含糊遷就,有時僅一字之差,卻「失之千里」。例如,福建某企業在與外商談判合同履行保證書時,外商要求寫上「在發生受方取損失補償時,要先取得供方認可。」為保留或取消「認可」兩字,雙方展開了辯論,僵持了兩天,最後我方以理服人使外商放棄了「認可」要求。因為,如果我方同意保留「認可」這一條,則供方銀行的《履約保證書》就失去了任何意義。如供方不認可,出具《履約保證書》的銀行就可以不受理受方索賠的要求。《履約保證書》只不過是一紙空文,成了騙取信任的一種形式。
(四) 合同中的條款具體詳細、協調一致
合同條款太籠統也不利於合同的履行。例如,某化肥廠從日本引進一套化肥設備,合同有這樣一條:「
某管線採用不銹鋼材料「。沒有具體指明管線應包括閥門、彎管、接頭等。結果,在合同履行中,日方認為管線只指管子,我方則認為包括其它,但由於合同沒能寫明,也無從交涉,干吃啞巴虧。
同時,也應注意合同中的條款不能重復,更不能前後出現矛盾。例如,我一企業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合同,在價格條款中有這樣一條規定:「上述價格包括賣方裝到船艙的一切費用。」而在交貨條款中卻又出現了這樣的規定:「買方負擔裝船費用的1/2,憑賣方費用單據支付。」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最容易被人鑽空子。
(五) 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合同的締約或簽字儀式
比較重要的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後,舉行的合同締約或簽字信式,要盡量爭取在我方舉行。因為簽約地點往往決定採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如果合同中對出現糾紛採用哪國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一旦發生爭執,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據合同締結地國家的法律來做出判決或仲裁。
5. 工程合同談判的常用技巧和策略有哪些
建築工程合同談判是建築企業生產經營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工程項目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應了解如何審時度勢,在談判中讓自己的企業建立優勢,維護自身的利益和合法權益。那如何維護自身利益呢?下面從三個方面進行說明。
一、清晰了解合同談判內容
1、關於工程內容和確認
2、關於技術要求、技術規范和施工技術方案
3、關於合同價格條款
4、關於價格的調整條款
5、關於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條款
6、關於工期和維護期
7、合同條件中其他特殊條款的完善
二、了解工程合同風險產生原因
1、合同的不確定性。由於人的有限理性,對外在環境的不確定性是無法完全預期的,不可能把所有可能發生的未來事件都列入合同條 款。
2、在復雜的、無法預測的世界中,工程總是存在著不確定的風險事件,無法根據突發的變化做出計劃,往往計劃趕不上變化,諸如不利的自然條件、工程變更、政策法規的變化、物價的變化等。
3、合同語句表達不清晰、不細致、不嚴謹、矛盾等可能造成合同不完全,容易導致雙方理解上的分歧而發生糾紛,甚至發生爭端。
4、由於合同雙方的疏忽未就有關的事宜訂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
5、交易成本的存在。因為合同雙方為訂立某一條款以解決特定事宜的成本超出了收益造成合同不完全。
6、信息的不對稱。
7、機會主義行為的存在。機會主義行為被定義為用虛假的、空洞的、非真實的威脅或承諾來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且最大化行為具有普遍性。經濟學上的機會主義行為主要強調的是用掩蓋信息和提供虛假信息損人利己。
三、了解工程合同風險分配
1、工程合同風險分配的重要性
合理分配風險的好處是:
a、業主可以獲得一個合理的報價,承包商報價中的不可預見風險費較少。
b、減少合同的不確定性,承包商可以准確地計劃和安排工程施工。
c、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合同雙方風險控制和履約積極性。
d、整個工程的產出效益可能會更好。
2、合同風險分配的原則
關於該問題的具體操作辦法,還有很多,北華工程項目管理里的很詳細。
6. 看合同有啥技巧
看是什麼合同, 1、對主體合格性的審查 、對於營業執照(實際中更重要的是對企業代碼證的審查)的審查,應注意根據其原件判斷相對人的經營期限、經營范圍、是否年檢等信息,以判定其身份是否符合工商法規的規定;
2、對於資質等級的判斷,應審查其相關的資質證書,以確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在合法的范圍之內從事經營活動;
3、對於某些特定交易內容,應審查其是否符合相關的生產許可或經營許可等相關許可制度,以確定合同是否存在效力問題;
4、對於涉及從業人員專業資格的交易,應結合委託人的需要或合同履行的需要,審查履行合同過程中所需的特定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范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等、、。這個是一個專業問題,除了讀幾年書以業,還要平時有過這樣的經歷,有這樣的經歷就只有法律界的比較專業。如果你是企業可以請企業法律顧問或者設立法務部。。
7. 訂立勞動合同的幾種技巧
1、 審查限制性條款:由於用人單位在勞動就業關系中處於較為有利的地位,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通常會利用這種優勢,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強迫勞動者接受,比如不合理的服務年限、苛刻的勞動紀律等條款。這類條款片面強化勞動者的義務、限制勞動者的人身自由以及迴避用人單位的責任,直接關繫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實踐中,這類限制性條款主要危害在於影響到勞動者的人身、經濟、休息休假等主要權利的行使,同時也是引發勞動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勞動者在簽約時應當注意認真審查、推敲相關條款,全面充分理解這類條款的真實含義,並對其中的不合理甚至違法的部分提出異議,避免日後吃虧。因為一些這類條款並不一定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只是對勞動者一方相當不利,萬一打起官司,話勞動者又不可能主張無效的話,只能自己承擔苦果。
2、審查試用期條款:因試用期問題引發勞動糾紛也是比較常見的。法律對試用期有較明確的規定,比如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期內,試用期內應當參加社會保險,試用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合同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合同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等等。但由於大多數勞動者不熟悉勞動法律法規,一些用人單位藉此簽訂違法的試用期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過長的試用期,都直接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試用期長短涉及到工資轉正、經濟補償金、培訓費以及職工自行流動等問題,提醒勞動者應予留意。
