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學校講師資格條件
Ⅰ 江西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問題
高校教師資格證 就是留大學當老師的證,說明你還沒被高等院校聘用!
高校教師資格證是對內不對外,社會人員、在校學生全都不能考!!!
Ⅱ 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
一、報考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者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如能提供3個月或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於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學歷要求: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本科教師)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專科教師)及以上學歷。
二、報考方式:網上報考,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注冊並且填報個人信息。
(2)江西省高等學校講師資格條件擴展閱讀
高校教師資格證申請認定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Ⅲ 請問下,江西省報考教師資格證需要哪些條件
教師資格證考試的報考條件
(一)學歷要求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Ⅳ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 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備中國公民身份,擬聘為高等學校教師的人員。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1.達到《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辦法及標准(試行)》中所規定的要求;
2.系統地學習過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課程,並考試合格。未系統學習的,應按規定補修,並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暨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
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上述條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項中規定的條件。
Ⅳ 2020年江西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
2020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准;
(四)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條件,並應符合本省確定並公布的學歷要求。
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並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其他條件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註:各地報考學歷要求請以當地最新報名公告要求為准。
(1)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2)考生應在戶籍或居住證(有效期內)申領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3)師范生和非師范生除了報考學歷各地要求不一,其他別無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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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江西考教師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第二學歷算嗎
您好!
2016年江西教師資格證考試第二學歷是可以用的。
以下是江西省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准;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報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報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報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報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報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Ⅶ 高等學校教師系列講師、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問題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全面履行現職職責,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團結協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七條 業務條件
一、晉升助教的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經過一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2、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經半年考察,表明能勝任助教職責。
二、晉升講師的條件
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任助教職務以來各年度考核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並在任職期間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取得結業證書;或進修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碩士研究生6門學位課程,成績合格。對在公共課或基礎課任教,獲得校級以上(含)獎勵者,可不要求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或進修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
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2年以上。並應參加過教師崗前培訓,且取得合格證書。對獲得上述3種學歷(證書)之前已在高等學校受聘助教職務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或學歷(證書)之前的助教任職時間可按兩年折1年計算。
具有博士學位,經考核表明能勝任講師職責,自受聘為教師之日起認定其講師任職資格。對未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的,應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2、教學業務能力
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系統講授過1門課程,經考核合格。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公共課160計劃學時;專業課120計劃學時;音樂、美術院校和其他院校的音樂、美術專業教師還要按文化部的規定完成相應的工作量)。
3、科學研究能力
積極參加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或技術創新,公開發表過2篇以上與從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三、晉升副教授、教授條件
必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A級考試(從事外語教學的,必須參加本專業以外的職稱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申請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凡在晉升副教授時參加過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且成績合格,在申請晉升教授職務任職資格時可不再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其中必須有兩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或申報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如果申報當年學校沒有進行考核的,申報前一年考核結果必須為優秀)。
(一)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1門,以教學為主者2門), 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形成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譯著,下同)或教材。同時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校級一等獎前兩名、二等獎第一名;省部級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或校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或主持並完成一項縱向科研項目或橫向科研項目(工科5萬元以上)。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其中文理科3萬元)。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並撰寫1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同時完成地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獲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或獲地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及以上)或廳(局)級科技成果獎(二等及以上)2項,其中1項排序為前兩名;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2門,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兩屆,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7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譯著,下同)或教材。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師;或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或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基礎課、公共課類教師所主持的課題經費不限數額);或主持並完成橫向課題兩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縱向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其中文理科6萬元)。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並撰寫2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同時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獲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1項(國家級獎前六名;省部級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40萬元以上;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
(二)普通本科院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1門,以教學為主者2門)。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初步形成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項目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陝南陝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2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著作或教材。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完成地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文理科5萬元以上);或獲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獲省部級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四名、一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2門,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一屆,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良,並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同時主持並完成過縱項研究課題,經費5萬元以上(基礎課、公共課類教師所主持課題經費不限數額。陝南陝北院校教師主持過2項地市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或主要參加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經費不限);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3萬元);或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4萬元);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6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0萬字以上學術著作或教材;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5萬字以上專著或教材(陝南陝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著作或教材。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文理科7萬元以上);或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
