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單位的條件有哪些
㈠ 任職條件包括哪些內容
1,在會計崗位的第一人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分為:總會計師(或行使權力的總會計師)職務;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職位負責;出納工作;稽核職務,資本,基金會計工作崗位;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工資核算,成本會計,財務業績的會計崗位;收發財產物資,改變會計崗位,總賬崗位;外部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前會計記錄的正式移交)。
3,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職,一人多崗或一個職位的人。但出納人員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務登記戶口。
4,總會計師資格(主要方面):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取得資格會計師,負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或減一個重要方面比單位三年。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單位負責,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應該有更多的合資格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或從事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會計。
6,會計人員迴避制度,即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任命應實行迴避制度,該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負責本單位,占行政機關;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出納員在單位會計機構的工作。
㈡ 從業會計 需要具備 那些條件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財經法規》、《會計電算化》這三科過60分就可以。
㈢ 通常從業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需要有哪些要求
有頭腦,會來事兒,會看事兒,有眼力,能夠領會領導的意圖,知道領導要干什麼想干什麼,工作能力嗎,能夠完成一般的工作就可以。
㈣ 什麼是生產經營單位,所必須的條件是什麼
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包括工、礦、商、貿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必備的條件:
1、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2、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單位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 生 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 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7、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依法經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㈤ 建築活動從業單位應具備哪些條件
★ 三、從業單位資格許可制度 從業單位資格許可包括從業單位的條件和從業單位的資質。為了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確立進入建築市場從事建築活動的准入規則《建築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了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進入建築市場應當具備的條件和資質審查制度。 一從業單位條件 根據《建築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必須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在進行建築活動過程中必須擁有足夠的資金這是其進行正常業務活動所需要的物質保證。一定數量的資金也是建立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前提。關於最低注冊資本在《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均有詳細規定見表2-1、表2-2、表2-3 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最低注冊資本表21 級 別 最低注冊資本 特級 3億元 一級 5000萬元 二級 2000萬元 三級 600萬元
㈥ 從業單位是什麼意思
從事某種生產經營行為的單位。
一般是泛指生產經營單位。
㈦ 用人單位對從業者的最低要求是什麼最基本的要求是什麼
每個崗位要求不一樣
但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滿18歲
沒有犯罪歷史,沒有不良嗜好
身體健康無殘疾
這是最基本的
㈧ 單位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名稱.
2.要有企業章程或協議。
3.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本.
4.要有必要的生回產經營場所.
5.有健全的答組織機構和與其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內容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6.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經營范圍。
㈨ 建築業從業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承包商從事建築活動應具備以下條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從業單位資格許可制度從業單位資格許可包括從業單位的條件和從業單位的資質。為了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確立進入建築市場從事建築活動的准入規則,《建築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了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進入建築市場應當具備的條件和資質審查制度。從業單位條件根據《建築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必須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在進行建築活動過程中必須擁有足夠的資金。
這是其進行正常業務活動所需要的物質保證。一定數量的資金也是建立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前提。關於最低注冊資本在《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均有詳細規定: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並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工程監理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工程監理行業自律管理。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加入工程監理行業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