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講師的條件
Ⅰ 評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的條件是什麼具體要做什麼
高校內的職稱是這樣的:
大學畢業後可認定為助理級職稱,即初級,比如助教
畢業專一年後才找到工屬作,你的職稱應該由你的單位給與認定。
工作年限是從你畢業後算起的,有的事業單位現在實行了新一輪的工資套改,工作年限從念大學開始算,如果你不在套改范圍內,那麼工作年限該從第一份工作的時間算起(工作若無間斷,可以持續算工齡)
再有,職稱年限是從你評上某個級別的職稱算起的
高校里,評職稱都需要以下東西:
1.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
2.學歷和學位證書
Ⅱ 中級講師評審要求
這個就是你們單位評職稱還是人事局評了,單位自己評的話可能就要求發表學術性的專論文一篇,屬別的就是一些考核了,到時候可以找找人之類的,要是人事局評的話就需要工作滿5年以上,學歷達到本科什麼的才行,不過規定是這么規定的 我當時工作3年的時候我就申報了,也沒什麼問題,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么,具體你可以去百姓論文網問問,我都在那邊弄的,也希望你晉級順利。
Ⅲ 大學教師評講師中級職稱要什麼條件全國都一樣嗎
【職稱申報學歷及工作年限要求】
(一)凡申報人所具有學歷的專業與現從事的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時,應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時按破格條件進行評審。
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學科分類,同一學科內的專業為相近專業。從職稱申報的角度,我省把同屬文科類或理工科類的專業視為相近專業,但有些特殊專業如醫學、外語、理學、工學等應嚴格要求本專業。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對學歷專業有另行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參加工作後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學歷,從取得學歷之日起滿兩年後可正常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不滿兩年可破格申報。
(三)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可正常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上述學歷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碩士或博士研究生,申報時須提交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在職學習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但沒有碩士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人員,需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到我院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工作滿三個月可初聘為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經考核達到中級職務水平(符合中級職務申報評審的基本條件和業績條件),能夠履行中級職務崗位職責,可直接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前在高校任助教不滿三年,畢業後從事助教工作,前後任助教累計三年的,經考核達到中級職務水平(符合中級職務申報評審的基本條件和業績條件),能夠履行中級職務崗位職責,可直接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取消單列指標後,根據職稱結構比例情況,逐步納入正常評審。
很多大學的標准都是不一樣的。
Ⅳ 高校講師評副教授的條件
副教授的評抄選主要有以下三項條襲件:
1、任講師 5 年以上或獲博士學位後已任講師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門學科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
2、熟練掌握一門外語,教學成績顯著。
3、曾發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論文、專著或教科書,或在教學、科學技術工作方面有其他較大貢獻。
(4)評講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副教授的崗位職責
1、擔任一門主幹基礎課或者二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其中一門應為基礎課,包括專業基礎課或技術基礎課),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實習、社會調查,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
2、掌握本學科範圍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學術活動並提出學術報告,每學年必須公開面向全院學生做一次學術報告,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根據需要,擔任科學研究課題負責人,負責或參加審閱學術論文。
3、主持或參加編寫、審議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主持或參加教學法研究,每年發表教學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學成果。
4、參加實驗室建設、設計,革新實驗手段或充實新的實驗內容。
5、根據需要,指導碩士研究生,指導新來教師及進修教師,關心和參與學科梯隊建設。
Ⅳ 高校教師職稱申請講師的資格必須具備條件是什麼
學歷資歷要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報講師資格:
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助理講師資格後,受聘助理講師職務4年以上。
(二)獲得下列學歷(學位)者,經考核合格,可初定講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講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
(二)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其應用能力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四)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5)評講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講師任職基本條件:
1、大學專科畢業以上,擔任助理講師職務四年以上,能擔任培訓教員工作;
2、能勝任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和全部教學工作,質量較高,教學效果好;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籍和資料。
對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與資歷,但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確有真才實學、能力強、業績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破格申報對象必須是本單位3年內考核成績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申報和「學歷、任職年限雙破格」申報。破格申報者,任職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過1年。
Ⅵ 大學教師職稱評定條件
評定標准:講師須掌握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掌握本專業的教學規律和教學方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參加編寫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善於表達,課堂講授效果良好;參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公開發表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或藝術作品。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於高等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專業工作的教師。
二、政治思想條件
熱愛祖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勇於探索,開拓創新,能全面履行現任職務崗位職責,積極承擔教學工作任務,學風端正。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教學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助教資格4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1、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古漢語)統一考試(外語教師考第二外語),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2、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教資格後,具備以下條件:
1、公共課和基礎課教師,擔任1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專業課和實踐課教師,擔任專業課部分或全部內容的講授工作;
2、全過程地承擔過1門課程的專職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實驗、實習、組織課堂討論等各教學環節工作;
3、參加過科研工作或發表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教資格後,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教學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學質量評估被評為優秀;或獲得校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稱號;
2、獲校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
3、參加的科研項目、成果獲市(廳)級以上獎勵。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助教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以上(至少1篇為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在本學科國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發表或為三大檢索論文;
2、參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國家統編的高校教材,同時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至少1篇為第一作者)。
Ⅶ 高等學校教師系列講師、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問題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全面履行現職職責,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團結協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七條 業務條件
