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資格所需條件包括
一,性質不同: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種類和級別不同: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根據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名稱,比如高等學校教師,又分為正高級教授,副高級副教授,中級講師,初級助理講師等。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一般無具體等級之分,指的是從事某一行業所需要的必備的從業資格證或者職業資格。比如教育部認證的教師資格;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定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財政部認證的注冊會計師等。
三,認證機構不同:專業技術資格一般是行業內的等級考試,為該行業的上級領導機構所認證。
而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
(1)專業技術資格所需條件包括擴展閱讀
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
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 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在中國的現狀下,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評審主要是形式。
㈡ 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定需要什麼
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定需要下列材料:
(一)申報材料內容
1.表格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一式一份);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
(3)《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式二十份,復制時不得改變表格式樣和大小);
(4)《取得現資格以來公開發表論文(論著)和承擔科研課題(項目)登記表》(一式二十份);
(5)《代表作(論文、論著)鑒定表》(一式一份);
(6)《個人業務自傳》(一式二十份,破格、掛編人員提供);
(7)業績材料目錄;
(8)反映本人業績、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質量和數量的有關材料1份(以《業績材料目錄》為封面裝訂成冊)。
2.證明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及其查詢認證證明材料;
(2)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聘任證明);
(3)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原件(或免試證明);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從2015年開始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必要條件);
(5)個人社保參保繳費證明(或《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6)取得現資格以來發表、出版的本專業論文、論著原件;
(7)取得現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獎項,承擔課題(項目)、項目完成情況,專業技術成果轉化、應用以及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的業績材料原件;
(8)所有業績材料的復印件經單位審核後一律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沒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評審時不予認可;
(9)申報人員所填的工作量、課時量等,均按年度來填寫並分別附單位人事、教務部門的證明;
(10)下列有關人員另須提交的材料:
① 申報高級經濟、會計、審計、統計、衛生等考評結合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專業考試合格證原件;
② 從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提交《工資變動審批表》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文件;
③ 申報有從業准入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提供從業資格證書,比如:教師資格證、衛生執業證等;
④ 規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此規定為江西省教育廳
關於做好2014年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jxe.gov.cn/zwgk/zwggjx/2014/06/20140618042432757.html
㈢ 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區別
國家通用的證書分三類:
第一類是從業職系的執業資格證,取得這個證書就進入該職業的門檻,可以從事競爭該職業的工作,不表示水平的高低,只是取得資格,一定的時間要復審,才能繼續工作,超過時間不復審就會失效,需要重新取證才能繼續工作。如汽車駕駛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爆破操作證、氧焊電焊切割證、起重機操作證等。
第二類是行政管理職系和專業技術職系的職稱證,表示管理或專業技術水平的高低,不需要復審,永遠有效。分三個等級,員級、中級和高級。如專業技術工程領域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中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三個級別;行政管理領域有:政工員(助理政工師)、中級政工師、高級政工師三個級別;經濟管理領域有:經濟員(助理經濟師)、中級經濟師、高級經濟師三個級別;財會管理領域有:會記員(助理會記師)、中級會記師、高級會記師三個級別等。
第三類是職業技能職系技能證,表示職業技能水平的高低,也不需要復審,永遠有效。分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五個級別。技能職系是我們國家最龐大的技能隊伍,目前國家第一批公布的職業水平評價類有229項,1000多個工種.
