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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山積分入戶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2-30 14:13:02

① 中山積分入戶

中山市流動人口信息網可以查詢: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申請須知

根據《印發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府〔2010〕151號)文件精神,現制定辦理積分制入戶工作實施細則。

一、入戶對象

已領取《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其本人戶籍未遷入我市的流動人員。

二、入戶原則

1、申請人應在《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向我市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

2、申請人應於最近在我市連續購買社保滿1年(含)以上,或於最近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暫住證》)滿1年(含)以上;

3、申請人申請入戶地址應與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地址相一致,且該房產中無登記其他人員戶口(申請人父母除外)。

4、申請人提出入戶申請時,其直系親屬可依據《中山市戶籍遷移若干規定》(中府〔2006〕25號)中的相關投靠政策申請隨遷落戶。

三、需提供的證明資料

符合以上入戶原則的流動人員在申請入戶時,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交遷入地公安分局審核、查驗。

1、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正本;

3、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

4、申請人現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5、申請人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

6、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申請遷入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7、調查函(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8、中山市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購買社保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或中山市公安、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辦理居住證(暫住證)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

9、隨遷人員身份及關系證明文件(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其他關系證明等);

10、公安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申請流程

獲得積分制入戶資格且自願申請入戶中山的,申請人應帶齊相關證明資料到入戶房產所在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申請。各鎮區公安分局審核查驗相關證明資料正本後,留存正本或對應的復印件,經分局審核並加具意見後送市局審核。經審核通過的,由市局簽發准遷證明轉分局交申請人辦理遷移手續。經審核應補充材料的,由市局簽發補充材料通知轉分局告知申請人,審核工作時限自申請人遞交應補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經審核未通過的申請,由市局簽發相關通知書轉分局交申請人並告知其申請未獲通過的原因。

五、注意事項

在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前,申請人須確認用於申請積分制入戶的房產中沒有登記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戶口。如有登記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戶口的,須待其戶口遷出後方可向公安機關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相關文件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

中府〔2010〕151號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和《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10〕32號),結合中山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人戶籍不在中山市,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在中山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納入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由本人申請並經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核準的流動人員,納入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范圍。

第三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由市政府統籌,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和鎮區依職責許可權協助實施。

第四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採取個人自願、分區申請、統一管理、動態調整的模式。

第五條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三部分構成,具體積分項目指標見附件《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

第六條 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分區排名的原則,流動人員可根據其積分情況享受相應的服務和管理待遇。

第七條 積分累計超過30分的流動人員,其政策內生育的子女可在產權房屋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請入讀公辦學校排名。

流動人員按積分排名享受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待遇的,其子女只安排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第八條 積分累計超過60分的流動人員,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中山擁有合法房產的,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享受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指標數和流動人員遷入中山市戶籍的指標數,由市政府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流動人員在火炬開發區、石岐區、東區、西區、南區以外的鎮區申請享受相關待遇,累計總積分按照個人實際總積分的30%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對需要享受相關待遇的流動人員按其所得積分高低進行分類排名,排名在市政府公布的指標數內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第十二條 對積分達到入戶中山市條件並取得入戶指標,暫不想入戶的流動人員,三年內可憑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和積分入戶通知書在居住地享有下列權益和公共服務:

(一)其子女可享受戶籍居民子女同等的義務教育待遇;

(二)創辦企業的,可享受戶籍居民同等補貼扶持政策,所辦企業可以申請各級科技項目資助資金;

(三)按規定申請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房;

(四)申請社會救助;

(五)按規定免費享受就業援助等公共就業服務;

(六)按規定辦理乘車優待證;

(七)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權益和公共服務。

在此期間,出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按規定取消其享受待遇資格。

第十三條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處罰的流動人員,不能申請積分入學和入戶;有超生行為的流動人員,自對雙方均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能申請積分入戶。

第十四條 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根據本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中府〔2009〕113號)同時廢止。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

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和兒童隨行卡辦理八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犯罪兩項內容。

入戶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入學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

具體如下:

一、基礎分

(一)個人素質積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省標)

得分標准:初中為5分;高中(中技、中職)為20分;大專為60分;本科及以上為8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得分。(省標)

得分標准:初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五級為10分;中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為30分;高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50分;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二級、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及以上為60分。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計分,不累加計分。

(二)參保情況得分。(省標)

