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教師參評高級職稱的條件
1. 2016年寧夏教師評職稱論文當年發表的行嗎
不可以。文件里寫了是近五年的,不算評職稱當年
2. 寧夏小學教師的2019年一級職稱證書怎麼列印
寧夏小學教師的2019年一級職稱證書怎麼列印好的?
3. 寧夏職稱評定的時間,評定方法,評定條件是什麼
首先,職稱有很多行業,不知具體你是哪個行業, 以寧夏廣告業為例:從11月1日起,凡在寧夏境內登記注冊的廣告企業和有關新聞、出版等社會組織中專職從事廣告經營、策劃、創意、設計、製作、發布等工作的廣告從業人員,均可參與評定。助理廣告師考試報名條件:取得廣告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相應增加2年。廣告師考試報名條件: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6年;取得廣告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取得含廣告學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廣告學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 2年;取得廣告學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廣告學專業博士學位;取得其他專業上述學歷或者學位,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職 稱 評 定 一、政策依據
1、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關於改革職稱評定、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報告》的通知(中發[1986]3號)
2、國務院《關於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國發[1986]27號)
3、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人職發[1990]4號)
4、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人事勞動廳〈關於深化我區職稱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職改 [1996]80號)
二、申報辦法
個人申請,經單位核實,按申報程序逐級由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後報各評審會。經批准實行職稱評聘分開的試點地區或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只要符合各系列評審條件,可不受單位參評資格數額的限制。
三、評審系列
1、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任職中實行評審的系列
工程、農業、衛生(非臨床專業)、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實驗、新聞、藝術、圖書資料、檔案、高等學校教師、黨校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群眾文化、文物博物、播音、翻譯、教練員、工藝美術、文學創作、公證員、律師。
2、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任職中實行評審的系列
工程、經濟、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農業、衛生、會計、高等學校教師、黨校教師、中學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實驗、翻譯、檔案、圖書資料、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文博、播音、藝術、群文、體育、工藝美術、作家、公證、律師、計劃生育。
四、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條件。
3、在與報評專業相應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上工作(跨系列評審專業技術資格除外),並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
4、職稱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考試合格。
5、論文、工作業績達到要求。
6、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條件。
五、參評人員應提供的評審材料
l、《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高級一式三份;中級一式二份);
2、破格晉升人員單行材料1份;
3、《年度考核登記表》;
4、學歷證件(原件);
5、外語(醫古文、古漢語)成績單(原件) ;
6、繼續教育考核表(原件);
7、按評審條件規定提交的論文、論著、著作(原件);
8、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9、現崗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
10、按規定提交的獲獎證書(原件);
11、評委會需要的其它材料。
六、服務承諾
1、對核定的崗位職數及資格數進行公開。
2、每年對各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間做出計劃安排;各系列評審及驗收工作在計劃時間內完成。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果以下發文件的形式進行公布。
4、在評審過程中,嚴格掌握政策,認真執行標准。
5、認真接受社會監督,隨時受理群眾投訴並為投訴人保密。
七、責任處室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八、辦理時間、地點
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
地點:政府辦公大樓A-0509室。
電話:(0951)5013185、5034329、5047771
4. 2016寧夏鹽池縣高級教師職稱條件
寧夏教育系統職稱要求
職稱材料提交截止時間
職稱評審工作實行網上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於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間登錄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nxhrss.gov.cn)或寧夏人事考試網(nxpta.gov.cn),進入寧夏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平台職稱評審系統單位埠,根據操作說明進行注冊登錄,並按照申報流程實行網上逐級審核。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於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間,進入寧夏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平台職稱評審系統個人埠,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取得確認受理單後,按照職稱申報程序報送紙質材料。
論文要求
黨校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講師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自治區黨校教師在助教任期內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兩篇。
(2)在公開出版學術著作中本人撰寫兩萬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寫五萬字以上(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過一遍,反映良好)。
(3)參與獲得省(部)級科研獎一項或地廳級科研獎兩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一篇。
(4)參與一項省(部)級課題或兩項校級課題,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一篇。
2.市、縣黨校教師在助教任期內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一篇。
(2)在公開出版學術著作中本人撰寫一萬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寫三萬字以上(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過一遍,反映良好)。
(3)參與獲得地廳級科研獎兩項。
(4)參與一項省(部)級課題,或參與兩項市、縣級課題。
黨校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副教授(高級講師)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自治區黨校教師在講師任期內必須在主體班次講授三個以上不同專題,同時獨立(或排名第一)獲得教務處或函授部(研究生部)組織的有關教學評獎一項,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五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
(2)參與出版學術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或參編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寫15萬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三篇。
(3)獨立(或排名第一)獲得省(部)級科研獎一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三篇。
