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的報考條件
❶ 大家知道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您好: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❷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有哪些
根據重慶大學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發布的消息,外交部擬面向【計算機、通信工程、軟體、自動化、電氣、電子信息】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招錄國家公務員,詳情點擊查看>>>外交部9月29日舉行宣講會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即將啟動。也就是說2021國考就要來啦,那麼要報考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都要符合哪些條件呢?下面中公小編跟大家來說說。更多國家公務員考試信息敬請關注中公國家公務員頻道:http://www.offcn.com/gjgwy/。
下面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供各位考生參考: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點擊查看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完整版)
中公教育專家通過對2020國考公告的分析發現,2020國考招錄政策有個顯著的變化是:首次明確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報考,中公教育為您詳細解讀。
一、進一步加強對黨性的要求
2020國考將加大對考生的黨性與政治素養的考察力度,在202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明確提出“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其中,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是首次提出,可以從中看出,對於黨性的要求,逐年提高。講黨性是黨員幹部的立身之本,是黨員政治生命的精髓,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屬性,是人民公僕為人民服務品德內涵的結晶。對於勵志加入公務員隊伍的考生而言,是一切的基礎,只有政治立場明確,才能在日後的工作中,心裡永遠想著群眾,始終代表群眾利益。
二、進一步加大對誠信的考察力度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報考,此條規定也是首次提出,誠信不僅是個人立足之石,更是國家強盛之基,公務員作為公共權力的直接執行者,其本身的行為往往折射的是一個國家的縮影,對於公務員隊伍而言,更應以誠信為本,以誠信為先,更應以誠信為責。
從政策可看出,公務員招錄考試,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誠實守信、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嚴把選人政治關、品行關、廉潔關、能力關。考生們必須具備誠信、誠心的良好品質,要在平時就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考試的各個環節秉承誠信原則,更要在錄用期間踏實奉獻,服務群眾。
❸ 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麼
這個要根據公告的要求來。 可以參照今年廣東省考的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市及以下法檢兩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2020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類和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4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年齡為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5年3月1日後出生)、碩士27周歲以下(1992年3月1日後出生)、博士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錄」的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3)報考「2020年選調生」職位,應為應屆優秀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限報服務(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機關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❹ 報考國家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答:據往年國家公務員招錄公告,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