得分標准:在廣東省內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一年積1分,最高分限50分;在中山市內參加上述各項社會保險的,每個險種每滿一年再積0.5分,額外積分最高限25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下同)年限得分。

1、房產情況。(市標)

得分標准: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中山擁有合法房產且居住的為30分。申請積分入戶的,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中山市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標准。

2、辦理居住證年限。(市標)

得分標准:累積辦理居住證時間每滿1年增加3分,最高分限30分。

二、附加分

(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得分+婚姻狀況得分+計劃生育得分。

1、年齡。(市標)

得分標准: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人員為5分。

2、婚姻狀況。(市標)

得分標准:未婚者為10分。

3、計劃生育。(市標)

得分標准:

(1)申請人在離開戶籍地前辦理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統一格式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到達我市後按照有關規定在居住地計生部門進行驗證,並按照證明的管理年限及時換證,加2分。

(2)按照政策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上環加5分、結扎加20分。

(3)每年按照要求參加居住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情檢查4次,加5分。

(二)急需人才。(市標)

得分標准:屬於中山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加50分;屬於鎮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加20分。按最高得分項目計分,不累積計分。

(三)專利創新。(市標)

得分標准:近5年內獲得國家專利者加30分。擁有多項專利的可累計積分。

(四)表彰獎勵。(省市標)

得分標准:在廣東省范圍內,獲得縣級黨委政府、處級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30分,最高不超過60分;獲得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60分,最高不超過120分。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間獲得的,縣處級獎勵的每次再額外加10分,最高不超過20分;地廳級以上獎勵的每次再額外加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中山市鎮區黨委政府表彰獎勵按縣處級級別積分。

(五)社會貢獻。

得分標准:近5年內在廣東省從事社會服務按以下標准計分。

1、參加志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分限10分;在中山市內參加志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

2、個人捐贈每滿1000元加2分,最高分限10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捐贈行為發生在中山市內的每滿1000元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

3、無償獻血每滿200CC加2分,最高分限10分;無償獻血行為發生在中山市的每滿200CC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

4、在中山市捐獻骨髓(造血幹細胞)每次加20分,最高分限40分。(市標)

(六)投資納稅。(市標)

得分標准:

1、在中山市個人投資(以工商登記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依據)10萬元起計分,投資每滿10萬元加1分。

2、個人在中山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加1分,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稅款每滿1萬元加1分。

(七)衛生防疫。(市標)

得分標准:

1、自覺為子女參加計劃免疫的,加1分。

2、自覺參加婦幼保健(具體項目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施),加1分。

3、婚前自願參加婚檢的,加1分。

4、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加1分。

(八)兒童隨行卡辦理。(市標)

得分標准:主動到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為子女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十六周歲以下兒童隨行卡》的,加3分。

三、扣減分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省標)

減分標准:

1、有超生行為的,超生一個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

2、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且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或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扣50分。

(二)違法犯罪。(省標)

減分標准:

1、近5年內曾受過勞動教養扣50分;

2、近5年內曾受過刑事處罰扣100分。
這樣可以么?

② 在中山,積分入戶資格生是什麼意思

憑積分入戶通知書獲得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資格。只有獲得入戶資格後三年內且暫未辦理遷移戶口前享受。