(4)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或主持校級科研課題兩項,並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三篇。
2.市黨校教師在講師任期內必須獲得本校組織的有關教學評獎一項,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四篇。
(2)參與出版學術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寫7萬字以上)或參編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參與獲得省(部)級科研獎一項或地廳級科研獎二項(其中一項獨立或排名第一),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兩篇。
(4)參與省(部)級課題兩項或主持市級科研課題一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兩篇。
3.縣(市)黨校教師在講師任期內必須獲校級優秀授課教師獎,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三篇。
(2)參與出版學術著作一部以上(獨立撰寫3萬字以上)或參編教材一部以上(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並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獲得地廳級科研獎兩項(其中一項獨立或排名第一),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一篇。
(4)參與省(部)級課題一項或參與市級科研課題兩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論文兩篇。
黨校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教授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自治區黨校教師在副教授任期內必須在主體班次講授五個以上不同專題,同時獨立(或排名第一)獲得學校或教務處組織的有關教學評獎一項,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七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三篇。
(2)公開出版學術專著一部以上(15萬字以上)或主編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寫20萬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
(3)獨立(或排名第一)獲得省級社科獎兩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
(4)主持一項國家級課題或主持省(部)級課題兩項,並獨立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兩篇。
2.市黨校教師在副教授任期內必須獨立(或排名第一)獲得本校組織的有關教學評獎一項,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六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
(2)公開出版學術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寫13萬字以上)或主編、參編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寫18萬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
(3)獨立(或排名第一)獲省級社科獎一項,並獨立在公開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
(4)主持省(部)級課題一項或主持市級課題兩項,並獨立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一篇。
普通本科學校申報講師具備以下條件:任助教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過校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項目,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2.獲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或教學優秀獎、青年教師教學優秀獎,其中1項為主要貢獻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3.獲校級以上科研獎1項且為主要貢獻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4.公開出版與專業相關有一定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5萬字、教材7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4萬字、教材6萬字以上,譯著在12萬字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5.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6.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以上比賽獲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師本人獲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三等獎以上獎勵,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7.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1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自治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畫展三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8.音樂、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2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須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9.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自治區級比賽團體獎前三名、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獎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學校申報副教授具備以下條件:講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自治區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或自治區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的項目主持人,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2.獲校級教學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或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 6篇以上且3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3.獲自治區(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獲得者(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有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4.公開出版與專業相關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10萬字、教材15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6萬字、教材10萬字以上,譯著在15萬字以上) 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5.完成自治區(部)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前二名)或地(廳)級科研課題2項(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6.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以上比賽獲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師本人獲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三等獎以上獎勵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7.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2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等主辦)畫展二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8.音樂、美術類教師創作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3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論文數量不得少於3篇且須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9.