一、晉升助教的條件
1、具有學士學位,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經過一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2、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經半年考察,表明能勝任助教職責。
二、晉升講師的條件
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任助教職務以來各年度考核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並在任職期間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取得結業證書;或進修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碩士研究生6門學位課程,成績合格。對在公共課或基礎課任教,獲得校級以上(含)獎勵者,可不要求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或進修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
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2年以上。並應參加過教師崗前培訓,且取得合格證書。對獲得上述3種學歷(證書)之前已在高等學校受聘助教職務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或學歷(證書)之前的助教任職時間可按兩年折1年計算。
具有博士學位,經考核表明能勝任講師職責,自受聘為教師之日起認定其講師任職資格。對未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的,應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2、教學業務能力
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系統講授過1門課程,經考核合格。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公共課160計劃學時;專業課120計劃學時;音樂、美術院校和其他院校的音樂、美術專業教師還要按文化部的規定完成相應的工作量)。
3、科學研究能力
積極參加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或技術創新,公開發表過2篇以上與從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三、晉升副教授、教授條件
必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A級考試(從事外語教學的,必須參加本專業以外的職稱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申請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凡在晉升副教授時參加過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且成績合格,在申請晉升教授職務任職資格時可不再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其中必須有兩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或申報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如果申報當年學校沒有進行考核的,申報前一年考核結果必須為優秀)。
(一)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1門,以教學為主者2門), 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形成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譯著,下同)或教材。同時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校級一等獎前兩名、二等獎第一名;省部級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或校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或主持並完成一項縱向科研項目或橫向科研項目(工科5萬元以上)。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其中文理科3萬元)。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並撰寫1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同時完成地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獲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或獲地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及以上)或廳(局)級科技成果獎(二等及以上)2項,其中1項排序為前兩名;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2門,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兩屆,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7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譯著,下同)或教材。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兩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師;或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或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基礎課、公共課類教師所主持的課題經費不限數額);或主持並完成橫向課題兩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縱向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其中文理科6萬元)。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錄或人大復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在中國社會科學全文發表),並撰寫20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的專著。同時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獲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1項(國家級獎前六名;省部級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40萬元以上;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
(二)普通本科院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1門,以教學為主者2門)。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初步形成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項目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陝南陝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2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著作或教材。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完成地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文理科5萬元以上);或獲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獲省部級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四名、一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2門,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一屆,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良,並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同時主持並完成過縱項研究課題,經費5萬元以上(基礎課、公共課類教師所主持課題經費不限數額。陝南陝北院校教師主持過2項地市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或主要參加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研究課題,經費不限);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3萬元);或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4萬元);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6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0萬字以上學術著作或教材;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5萬字以上專著或教材(陝南陝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著作或教材。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文理科7萬元以上);或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
(三)普通專科學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2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者,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對於高職學院、成人高校的教師,受聘講師期間擔任過一門實踐課的講授任務,具有熟練的動手能力,教學效果良好。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及所在基層組織安排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且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
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項(前5位)或二等獎2項(前3位)。
③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④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1次。
⑤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相關領域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3門專業課或(和)專業基礎課(其中,對於高職學院、成人高校的教師,要求擔任一門實踐課的教學任務),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成功地進行了一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3)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學、科研論文5篇(本人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