③ 中山積分入戶需要社么條件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申請須知根據《印發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府〔2010〕151號)文件精神,現制定辦理積分制入戶工作實施細則。一、入戶對象已領取《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其本人戶籍未遷入我市的流動人員。二、入戶原則1、申請人應在《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向我市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2、申請人應於最近在我市連續購買社保滿1年(含)以上,或於最近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暫住證》)滿1年(含)以上;3、申請人申請入戶地址應與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地址相一致,且該房產中無登記其他人員戶口(申請人父母除外)。4、申請人提出入戶申請時,其直系親屬可依據《中山市戶籍遷移若干規定》(中府〔2006〕25號)中的相關投靠政策申請隨遷落戶。三、需提供的證明資料符合以上入戶原則的流動人員在申請入戶時,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交遷入地公安分局審核、查驗。1、入戶申請審批表;2、申請人《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正本;3、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4、申請人現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5、申請人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6、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申請遷入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7、調查函(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8、中山市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購買社保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或中山市公安、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辦理居住證(暫住證)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9、隨遷人員身份及關系證明文件(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其他關系證明等);10、公安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四、申請流程獲得積分制入戶資格且自願申請入戶中山的,申請人應帶齊相關證明資料到入戶房產所在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申請。各鎮區公安分局審核查驗相關證明資料正本後,留存正本或對應的復印件,經分局審核並加具意見後送市局審核。經審核通過的,由市局簽發准遷證明轉分局交申請人辦理遷移手續。經審核應補充材料的,由市局簽發補充材料通知轉分局告知申請人,審核工作時限自申請人遞交應補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經審核未通過的申請,由市局簽發相關通知書轉分局交申請人並告知其申請未獲通過的原因。五、注意事項在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前,申請人須確認用於申請積分制入戶的房產中沒有登記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戶口。如有登記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戶口的,須待其戶口遷出後方可向公安機關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和兒童隨行卡辦理八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犯罪兩項內容。入戶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入學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具體如下:一、基礎分(一)個人素質積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省標)得分標准:初中為5分;高中(中技、中職)為20分;大專為60分;本科及以上為8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得分。(省標)得分標准:初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五級為10分;中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為30分;高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50分;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二級、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及以上為60分。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計分,不累加計分。(二)參保情況得分。(省標)得分標准:在廣東省內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一年積1分,最高分限50分;在中山市內參加上述各項社會保險的,每個險種每滿一年再積0.5分,額外積分最高限25分。(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下同)年限得分。1、房產情況。(市標)得分標准: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中山擁有合法房產且居住的為30分。申請積分入戶的,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中山市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標准。2、辦理居住證年限。(市標)得分標准:累積辦理居住證時間每滿1年增加3分,最高分限30分。二、附加分(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得分+婚姻狀況得分+計劃生育得分。1、年齡。(市標)得分標准: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人員為5分。2、婚姻狀況。(市標)得分標准:未婚者為10分。3、計劃生育。(市標)得分標准:(1)申請人在離開戶籍地前辦理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統一格式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到達我市後按照有關規定在居住地計生部門進行驗證,並按照證明的管理年限及時換證,加2分。(2)按照政策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上環加5分、結扎加20分。(3)每年按照要求參加居住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情檢查4次,加5分。(二)急需人才。(市標)得分標准:屬於中山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加50分;屬於鎮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加20分。按最高得分項目計分,不累積計分。(三)專利創新。(市標)得分標准:近5年內獲得國家專利者加30分。擁有多項專利的可累計積分。(四)表彰獎勵。(省市標)得分標准:在廣東省范圍內,獲得縣級黨委政府、處級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30分,最高不超過60分;獲得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60分,最高不超過120分。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間獲得的,縣處級獎勵的每次再額外加10分,最高不超過20分;地廳級以上獎勵的每次再額外加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中山市鎮區黨委政府表彰獎勵按縣處級級別積分。(五)社會貢獻。得分標准:近5年內在廣東省從事社會服務按以下標准計分。1、參加志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分限10分;在中山市內參加志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2、個人捐贈每滿1000元加2分,最高分限10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捐贈行為發生在中山市內的每滿1000元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3、無償獻血每滿200CC加2分,最高分限10分;無償獻血行為發生在中山市的每滿200CC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省市標)4、在中山市捐獻骨髓(造血幹細胞)每次加20分,最高分限40分。(市標)(六)投資納稅。(市標)得分標准:1、在中山市個人投資(以工商登記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依據)10萬元起計分,投資每滿10萬元加1分。2、個人在中山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加1分,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稅款每滿1萬元加1分。(七)衛生防疫。(市標)得分標准:1、自覺為子女參加計劃免疫的,加1分。2、自覺參加婦幼保健(具體項目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施),加1分。3、婚前自願參加婚檢的,加1分。4、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加1分。(八)兒童隨行卡辦理。(市標)得分標准:主動到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為子女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十六周歲以下兒童隨行卡》的,加3分。三、扣減分(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省標)減分標准:1、有超生行為的,超生一個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2、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且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或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扣50分。(二)違法犯罪。(省標)減分標准:1、近5年內曾受過勞動教養扣50分;2、近5年內曾受過刑事處罰扣100分。

④ 中山市入戶有什麼條件

1、申請人應在《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通知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向我市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

2、申請人應於最近在我市連續購買社保滿1年(含)以上,或於最近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滿1年(含)以上;