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自治區級比賽團體獎前2名或國家級比賽前6名,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並取得經濟效益50萬元以上(以社會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書為准),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11.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學校申報教授具備以下條件:任副教授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或自治區級教學質量工程項目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且有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2.獲得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前2名),並公開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7篇且有3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或兩次獲校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的項目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7篇且有3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3.獲自治區(部)級科技進步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二等獎以上的項目主持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第1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4.公開出版與專業相關較高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18萬字、教材22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12萬字、教材18萬字以上,譯著在30萬字以上),並公開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5.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前三名)或自治區(部)級科研課題2項(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 ISTP等收錄;
6.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比賽獲二等獎、國家級(教育部等主辦)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7.美術類教師作品2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自治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等主辦)畫展一等獎,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8. 音樂、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3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論文數量不得少於5篇且須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
9.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自治區(部)級比賽團體獎前兩名、國家級比賽前六名或取得入選大學生運動會資格,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並取得經濟效益在80萬元以上(以社會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書為准);或主持(參加)橫向課題累積到校經費10萬元以上;並在公開刊物上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11.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高職院校申報講師具備以下條件:任助教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過校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2)獲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或教學優秀獎、青年教師教學優秀獎一項且為主要貢獻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3)獲校級以上科研獎1項且為主要貢獻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4)公開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學術專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4萬字、教材6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3萬字、教材5萬字以上,譯著8萬字以上);
(5)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6)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以上比賽獲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7)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1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自治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畫展三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8)音樂、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2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論文數量不得少於2篇;
(9)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自治區級比賽團體獎前三名、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獎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10)教師參加自治區(部)級以上技能比賽,並獲自治區級以上(教育廳等主辦)三等獎以上,且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論文1篇以上。
高職院校申報申報副教授具備以下條件:任講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自治區級以上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或區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的項目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2)獲校級教學成果獎1項(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或公開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學術論文5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3)獲自治區(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獲得者(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4)公開出版與專業相關有一定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8萬字、教材12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5萬字、教材8萬字以上,譯著12萬字以上),並公開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5)完成地(廳)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前二名)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6)具有專業技術職務「雙師」資格證的教師須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7)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以上比賽獲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
(8)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2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自治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等主辦)畫展三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4篇以上;
