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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衛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1-02 04:30:04

1. 醫師資格考試,公衛執業醫師考試現場報名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國家執業醫師考試現場審核所需資料: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份及原件;

3、考生畢業證復印件1份及原件;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考核合格證明上的帶教老師必須要和所報考的專業一致。

5、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原件、《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及原件和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合格證明;

6、考生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

7、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學歷)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拓展資料:

第一條為了規范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師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執業地點是指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及其登記注冊的地址。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是醫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冊條件

第四條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五)重新申請注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或組織考核不合格的;

(六)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注冊程序

第六條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擬在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核發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第七條申請醫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三)《醫師資格證書》;

(四)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 2015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的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可提交所在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須憑此證明和其它規定證件方能入場考試。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
(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試用(或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四)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五)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六)考生報名照片。考生報名照片應當為近6個月內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該照片同時用於《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具體的詳詢當地衛生局,以當地要求為准。

3. 考執業醫師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3.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後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 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15年公衛執業醫師多少分及格

2015年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考試的合格標准為355分。執業醫師資格綜合筆試全回部採用選擇題紙筆考試形式。答傳統問答式考試評分方法缺乏科學、統一的標准,主觀性和隨意性較大,考查范圍有限,選擇題摒除了這些缺陷,是考試公平、公正、標准化的重要體現。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現場報名階段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醫師資格綜合筆試採用A 型(最佳選擇題)和B 型題(配伍題)。

(4)2015公衛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所需材料:

⑴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⑵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⑶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試用機構是醫療機構的需提交試用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⑷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5.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考試的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1、考生在網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確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借「個人證件編號」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3、考生確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列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等),交費,拍照(或導入數碼照片),並確認個人報名信息。

(5)2015公衛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一、報考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6. 2016年度公衛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何時報名

公衛執業來/助理醫師考試報源名時間一般是在每年2月份-3月份左右,目前2019年公衛醫師網上報名時間尚未公布。
2018年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具體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月10日—1月20日24時。
(2)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月27日-2月9日。

7. 公衛執業醫師考多少分通過2015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的筆試考試及格線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並於每年的11-12月間向社會公告。最近五年公衛助理醫師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下:

2015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65分

2014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43分

2013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5分

2012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5分

2011年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151分

8. 15全國公衛執業醫師考分怎麼查

15全國公衛執業醫師考分怎麼查:

  • 查詢方式:通過報名所在地省市衛生專局官屬網查詢;報名所在地衛生局查詢;國家醫學考試網查詢即執業醫師網上報名處,登錄即可查詢;

  • 合格分數:2015年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為165分;2015年公衛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公布:355分!

  • 查詢時間:全國公衛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是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於每年12月份會議討論決定,到時即可查詢。

9. 15年全國公衛醫師資格分數何時查

您好 在國家醫學考試網上查詢成績,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5年11月30日會議討論決定,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55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65

10. 公衛執業醫師資格多少分合格2015

有些地區成績查詢有時間的,過期就關閉了就查不到了
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分數線需等各省公布各省的。
2014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76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46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46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臨床執業醫師:363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78
口腔執業醫師:36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48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43
2013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75分
2012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80分;
2011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75分
2010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70分;
2009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60分
2008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78分;
2007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80分
2006年科目臨床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1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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