3、申請人申請入戶地址應與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地址相一致,且該房產中無登記其他人員戶口(申請人父母除外)。申請人在我市無房產的,戶口落到單位的集體戶或鎮區指定的社區集體戶,其直系親屬暫緩隨遷落戶。

4、申請人提出積分入戶家庭戶申請時,其直系親屬可依據《中山市戶籍遷移若干規定》(中府〔2006〕25號)中的相關投靠政策申請隨遷落戶。

5、申請人取得積分入戶通知書,在我市有房產但未能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在提供原有的積分入戶申請材料、證明基礎上,提供已繳納總房款五成(含)以上的發票、貸款銀行證明以及經市國土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備案合同登記表)申請積分入戶。此類申請人的戶口入家庭戶,配偶和直系親屬可一並隨遷。

需提供的證明資料

符合以上入戶原則的流動人員在申請入戶時,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交遷入地公安分局審核、查驗。

1、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通知書》正本;

3、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

4、申請人申請積分制管理時所報房產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或已繳納總房款五成(含)以上的發票、貸款銀行證明以及經市國土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備案合同登記表);

5、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申請遷入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其申請積分時的計生證明未超出6個月時間的,可免予重復提供計生證明);

6、中山市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購買社保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或中山市公安、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最近(自申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入戶申請之日起回溯)在中山連續辦理《居住證》1年(含)以上的情況證明;

7、隨遷人員身份及關系證明文件(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其他關系證明等);

8、申請人入戶集體戶的,需出具單位或社區的同意落戶證明;

9、公安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申請須知》是根據《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規定》(中府〔2013〕97號)文件精神,現制定辦理積分制入戶工作實施細則。

入戶對象為已領取《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通知書》,其本人戶籍未遷入我市的流動人員。

參考資料:

網路-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申請須知

⑤ 在廣東中山積分入戶現在需要哪裡條件呢

我原戶籍湛江,也是積分入戶中山的。當時是2012年,剛開始實行二次積分排名。154.8分
社保滿1年1.5分、居住證1年3分、大專60、未婚15分、房產50分、16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人員5分 。
http://www.zslg.gov.cn/index.php?m=Gnewslist&a=index&code=1114
這個網址是中山市流動人口信息網,積分制。你可以查看一下。還有學信網能查到你的大專才有60分。
你的條件夠了,只是分數可能會有點少,不知道二次排名會不會排得上。。
還有一個就是看你要在哪個區,也很重要,因不一樣的區或鎮,辦理積分的人數也不一樣。。

⑥ 多少積分才可以入戶中山戶口。

我2012入石岐區,333分。當年還有第一次開放出來的二次排位。沒有排上的內,還可以排第二次。。
今年最容低分數那個是78分,入石岐區的。。
未婚、房產、學歷、社保、居住證,公積金、年齡、還有附加分,這樣加起來,最少也有100以上。。
按情況來看,100分都可以的了。

⑦ 中山公安局積分入戶有年齡限制嗎

中山市各種入戶相關的政府文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入戶的准確年齡。但實際操作中,還有有年齡限制的,我們從以下文件中可以得知:
1、《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規定》(中府〔2014〕106號)
第九條 積分累計達到60分的流動人員,提出申請的上月在中山市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一)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中山市擁有合法房產,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規定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
(二)申請人在中山市有合法職業連續滿3年的(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並辦理了居住或暫住登記為標准)。
釋義:此文件在2016年還是生效的,並沒有廢止,可以在「中山市流動人口信息網」查詢到。其中第九條,規定了申請入戶人必須在法定工作年齡內,而且必須在中山市連續繳滿3年社保。我國法定年齡工作是16周歲至60周歲。那麼它等於限定了最低申請年齡為16+3=19周歲,最高年齡不能超過60周歲。
而16周歲和超過60周歲的人要入戶,那隻能根據另一政策:老人隨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隨父母入戶,政策如下:
2、《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中府辦〔2014〕50號)
第十一條 第四點: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流動人員,攜帶積分入戶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資料在3年內到房產所在鎮區公安分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其配偶、父母(不含岳父母及公婆)、未成年子女(含收養)可按相關規定一並隨遷。

⑧ 辦理中山市積分入戶需要哪些資料

一、報名條件
1、在所在鎮區居住或工作滿一年以上且身體健康的非中山戶籍流動人員。
2、在所在鎮區擁有合法自有房產,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

