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動力工程師報名條件
⑴ 熱能與動力工程專業考什麼注冊工程師
熱工專業對應的是考試只有注冊動力工程師考試,暖通工程師只針對熱工專業的製冷一塊。
注冊動力工程師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又分為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報名參加考試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經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後,發給准考證,應考人員憑准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及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1)注冊動力工程師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部門和人事部門、鐵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設計和人事部門、總後基建營房部和總政幹部部,將審核和復核合格人員材料報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
(二)通過特許或考核認定的方式取得其他專業執業資格的人員,一律不得申報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核認定。
(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申報、審核和復核工作。凡不認真把關或弄虛作假的,停止該地區或部門的申報權和個人的申報資格。
(四)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在審核、復核時,應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向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報送的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應由所在單位人事(幹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印章。
⑵ 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動力工程師報考條件
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分兩步 - 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其報考條件分別為:
注冊電氣工程師條件:
一.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 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科目分別為:
基礎考試 - 專業基礎和公共基礎
專業考試 - 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
注冊動力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補充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考條件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六)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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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輸電 3年22-28萬
暖 通 3年20-25萬
給排水 3年28-33萬
動 力 3年21-26萬
岩 土 3年29-35萬
一級建築 2年9-16萬
一級結構 3年19-21萬
監 理 1年2-3.5萬
造 價 1年2-4萬
⑷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你的專業屬於本專業 本科畢業就可以報考《基礎》
報名表需要單位蓋章 工作年限需要單位出具證明
一般是找熟人聯系一家設計院 後面就是走程序了
現在都是資格後審 蓋章或證明一般是領證時提交
⑸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名條件,專業限制
油氣儲運工程屬於動力專業的相近專業。你這個情況可以報考基礎,專業的話看你考什麼內。
你考暖通需要滿容足: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也就是2018年可以考暖通專業。
你考動力需要滿足: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也就是2014年可以考動力專業。
⑹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3個報名方向,動力,暖通,給排水。正常報名年限為6年,不過考試內容分為2部分,專業部分,基礎部分。基礎部分從你本科畢業開始就可以報考。通過後成績保留有效。專業部分考試要求你的工作年限,還有專業性。你的問題中,
第一:如果你是相近專業,那麼你可以報名。在資格審核時,會予以通過。
第二:基礎考試應該是你可以隨時參考,不會關繫到你的檔案問題。專業考試,在你報名後會要求對你進行一個資格審核。那麼這個時候可能需要的是你的畢業證,身份證以及工作證明等,但是檔案可能不會要求。不過各個省的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詳細的咨詢一下當的的相關部門。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你考試通過後,如果需要注冊,那麼就一定會需要你的檔案,那麼你的檔案在其他省份,那麼你的注冊會受到一定影響,可能需要你調動檔案到你工作單位所在地,前提是你決定在工作單位注冊。
第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的考試不與你的工作單位掛鉤,就是說如果你即便不是在設計單位工作,只要公司給你出具相關的工作證明,那麼你就可以進行報名。你問工作證明在別處開是否可以,目前這個是可以的。不過國家政策如果更加嚴格的話,如果要求出示檔案,那麼就會比較麻煩。我所了解的情況是暫時不需要你出示檔案。不過你在別的單位出示工作證明,那麼你報名時可能需要的就是填寫出具工作證明的單位的名字,這個可能會影響你後續取證,注冊等相關問題。
以上信息,是我了解到的,不一定全面。不過只要不關繫到你取得證書後的注冊工作,一般在哪報名、考試、出具工作證明都是可以的。不過建議最好是在本工作單位出具,因為後續問題比較好處理。
⑺ 注冊動力工程師報考條件
油氣儲運工程屬於復動制力專業的相近專業。你這個情況可以報考基礎,專業的話看你考什麼。 你考暖通需要滿足: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也就是2018年可以考暖通專業。 你考動力需要滿足: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也就是2014年可以考動力專業。
⑻ 注冊動力工程師報名開證明嗎
需要開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證明,到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一類的公司開工作經驗證明。
注冊動力工程師報名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
⑼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報考條件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三)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四)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五)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