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項(前三名)或二等獎2項(前二名)。
③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2次或國家級優秀教師。
④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篇,主持並完成相關領域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
第八條 各院校要嚴格教學水平和質量考核,考核過程中都要結合自己的特點制定操作性較強的考核辦法。主要考核內容:是否吸收了本學科領域最新成果及進展;批改作業的質量和數量;指導實驗實習及批改實驗實習報告的質量和數量;考核擔任授課的門數和教學時數情況。
第九條 評審各級教師職務時,對任現職期間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而獲得省級及以上政府表彰或獎勵者,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晉升。
第十條 對於「雙肩挑」教師,在管理崗位上公開發表的論文,與教學、科研論文同樣對待;對其教學工作量進行減免:擔任正處級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間年均教學工作量減免相應職務的1/2,副處級減免1/3,教研室主任減免20計劃學時,教研室副主任、支部書記減免15計劃學時。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兼職教師,其年均教學工作量應達到80計劃學時,不再予以減免。
第十一條 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等方面成績卓著,達到《陝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試行辦法》規定條件的教師,予以破格晉升相應技術職稱。
第十二條 凡經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未獲通過人員第二年不能申請職稱評審。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三年內不能申請職稱評審:
1、拒絕承擔教學、科研任務;或不能保質保量履行現崗位職責,嚴重失職屢出事故又無改進的;
2、弄虛作假、謊報學歷或工作業績;或剽竊他人成果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的。
Ⅷ 評講師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報條件
1、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人民的教育事業,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學風端正,教書育人,敬業愛崗,為人師表。任現職期間綜合考核在合格(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在規定的任職年限基礎上,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從下年起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三)謊報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者,延遲3年以上。對偽造學歷、學位等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其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講師資格:
(1)、具有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
(3)、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2年左右。
(二)具備下列條件者,經考核合格,可初定為講師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
(2)、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
3、外語要求
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從事外語教學工作的教師須熟練掌握第二外國語)。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取得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一)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
(二)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有關規定。
4、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有開展教學、科研工作所需的計算機信息技術能力。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培訓並取得《信息化培訓與考核合格證書》;或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職稱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考核,並取得省職稱辦、省教育廳統一頒發的合格證書,均在有效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一)獲得計算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三)非計算機專業畢業的、現從事計算機專業教學工作,申報計算機學科講師資格的人員。
Ⅸ 民辦大學教師評講師需要什麼
熱心網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資格標准
具有本學科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能及時了解國內外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發展前沿的動態,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統的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教學業績突出,教書育人;具有外語和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本省各類高等學校在職在崗的教師。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三條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人民的教育事業,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學風端正,教書育人,敬業愛崗,為人師表。任現職期間綜合考核在合格(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在規定的任職年限基礎上,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從下年起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三)謊報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者,延遲3年以上。對偽造學歷、學位等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其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第四條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講師資格:
1、具有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
3、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2年左右。
(二)具備下列條件者,經考核合格,可初定為講師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
2、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助教資格並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
第五條外語要求
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從事外語教學工作的教師須熟練掌握第二外國語)。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取得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一)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
(二)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有關規定。
第六條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具有開展教學、科研工作所需的計算機信息技術能力。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培訓並取得《信息化培訓與考核合格證書》;或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職稱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考核,並取得省職稱辦、省教育廳統一頒發的合格證書,均在有效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一)獲得計算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三)非計算機專業畢業的、現從事計算機專業教學工作,申報計算機學科講師資格的人員。
第七條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以來,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並結合所從事的教學與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蘇省高等學校教師進修工作規程》所規定的進修任務和其他繼續教育任務,達到規定的要求。根據所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特點,到基層進行社會實踐、專業實踐、社會服務,提高其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三章評審條件
第八條專業理論要求
具有本學科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及從事教學與科學研究的能力,了解本學科發展動態。
第九條教學業績、成果要求
(一)公共課、基礎課的教師,獨立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專業課教師擔任過某些專業課部分或全部講授工作。
(二)承擔過1門以上課程的輔導、答疑、課堂討論、習題課、實驗課(含實驗室建設)等教學工作,專業課和實踐課教師還須參加指導過學生的實習、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教學效果良好。
(三)善於結合學生思想特點,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關心學生全面成長,幫助學生不斷進步。任現職期間,必須有1年以上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經歷(含兼職輔導員、班主任或教學秘書等)。
(四)任現職以來,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綜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五)有1篇具有獨立見解的教學總結。
第十條科研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二)參加編撰正式出版的學術專著或教材,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