二、准備資料
領取、如實填寫《**鎮流動人員積分入戶申報表》;對照積分項目明細,根據自身可以得分的項目准備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在戶籍地准備的資料
●戶籍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地計生部門核發《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省外)/《計劃生育服務證》(省內), 男性已婚申請者須提交配偶的相應證件。
●戶籍地民政部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
●學歷證書和學歷認證材料。
學歷認證材料由發證學校或縣級以上教育部門開具;(2)在暫住地准備的資料
●暫(居)住證、16周歲以下子女的兒童隨行卡。
●社會保險卡(或社保局證明)。
●育齡婦女申請者在所在鎮區接受計生服務的證明。
●房產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房地產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勞動合同以及由工作單位開具的合同履行情況證明。
●由所在鎮區團委、鎮區工會等合法志願機構開具的志願服務證明。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人才證明。
●向所在鎮區慈善會、紅十字會捐贈的票據;捐獻(獻血、骨髓、造血幹細胞)的證明。
●在所在鎮區投資創業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在所在鎮區投資繳稅的,提供納稅憑證(稅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悅來南路16號)開具的個人信用報告,也可委託所在鎮區流管中心代辦。
暫(居)住證、兒童隨行卡、社會養老保險、育齡婦女接受所在鎮區計生服務情況可在流管中心查詢記錄。

(3) 報名時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技能水平證書、專利創新證書、榮譽貢獻證書、見義勇為證書、衛生防疫證件(《兒童出生證》、《兒童接種證》、婦幼保健證明或《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兒童保健手冊》、婚檢報告、《健康證》等)。

三、注意事項
1、身份資料、房產證明、計劃生育資料必須提交。申請人可先持上述證件參加積分,其他材料完善後補充申報。
2、從業健康證僅要求在特殊健康條件崗位任職的人員辦理,並非所有人都要求辦理。
3、所有積分材料都需提交復印件。對未能即時確認有效性的證件,經申請人同意,需要暫留原件供有關部門鑒定。
4、申請人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不予積分;已申請積分的全部清零,在被發現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⑨ 中山入戶需要多少積分

