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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控制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1-14 23:09:38

1. 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主要內容

內部會計控復制包括八個主要內制容: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批准制度、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和電子信息技術控制。這些方法與會計制度設計緊密相關,也是企業進行會計制度設計必須把握的核心內容 。
內部控制分為內部會計控制(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和內部管理控制(internal administrative control)兩類,有的學者稱這是「兩點論」的內部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由組織的計劃和主要或直接與保障資產和財務記錄的可靠性相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組成,一般來說包括批准和授權系統、保管記錄和會計報告的人物與經營或資產保管的任務相分離、對資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控制手段,內部會計控制包括資產保護、保證賬目和財務報告真實性和完整性的有關方法、程序和組織規劃。一個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應具有按管理部門需要來保證執行經濟業務和完成工作的職責,以及保證制度正確實施的有效程序。

2. 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原則包括什麼

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從強化內部控制的要求出發,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

第一,經濟業務事項、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記帳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做到職權明確,程序規范,責任清楚,避免因職責不清相互扯皮、推倭,甚至越權行事,造成管理失控。

第二,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職務分離是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防止因許可權集中、職務重疊而造成的貪污、舞弊和決策失誤。

第三,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應當相互制約。相關人員之間相互制約與職務分離既有聯系也有區別。職務分離是相互制約的前提條件,但實行職務分離並不表明就能夠相互制約,如果沒有賦予各職務崗位的人員相應的職權,就無法進行相互制約。因此,在明確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時,不僅要考慮職務分離的要求,還要考慮上述職務崗位的人員之間能夠相互制約,將失誤、舞弊等問題控制到最低限度。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會計法》對重要經濟業務事項決策和執行程序的要求,突出了兩點:一是決策和執行的程序應當明確,做到制度化、規范化;二是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與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既要防止許可權過於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門、各行其是。

3.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制度歷來是《會計法》強調的重要制度之一。原《會計法》第十三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財產清查制度,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相符。」修訂後的《會計法》則規定,各單位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中應當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要求更明確、更具體,不僅要建立財產清查制度,而且要明確規定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組織程序,保證財產清查制度得以具體落實,也為有關管理部門監督檢查財產清查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提供可靠依據。

4.對會計資料進行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解釋,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內部財務審計、內部經營管理審計。在我國,已有不少部門、企業、單位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或內部審計人員,主要從事內部財務審計,對會計工作實行控制和再監督。內部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3. 制定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應遵循哪些原則

