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推薦條件
① 職稱破格申報條件有哪些
破格晉升正高職務任職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四條中的三條: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兩項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其成果經有關部門組織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獲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
(3)在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經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20萬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並提交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一篇。
(4)參加本學科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編教材編寫工作,並完成規定編寫任務(須附國家教材編寫委員會下達的編寫任務書)。
(1)破格推薦條件擴展閱讀
通過評定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比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更容易被社會認可與接受。因為評定職稱的人有資格、有經驗;而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缺少資格、缺少經驗。
在當今社會,在能力重於學歷,水平重於文憑的共識下,越來越多的人踴躍評定職稱。一般來說,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
並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
② 教授破格條件是什麼
教授破格條件如下:
一、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統的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能及時把握本學科領域前沿發展動態,具有主持和指導科學研究和學術創新的能力。
2、系統擔任兩門以上主幹課程的講授工作,每學年至少講授一門課程,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科研等工作任務。
3、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實習實訓、社會調查及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各個教學環節的工作。治學嚴謹,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秀。
4、具有主持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教學法研究的能力,教學改革成績顯著。根據工作需要指導青年教師、訪問學者、進修教師或研究生,成績突出。
二、工作業績。破格申報評審教授任職資格者,符合正常晉升教授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工作業績具備下列條件:
1、教學。超額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評優秀2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學技能競賽中,獲得廳級一等獎。
(3)獲得省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2、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第一條必須滿足):
(1)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錄,或被《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全文收錄論文7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均為獨著或第一作者)以上。理工科至少有 1區SCI收錄論文1篇,文科有SSCI收錄論文2篇。
(2)在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0篇(限1篇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均為獨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8篇發表在全國中文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其中至少3篇有創見性的學術論文發表在國家一級學術刊物上或被上述檢索或刊物收錄)。
(3)獨立撰寫並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20萬字以上);或正式出版2部以上本專業學術著作(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部)或譯著(本人翻譯12萬字以上/部);或主持編寫(主編或副主編)省級以上統編、規劃教材2部(本人撰寫6萬字以上/部)以上。
經專家鑒定,論文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著作、教材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達到教授水平。
3、項目、獎勵。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第一條必須滿足):
(1)主持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863、973項目,科技支撐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軟科學)2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面上及以上項目)。
(2)國家級或省、部級一等以上科技獎、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級一等以上教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3)省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項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4)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2項以上(限第1名)。
(2)破格推薦條件擴展閱讀
教授申報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勇於探索,開拓創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2、申報人員須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3、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任現職以來年度及任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4、外語水平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
5、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破格申報副教授、教授任職資格者,均須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2)破格申報副教授者,擔任講師職務1年以上;
(3)破格申報教授者,擔任副教授職務4年以上。
③ 破格推薦中級工程師職稱問題
破格申報條件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本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二)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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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高級職稱評審破格申報條件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4)破格推薦條件擴展閱讀
職稱評審的材料清單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專業論文要求:
1、必須親自撰寫,不得抄襲。
2、要結合本人工作和崗位實際。
3、字數不少於 3000 字。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2、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3、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4、字數不少於 1500 字。
5、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6、《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7、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8、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備齊相關材料的,概不受理。
⑤ 高級職稱破格評審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5)破格推薦條件擴展閱讀
1、破格評審范圍
對不達規定學歷要求或不滿相應的任現職年限,若業績、貢獻特別突出者,可根據相應的破格條件破格申報評審。不允許學歷和任現職年限雙重破格。破任現職年限晉升者,只准比正常晉升規定的相應年限最多提前兩年。破學歷晉升者,須滿足下列相應專業工齡要求。
大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以上,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以上。
中專學歷,破格晉升副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以上;破格晉升正高,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以上。
2、基本條件
符合正常晉升中除學歷或任現職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條件。
3、任職以來科研、學術方面的業績與成果量化條件。
⑥ 職稱破格評審的破格評審條件
1、破格晉升正高職務任職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四條中的三條: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兩項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其成果經有關部門組織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獲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
(3)在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經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20萬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並提交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一篇。
(4)參加本學科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編教材編寫工作,並完成規定編寫任務(須附國家教材編寫委員會下達的編寫任務書)。
2、破格晉升副高職務任職資格:須滿足下列四條中任一條,符合其中(1)、(2)或(4)條破格者須同時在省級以上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一項,經省、部級權威職能部門評審鑒定,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級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包括相關榮譽獎項);或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含相關榮譽獎項)。
(3)在省級醫學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價值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四篇以上。
(4)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
⑦ 什麼情況可以破格申報職稱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但工作業績突出,有獨特貢獻,可破格申報參加職稱晉升(任職資格)評審。
·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七年,任「助理級」滿四年,可申報晉升「中級」;
·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五年,任「助理級」滿四年,可申報晉升「中級」;
·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任「中級」滿五年可申報晉升高級」;
·研究生畢業或獲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三年以上,任「助理級」滿三年,可申報晉升「中級」;
·碩士研究生:從事專業工作滿八年,任「中級」滿五年,可申報晉升「高級」;
·博士研究生:任「中級」職務工作滿二年,可申報晉升「高級」。
⑧ 破格評審高級職稱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本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