中山市積分入戶計分標准
入戶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一、基礎分
(一)個人素質積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標准:初中積10分;高中(中技、中職)積15分;大專積60分;本科及以上積8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計積分。
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得分標准: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累計積分。
(1)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
初級技工積10分;中級技工積20分;高級技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積40分;技師、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積60分;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高級積80分。
(2)企業評定的相當崗位等級技術技能。
在建立嚴格規范的專業技術、技能崗位等級和職業發展通道,符合一定條件的本市大型骨幹企業就業,從事專業技術、技能崗位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流動人員,經企業評定的崗位等級相當於初級職稱的積30分;相當於中級職稱的積50分。此項積分只計入積分入戶總積分,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訂。
(二)參保情況積分。
得分標准:參加中山市社會保險,每滿半年積7.5分;在廣東省內中山市以外參加社會保險,每滿半年積2.5分。可累計積分,不滿半年不計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下同)年限得分+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得分。
1.房產情況得分。
得分標准:本人、配偶、子女或雙方父母在中山市擁有合法房產(住宅)積150分。每套房產限成功申請一次積分入戶及一對夫婦申請積分入學。
2.辦理居住證年限得分。
得分標准:在中山市內辦理居住證,每滿半年積5分,可累計積分,不滿半年不計分。
2016年7月1日以後,凡首次在中山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其辦理居住登記時間納入居住證年限計算范圍,最長不超過半年。
3.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得分。
得分標准:
(1)按規定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積6分;
(2)在本市按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每繳交3個月積1.2分,最高限30分。
二、附加分
(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得分+衛生和計劃生育情況得分。
1.年齡得分。
得分標准:45周歲以下,年齡每減少1歲積1分,最高限15分。
2.衛生和計劃生育情況得分。
得分標准:
(1)自覺為子女參加中山市計劃免疫,積1分,按程序完成國家一類疫苗接種的,積2分;子女按規定完成健康檢查,積1分。
(2)完成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所有項目的,積1分;在懷孕12周前到我市助產機構建卡,並按規定落實5次孕期健康檢查的,積3分;未在12周前建卡,但已落實5次孕期健康檢查的,積2分。
(3)在中山市簽訂了《家庭醫生式服務協議書》,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均在中山市建立了完整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積2分。
(4)申請人在離開戶籍地前辦理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統一格式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到達中山市後按照有關規定在居住地衛計部門進行驗證,並按照證件的管理年限及時換證,積3分。申請人一個月前已在中山市計劃生育信息系統辦理信息登記的,積1分。
(5)申請人夫妻雙方無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生育行為的,積60分。
(6)申請人夫妻有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生育行為,均已接受處理完畢的,積30分。
(5)、(6)項積分只計入積分入學總積分。
(二)人才崗位積分。
1.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得分。
得分標准: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具體辦法由市科學技術局制訂。
2.總部企業技術人員得分。
得分標准:在我市總部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連續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具體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制訂。
工作企業同時為高新技術和總部企業的,不重復計分,按最高單項分值計分。
3.環衛工作人員得分。
得分標准:在中山市從事環衛工作滿3年積15分,每增加1年再積5分,最高限30分。
(三)專利創新積分。
得分標准:近5年內在中山市獲得國家授權並有效的發明專利在遞交申請時記載的發明人,每項積15分;發明人為多個的,按實際發明人數進行平均計分。最高限30分。
(四)表彰獎勵積分。
得分標准:在中山市工作生活期間,獲得中山市鎮區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處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30分;獲得中山市黨委政府或廳局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60分;獲得省黨委政府或部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90分;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120分;可累計積分,最高限120分。
(五)社會貢獻積分。
得分標准:近5年內在中山市從事社會服務按以下標准計分。
1.參加志願服務滿50小時積4分,此後每滿10小時積1分,最高限20分。
2.參加無償獻血每滿100毫升積1.5分,機采血小板每1U積3分,最高限15分。在中山市登記成為中華骨髓庫志願者,積3分;成功實現骨髓捐獻(造血幹細胞),積50分(此項積分不受近5年限制)。
3.個人捐贈每滿1000元積3分,最高限15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中山市慈善公益組織)。
4.按有關規定在中山市積極舉報火災隱患或違法犯罪線索的,經核查屬實後,每宗積0.3分,最高限20分。
5.提交積分制管理申請時,擔任中山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兼職聯絡員且在聘期內的,積5分。
6.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在中山市兩新組織黨員積分服務網取得相應積分的,每滿1000積分積0.5分,最高限30分。
(六)納稅情況積分。
得分標准:近5年內個人在中山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積1分,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他稅款每滿1萬元積1分(個人繳納的其他稅款以經營實體中個人的出資比例計算),最高限300分。
(七)兒童隨行卡辦理積分。
得分標准:主動到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為子女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十六周歲以下兒童隨行卡》的,積3分。
(八)社會教育積分。
得分標准:近5年內在中山市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和社會教育培訓,提升自我素養,獲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廣播電視大學頒發認可的結業證書,每次積3分;不同類別的課程培訓結業可累計積分,最高限15分。
(九)基礎教育積分。
得分標准:
1.申請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員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幼兒園(含公辦和民辦)接受學前教育每滿1年積1分,最高限3分。
2.申請入讀公辦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員子女在我市全日制小學(含公辦和民辦)連續就讀每滿1年積1分,最高限6分。
此項積分只計入流動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總積分。
三、扣減分
(一)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減分。
減分標准: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的,每生育(含收養)一個子女扣60分。
(二)違法犯罪減分。
減分標准:
1.近3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次扣30分。
2.近5年內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扣100分。
PS:詳細內容可訪問中山市流動人口政務網: http://www.zslg.gov.cn/

⑩ 中山入戶積分查詢

直接進當地政府網,然後點擊戶籍管理就行了,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戶還得有房

《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及相關實施細則昨公布
2009-12-11 10:37
(記者姜永濤 通訊員 李有林)流動人口達到一定積分後想要入中山戶籍,還必須滿足另外一項條件:房子。昨日,《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暫行規定》及相關實施細則正式公布,流動人口即日起可向所在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納入積分制管理,入戶者必須滿足自己、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在中山有房產的條件,且房產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

入戶:夫妻或直系親屬有房

根據昨日公布的最新規定和相關實施細則,在中山市連續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可申請參加積分制管理。