(三)普通專科學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2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者,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對於高職學院、成人高校的教師,受聘講師期間擔任過一門實踐課的講授任務,具有熟練的動手能力,教學效果良好。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及所在基層組織安排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且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
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項(前5位)或二等獎2項(前3位)。
③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④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1次。
⑤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相關領域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3門專業課或(和)專業基礎課(其中,對於高職學院、成人高校的教師,要求擔任一門實踐課的教學任務),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成功地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
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項(前三名)或二等獎2項(前二名)。
③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2次或國家級優秀教師。
④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篇,主持並完成相關領域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
第八條 各院校要嚴格教學水平和質量考核,考核過程中都要結合自己的特點制定操作性較強的考核辦法。主要考核內容:是否吸收了本學科領域最新成果及進展;批改作業的質量和數量;指導實驗實習及批改實驗實習報告的質量和數量;考核擔任授課的門數和教學時數情況。
第九條 評審各級教師職務時,對任現職期間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而獲得省級及以上政府表彰或獎勵者,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晉升。
第十條 對於「雙肩挑」教師,在管理崗位上公開發表的論文,與教學、科研論文同樣對待;對其教學工作量進行減免:擔任正處級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間年均教學工作量減免相應職務的1/2,副處級減免1/3,教研室主任減免20計劃學時,教研室副主任、支部書記減免15計劃學時。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兼職教師,其年均教學工作量應達到80計劃學時,不再予以減免。
第十一條 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等方面成績卓著,達到《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試行辦法》規定條件的教師,予以破格晉升相應技術職稱。
第十二條 凡經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未獲通過人員第二年不能申請職稱評審。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三年內不能申請職稱評審:
1、拒絕承擔教學、科研任務;或不能保質保量履行現崗位職責,嚴重失職屢出事故又無改進的;
2、弄虛作假、謊報學歷或工作業績;或剽竊他人成果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的。
Ⅷ 江西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者(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學歷。
本文所指的學歷應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按原國家教委《關於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教成廳[1995]15號)第一條的規定:「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黨校學歷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根據原國家教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製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1995]參訓字第034號)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除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有關規定確認為師范教育類畢業生者外,報名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且成績合格,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前提。
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於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均應參加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
未經省教育廳評估或評估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2011年以後畢業的,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幼兒教育學和幼兒教育心理學考試且成績合格,可以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通過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2、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其中申報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准。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症,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4、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可以免予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及以上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3、社會上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4、高等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以及借用或者臨時聘請到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二、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
1、凡戶籍在我省的社會人員(指往屆畢業生、成人高招、自學考試、函授畢業生以及碩士、博士應屆畢業生),我省高等學校2012年普通高招應屆畢業生,申請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我省高等學校在職專任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 於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cn)申請報名。
2、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准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自行下載列印填寫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後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交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
3、戶籍在我省的社會人員,申請小學(幼兒園)、初中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申請高中(含與高中相同層次)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戶籍所在地設區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
我省高等學校2012年普通高招應屆畢業生,申請小學(幼兒園)、初中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學校所在地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申請高中(含與高中相同層次)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學校所在地設區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
我省高等學校在職專任教師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應選勾本人任職的高等學校為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
4、報名成功後,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的重要查詢條件。
5、報名結束後,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申請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
1、各類師范生預審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提前通知有關高校和中師學校,在4月底之前對2012年應屆普通師范畢業生,以學校為單位,分專業逐人建檔進行師范畢業生身份材料集中預審。預審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監督下,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我省高校涉及師范教育專業名單的通知》(贛教高字[2010]39號),以及中招部門簽章入學當年「錄簡表」有關「中等師范專業」情況,審核是否在涉及專業名單內;如屬涉及專業,應審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選修)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以及教育技術、教學法等師范教育課程且成績合格;是否已參加或正在參加教學計劃安排的三個月以上教育教學實習;申請教師資格層次和種類是否屬本人所學層次和專業(學科)。學校集中預審檔案材料真實齊全後,以學校為單位,按認定許可權統一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逐人查檔審核是否屬師范畢業生。其中,屬「師范定向生」的,簡化程序,核對「錄簡表」無誤,可予確認。
應屆職教師范生身份預審,按下列要求辦理:經省級招生部門按「職教師資」單招錄取的本科生,畢業時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數應在省教育廳、省發改委下達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註明職教師資計劃內,並提供原省高招辦簽章「錄簡表」核對。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統招職教本科生,畢業時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憑省級招生部門簽章入學當年「錄簡表」核對是否屬涉及「分流職教師范」註明專業名單內。如屬涉及專業,以上兩類職教師範本科畢業生身份認定,按普通師范生提交有關材料,由學校分專業逐人尋建檔集中預審,並以學校為單位,按認定許可權統一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認定職教師范畢業生身份,每年一次性辦理,跨年不予認定。
省內外往屆普通師范畢業生過去未申請,2012年在我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嚴格按以上認定應屆師范畢業生身份的辦法,並由原畢業學校出具相關原始復印材料(簽「與原件無異」字樣,審核人簽名,加蓋學校印章),以及畢業以後歷年未申請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函件,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單獨審核。
2、教師資格認定的材料初審、現場確認
2012年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依據申請者身份的不同,現場確認時申請者分別應提交下列材料:
(1)通過學校預審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屬普通、職教師范畢業生身份的,現場確認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網路下載列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戶籍證明)一份;
④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能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
