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公務員報考條件
❶ 深圳市公務員報考條件是什麼
可以參考2017年深圳市考公告里的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❷ 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考公務員需要的條件也基本固定: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截至報名首日),當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截至報名首日);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報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和法檢系統部分職位的,需具備規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檢察官、法警的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十)項目生報考必須是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以上十項為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除此之外,不同職位還對考生的身體條件、年齡限制、政治面貌、所學專業等有限制。報考者需要根據自身條件和所學專業從職位表中選擇完全符合要求的職位報名參加。
(2)市級公務員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公務員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圍不盡一致,大致說來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小范圍的,公務員僅指中央政府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務官,不包括由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的內閣成員及各部政務次官、政治秘書等政務官。
第二種是中等范圍的,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政務官與事務官都稱為公務員,但適用於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只是事務官。
第三種是大范圍的,把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的公職人員、國會除議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審判官、檢察官、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統稱為公務員,並由「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之別,有「特別職」與「一般職」之分。
「一般職」公務員是指政府系統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政府系統中的事務官,即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員,適用於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只是「一般職」的國家公務員。
❸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這個要根據公告的要求來。 可以參照今年廣東省考的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市及以下法檢兩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類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年齡為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5年3月1日後出生)、碩士27周歲以下(1992年3月1日後出生)、博士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錄」的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3)報考「2020年選調生」職位,應為應屆優秀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限報服務(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機關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❹ 公務員考試資格要求
可以報考的,但是有的職位有特殊要求,要求全日制統招,這樣你們就不能報考了。
❺ 報考市級國稅局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1、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
(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2、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4、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5、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6、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5)市級公務員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❻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有哪些
國家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5%左右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地方公務員的報考條件也大致跟國考是一直的,只是有一些崗位要求非當地戶口的考省需要本科以上學歷。
❼ 公務員考試要具備什麼資格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❽ 報考公務員條件
具體可參考今年招考公告要求(公告截取):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屬單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如2015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6-2020年,依此類推。
(3)在軍隊服役滿5年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設區市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具體由各市公告明確。
5、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6、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考分「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幹部,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經選舉產生的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滿2年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連續任職滿3年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2018年以來,因行政村撤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期村級班子中履行村「兩委」工作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范圍。其中,原為村「兩委」正職的,納入現任村「兩委」正職幹部范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職時間。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設區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7、設區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90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
6、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報考省級機關單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7、除鄉鎮機關部分職位和其他特殊職位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其他職位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以上。除縣級機關單位和鄉鎮機關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的部分職位可不對學位作出要求外,其他職位原則上需具有與學歷要求相對應的學位。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❾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市級公務員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對此,國外公務員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主要包括本國國籍,是否享有公民權,良好的道德品質,相應的文化程序,年齡要求,身體素質等等。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