(9)音樂、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3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論文數量不得少於2篇且須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1篇以上;
(10)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區級比賽團體獎前二名或國家級比賽前六名,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11)主持科技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並取得經濟效益35萬元以上(以社會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書為准),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12)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13)教師參加技能比賽,獲國家級(教育部等主辦)三等獎或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二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高職院校申報申報教授具備以下條件:任副教授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或區級教學質量工程項目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2)獲得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前3名),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EI、ISTP、SSCI等收錄;或兩次獲校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的項目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且有2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3)獲自治區(部)級科技進步獎或哲學社會科學二等獎以上(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第1名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4)公開出版與專業相關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社會科學著作15萬字、教材18萬字以上,自然科學著作10萬字、教材13萬字以上,譯著在26萬字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5)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前三名)或自治區(部)級科研課題2項(主持人),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6)具有專業技術職務「雙師」資格證的教師須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3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7)教師指導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自治區級比賽獲二等獎、國家三等獎以上(3人次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8)美術類教師作品2幅入選國家級(文化部、教育部等主辦)畫展或獲自治區級(文化廳、教育廳等主辦)畫展一等獎,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9)音樂、美術類教師所創作的作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可按3篇藝術作品摺合為1篇論文的辦法來計算論文數量,但論文數量不得少於5篇且須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
(10)體育類教師指導學校所在隊參加比賽獲自治區(部)級比賽團體獎前兩名、國家級比賽前六名或取得入選大學生運動會資格,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5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11)主持科技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並取得經濟效益在60萬元以上(以社會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書為准);主持(參加)橫向課題累積到校經費8萬元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12)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13)教師參加技能比賽,獲國家級(教育部等主辦)二等獎以上或自治區級(教育廳等主辦)一等獎以上,並在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且1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
高等學校專職輔導員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
1.申報晉升講師專業技術職務,應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兩篇以上。
2.申報晉升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五篇以上;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三篇以上,且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一篇以上;
(2)公開出版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本人撰寫五萬字以上),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一篇以上;
(3)獲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獎項一項或廳(局)級二等獎以上科研成果獎兩項,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一篇以上;
(4)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獲自治區廳(局)及以上表彰獎勵,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一篇以上。
3.申報晉升教授專業技術職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七篇以上,其中一篇發表於核心期刊;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
(2)公開出版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本人撰寫十五萬字以上),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五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
(3)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或獲省(部)級教學、科研項目一等獎一項或二等獎兩項以上,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
(4)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獲省(部)及以上的表彰獎勵,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四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發表兩篇以上。
5. 寧夏評高級職稱需要繼續教育課時多少
《意見》規定,參加2016年高、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完成以下規定的繼續教育:申報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驗近5年(2011-2015年)繼續教育學時,總學時須累計360學時,其中須完成《專業技術人員創新案例》《心理健康與心理調適》《學術道德與學術規范》和《專業技術人員團隊建設與創新》(或《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讀本》)等4門公需課的學習;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驗近4年(2012-2015年)繼續教育學時,總學時須累計288學時,其中須完成《學術道德與學術規范》和《專業技術人員團隊建設與創新》(或《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讀本》)等2門公需課的學習。公需課每個課程按照30學時計算。繼續教育專業課學習內容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學習與所從事專業有關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信息的內容。
6. 寧夏事業單位評副高職稱編制在鄉下的要英語和計算機成績嗎
一般評職稱是要報考
職稱英語
和
職稱計算機
的,滿足免考條件的可以免考職稱英語和職稱計算機,寧夏
職稱英語免考條件
可以參考chinatat
7. 寧夏2009教師職稱評審公示