⑤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並提供畢業以後歷年未認定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證明以及受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審核材料一份;
⑥參加教育教學實習三個月以上,接受實習的中小學開出證明和學校實習鑒定各一份(實習專業應對口,實習單位原則上本科生應為中學;專科生應為初中或小學;中師生應為小學;職教本科生應為中職學校。如有特殊情況,由申請人所在學校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告情況,酌情處理。但參與「國培計劃」,統一安排頂崗實習的本科生實習學段和專業不在此限);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路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2)屬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路下載列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戶籍證明)一份;
④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能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
⑤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網路列印的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在江西教師網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成績光碟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路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3)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路下載列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網路列印的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在江西教師網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成績光碟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
⑦已獲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路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4)屬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的,以學校為單位,逐人建檔集中預審。具體辦法由設區市教育局規定,確認中職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身份後,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路下載列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能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2011年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並提供2011年未認定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證明材料一份。
⑤網路列印的教師資格幼兒教育學和幼兒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在江西教師網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成績光碟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參加三個月以上幼兒園畢業實習證明和鑒定書;
⑧與網路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5)省教育廳委託高等學校對本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進行現場確認和材料初審,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該提前在網上通知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在現場確認時,必須一次性告之申請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補齊。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面試試講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在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中,要嚴格執行《關於調整我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2012年7月1日前組織完成對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的面試試講。其中,屬本科職教師范和中職學前教育專業的,面試試講由學校承擔,具體辦法由設區市教育局規定。
體檢和面試試講的具體時間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並在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通知申請者。
(四)上網認定,發放證書
對2012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上述審查完備且合格,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核對當年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原件無誤(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上網查證或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2012年7月18日前上網完成認定其教師資格,7月20日教育部將鎖定系統。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早啟動認定程序,加快動作,力爭7月中旬核對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無誤後,先將教師資格證書發到他們手中,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三、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
《教師資格條例》明確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違規處理
(一)違反《教師資格條例》,跨屬地認定教師資格的,違規認定的教師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予以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規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移送紀檢、司法部門處理。
(二)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材料審查工作瀆職的工作人員,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對提交假學歷證書的申請者,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取消認定資格,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五、工作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政策性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嚴格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職責,認真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各高等學校要重視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學校要加強領導,協助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做好教師資格認定的材料預審和現場確認工作。對2012年應屆畢業生(含本人戶籍在江西省的成人、自考、函授畢業生以及碩(博)研究畢業生),學校應為其提供能如期畢業的證明,使他們能進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下一程序。學校要把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作為事關學校和諧穩定的大事切實抓緊抓好,要利用一切宣傳媒體和宣傳平台,深入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各高等學校要提前告之畢業生,凡有志於從事教師職業(含國家「特崗計劃」)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是全省統一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前提條件。「兩學」考試成績公布後,教師資格證書頒發前,「兩學」考試成績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網路列印成績單科合格證,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驗蓋印確認,可通過資格審查,進入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相關程序。
(三)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會中介(公司)機構代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報名,嚴禁將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地點設在中介機構,嚴禁與中介機構發生經濟利益關系。對群眾舉報的非法中介,查實後,要報告當地工商行政部門予以取締。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審核申請者的學歷證書,對發現的假學歷證書,應予收繳,並記錄名單和身份證號,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
(四)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把握認定條件,嚴格認定程序,周密組織安排。要認真做好現場確認,嚴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嚴把面試試講質量關,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網上認定工作。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按規定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及時存入申請者的人事檔案,其餘申請材料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五)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加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贛財教[2007]179號)精神,各級教育部門要向同級財政申請,及時、足額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經費安排到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做好服務工作,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和信箱,對群眾的咨詢、舉報要及時回復,認真處理。
Ⅸ 江西省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
教師資格考試國考全國統一的。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任何師范類、非師范類畢業生及各類社會人員只要有意願從事教師職業,均可報名參加考試。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所有符合學歷報考條件的考生,不限專業報考教師資格,如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已開考科目(專業),如物理、化學等。申請資格認定時與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的教師資格,即使所學專業與申請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大專學歷可以報考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本科以上學歷無限制,應屆生可以憑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的教師認定機構報名。
報名條件如下: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的中國公民。
2.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當地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當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4.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路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Ⅹ 我要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我是江西的!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申請者必須是高等學校擬聘或已聘任的教學科研人員,並且只能向任教(內擬任教)容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所以,如果您是高等學校擬聘或已聘任的教學科研人員,就可以向您任教學校所在地認定機構進行相關咨詢,當地認定機構可根據具體規定來確定您的普通話及「兩學」成績是否有效。
另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認定許可權或申報條件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