3、審查工作崗位、地點條款。實踐中很多勞動爭議案件,是由於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約定不明確引起的。嚴格上說,這屬於勞動條件的一個范疇,用人單位提供什麼樣的工作崗位、地點直接影響到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一些用人單位利用這個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崗位、地點寫進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隨意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的目的,無限度擴大用人單位的管理權。遇到此類情況時,勞動者往往很被動,甚至對於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合同內容、故意進行刁難毫無辦法,不得不主動辭職。因此,建議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一並明確工作崗位、地點。
4、審查違約條款:除了《勞動法》規定的法律責任以外,對違約行為通常是通過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來約束的。因此,勞動合同中關於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十分重要,能直接決定當事人承擔責任的後果。實踐中比較常見的違約金類型主要有3種: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違反培訓協議的違約金和違紀、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金。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中相關條款應當包括對違約的情形、賠償的范圍、處罰的方式、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等內容作出明確約定,才不容易引發爭議。對於勞動者來說,在就業簽訂勞動合同時,務必要注意到有關違約責任是否合法、公平,並結合考慮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避免日後無力承擔巨額賠償金而陷入困境;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也應當注意避免違約賠償金額過高或過低,做到責任對等,權義一致。
5、 審查工資、補助和獎金條款:此類條款涉及到勞動者的經濟權利。關於勞動合同中的工資金額,不僅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也是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等的計算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約定工資數額時應當盡量爭取把數額寫清楚,以免在仲裁、訴訟時無法舉證而導致權益受損。關於年終獎金、出差補助、交通報銷之類並不是法律強制規定發放的,所以勞動者應當要求在勞動合同做出明確約定,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否則引發糾紛時經常會處在無法舉證的被動地位。
6、審查商業秘密和禁業條款:目前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開始重視商業秘密保護,在錄用一些關鍵崗位的人員時均要求簽訂保密條款、競業限制條款等。這類條款對勞動者而言,意味著加重自身義務,可能因此限制了擇業自由和發展空間。應當注意的是,勞動者一旦違反,不僅涉及勞動法上的責任,還可能負上民法、刑法上的責任。因此,勞動者在簽署此類條款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關於保密條款,勞動者應當審查保密主體、保密范圍、保密周期和泄密責任等幾項內容。關於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應當審查禁業補償費、禁業年限和范圍、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計算方式等幾項內容。就筆者日常接觸的來說,補償費一般不低於本人原來工資的50%,禁業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
7、審查培訓條款:雖然用人單位有義務培訓、提高勞動者的技能,但由於員工流動必然造成用人單位的資源損失,因此很多單位都規定培訓不是免費的,涉及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培訓費如何賠償的問題也有必要作詳細介紹。近幾年,因勞動者跳槽而賠償培訓費的案例越來越多,由於用人單位持有培訓協議或勞動合同中有培訓條款,因此勞動者最終被判令支付培訓費在所難免。審查培訓條款最關鍵看培訓內容、服務期、培訓費金額和賠償計算方式等幾個內容。對此,勞動者具體可以參考原勞動部的規定:「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8. 合同管理技巧
合同管理技巧如下:
簽約前首先要注意的是加強對企業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中,就算沒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蓋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該合同對該企業就有了法律的約束力;
簽約主體資格調查制度,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調查:了解合作對象的基本情況,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重大合同項目在簽訂前需要聘請專門人才進行詳細的專項調查並製作調查報告;
簽約主體信用調查制度,調查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盡可能對合作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委託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主要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生產和經營能力。調查企業經營狀況是否正常,是否能滿足履行合同項目的條件,合同標的是否存在爭議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等,避免簽約後對方履約不能。同時需要注意了解對方的經營歷史、客戶評價等商業信譽情況;
授權代理制度,對企業職工合同簽訂授權的管理與控制是我們防範合同風險的重中之重。由於企業不可能將所有的合同簽訂都集中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往往是給那些駐外的銷售代表或者駐外的銷售分公司預先給於相當數量的蓋有企業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或者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適當的時候簽訂合同。這其實就是企業的一種授權行為,但是法律風險常常就出現在這里。由於授權的不規范就會很容易產生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