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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1-06 03:50:27

⑴ 內蒙古的副高職稱在全國各地都承認嗎

內蒙古的副高職稱在全國各地可以承認。

⑵ 內蒙古人事高級職稱查詢

請通過以下兩種渠道查詢。
一,撥打當地下發工程師證件的勞動部門電話回,提供查詢者的個人答身份信息,例如,有效身份證號,記得,以個人名義勞動部門是不給查詢的,只有以公司的名義查詢才可以。
二,若是全國公認並下發的工程師資格證的話,可以到全國職業資格證書查詢官網進行查詢

⑶ 內蒙古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委員會是什麼單位

政府綜合管理職稱改革工作部門。

按照國務院、自治區政府的有關規定,自治區人事廳是自治區政府綜合管理職稱改革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按各自職責分別在自治區和盟市人事部門的統一管理下開展工作。

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由自治區人事廳按專業組建,並指定其辦事機構負責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各盟市、區直各單位向自治區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專家庫推薦評委。

(3)內蒙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要求規定:

1、中級職稱: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可直接評定。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2、副高級職稱: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3、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⑷ 獲得內蒙古自治區草原文化節個人優秀表演獎能否破格申報副高級職稱

不能。因為破格申報高級職稱都是有政策要求的,只有符合條件才可以破格申報。草原文化節個人優秀表演獎屬於民間獎勵,非官方主辦,含金量不夠。

⑸ 內蒙古2016年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是什麼政策規定有哪些變化

您好,九品論文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修訂評審條件
在2012年以來不斷總結完善高校教師、中小學教師、正高級工程師、經濟、會計等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基礎上,今年繼續修訂完成並陸續出台其他各職稱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新的評審條件,2016年將全面實施。
(二)創新評價方式
1.實行考評結合。在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系列以及公安刑事科學技術、技術偵察、國家安全技術偵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繼續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
2.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等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以考代評;
3.實行說課答辯、量化評審。在中小學教師等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點中,繼續探索實行說課答辯、量化評審等評價方式;
4.試行網上申報評審。在包頭市部分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試行網上申報,無紙化評審。
(三)控制申報比例
1.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按照中小學教師已設高級崗位數5%的比例掌握推薦申報。
2.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按照單位已設高級崗位數10%的比例掌握推薦申報(已開展考評結合的衛生、經濟等系列不實行申報比例控制)。
3.盟市申報比例以旗縣區為單位統一衡量(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以主管廳局為單位衡量)。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所轄各旗縣區中小學教師和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數額,合理下達申報職數;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統籌安排,嚴格把關,總量控制。其中破格申報人員、鄉鎮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崗位比例限制;民辦學校教師比照公辦學校同類人員申報。
(四)規范破格申報
1.在現有專業技術資格任期內,取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由評委會對其工作業績和成果論文進行評價:
(1)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3)「自治區傑出人才獎」獲得者;
(4)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5)自治區的「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
(6)科技成果國家級獎獲得者或省(區、部)級一等獎獲得者;
(7)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獲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兩項以上的獲得者。
2.自治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人才以及海內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由所在盟市(廳局)提出申請,自治區組織相關專家通過專家評議、面試答辯、實地考核、成果鑒定等方式進行破格認定。
3.從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第一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可不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限制,但須符合其他評審條件。
(五)其他政策規定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范圍、條件、程序,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繼續教育的有關要求,旗縣優惠政策的實施范圍,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2.關於轉系列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轉系列(專業)評審時,須按照「先轉後評」的原則,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申報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轉系列滿2年後,具備評審條件所規定的學歷、資歷等相應要求,可參加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3.關於離退休人員。根據原人事部《關於重申離退休人員不再評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通知》(人發[1997]30號)精神,對已離退休的人員,原則上不再評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離退休人員在企業或社會組織中受聘,繼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並符合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逐級推薦申報。晉升後的專業技術資格不與離退休工資待遇掛鉤。
4.關於材料截止時間。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和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單、論文等各項業績成果取得時間截止到2014年底;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繼續教育審驗卡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4月底。
5.關於基層論文要求。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在旗縣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至少提供一篇本專業發表論文;在鄉鎮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一篇本專業論文,是否發表不作硬性要求。
6.關於中初級考核認定。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國家和自治區規定需考試的經濟、衛生、計算機等專業除外),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外語、計算機和繼續教育等有關要求,可直接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專畢業滿3年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滿1年可認定助理級,碩士學位獲得者畢業滿2年可認定中級;博士學位獲得者可直接認定中級。