其原則為:
1 遵循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符合單位實際情況的原則
應該了解、分析各單位內部實際情況和外部環境對會計控制的影響。設計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切不可照搬照抄其他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特別需要說明的是,設計的制度首先要適合經營目標,促進單位經營目標的實現。其次要適合單位組織結構,有效的制度要使單位會計信息迅速地上傳下達,保證聯絡渠道的暢通,要做到責權分明,對組織中每個部門、每個人實現有效會計控制,都需要組織結構來保證。任何一個單位總是處於一定的經營環境之中,經營環境的變化必然會對單位形成一定的外部機會與外部威脅。盡管外部機會與威脅不在單位內部控制范圍之內,但在設計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前對經營環境特點及其發展規律進行了解和分析,這樣設計出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才能有效規避外部風險,實現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
2 全面性和系統性的原則
全面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觸角滲透到單位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由於會計工作貫穿於單位整個經濟活動,是對單位整個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因此制定會計控制制度要求全面。二是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對全體員工都有約束力,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也指在設計過程中,充分聽取和吸取執行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使員工自覺執行制度。由於單位是一個普遍聯系的整體,因此,制度設計要有系統論的觀點,即把單位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要將各部門和各崗位形成既相互制約又具有縱橫交錯關系的統一整體,以保證各部門和各崗位均能按照單位的目標相互協調地發揮作用。同時,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要與其他內部控制制度相互銜接,形成目標統一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發揮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總體功能,實現內部會計控制的總體目標。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運用系統論的觀點與系統方法的整體性、全面性、層次性、相關性和動態平衡性等特徵,設計出縱橫交錯的內部會計控制網路與點面結合的控制系統。
3 體現內部牽制的原則
內部牽制是指在部門與部門、員工與員工及各崗位間所建立的互相驗證、互相制約的關系,其主要牲是將有關責任進行分配,使單獨的一個人或一個部門對任何一項或多項經濟業務活動無完全的處理權,必須經過其他部門或人員的查證核對。從縱向來說,至少要經過上下兩級,使下級受上級的監督,上級受下級的牽制,各有顧忌,不敢隨意妄為;從橫向來說,至少要經過兩個互相不隸屬的部門或崗位,使一個部門的工作或記錄受另一個部門工作或記錄的牽制,藉以相互制約。在設計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過程中,一項經濟業務活動各項環節盡量由不同部門處理,也可以委託社會中介組織,發揮其比較客觀、公正的作用。比如,在工程項目業務中,委託具有相應資質和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組織編報項目建議書等;在銷售業務活動中發票的開具環節由財務部門的人員處理而不是由銷售部門的人員處理,目的在於增強牽製作用。堅持牽制制度,需要明確各單位和部門的職能與性質,明確各部門及人員應承擔的責任范圍,賦予其相應的許可權,職責與權力必須盡可能以規範文件的方式明確地授予具體的部門、崗位和人員,以免發生越權或在出現錯誤或舞弊時相互推諉扯皮。
4 講究成本效益原則
實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本身就是通過完善的內部控制,降低成本和人為因素,最在限度地提高單位的經濟效益。如果實行這項制度所花費的成本大於其本身所能帶來的效益,就不存在實行內部控制的必要性。因此,對重要經濟業務活動要進行重點控制,對一項經濟業務活動的關鍵環節實行重點控制。選擇關鍵控制點,是實現少花費而高效率控制的重要途徑。