寧夏教育廳2009年高教、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安排通知 寧教人[2007]46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有關廳局教育處,直屬各學校: 根據自治區人事廳《關於2007年職稱工作安排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人發[2007]21號 )精神,現就做好2007年高汶川地震總共捐款教、中專、中小學(幼兒園)系列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中小學(幼兒園)系列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申報材料,憑自治區人事廳核發的《崗位職數審核通知單》限額報送(社會力汶川地震感想量辦學除外)。報送截止時間分別為:高校、中專系列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申報材料,4月20日前;中小學(幼兒園)系列5月20日前。報送地址:教育廳人事處。 二、申報評審材料按申報程序由教育人事部門逐級審核並簽注意馬雲語錄見。2007年上報參加評審的人員,所有硬體材料(任職年限、參評論文論著、獲獎證件、外語成績、計算機應用能力等)一律截止到2006年12月底。2006年年度考核被確汶川地震以愛為主題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員,2007年不得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凡正常晉升,必須達到相應系列評審條件規定的任職資格年限,對在任期內年度考核連續三年被評定為「優秀」等次,憑此條作為硬體參加評審的人員,報送材料時除提供「年度考核登汶川地震捐款數記表」外,還必須附原始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他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只須上報「年度考核登記表」(見附表1),社會力量辦學的申報人員一律不再報送年度考核材料。 三、繼續實行公開述職和公示制度。用人單位所推薦的參評人員,上報汶川地震捐款作文前須在本單位就任現職以來工作做公開述職並進行考核,尤其要加強對參評人員職業道德方面的考核,經公示無異議後方可上報。各單位須將加註單位范增汶川地震捐款意見後的述職報告和公示結果隨其他材料一同上報。未經公開述職和公示或在公示中群眾反映較多的參評人員,不得上報參審。 四、申報教師的評審材料必須齊備、完整。材料包括: (一)《申報汶川地震企業捐款表》:一式2份。從今年開始,自治區人事廳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的內容進行了重新修改,全區所有系列統一使用由自治區人事廳印製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汶川地震捐款總數格申報表》,任何部門不得自行印製和自行改變其內容。評審前,各市、縣(區)人事部門、各單位可汶川地震感想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領取。 (二)《繼續教育考核表》; (三)外語成績單原件(高校、中專系列上報); (四)學歷證件(復印件); (五)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原件); (六)與申報系列、層次相一致的教師資馬雲地震捐款格證書(復印件); (七)獲獎證書原件; (八)論文、論著等原件; (九)年度考核登記表,連續三年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須附原始考核表; (十)經單位加註意見和公章的個人述職報告和單位公示結果; (十一)破格晉升人員的單行材料; (十二)各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資一元錢格材料審核名冊(見馬雲語錄附表2)及由教育廳人事處統一規定申報格式的3.5寸軟盤(一律用Microsoft Excel). (十三)《職稱證書列印表》(見附表3) 凡提供復印件的,均需由作文 一元錢的價值學校上級主管人事部門負責審核原件後,在復印件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五、自治區各廳局所屬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報系列評委會代評。市汶川地震感想、縣(區)所屬中專、中小學校教師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仍按原評審范圍辦理。 六、關於評審條件的有關要求 (一)高教系列教師評審條件仍執行寧職改辦[2000]36號文件,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教學醫院主任、副主任醫師套評教授汶川大地震、副教授汶川地震捐款名單專業技術資汶川地震時間格執行寧人發[2002]46號文件;中專系列教師評審條件執行寧人發[2002]43號文件;中小學(幼兒園)系列教師評審仍執行寧職一元錢的股票改辦[1998]25號文件。 (二)對1980年以後參加工作其本科學歷是二次取得的中專學校和高級中學教師,所學專業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方可申報參加評汶川大地震明星捐款審,不相同也不相近的專業學歷,不得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城鎮中小學教師應有二年以上在農村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方可晉升中學高級教師和小教高級職務。 (四)對論文刊物的認定,除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汶川地震思想匯報的正刊(含以前規定的相關刊物)外,不論以任何形式發行的各種年刊、特刊、專刊(輯)和論文集等各種刊物,一律一元錢的股票視同於增刊,在職稱評審中不予認可。 七、關於教師繼續教育的要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今年仍然執行寧教師[2002]11號文件精神,即全區中小學教師參加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專業課的培訓、考核;公共課考核按人事廳規定執行。 八一元錢問題、對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要求作如下規定。 1、對以下人員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汶川地震美國捐款暫不作要求: (1)年滿45歲(含)以上的教師。 (2)在鄉鎮(含)以下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 2、提供全國統一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人事廳與教育廳聯合發放的中小學教師汶川地震明星捐款信息技術等級證一律使用到2007年),評聘2006年職稱的。 九、關於職稱系列的轉換問題。專業技術人員轉換系 時,除執行寧職改辦[1996]30號、寧人勞(職)字[1999]176號文件外,如向實行職業資格的系列轉換,必須具備該系列的職業資格一元錢的背面是什麼;只允許在副高級(含)以下進行轉換,不得進行正高級之間的轉換。轉換系列後如再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任職年限的計算,如符合任汶川地震捐款的國家職年限合並計算的規定,應在轉換系列的前後經合並計算達到所轉系列規定的任職年限後,再按副高申報正高延長兩年,中級申報副高延長一年來掌握。 十、關馬雲地震捐款於跨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問題。根據寧人發[2004]168號文
8. 寧夏晉升高級職稱論文目錄
由人事部門評定,統招專科畢業後可以直接評定。一般3個月後發證 職稱評定有關要求: 1、申報對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公務員就不行) 2、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 (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
9. 寧夏中寧職稱怎麼申報
職稱(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
評審種類
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技術員級5個級別。其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播音、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技校教師、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計劃生育、黨校教師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
高校教師、新聞、科學研究、出版、教練員、翻譯、藝術系列、律師、公證系列(專業)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4個級別。
中小學教師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
職稱評審流程說明
一、 系統根據現人事檔案信息自動過濾可申報職稱的人員,發送待辦事項給所在部門的管理員
人員過濾條件:
1、申報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並且擔任副高級職務滿5年。
2、申報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本科擔任中級職務滿5年;碩士擔任中級職務滿4年或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碩士的入學時間開始);博士擔任中級職務滿2年或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碩士的入學時間開始)。
3、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大專擔任助理級職務滿5年;本科擔任助理級職務滿4年;碩士擔任助理級職務滿2年。
4、申報助理級職務任職資格者:中專擔任員級職務滿4年;大學專科擔任員級職務滿2年;本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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