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
1. 2016年12月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辦理條件
要申領居住證,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包括房內屋所有權證容、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居住證申領地點在流動人口居住地派出所,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會在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回復申領人並說明理由。首次辦理免費,遺失補辦或損壞換領的需繳納20元工本費。
2.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如何辦理
境內來滬人員在本市居住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在本市就業、投資開業、就讀、進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的境內人員,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辦《居住證》。
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居住證》的受理和發放工作。
(申辦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 外來人口,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外來人口,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條件如下: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按照國家和上海市規定,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居住證》。
(3)2016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擴展閱讀:
居住登記到什麼地方辦理?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辦理居住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當事人在上海申請辦理居住證,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在上海工作或學習證明,當事人在上海實際居住證明(當事人名義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到上海實際居住地區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登記。
辦理就、居住登記滿6個月以後,當事人可以憑以上證件材料到辦理居住登記的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辦理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開此證明時,需要房東繳納5%的房屋租賃稅。這一點需要和房東溝通。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 上海的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 58 號),上海臨時居住證於 2018 年 1 月 1 號取消
因此上海居住證無臨時與長期之分,統劃為居住證
一、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2、未滿16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聯系方式: 962114
3、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中國上海——上海市居住證
6.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號公布)第三條規定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就讀
2、未滿 16 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 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以上資料來源於:
中國上海——居住證辦理
7.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要符合什麼條件
下列人員可以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變其內戶籍的形容式來本市工作或者投資、創業的境內引進人才,以及引進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2)在本市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從業人員;
(3)投靠具有本市戶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來滬人員;就讀於本市大、中專院校,常住戶口未遷入本市的人員,以及來本市接受非學歷教育等需居住6個月以上的人員。
8.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及流程
一、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二、上海居住證的大概辦理過程為: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居住登記→6個月後申請居住證(居住登記有效期1年) →制卡→發證,辦證歷時:7個月。
上海居住證辦理詳細流程、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程序:
(一)、申請
1.網簽備案一體化申請:凡具備租賃合同網簽條件的,租賃雙方當事人向租賃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賃服務單位提出新增或注銷網簽備案申請;
2.僅備案申請:對於具備租賃合同網簽條件、但租賃服務單位暫無備案許可權的,由租賃服務單位為租賃雙方當事人辦理網簽並出具租賃合同備案申請書,租賃任意一方當事人向租賃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備案申請;暫不具備租賃合同網簽條件的,租賃雙方當事人向租賃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或注銷備案申請。
(二)受理
租賃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賃服務單位核驗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尚未齊備的,一次告知需補正材料。
(三)網簽、備案
網簽備案一體化申請的,租賃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賃服務單位辦理新增或注銷網簽,同步為租賃當事人辦理新增或注銷備案,列印住房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詳見附件1);其中,通過租賃服務單位辦理的,租賃當事人應在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完成實名認證、用戶注冊。
僅備案申請的,租賃服務單位為租賃當事人辦理網簽後,出具租賃合同備案申請書;由租賃中心或受理中心為租賃當事人辦理新增或注銷備案,列印住房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
租賃當事人在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完成用戶注冊後,可自行下載網簽合同文本。
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對接本市「一網通辦」後,租賃當事人可通過相關門戶網站、APP等渠道,在線申請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四)辦理地點
房地產交易中心、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以及經認定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住房租賃企業
(五).辦理居住證需要准備的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部門出具 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六)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
(七)居住證辦理
居住登記、備案滿6個月之後,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八)注意事項: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居住證辦理流程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並出具《居住登記憑證》受理回執。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製作的《居住證》後,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九)辦理費用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並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
9. 上海市居住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申領《上海市居住證》所需材料)
1、《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4、18-49周歲的申領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狀況證明;
5、本市街道、鎮(鄉)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關人員還應當提供其他材料:
來滬從業人員:
(1)本市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參加本市綜合保險的繳費記錄;從事特殊工種的,還須提供特種崗位上崗證書。
(2)投資開業或個體經營者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本市綜合保險的繳費記錄。
第二,關於居住證明材料:
1、你自己有房產的,提供產權證;
2、你是租房的,提供你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3、你是住在單位集體宿舍或公司房子,提供公司的證明。
證明由公司辦公室或人事部或保衛部門寫上:某某系本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現居住於公司位於****路**號的單位宿舍,特此證明。***公司(章)
10. 上海居住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居住證的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辦理流程:提交申請材料、受理機構審核轉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
1、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信息、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核定通過,申請人可自主在線列印《辦理〈上海市居住證〉(B證)通知書》,並憑通知書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領證。
(10)2016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擴展閱讀:
需要的材料:
1、用人單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申請表。
2、用人單位:系外資(台港澳僑)性質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3、用人單位:系非來滬投資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個月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系非法人企業另需提交:
(1)上級法人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如系外資(台港澳)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2)上級法人企業相關人事招聘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