⑹ 2014年考醫學副高職稱已合格, (內蒙古)內蒙自治區評審時需要幾篇論文,第幾作者有要求嗎我

第二作者兩篇

⑺ 內蒙古高級職稱申報破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工程師工作二年以上(其中,直接從事生產實踐的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其中,直接從事生產實踐的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井從事工程師工作五年以上。
(4)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和國際合作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或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5)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人事部和中國科協頒發的中國青年科技獎的獲獎者。

其中1、2、3項為基本條件,4、5均為破格申報條件。只要擁有其中一條即可。

⑻ 2017內蒙古醫學高級職稱晉級需要原始學歷示本科嗎

原則上是需要的。
各省一般都制定本省的評定標准,一般來說,本科畢業,獲得中級職稱年限超過5年,符合其他申報條件的,就可以申報;如果是專科學歷,則要求獲得中級職稱年限超過7年才可以申報。同時,還設有破格條件,比如:在教育教學方面獲得省級、國家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在科技方面做出比較大的貢獻等等均可破格申請。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5年10月12日發布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本評審條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准確地評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結合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評審條件。
第二條本評審條件適用於在自治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外(婦、五官)科、內(兒)科、預防醫學、護理、醫技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名稱為:主任醫(護、技)師、副主任醫(護、技)師。其中主任醫(護、技)師為正高級,副主任醫(護、技)師為副高級。
第四條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參加考試合格並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後,方可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五條申報人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六條申報正高級資格須由所在單位聘用在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上,申報副高級資格須由所在單位聘用在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上,且任現職期間各年度考核結果達到合格以上。
第七條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申報正高級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本專業副高級資格滿5年;
2.在旗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本專業副高級資格滿3年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取得本專業副高級資格滿4年。
(二)申報副高級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2年;
2.具有碩士學位,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4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在三級以上醫院或教學醫院進修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本專業中級資格滿7年;
5.具有護理學專業中專學歷,畢業滿25年,在三級以上醫院或教學醫院進修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主管護師資格滿7年。
以上規定中,申報人為三級以上醫院或教學醫院工作人員的,可不參加進修。
第八條對有執業准入要求的專業,申報人須具備相應專業類別的執業准入資格,並按規定注冊。按照自治區有關要求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城市醫師在申報評審前,須完成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服務任務。
第九條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繼續教育條件應符合自治區統一規定。
第十條破格申報條件執行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有關文件規定。
第三章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一條正高級資格條件
(一)專業理論水平
申報人須全面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技能,在本專業某一領域的學術技術上達到自治區領先水平。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現狀和趨勢,熟悉本專業以及相關專業的新理論、新知識和新技術,並能運用於本專業的工作實踐和研究中,對本專業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及技術規范有深入研究。
(二)工作能力
1.擔任副主任醫(護、技)師期間,平均每年開展本專業工作不少於35周,兼職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平均每年開展臨床(技術)工作不少於24周。各專業領域人員還須完成以下工作量:
(1)公共衛生類:作為主持人負責重點專題項目、工作1項以上,或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重大技術問題、重大疫情1項以上,取得明顯成就(須經本單位審核並提供至少3位同行專家的評議意見),並撰寫書面專題工作總結報告2份以上。
(2)護理類:每年指導制定復雜危重病人護理計劃並實施不少於5次,能夠正確地組織搶救危重病人年均不少於10例次,主持復雜護理病例討論及護理查房每年不少於2次。
(3)外(婦、五官)科:每年完成診斷治療不少於所在單位規定的例數,其中正確並熟練救治危重病人不少於10例次、參加手術不少於80例次(其中大中型手術不少於50例次),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達90%以上。
(4)內(兒)科:每年完成診斷治療不少於所在單位規定的例數,其中正確熟練救治危重病人不少於10例次、系統治療內(兒)科病例不少於80例次,治癒好轉率達90%以上。
(5)醫技類:每年准確診斷、檢出病例或完成檢驗標本不少於單位規定的例(件)數且診斷符合率達90%以上,其中疑難、危重病例或復雜檢驗項目不少於30%,參與或指導技術操作300人次以上。根據臨床需要開展新的檢查項目年均1項以上。
2.具有對本專業中級以上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並可承擔較多課題講座。對中、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及進修人員的病案、專題、診斷報告等能進行指導與修改,有良好的教學組織能力以及獨立解決復雜疑難問題的能力。每年指導和培養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學習和輔導時間不少於25學時。
3.對長期在蘇木鄉鎮、街道社區等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可適當放寬,原則上按照達到上述工作量的50%或實際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掌握。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在實際工作中跟蹤本專業先進水平並獨立承擔科研工作,根據本地區、本單位、本專業的發展提出課題,並有課題的設計、研究、推廣和總結(附相關材料);主持或參與本地區、本單位科研課題、攻關項目,並成功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附相關材料)。申報人同時須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參加國家醫葯衛生重點項目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通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科研成果鑒定、獲得科研成果登記證書;
2. 主持省部級重大科研課題或攻關項目,並獲得省部級獎項;
3. 在盟市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主持盟市級重大科研課題或攻關項目,並獲得盟市級獎項;