(三)獲得發明、專利1項以上(有證書)。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專職科研人員申報助理研究員資格的條件,參照本資格條件,其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職教師規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業績和成果要求可適當提高。
第十二條教師參加培訓、進修、在職攻讀學位期間申報講師資格的,任現職期間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得少於規定教學工作量的70%。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講師資格不實行破格申報。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與素質要求,結合學校教學與科研工作特點,以及不同學科教師工作實際,在不低於本條件的前提下,制定更為具體的資格條件,尤其注重強化職業道德、教學工作、實踐環節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第十五條申報講師資格應提交第三至十條規定的材料,並按規定程序送評。
第十六條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若干問題說明等見附錄。
Ⅹ 講師評教授的要求
每個地方不一樣,以江西的為例。
第一條評定標准
副教授須對本學科有系統、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及時掌握本學科國內外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能提出有較大實際意義或學術價值的科研課題,並取得有較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研究成果,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論著,具有擔任科研課題組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的能力;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改革,在教學研究或實驗室建設方面成績顯著,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師的能力,能擔任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能熟練地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在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並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在崗教師。
二、在教育事業單位從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務並承擔一定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取得現資格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師職業道德考評合格以上。
取得現資格以來,出現下列情況,在規定年限上延期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報。
(二)年度考核、工作質量與職業道德評估不合格者,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期2年申報。
(三)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者,剽竊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報。二、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滿2年,且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滿2年。
(二)獲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滿五年並獲碩士學位,且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滿5年。
(三)年滿40周歲人員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滿5年,且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滿5年。
(四)未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及年限,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及年限,且取得講師資格並受聘講師職務滿3年,取得現資格以來,如符合本條件第七條要求,則可破格申報。
三、外語條件
除符合免試條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有效合格證。
第四條專業技術工作質量(能力、水平)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年均授課60課時以上,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系統講授本科或專科三門以上課程,其中至少一門為基礎課,主講過2次以上學術講座,並根據教學計劃的安排,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學生實習、社會調查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教學效果好,本科教學質量評估良好以上。
二、主持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工作,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三、從事管理工作同時,承擔一定的專業技術工作並取得突出業績。
四、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業績,取得現資格以來獲得省級以上優秀輔導員等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綜合表彰。
五、在教育事業單位從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務,並承擔一定的專業技術工作,取得突出業績。
六、承擔過省教育廳組織的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第五條業績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科研或教學成果獲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勵(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
二、科研成果獲市(廳)級二等以上獎勵(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或獲市(廳)級三等獎2項(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
三、參與完成省(部)級課題研究(排名前二);或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
四、參與完成省(部)級課題(排名前三)、市(廳)級課題(排名前二)研究,且藝術類教師指導(排名第一)本校學生參加省級專業比賽或省級專項展(獎)獲二等獎;體育類教師(排名第一)指導本校學生參加省級體育運動競賽獲團體或個人前三名;其他學科教師指導(排名第一)本校學生參加挑戰杯、電子設計、廣告設計、數學建模競賽等專業比賽並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第六條論文、論著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均授課超過200課時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論著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2篇以上(獨撰或第一作者)。
(二)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5篇以上,文科類6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三)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4篇以上,文科類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CSSCI源期刊或CSCD期刊上發表或被SCI、EI、ISTP收錄,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3篇以上(至少2篇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二、年均授課為100-200課時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論著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二)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6篇以上,文科類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三)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5篇以上,文科類6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CSSCI源期刊或CSCD期刊上發表或被SCI、EI、ISTP收錄,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4篇以上(至少2篇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三、年均授課為60-99課時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論著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4篇以上(至少有2篇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二)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7篇以上,文科類8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發表,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三)發表高質量論文:理工類6篇以上,文科類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CSSCI源期刊或CSCD期刊上發表或被SCI、EI、ISTP收錄,且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發表高質量論文5篇以上(至少2篇為獨撰或第一作者)。
第七條破格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符合上述條件,且具備如下條件:
在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教學、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政府獎勵(均要求排名第一);或獲得省(部)級政府榮譽稱號(排名第一)。
第八條 優秀教學型教師業績及論文、論著條件
年均授課超過300課時,教學業績突出,且獲得下列榮譽之一者,其「業績條件」視同符合晉升要求,且「論文、論著條件」中核心刊物論文數量可減少1篇。
一、獲國家級教學類成果獎或省級教學類成果二等獎(排名前三)。
二、入選國家「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1項(排名前三)。
三、入選「江西省高等教育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1項以上(排名第一)。
四、獲得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省模範教師榮譽稱號。
五、指導本校學生參加專業競賽並獲國家級二等獎(排名前二)或省級一等獎(排名第一)。