4. 會計行為的控制方法

(一)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關內部會計控制問題,理論界已多有研究並取得了一定成果。財政部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下稱基本規范)是關於這一問題的基本法規。其中在確定內部會計控制基本目標時明確提出: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同時還進一步指出,內部會計控制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個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並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並指出其控制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對外投資、工程項目、采購與付款、籌資、銷售與收款、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從控制內容上可以看出,該基本規范是從經濟業務的角度上來進行會計控制,並沒有明確地將會計行為的控制納入其中,這顯然與所確定的內部會計基本控制目標是相悖的。從許多系統或部門的內部控制實施情況上分析,其執行效果並未達到預期目的,會計行為的控制有著非常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法規,應將對會計行為的控製作為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之一,這樣才能在實施會計行為控制時做到有法律可依據和有標准可參考,同時對一些違規會計行為也具有一定震懾或約束作用,有利於防止會計主體風險行為的發生,以最終實現控制會計行為的目的。因此,適時修改和完善這一基本法規是很有必要的。
(二)制定會計行為管理條例關於會計行為控制方面尚沒有統一的較完整的管理細則或條例。1978年國務院曾頒布過《會計人員職權條例》,部分省市或部門也相繼出台過一些《會計管理條例》或《會計人員管理條例》等,這些條例在內容上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會計行為的管理問題。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和人們思想觀念的不斷變化,特別是一些如新《會計法》、《公司法》及《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等的制定和完善,使得原有的有關會計管理方面的細則或條例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甚至與新的法規有相矛盾之處。因此,盡快制定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會計行為管理條例》是十分重要的。這一管理條例應在上述的基本規范的框架內,依據會計過程的各個階段進一步界定或劃分出會計主體的行為,即合法行為、違規行為和違法行為,詳細制定出會計主體在發揮主體行為時的操作方法、程序和要求,明確有關會計行為的檢查、監督和控制的內容和方式,對違法違規的會計行為逐項細化出相應的處罰辦法及標准等。顯然,制定完整規范的《會計行為管理條例》是加強會計行為控制的必要手段,這將有助於控制者在對會計行為行使控制權利時有具體的操作依據可依,並促使會計行為控制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健全會計行為監督機制影響會計行為的因素包含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的因素對會計主體的行為具有不同廣度和不同深度的影響作用,進而容易導致會計行為動機、行為過程和行為目的呈現不穩定狀態。所以,對會計行為的監督應該根據會計行為的變化特點與軌跡,建立內外部有機結合的行為監督機制,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進行檢查監督,從而為實現對會計行為的有效控制提供良好的前提條件。筆者認為,會計行為內部監督主要是指:一是在會計群體中,會計記賬人員與會計事項審批、經辦和財物保管人員要職務分離、許可權分明和責任分清,實行分類操作、相互約束和互相監督。二是在重要的經濟事項和會計實務處理過程中,要建立縱向授權和橫向制衡機制,推行會計監管獨立制和會計主管委派制,防止會計主體依據個人偏好或在某種因素干擾下故意不作為或行為過當。三是利用電子信息監控系統,設置科學的預警指標和數據,做到事前監督——洞察會計行為動機;事中監督——監測會計行為過程;事後監督——修正會計行為目的。會計行為外部監督包括國家行政監督和社會審計監督兩個層面;國家行政監督是由國家行政職能部門如財政、稅務、審計、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等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會計主體及管理者的行為所實施的強制性執法監督;社會審計監督則是指注冊會計師或有關的中介機構通過對單位會計賬務、會計信息和會計報告的審查和評價,間接地對會計主體的相關行為施加影響,起到事後再監督的作用。
(四)啟動會計行為評價系統構建會計行為控制理論和實現對會計行為的控制,其目的不在於控制本身,而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操作和強化會計行為管理,以堵塞紕漏、消除隱患,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運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會計行為有科學的衡量和客觀的評價。首先,對會計行為的評價要以會計行為的基本標准為參考「尺度」,從合法性、合規性及合情性等方面對會計行為給予正確界定,明確劃分出哪些會計行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標准要求;其次,由於會計主體實施行為的結果具體體現於會計過程的各作業層之中,故對會計行為的評價要結合會計主體對會計客體的實際執行情況,將制度落實、崗位責任、操作方式、信息質量和會計報告等內容進行分類量化,並根據其重要程度設置不同的評價「權重」或賦予不同的評價分值,建立公正、公平和系統的評價指標,同時採取人員調查、行為觀察、賬務審查及綜合檢查等評價方式,最終形成能夠基本覆蓋整個會計行為活動的評價報告。實行會計行為綜合評價,可有效敦促會計主體加強自我約束,嚴格自律規范和培養自覺行為,為建立健全科學、高效和完整的會計行為控制系統提供良好的內部會計環境。

5. 會計控制的目標定位

控制目標的定位是會計控制存在及存在形式的根本所在,也是建立會計控制框架體系以及進行會計控制設計、評價和考核的原則指導與參照。將會計控制相關規范的制定作為完善公司治理及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重大舉措,對會計控制的目標定位非常關鍵。財政部頒布的《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規定會計控制的基本目標是:(1)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
(3)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在方法和內容上更多地著眼於監督而不是著眼於企業的內部管理。而西方(如COSO)會計控制目標定位在提高經營效率、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實現企業的經營性目標。
會計控制只有會計控制目標定位明確了,相應地內容範圍才能夠確定,設置方式以及評價標准體系的建立也才能有所參照與依據。目前中國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定位相對低與我國現實的經濟發展和企業狀況確實相符合。從長遠來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企業狀況的不斷改善,目標定位應有相應的提高。不僅僅需要借鑒國際上有關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定位,同時也需考慮中國國情,立足於中國企業的現實,從改善中國企業現狀和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出發,應既遵循適當的前瞻性與發展性,同時又有立足於現實的穩定性與可操作性,從而給中國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以一個適當的目標定位。
COSO報告中關於控制的內容構成是要素式的,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五大要素組成。這是西方成熟市場經濟以及發達資本市場條件下企業控制需考慮的條件。 《會計控制規范》的構成並未以要素的形式存在,而是直接列出了內部控制的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對外投資、工程項目、采購與付款、籌資、銷售與收款、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其突出部分是強調了建立風險控制系統,強化風險管理,確保單位各項業務活動的健康運行,對風險控制系統的建立作為獨立的控制的條款加以強調。這與中國當前企業在運轉過程中忽視風險控制,造成巨大隱患甚至損失有關,適合當前的現實需要,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6. 會計內部控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內部會計控制包括八個主要方法: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批准制度、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和電子信息技術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第四章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