流動人員想通過積分制入戶中山者,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在中山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有自購房或自建房且居住,而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能低於中山市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10平方米的標准。

全市每年根據各鎮區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員遷入中山市戶籍,申請者必須在4月底前提出申請,5月底前各鎮區按積分排名先後入戶。

讀公辦學校:

僅安排小學和初中一年級

《規定》中明確,申請享受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待遇的,只安排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其他年級及轉校的不納入該管理范疇。流動人員按積分排名享受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待遇,只取父母一方的積分。

全市根據各鎮區教育資源的分布情況,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公辦學校學位,用於安排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流動人員子女入讀鎮區公辦學校,教育局在每年初擬定當年入學指標數報市批准,並於3月底前統一向全市公布。

有需要享受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待遇的流動人員,可於上一年9月開始至當年2月底前提出申請,4月底各鎮區按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進行排名,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入讀。

積分標准

積分制管理計分標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三部分組成,流動人員所得積分為上述分值的累計得分。具體如下:

一、基礎分

學歷水平:高中(中技、中專)15分;進修大專40分;全日制大專55分;本科80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100分。

技能水平:技術員初級職稱10分;具備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或職業資格達到五級者15分;中級職稱或職業資格達到四級者55分;高級職稱或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者90分。

社會保險:參加中山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每滿1年加2分,最高20分。

勞動合同:在中山連續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工作時間每滿1年加2分,最高10分。

固定住所:在中山市擁有合法固定自有住房者,即有自購房或自建房且居住者為10分。

居住年限:連續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下同),暫住時間每滿1年增加2分,最高20分。

二、附加分

年齡:16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人員為5分。

婚姻狀況:未婚者為5分。

急需人才:屬於中山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人才加50分。

專利創新:近5年內獲得國家專利者加30分。多項專利可累計積分。

獎勵榮譽:近10年內獲得市(廳)級榮譽稱號或獎勵者加10分;省(部)級加20分;國家級加30分;獲評鎮(區)級「見義勇為」稱號加10分;市級加20分;省級加30分;國家級加50分。

慈善公益:

1.在中山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等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分限10分。

2.在中山個人捐贈每滿1萬元加2分,最高10分。

3.在中山無償獻血200cc,每次加1分,最高5分。

4.在中山捐獻骨髓(造血幹細胞)每次加2分,最高10分。

投資納稅:

1.個人投資10萬元起計分,投資每滿10萬元加1分。

2.個人年納稅每滿1萬元加1分。

計劃生育: 申請人在戶籍地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婚育證明》,在居住地計生部門接受行政管理並及時換證加2分;按照政策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加3分;每年參加居住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情檢查不少於3次加1分。

衛生防疫: 子女自覺參加計劃免疫加1分;自覺參加婦幼保健加1分;婚前參加婚檢加1分;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加1分。

登記管理:到流動人口管理部門辦理子女登記手續並領取《十六周歲以下兒童隨行卡》加1分。

個人信用:個人信用良好加5分。

三、扣減分

曾被判處管制的,按照管制期限(月)乘以3減分,最少減40分。

曾被判處拘役的,按照拘役期限(月)乘以12減分,最少減60分。

曾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按照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2減分。

曾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次扣5分。

曾被勞動教養的,按照勞動教養的期限(月)乘以2減分。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每次減200分,可累計減分。

感染結核病等傳染病不服從防疫部門管理減2分。

熱點答復

圍繞《規定》和《細則》的種種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山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

問:如果今年沒輪上入戶或者入學指標,是否次年優先考慮?

答:不是。如果今年沒輪上相關指標,明年會重新計算積分再次排名輪候。所以,可能會出現有些人連續幾年都輪不上的情況。

問:通過積分制入戶後,親屬隨遷投靠有無特別限制?

答:申請人入戶後,其家屬隨遷、投靠入戶同樣和戶籍人口一樣實行輪候管理,具體辦法由中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問:如果出現積分相同的情況,怎樣確定排名?

答:在總積分相同、排名並列的情況下,根據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居住情況的所得分數依次分別排名,如排名依然並列,則按提出入戶申請的時間先後確定積分排位。

問:怎樣才算是急需(緊缺適用)人才?

答:需要提供中山市人事部門或勞動保障部門開具的緊缺適用人才或特殊崗位人才的證明。每年中山市政府公布確認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人才目錄,由市人事或勞動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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