專業技術職系的職稱證和職業技能職系的技能證到了高級可以互相轉換,如高級工程師可以轉換高級技師,高級技師也可以轉換高級工程師。
㈣ 職稱、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有什麼區別
職稱、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的區別是:
1、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專、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屬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與學歷文憑不同的是,職業資格與職業活動密切相聯,更准確、更加直接地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操作規范和工作標准,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目前在國際上比較通行的一種對專業技術技能人士的資格認證制度。
2、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其中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等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高校教師、新聞、科學研究、出版等系列(專業)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4個級別;中小學教師設副高級、中級、助理級、高級4個級別。
㈤ 現在評定中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
一、需要的條件:
需要的條件除了時間年限等硬性規定外、對業績、論文、專業能力考試等都有詳細的要求。
一般,大學本科畢業後,擔任助理級職務滿三年以上;專科畢業後,擔任助理級職務滿四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後擔任助理級職務滿五年上可申請中級資格。
二、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後,按規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紅底彩照6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中級職稱要看你是評你們單位的還是在社會上評,在社會上評需要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第一作者本專業論文一篇。單位評往往是寫一篇,不用發表就行,看具體要求了。
(5)專業技術資格所需條件包括擴展閱讀:
如果有突出貢獻也可以破格申請,中級破格條件如下:
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參考資料:
網路-(中級職稱)
㈥ 律師專業技術資格是什麼
1、《律師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律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專業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經律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授予律師資格。"
2、《律師法》第七條規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律研究、教學等專業工作並且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人員,申請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師資格。"
授予方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律師資格考核授予工作,保證律師隊伍的進人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授予律師資格應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律師隊伍發展的情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認真把關,確保律師質量。
第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負責對申請人的考核和有關材料的審查工作,司法部負責律師資格的審批授予。
司法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分別成立「律師資格審查委員會」、「律師資格審查小組」,具體負責有關工作。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律師資格: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二)被開除公職或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偽造證明材料申請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
(五)其他不適宜從事律師職業的。
第六條 申請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師資格考核申請表;
(二)申請人所在的或擬調入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意見;
(三)申請人簡歷、居民身份證;
(四)申請人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書;
(五)考核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七條 申請人通過其所在的或擬調入的律師事務所向住所地司法行政機關報送申請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機關在15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
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60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組織對申請人進行有關法律專業知識、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則的考核,提出相應意見報司法部審批。
第九條 司法部每年分兩次對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申請進行統一審查,分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書面通知報送申請材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對批准授予律師資格的,同時頒發律師資格證書。
第十條 申請人取得律師資格後,應當按規定的程序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執行律師職務。
第十一條 經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部按照考核的審批程序,撤銷所作出的批准授予其律師資格的決定,並收回律師資格證書:
(一)偽造、變造證明材料,騙取律師資格的;
(二)不專職從事律師工作的。
第十二條 香港、澳門地區的居民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辦法另行規定。
㈦ 專業技術資格與職稱有什麼區別
是沒有區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
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其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播音、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技校教師、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計劃生育、黨校教師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
(7)專業技術資格所需條件包括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資格的相關要求規定:
1、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2、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3、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㈧ 報考中級職稱的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初級報名條件以上還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8)專業技術資格所需條件包括擴展閱讀:
合格標准: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准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准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准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為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綜合題為主觀試題。必須用黑色、藍黑色、藍色字跡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評卷的地區,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主觀試題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下每小題若干備選答案中,有一項或多項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其他類試題評分原則與往年相同,按相應標准答案和評分標准規定執行。 其中「判斷題」每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答題錯誤的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㈨ 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怎麼填
職業資格
目前,我國職業資格有兩類,即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和水平能力評價類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活動所必備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評價,是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能力和水平的證明。與學歷文憑不同,職業資格與職業活動密切相聯,更直接、更准確地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准和操作規范,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
職業資格證書與技術職稱相近但不同,如果你在企業工作兩者的區別很小。職業資格證書三級相當於專業技術職稱的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二級相當於專業技術職稱的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一級相當於高級;但如果是在事業單位工作,只有專業技術職稱可以兌現工資,而職業資格證書目前的狀況是有的省市可以實現與專業職稱相同的待遇,有的省市則是完全不承認。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職業技能的區別:
1、專業技術資格(職稱)是人事部門的一種技術稱號,是專業技術水平的標志。
2、職業資格證書是反應勞動者某種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從事相應工種的資格證明。
3、執業資格證書是一種強制要求,即從事這種職業必須有這種證書。
4、職業技能證書是通過技能測試合格後頒發,即上崗證。側重手動能力。而職業資格是筆試和手動,是文化程度需達到。
5、職稱即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不是職稱。
6、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證的區別:資格是直接考就行,報考條件相對低,職稱是有等級劃分,相對難點,資格比較吃香,職稱在待遇上有提高。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部門頒發;技術資格證書是人事部門頒發;只有人事部門頒發的技術資格證書對評職稱有用,人事部門才承認;職業資格證書只能證明你掌握了這方面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