第十九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要求單位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

第二十條授權批准控制要求單位明確規定涉及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許可權、程序、責任等內容,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單位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單位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第二十二條預算控制要求單位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環節的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准,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採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預算內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限額以上資金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第二十三條財產保全控制要求單位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採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要求單位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範和控制。

第二十五條內部報告控制要求單位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業務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第二十六條電子信息技術控制要求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操縱因素,確保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實施;同時要加強對財務會計電子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6)會計控制的條件擴展閱讀

內部管理控制由組織的計劃和主要與經營效率和堅持經營政策相關、通常只和財務記錄間接相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組成,一般包括統計分析、工時和操作的研究、業績報告、雇員的培訓計劃和質量控制等控制手段。

內部管理控制包括組織規劃以及實施管理計劃和經營控制的所有方法與程序以及與管理當局進行經濟業務授權的決策過程有關的程序和記錄。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指與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關的控制。它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加強會計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也是衡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7. 會計職位存在的理由,限制條件和目標

工作概要:

在財務主管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核算工作

職責內容:

1 按照國家會版計制度的規定、記權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賬面清晰,按期報賬。

2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 處理日常稅務事宜,按時填報日常納稅申報報表。

4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5 完成財務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工作責任:

對本崗位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負責

8. 什麼是內部會計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制來度
內部控制制源度是指企業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保證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實現企業的管理體制目標,促使各部門協調有序、有效地搞好各項工作,嚴格地執行管理方針,保證國有資產、資金的安全,確保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而建立起來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的各種管理制度的總稱。

會計制度是由財政部制訂並頒布的。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可以由財政部制訂,也可以由企業根據會計制度制訂。也就是說,它們的法定效力是有區別的。兩者相比,會計制度高一層次。
單位內控制度主要包括下面幾項:
1.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也稽核檢查、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等)
2.授權批准控制。
3.會計系統控制。
4.預算控制。
5.財產保全控制。
6.風險控制。
7.內部報告控制。
8.電子信息技術控制。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大部委要求,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要全面推行。但真正要實施起來,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9. 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意義

1、全面構建設計合理、執行有效的中國內部控制體系,既是企業精細化管理的需要,也是企業應對經營風險的需要,更是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需要。

2、通過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實施有效的成本費用控制,在銷售終端以較低的價格吸引客戶及帶動企業發展上意義非常重大。

3、內部會計控制是衡量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標志,通過實踐得出的結論是: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已成為當前理論界和實務界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

4、環境的變化和管理理論的不斷發展,也要求企業內部控制必須隨之完善和發展。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對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信息披露制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並保證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行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9)會計控制的條件擴展閱讀

為了加強控制效果,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有:

1、不相容職業相互分離控制,主要包括: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管與稽核檢查、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等;

2、授權批准控制,是指單位在辦理各項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規定程序的授權批准;

3、會計系統控制,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立會計工作的崗位責任制、按規定取得和填制原始憑證、設計合理的憑證格式、對憑證進行連續編號等;

4、預算控制,預算由各預算單位組織實施,並輔之以對等的權、責、利關系;

5、財產保全,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盤點控制等;

6、風險控制,包括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兩大類;

7、內部報告控制,有利於保證管理人員獲得與責任和許可權有關的信息,暢通相關人員交流的渠道;

8、電子信息技術,包括實現內部控制手段的電子信息化和對電子信息系統的控制。

10. 會計控制和會計內部控制的區別

主要區別,會計內部控制基本屬於會計系統內部獨立操作的控制辦法與措施版,而內部會計控制權並非由會計部門獨立完成,它可以向其它決策部門提供信息,各部門利用會計信息對價值運動進行局部控制。只有將各部門的間接控制與會計部門的直接控制結合起來,才能實現最佳的會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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