4.在自治區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5篇(其中至少有3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有2篇發表在核心期刊)或4篇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
在盟市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有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
在旗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 (其中有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
5.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專著(合著)1部(為主編或副主編;如合著,個人撰寫量應在5萬字以上),或主編、參與編寫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或由有關部委教材審定機構批准立項的規劃教材的重要章節(應在5000字以上)。
第十二條副高級資格條件
(一)專業理論水平
申報人須熟練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技能,在本專業某一領域有較深的研究和專長。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現狀和趨勢,不斷學習和吸收本專業以及相關專業的新理論、新知識和新技術,並運用於本專業的工作實踐和研究中,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准及技術規范。
(二)工作能力
1.擔任主治(管)醫(護、技)師期間,平均每年開展本專業工作不少於40周,兼職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平均每年開展臨床(技術)工作不少於27周。各專業領域人員還須完成以下工作量:
(1)公共衛生類:作為主要參加人參加專題項目、工作以及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重大技術問題、重大疫情不少於1項,取得明顯成就(須經本單位審核並提供至少3位同行專家的評議意見),並撰寫書面專題工作總結報告2份以上。
(2)護理類:每年組織制定復雜危重病人護理計劃並實施不少於5次,能夠正確並熟練搶救危重病人年均不少於5例次,主持疑難護理病例討論及護理查房每年不少於2次。
(3)外(婦、五官)科:每年完成診斷治療不少於所在單位規定的例數,其中正確並熟練救治危重病人不少於10例次、參加手術不少於70例次(其中大中型手術佔50%以上),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達90%以上。
(4)內(兒)科:每年完成診斷治療不少於所在單位規定的例數或正確並熟練救治危重病人年均不少於5例次、年系統治療內(兒)科病例不少於70例次,治癒好轉率達90%以上。
(5)醫技類:每年准確診斷、檢出病例或完成檢驗標本不少於單位規定的例(件)數,診斷符合率達90%以上,其中疑難、危重病例或復雜檢驗項目不少於20%。根據臨床需要開展新的檢查項目年均1項。
2.具有對本專業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並可承擔一定的專題課講座。對初衛生技術人員及進修人員的病案、專題、診斷報告等能進行指導與修改;能主持病房查房等討論或獨立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每年指導和培養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學習和輔導時間不少於20學時。
3.對長期在蘇木鄉鎮、街道社區等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可適當放寬,原則上按照達到上述工作量的50%或實際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掌握。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在實際工作中提出科研課題並開展科研工作,掌握科研選題、課題的設計和研究方法(附相關材料);參與本地區、本單位科研課題或攻關項目,並成功推廣應用,取得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附相關材料)。申報人同時須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參加國家醫葯衛生重點項目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通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科研成果鑒定、獲得科研成果登記證書;
2.主持或參加省部級科研課題並獲省部級獎項;
3.在盟市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主持或參加盟市級科研課題並獲盟市級獎項;
4.在自治區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獨立或
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有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或3篇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
在盟市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或2篇均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
在旗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須在省部級以上衛生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 (須有1篇為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在蘇木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提供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包括年均門診量、住院量、專業技術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貢獻以及社會和同行的認可程度。
5.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專著或合著1部(應為主編或副
主編,如合著,個人撰寫量應在3萬字以上)。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評審條件所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應同時具備,工作業績成果和獲獎均指申報人員取得現有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成果,且為等級內額定人員。
第十四條本評審條件中規定的學歷、年限、數量、等級,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級。
第十五條本評審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均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學位)。
第十六條專著譯著是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專業刊物是指取得ISSN(國際標准刊號)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的專業學術技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收錄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CD)、《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所列核心期刊或SCI、EI收錄的論文。國家級學術期刊是指國家一級學會主管、主辦的,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主管、主辦的醫學專業學術期刊。
第十七條機關、學校、廠礦企業所屬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申報人員,其工作量、業績成果等區別對待的量化要求,原則上按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批准開設的床位數和醫療衛生機構的級別確定。
第十八條申報人除須符合本評審條件所明確的要求外,還須符合自治區當年職稱工作安排的有關規定。針對本評審條件各條款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⑼ 2017年內蒙古職稱評審條件

一、2017年職稱評定條件
1、初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2、中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此外一般還需要參加職稱英語、職稱計算機考試,有相關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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